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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志们:
今天,市委组织部、市委统战部在这里联合召开全市培养选拔党外干部工作座谈会。主要任务是:总结交流近几年我市培养选拔党外干部工作的情况和经验,进一步提高认识,明确任务,加快我市党外干部实职安排工作的步伐。刚才,邱岭梅同志对近几年来我市培养选拔党外干部工作情况进行了回顾总结,并对今后工作提出了明确的要求。昆山市、农业局的同志对做好这项工作,也作了很好的交流发言。我相信通过这次会议,将更加有力地推动我市这项工作取得新的进展。
这几年,在各级党委的领导下,经过组织、统战等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我市培养选拔党外干部工作总的情况是好的。一是各级党委对做好培养选拔党外干部工作的认识逐步提高。选配党外干部担任市及各市(县)、区政府领导职务的工作做得比较好,也选配了一些党外干部担任政府有关部门的领导职务;二是制定了工作规划,明确了工作目标。去年市委组织部、市委统战部联合制定的《*市-—年培养选拔党外领导干部工作规划》,使我们做好这项工作有了努力的目标和方向;三是随着干部人事制度的改革,一批党外干部通过公开选拔等形式,走上了各级领导岗位;四是各地、各部门对党外干部培养选拔工作逐步重视,正采取积极的措施,加大人物工作的力度。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还应该看到,我市培养选拔党外干部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与要求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概括起来主要有四个方面:一是认识上的差距。一些同志对做好这项工作的重要意义认识不足,不到位。有的认为“经济建设时期党外干部可有可无”、“安排不安排无碍大局”;有的认为“安排党外干部是自找麻烦,工作起来不方便,不如清一色”;有的认为“多党合作是上面的事,我们只要把部门工作搞上去就可以了”;有的对安排党外干部总有些不放心,认为挑不起担子,强调没有职数,党内干部都安排不了,还考虑党外干部安排,等等。二是进度上的差距。目前,我市党外干部选配数量依然偏少,与中央和省、市委的要求相比,与一些兄弟城市相比,与我们《规划》的目标和要求相比,还有不小的差距。拿市区来说,市级机关党外干部才安排8位。10个党外干部必配部门,只有4个部门已配上。法院、检察院党外干部都未配上。三是各地发展不平衡。有的安排得比较好,如吴中区,现区级机关已安排党外干部7位。有的进展还比较慢。四是基础弱。党外后备干部队伍建设依然比较薄弱,对党外干部培养、选拔、使用有的缺乏必要的制度和措施,有的虽有措施,但未能很好落实。针对这些问题,我们要在原有的工作基础上进一步总结经验,找出差距,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采取切实措施,不断推进我市培养选拔党外干部的工作。
下面,我再讲几点意见。
一、进一步认识培养选拔党外干部工作的重要意义
做好培养选拔党外干部工作,提高思想认识是关键。认识问题解决了,其他问题就容易解决。
应该说,吸收党外人士参加政权建设,坚持同他们合作共事,是我们党的一项长期基本政策,是党的干部工作的优良传统。新民主主义革命阶段,我们党根据“三三制”原则吸收党外人士参加民主政权,提供了在政权机关中党同党外人士合作共事的成功经验。建国后,我们党继续坚持同党外人士的团结合作,在中央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中安排了大量党外人士,产生了很好的作用和影响。比如在年10月1日成立的第一届中央人民政府中:国家副主席6人中党外人士3人;政府委员56人中党外人士27人,政务院副总理4人中党外人士2人;政务委员15人中党外人士9人;政务院所辖34个部、会、院、署、行中,担任正职的党外人士14人。只是到了*年后,特别是“”中,这项工作方受到了严重干扰。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培养选拔党外干部,党同党外人士合作共事在恢复的基础上得到进一步完善。十三届四中全会以后,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十分重视这项工作,反复强调培养选拔党外干部工作是坚持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党的干部工作的一个重要方面,要求从中央到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各级组织、统战部门,都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在当前的国际、国内形势下,我们必须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进一步认识培养选拔党外干部工作的重要意义,我想可以从以下三方面来把握。
第一,培养选拔党外干部,是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党制度的具体体现。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是适合我国国情、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民主制度。各派、无党派人士担任各级政府和司法机关的领导职务,参加国家政权,参与国家事务的管理,是派、无党派人士参政的主要方面,既是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具体体现,也是实行这一基本政治制度的组织保证。如果我们的各级政府中,都是清一色的共产党员,没有一定数量的党外人士,我国政治制度的优越性就难以得到发挥,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就很难体现,甚至在国内外也会造成不良影响。这几年,西方敌对势力在攻击我们时,就把我国政府中缺少党外人士,说成是“”。因此,培养选拔党外干部工作做得好不好,直接关系到我国在国际上的形象,进而关系到我国的对外开放和现代化建设。
第二,做好培养选拔党外干部工作,有利于更好地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我们党要经受执政、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等的考验,十分重要的是要很好地坚持群众路线,实行广泛的群众监督,这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本质要求,也是执政党立于不败之地的重要保证。党外人士是反映人民群众意见、发挥监督作用的一条重要渠道,他们有一定的声望和代表性,社会联系广泛,一个人后面往往联系着一群人,是一根头发与一把头发的关系。把党外代表人物选拔到政府领导岗位上来,他们进入决策层后,共产党的干部就能在同他们的合作共事中,及时听到来自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同时得到党外人士的监督。这有利于改善领导班子结构,有利于提高党和政府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有利于对我们的党员干部实行民主监督,加强党的自身建设,从而有利于更好地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
第三,做好培养选拔党外干部工作,有利于我们调动各方面积极因素,把经济建设搞上去,把各项工作做得更好。我们要搞经济建设,实现现代化建设第三步战略目标,要做好各项工作,单靠我们的共产党员自然是不行的,一定要依靠广大人民群众,要把大家的积极性、创造性都调动起来,激发出来。做好党外干部的实职安排工作,就是调动各方面积极性的一个途径。党外人士通过参加政府工作,可以更多地了解党和政府为经济发展、社会进步、人民幸福所作的努力,有利于他们向所联系的群众,特别是广大知识分子进行宣传解释,团结和影响他们更好地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为改革、发展、稳定作贡献。同时,党外人士参加政府工作,充分发挥他们的作用,在海外也会产生积极的影响,有利于我们发展和扩大爱国统一战线,使得港澳台同胞和海外侨胞更加了解我们的基本政治制度,争取他们的支持,这对统一祖国,振兴中华也是十分有利的。
总之,培养选拔党外干部是我们党的一项重要工作。绝不是可有可无,可以多做,也可以少做,而是一定要认真严肃必须做好的工作;绝不是做做样子,装点门面的小事情,而是要真心实意做好,关系到基本政治制度的大事情;绝不能认为这是多此一举,也不能怕麻烦。各级党委和党员领导干部一定要充分理解,深刻认识做好这项工作的重要意义,统一思想,更加自觉地把这项工作做好。
二、采取切实措施,把培养选拔党外干部工作落到实处
去年市委办公室转发了市委组织部、统战部联合制定的《*市*年—*年培养选拔党外领导干部工作规划》。有关培养选拔工作的指导思想、工作目标、主要措施都已十分明确,关键是狠抓落实。在这里,我再强调几点:
第一,加强领导,摆上议事日程。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党委(党组)要把培养选拔党外领导干部作为加强党的干部工作,加强党的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摆上议事日程,进行认真地讨论研究和督促检查。要根据中央和省、市委的要求,对照《规划》制定的目标,对本地区、本单位的这项工作做一次认真分析,找出不足之处,制定出切实可行的计划和措施。我们*各方面的工作都做得很好,这项工作也不能落后。要下达硬指标,作出硬规定,采取硬办法。培养选拔党外干部工作是党建工作的一部分,一定要在党委的领导下开展,主要负责同志要统一“一班人”的思想,增进共识,亲自抓、带头抓。市(县)、区呈报的政府换届人事方案中,没有党外干部人选的,原则上不予审批;本地难以产生合适人选的通过交流选配;领导班子职数已满又缺少党外干部的,可采取先进后出的方法予以充实,在领导班子调整时再过渡到规定职数。这些都是很好的办法。以后,各单位在上报后备干部名单时也必须强调应有一定比例的党外后备干部;党外干部必配部门,一时选配不上的,应留有空额,以后增补;可以用公开招聘的方式选配党外干部,列入后备干部名单的党外干部和已上岗的党外干部入党问题应该慎重处理,严格把关,做好工作。
第二,更新用人观念,大但选拔优秀党外人才。在党外干部实职安排上要做到三条:一是唯才是举,不求全责备,从现有党外干部队伍的实际状况出发,坚持唯德唯才不唯资历;二是对政治素质比较高,工作能力比较强,群众基础比较好的党外干部,应积极选配;三是对特别优秀的年轻党外干部,敢于破格提拔。选拔党外干部,主要是看本质和主流,看是不是拥护和接受共产党的领导,在重大原则问题上与党保持一致,与党真诚合作,至于他们在工作方式、生活习惯和志趣爱好等方面的一些不同和差异,应予尊重,不要计较。在具体掌握上,既要坚持条件,防止降格以求,又要实事求是,防止偏紧偏严;既要强调先进性,又要注意代表性。要客观评价他们的领导经验。对多数党外干部来说,他们往往担负一个方面的领导工作,就不一定强调有全面领导的经验,只要他对某一方面比较熟悉,有一定的组织领导能力就可以了。相信经过培养和实践的锻炼,他们会取得更多的领导经验。关于为党外干部成长创造条件问题,各地在实践中总结出了“易地交流”、“挂职锻炼”、“政治安排、实职安排互相转换”、“担任助理”等有效的经验和方法,这些都应该肯定。希望各地在实践中进一步完善这些做法。
第三、组织部门、统战部门要通力协作,密切配合。组织部门和统战部门对培养选拔党外干部工作负有重要责任。组织部门是党委主管干部工作的职能部门,党外干部是党的干部队伍中重要组成部分。对领导班子的考察、配备、管理,应由组织部门统一负责。其中的党外干部人选,统战部门应积极推荐。推荐名单要汇总到组织部门,由组织部门综合呈报党委讨论。统战部门和组织部门要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共同把培养选拔党外干部工作做好。过去统战部门、组织部门“共同分析情况、共同研究问题、共同拿出意见、共同部署落实”的做法很好,要继续坚持。这里我想强调的是:组织部门在选配党外干部上负有更重要的责任。要把这项工作作为加强各级领导班子建设的一个重要内容,每年订出具体目标,并把责任落实到有关领导和处室。要建立与统战部门定期研究、会商的制度,要会同统战部门定期组织督促检查,加强对面上工作的指导。统战部门要发挥联系各界党外人士的优势,开阔视野,广识人才,发现人选。对已经确定的人选,要在精心培养的基础上,认真推荐。
三、做好基础工作,加快党外代表人物队伍建设
加强党外代表人物队伍建设,是做好党外人士政治安排和实职安排的基础,也是坚持和完善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组织保证。从我市情况看,除党外人士实职安排外,明年初各级人大、政协都要进行换届,如果没有实足的人选物色考察,就很难保证换届工作的顺利进行。我们一定要充分认清形势,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积极发现和培养党外新的代表人物,培养建立一支多方面、多层次,具有梯形年龄结构的党外代表人物队伍,做到用着哪个层次的,就推哪个层次的,用着哪个方面的,就报哪个方面的,什么时候需要,什么时候拿出来。
现在有的地方和单位在挑选党外干部时,总感到很难,可供选择的人选比较少,出现在少数人中选人,“矮子里面拔将军”,甚至“拿着帽子找人头”的现象和“急来抱佛脚”的工作方式。其主要因素之一是因为基础工作比较差,前几年对培养党外干部工作重视不够、措施不力,因此后继乏人。这一情况,一定要引起各级党政领导的充分注意。一是培养选拔党外干部一定要抓源头夯基础,要坚持从基层抓起,从企事业单位、大专院校、科研院所等单位抓起,培养选拔一批年轻优秀的党外干部,担任领导职务,形成“下有一层、上有一批”的人才结构。二是各级都要建立一支党外代表人物队伍,确定一批党外后备干部名单,并制定切实可行的培养和使用的计划,通过多种渠道和方式,为他们锻炼提高,增长才干,积累领导工作经验创造条件。三是要正确处理好吸收优秀知识分子入党和有意识地保留一批先进人物在党外工作的关系。有的地方,由于党外后备干部长期备而不用,影响其发展,党外干部不原留在党外,已上岗的党外干部由于多种原因,也不愿留在党外,积极要求入党。对此,要根据上级适当控制吸收党外代表人物加入我党问题的规定,深入细致地做好他们的思想政治工作,劝其留在党外发挥作用。确实要发展入党的要报上一级统战部门同意。
最后,我想谈一下党内外合作共事的问题。安排党外人士走向领导岗位只是培养选拔工作的开始,更加有效地发挥好他们在领导班子中的作用才是我们根本的目的。从我市情况来看,大多数地方和单位党内外合作共事的情况是比较好的,各级党委(党组)对党外干部能在政治上充分信任、工作上积极支持,生活中热情关心,党外同志心情比较舒畅,在各自的岗位上做出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应看到,还有一些不尽如人意的地方。有的党员领导干部在工作程序、工作方法上不注意,如党外同志应该参加的会议、应该阅读的文件、应该知道的事情不能落实,党外领导干部分管范围内的人事变动,有的事先不征求党外人士的意见,事后也不通气;有的党员领导同志平时不能坚持做到与党外同志谈心,交朋友,停留在彼此客客气气,碰到难题,不能及时帮助解决;有的对党外干部开展工作所必须的工作条件和必要的人力、财力、物力支持不够;有的对党外干部的分工不尽合理等等。这些对党外干部尽快适应领导工作岗位,在群众中树立威信,开展工作,都带来不利的影响。我们应当明确,搞好合作共事的主导方面在党内,能否搞好合作共事,是党外人士实职安排中的重要一环。今后要把同党外干部合作共事的情况,作为考核有关党员干部的一项重要内容,加强检查督促。各级党委在抓紧做好培养选拔党外干部工作的同时,也要抓好党内外合作共事这项工作。
同志们,这次会议很重要。大家回去以后,要抓紧把这次会议的精神向党委、党组作一次汇报,研究确定本地区、本部门的具体工作意见。希望通过这次会议,力争在短时间内,按照中央和省、市委的要求,把培养选拔党外干部工作做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