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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风廉政建设座谈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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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风廉政建设座谈讲话

同志们:

在党的十六大召开前夕,驻部纪检组监察局召开水利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座谈会,很有意义,也很有必要。会议传达学习了中纪委、监察部两个有关会议的精神,长委、黄委、湖北省水利厅等单位介绍了近年来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方面所做的工作,交流了经验,提出了建议,讲得都很好。下午,光和同志要做全面总结和部署。下面,我代表部党组,就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讲几点意见。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不断增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自觉性

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党中央、国务院从制度上保证各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切实负起领导责任而采取的重大举措。因此,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也是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内在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敦促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切实负起领导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政治责任,搞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有效克服党内消极腐败现象,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增强党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才能使我们党真正代表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代表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才能永远立于不败之地。

其次,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进一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迫切要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搞好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制度保证。它规范了各级党委、政府及其职能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抓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从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到责任主体、责任范围、责任内容、责任考核、责任追究等方面作了明确规定,对工作抓得不力或出现严重问题的,明确了刚性的惩罚措施,有利于形成反腐败的合力和党政齐抓共管的局面。责任制落实了,就会对整个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起到推动作用。

第三,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贯彻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方针和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方针的必然选择。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党中央从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实践出发,针对新时期党的建设的重大课题提出的。总结多年来的实践经验,从严治党和“两手抓”关键在于建立一套便利、管用、有效的机制,使各级组织能够对各级领导干部实行有效管理、监督和责任约束。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有助于从根本上解决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敷衍塞责、消极应付的问题,督促他们严格要求、严格管理和严格监督,从制度上保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方针和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方针落到实处。

第四,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做好新时期水利工作的需要。在新的历史时期,水利工作面临新的形势和新的任务,贯彻落实中央的水利工作方针,实践部党组的新的治水思路,推进水利建设、改革与发展,水利工作任重道远。我们能否不负党的重托、人民群众的期望,关键在于水利干部队伍的思想和作风素质。汪恕诚部长一再讲,一支在党风廉政方面存在严重问题的队伍是难以承担历史重任的,“豆腐渣”工程往往是与“腐败”连在一起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建设好“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各级水行政机关,带出一支具有“献身、负责、求实”行业精神的干部职工队伍,才能保证新时期水利工作取得更加辉煌的业绩。

二、加强组织领导,切实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责任主体是各级领导干部,因此实行责任制的关键在各级领导,特别是“一把手”领导。部党组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工作十分重视。*年11月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后,部党组及时成立了以党组书记、部长汪恕诚同志为组长的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明确了办事机构。汪部长在水利厅局长会议和水利系统纪检监察工作会议上多次强调各级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切实负起责任,坚持和业务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三年来,部党组先后制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主要任务分工及牵头单位的职责》、《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办法(试行)》以及《对违反〈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行为实施责任追究的办法(试行)》等规章制度,基本形成了相关制度体系。部党组连续三年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任务进行分解,明确责任,并派出检查组对机关司局和直属单位落实任务和履行责任情况进行检查,初步形成了“抓一把手,一把手抓,抓班子,班子抓”的领导责任机制。

水利系统各单位要进一步加强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组织领导,结合实际建立健全党组(委)领导下的责任制正常运行的组织机构,如领导小组、协调小组或联席会议,明确办事机构。要逐步形成有效的工作机制,对每年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进行科学合理的分解、细化,逐一落实到具体单位、部门和人员,明确时限,以便于考核和追究。对难度大、任务重的工作,要落实牵头部门、协抓部门、配合部门,逐项抓落实。要定期研究管辖范围内的反腐倡廉工作,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方针,积极进行水利体制、机制、制度和管理创新,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要正常开展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形成常规检查机制,并向上级党组(委)写出专题报告。

加强领导,关键是各单位党政“一把手”要切实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方面,党政“一把手”要敢于宣示“向我看齐”,亲自研究部署反腐倡廉工作,亲自解决本地区、本单位涉及党风廉政建设全局的重大问题及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亲自听取领导班子成员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报告,亲自过问并大力支持对违反责任制行为实施的责任追究。机关各司局要积极主动地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纳入水利中心工作的各个环节,认真落实“一岗双则”。坚持一手抓党风廉政建设,一手抓水利建设、改革与发展。实践证明,“一把手”身体力行,做出榜样,必然会推动责任制贯彻落实工作的深化。

三、坚持制度先行,狠抓责任分解、责任考核、责任追究三个关键环节

健全制度是前提。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一项政策性很强、十分严肃的工作,必须坚持依法依纪办事,因此在实践中要坚持制度先行的工作原则。几年来,水利系统各单位根据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精神,普遍制定了实施办法和细则,但在制度的科学性、系统性、可操作性方面应当说还存在一定的问题,给规定的落实带来了难度。在今后的工作中,各单位要加大制度建设的力度,在制度的科学性、系统性、可操作性上狠下工夫。所谓科学性,重点在于厘定领导责任的关联程度、评价标准、政策界限等;所谓系统性,是指相关制度要完整、配套,形成一定的制度体系,责任分解、责任检查考核、责任追究等环节的规定要相互衔接;所谓可操作性,关键在于结合实际,明确相应工作的程序、权限和实施部门。在调查研究、建立健全制度方面多花一些精力,就可以为责任制的实施提供可靠的制度保障,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责任分解是基础。要坚持与水利中心工作相结合,与反腐倡廉和源头治理任务相结合,把任务、目标、要求、责任进行分解,在全系统上下形成一个党组(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检监察部门组织协调、职能部门各负其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网络。只要是水利系统的领导干部,不管是哪一级,不管是哪一个,都必须是担负反腐倡廉领导的责任,不允许有“例外”的领导干部。这是指责任的普遍性。另一方面,结合水利部门的实际,责任的分解和落实要突出重点。资金密集、管理复杂的水利工程建设领域应该作为关注的重点领域,项目审批、计划安排、资金管理、招标投标和干部选拔任用等应该作为关注的重点环节,各单位的党政“一把手”应该作为重点责任人。这是讲责任的特殊性。

责任考核是保证。责任考核是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能否真正落实的重要环节,没有严格的考核,责任制必然会流于形式。搞好责任考核,要重点做好三项工作:一是要有一个符合实际考核操作方案和一套科学的考核量化指标体系,不断提高考核内容的全面性、考核结果的可比性和考核方法的可操作性。二是要坚持考核的经常性和深入性,把考核形成为制度,年年都要检查考核,并且这种检查考核不是停留在听听情况汇报、问问执行情况、看看规章制度、查查会议记录那样一种泛泛的检查,而是深入的严肃的检查考核,直至被检查的单位和领导干部逐步养成一种接受检查和考核的自觉意识。三是要注重考核结果的运用。责任考核不能无关痛痒,好的要表扬,不足的要鞭策,差的要批评,考核的结果要反馈通报,甚至在一定范围内公示,更重要的是要把责任制目标完成情况与干部考核、选拔、任用和评先表彰挂起钩来,作为全面考核干部的重要依据。

责任追究是关键。责任追究是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的重点和难点,在一定程度上仍然存在不愿追究、不敢追究、不会追究等问题。各单位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不断提高对责任追究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增强政治责任感,认真解决责任追究难的问题,切实维护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严肃性。要注重建立健全责任追究的制度办法,解决不善于追究的问题。部党组今年修订出台了《对违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实施责任追究的暂行办法》,对责任追究的概念、内容、主体、对象、程序等做了进一步的规范,与原规定相比在具体化和可操作性方面大大增强了,相信它的印发执行会对水利系统的责任追究工作有所促进。

四、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不断提升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整体成效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形成反腐败合力、整体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反腐倡廉各项任务的制度保证,是手段,不是目的。在实际工作中,不能就责任制抓责任制,落实责任制必须体现为实实在在的工作,必须坚持与完成反腐倡廉工作任务相结合,与源头预防治理腐败相结合,与水利中心工作相结合,不断提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实际成效。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首先要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日常工作任务相结合。要结合本地区、本单位的实际,把每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逐项分解、具体落实,做到有研究、有部署、有措施、有检查、有成效。其次要与源头预防和治理腐败工作相结合。要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深入进行体制、机制、制度和管理创新。当前,要认真落实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财务管理体制改革、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水利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管理的各项要求,切实加强对权力运作的监督制约,逐步消除腐败现象滋生的土壤,达到预防职务犯罪的目的。做好了这些工作,就会使我们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工作提升到一个较高的水平和层次。最后,要与水利中心工作相结合。贯彻中央水利工作方针,实践好部党组的治水新思路,实现现代水利的目标,是水利工作的中心任务,是水利干部职工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精神实质是一致的。新《水法》的颁布实施、水资源管理体制改革的推进和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的实施开辟了依法管水、治水的新的历史进程,为水利系统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提供了更加有利的环境。因此,要紧紧围绕中心工作,坚持服务大局,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寓于水利日常建设、管理和改革之中,使党风廉政建设与水利中心工作融为一体,相互促进,共同发展。

同志们,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水利系统的各级领导务必高度重视,认真贯彻。让我们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与时俱进,真抓实干,进一步推进水利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确保今年水利中心任务和反腐败各项工作的圆满完成,以水利改革发展的新成绩迎接党的十六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