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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领导、同志们:
今年4月19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推进水价改革促进节约用水保护水资源的通知》(国办发[*]36号,以下简称《通知》)。这是我国水利改革与发展中的一件大事,对全面推进水价改革,促进节约用水和保护水资源,建设节水型社会,促进水资源可持续利用具有重要意义。水利部召开这次全国水利工程水价改革座谈会,主要目的就是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通知》精神,分析当前水价改革存在的突出问题,研究水价改革的具体措施。
多年来,水利工作特别是水价改革工作得到价格主管部门的大力支持,部门之间的配合十分和谐。去年,为贯彻落实《水利工程供水价格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水价办法》),国家发改委和水利部在陕西西安联合召开了全国水利工程水价工作会议,对推进水利工程水价改革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这次座谈会,是进一步研究落实《水价办法》和国办36号文件的具体措施,更好地推进水价改革工作。在此,我代表水利部和汪恕诚部长,向长期以来关心和支持水利事业的价格主管部门的各级领导和同志们表示衷心地感谢,向水利系统从事水价工作的同志们表示诚挚地慰问。大连市委、市政府对这次会议十分重视,作了很好地安排。在此,我代表水利部和出席此次会议的同志们,向长期关心、支持水利工作的大连市委、市政府各级领导和广大干部职工表示衷心地感谢。
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一、当前的水利形势
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要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这是我国20多年来改革开放实践经验的总结,是推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大战略举措。树立和落实科学的发展观,十分重要的一环是要正确处理经济增长的数量和质量、速度和效益的关系。针对我国一些行业和地区固定资产投资增长过快,信贷投放增幅过大,煤电油运供应趋紧,粮食市场波动等问题,党中央、国务院果断采取了一系列宏观调控措施,保护农民种粮积极性,严格控制部分行业过度投资和低水平重复建设,加强房地产和土地市场管理,适时调整货币信贷政策,加大经济运行调节力度。为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推动循环经济发展,解决全面建设小康社会面临的资源约束和环境压力,保障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国务院办公厅发出关于开展资源节约活动的通知,在全国范围内开展资源节约活动,全面推进能源、原材料、水、土地等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工作。目前,这些宏观调控措施正在发挥作用并初显成效。
水利继续保持了良好发展势头,各项工作取得了重大进展。一是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水利工作。在今年中央人口资源环境工作座谈会上,总书记指出,坚持用科学发展观指导人口资源环境工作,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节约资源、保护环境、人与自然相和谐的观念;明确要求水利工作要加强供水工程建设,提高对水资源在时间和空间上的调控能力,积极建设节水型社会,切实做好防汛抗旱工作。总理强调今年水利工作要全面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大力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二是重点水利工程建设继续取得很大进展。南水北调由规划转入顺利实施;淮河临淮岗、嫩江尼尔基、广西百色、宁夏沙坡头、四川紫坪铺等重点水利工程建设进展顺利;长江干堤基本修完修好,全国江河及病险水库进一步得到治理和除险加固。三是农村水利建设取得了巨大成绩,农业基础设施得到加强。通过大型灌区“两改一提高”措施的实施,灌区节水改造和管理体制、运行机制改革取得显著成效,有力地推动了农村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人畜饮水工程取得了巨大成绩,淤地坝建设、牧区水利、小水电代燃料等亮点工程进展顺利。近几年来,中央投资100亿元解决了全国农村5300万人口饮水困难。四是水利管理和改革等各项工作取得新的突破,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初见成效。*年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意见》后,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全面启动。水利部积极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相继在甘肃省张掖市、四川省绵阳市和大连市开展了节水型社会的试点,通过建设节水型社会,使资源利用效率得到提高,生态环境得到改善,可持续发展能力不断增强,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为全国节水型社会建设积累了宝贵经验。五是法规建设得到加强,管理水平不断提高。自《水法》颁布实施后,陆续出台了一系列关于水利的法规和部门规章,为依法行政提供了基础。
二、认清水价改革形势,积极推进节水防污型社会建设
今后的20年,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历史机遇期,也是不断促进自然资源的高效利用,保障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重要转折期。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完善,市场机制在资源配置、节约和保护中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一)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是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
水资源是一种稀缺的经济资源和重要的环境资源,水资源的节约和保护是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重要内容。总书记在今年中央召开的人口资源环境工作座谈会上,全面深刻地阐述了科学发展观的基本内涵,同时指出:“我们要始终把控制人口、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放在重要战略位置,把工作抓得紧而又紧、做得实而又实”。我国是一个水资源短缺的国家,人均水资源量为2100立方米,仅为世界水平的1/4,而且地区间和年际间分布严重不均衡,北方和沿海地区水资源供需矛盾尤为突出,用水浪费和水污染进一步加剧了缺水矛盾。随着经济的发展,人口的增加,水资源短缺问题将越来越成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制约因素,水资源能否可持续利用直接关系到经济增长的速度、质量和效益,关系到人民生活质量的提高。因此,中国的水资源形势要求我们必须把水资源的节约和保护放在突出的位置。优化配置水资源,建设节水防污型社会是解决中国水资源问题的根本出路,是贯彻节约保护资源基本国策的战略措施,是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
(二)经济手段是促进水资源优化配置和可持续利用的有效手段。
资源配置方式有两种,一种是市场方式,一种是计划方式。在以市场为资源配置主要方式的经济中,资源配置主要通过价格机制来进行,价格机制起主要作用。优化配置水资源和建设节水防污型社会必须建立起一套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水价制度,用价格这一重要的经济杠杆促进水资源的优化配置和节约用水。总理曾强调指出:“要研究水价改革,建立有利于促进节约用水和水资源合理利用的水价形成机制”。过去的20年,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逐步建立,市场机制和价格杠杆在自然资源配置方面发挥着日益重要的调节作用,水价在水资源的节约、配置、保护方面也发挥了一定的引导作用,但是水资源问题没有得到根本性的改善。造成水资源形势严峻的一个重要原因是水价形成机制不合理,价格机制对节约用水保护水资源的引导作用没有得到充分的发挥。
党中央、国务院十分重视水价改革工作,党和国家领导人多次对水价改革工作做过批示。《中共中央关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建议》中明确指出,“要建立合理的水价形成机制,调动全社会节水和防治水污染的积极性”。*年,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意见》,把建立合理的水价形成机制和有效的水费计收方式作为水管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去年,经国务院同意,国家发改委和水利部联合了《水价办法》,标志着水利工程供水纳入了法制化、规范化和科学化管理的轨道。今年,国务院办公厅又印发了《通知》,第一次对水资源各个环节的水价改革做出了全面部署,标志着我国以市场机制优化配置水资源、调节水供求关系和防治水污染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阶段,其意义深远,作用重大。
(三)水价改革稳步推进,成效显著。
近些年来,在价格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各地各单位积极推进水价改革,取得显著成效,并总结了可供大家借鉴的经验。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水价政策取得重大进展。继国家发改委和水利部联合《水价办法》后,各地积极行动,认真贯彻落实《水价办法》,积极推进本地的水价办法和水价改革政策。湖南、云南、湖北、广西等省区相继出台了本地的水价管理办法或实施细则。山东、江苏、陕西等省出台了《水资源费征收办法》。一些地方正在积极研究和协调水价调整的具体方案。
二是水价管理方式形式多样。一些地方积极探索适合本地的水价管理方式,如山东省下放审批权限,实行按单个工程审批水价;吉林、新疆、四川等省实行了分地区水价。一些地方改革单一的政府定价方式,试行政府指导价或民主定价,使定价方式更加灵活。一些成立农民用水者协会的地区,逐步实行政府指导价,末级渠系实行民主定价。
三是科学合理的计价制度逐步推进。一些地方积极探索和推行“超定额累进加价”、“丰枯季节水价”、“两部制水价”等科学的计价制度,充分发挥价格杠杆对水供求关系的调节作用,有效地节约了水资源。山西省规定实施超定额累计加价制度。河北、黑龙江等省制定了全省的用水定额,为下一步全面推行定额用水累进加价制度奠定了坚实的基础。这些科学水价制度的实施,大大提高人们的节水意识,促使产业结构调整,促进节水产业的发展。
四是农业水价改革取得成功经验。陕西、新疆等地实行“供水到户、定价到户、收费到户”的终端水价制,取得很好的效果。在确定终端水价的基础上,实行“水价、水量、水费”的公示制度。有效地减少了水费收取的中间环节,遏制中间环节乱加价、乱收费和水费的截留、挪用现象,减轻了农民不合理的水费负担。
(四)水价管理中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水价改革虽然取得了很大成效,但目前水利系统在水价管理中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思想认识上还存在等、靠思想。水价改革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是一项艰巨而又复杂的工作。受传统计划体制的影响,水价改革,尤其是农业水价改革进展缓慢,再加上水费收取上的困难,导致一些人对水价改革有畏难情绪,缺乏对水价改革重要性的认识,缺乏紧迫感和危机感,缺乏改革的动力和压力,安于现状,不求进取。认识不到位是制约一些地方水价改革的重要因素。二是在组织领导还存在不到位的地方。一些单位水价管理机构不明确,没有专职的水价管理人员。三是基础管理工作薄弱。要推进水价改革,水利部门必须做大量的基础性工作,如开展调查研究、准确成本核算、听取用水户意见、水价宣传等工作,而目前我们在这些方面做得还很不够。四是有针对性地研究问题解决问题不够。在改革中会遇到这样或那样的问题,这就需要我们认真研究和分析,提出解决问题的措施或建议。一些是水利部门自身不能够解决的问题,我们应积极向价格、财政等有关部门反映,争取加以解决。
三、贯彻落实《通知》精神,大力推进水价改革
《通知》的颁布与实施是科学的发展观在水资源节约和保护方面的具体体现,这是国务院办公厅在发出开展资源节约活动通知之后的又一重要举措。水利部于4月30日转发了国务院办公厅的《通知》,就学习贯彻落实《通知》精神提出了具体要求。我们要深刻认识《通知》的重要性和对水利系统水价改革工作的指导意义,全面落实《通知》精神,大力推进水价改革。
首先,要认真学习,提高认识。水利系统广大干部职工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吃透精神,把握实质,充分认识水价改革的重要性、紧迫感和责任感。水利系统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全面掌握《通知》精神,并组织好本部门、本单位的学习和贯彻。直接从事水价工作的领导和业务工作人员要精通《通知》内容,以适应工作的需要。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把学习《通知》精神与研究本地区、本部门实际工作联系起来,以此为契机,把水利改革与发展推上一个新台阶。
其次,要做好宣传,抓好督查。推进水价改革、促进节约用水和保护水资源的各项工作事关广大群众切身利益,需要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广泛参与和积极支持。各级水利部门要认真组织,严密计划,统筹安排,注重实效,做好《通知》的宣传工作;要结合实际,贴近生活,采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深入宣传《通知》精神;要充分发挥报纸、广播、电视和网络各类新闻媒体的作用,通过专题与典型报道、发表理论宣传文章等各种活动,进行积极的宣传。通过舆论引导和有效沟通,促进社会形成共识,为推进水价改革、促进节约用水和保护水资源各项相关政策的制定和实施创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要抓好水价改革的跟踪指导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遇到问题,确保各项政策落实到位。国家发改委和水利部等部门已联合发出通知,对各地水价改革的进展情况进行定期检查通报。
第三,要加强领导,协调配合。水价改革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实施难度大。做好这项工作,关键在于加强领导。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提高对这项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抓住机遇,把贯彻落实《通知》精神、进一步推进水价改革摆到重要议事日程,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水利工作的重点抓紧抓好,抓出成效。要进一步充实和加强水价改革的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搞好组织协调,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形成整体合力。要积极争取各级政府及价格主管部门的大力支持,加强水利系统内部各部门间的分工与合作。各单位的领导班子要认真研究和高度重视水价改革问题,一把手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做到准确把握改革方向,正确指导改革实践,妥善处理改革问题。
第四,要精心组织,狠抓落实。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和各流域机构要根据《通知》要求,抓紧研究制定贯彻落实的具体方案,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真正把《通知》精神落到实处。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积极协助政府及价格主管部门实事求是、因地制宜地制订本地区的水价改革规划,明确改革的具体目标、工作任务和要求。要把《通知》精神的贯彻落实与水利发展和改革,与贯彻落实《水利工程供水价格管理办法》、《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意见》等工作紧密结合起来,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协调推进。
要抓紧开展相关制度的配套工作,尽快制订和完善水资源费征收、水价办法实施细则、水利工程供水价格核算规定等水价改革的配套方法,保障改革的顺利实施。要合理调整水利工程供水价格,扩大水资源费的征收范围并适当提高征收标准,进一步理顺水价结构,改革计价方式,强化征收管理。大力推进农业水价改革,推行到农户的终端水价制度,完善水费计收办法,促进节约用水,减轻农民水费负担。继续做好水资源综合规划工作,为推进水价改革,促进节约用水,保护水资源提供科学基础和依据。要以水价改革为契机,进一步理顺体制,创新机制,全面深化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和城市水务管理体制改革。
已经实行水务统一管理的地区相比其他地区来说,在水价改革中更具有体制上的优势。目前,全国已成立水务局或由水利系统实施水务一体化管理的行政区共1200多个,县级行政区有一半以上已经实行了水务统一管理。北京市新成立了水务局,和上海市、海南省一样,实现了辖区内的水务统一管理。希望已经实行水务统一管理地区,水行政主管部门要积极配合当地价格主管部门,全面推进水价改革,为全国其他地区的水价改革做出榜样。
四、水价改革中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水价改革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是水利工作的重点,也是难点。在水价改革中,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一是水价改革要充分考虑资源因素。长期以来,在水价的制定时主要考虑是工程供水成本因素和用水户的承受能力,对资源因素考虑不多。随着国民经济和社会的不断发展,水资源紧缺日益显现出来。成为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制约因素。因此,推进水价改革,要充分考虑当地水资源状况。只有包括资源成本的水价,才能完整体现资源的稀缺程度和供求关系,发挥水价在水资源开发利用过程中的杠杆作用。
二是农村水价改革要与减轻农民负担有机结合。党中央、国务院十分重视“三农”问题,把提高农民种粮积极性,增加农民增收作为全党工作的一个重点。水是农业的命脉,我国农业用水占水利工程供水总量的75%左右,农业水价直接关系到农民水费负担和农业生产效益。由于历史和体制等方面的原因,一方面我国农业供水价格偏低,国有水管单位亏损严重;另一方面农业供水中间环节乱加价、乱收费较为严重,农民实际水费负担加重。农业用水浪费严重,节水潜力很大。因此,要积极推广陕西、新疆等地农业用水改革的经验,制订农业水价改革的专项政策,提高农业用水水费的计收率,同时切实解决农业用水中的乱收费、乱加价问题。
目前的农业水价低于供水成本,造成水利工程管理单位严重亏损,这是国家政策性原因导致的亏损,各地水行政主管部门要抓住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的有利时机,深化灌区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的改革,积极研究解决这部分政策性亏损的补偿渠道。比如,浙江省一些地方政府为鼓励农民种粮积极性,决定从水库到支渠的农业水费,由政府“埋单”。这种措施一方面进一步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同时也保证了水利工程的基本运行费用。政府“埋单”的只是农业水费的一部分,而农民从支渠引水到田头灌溉的水费大头还要自己掏,因此也不会影响农民节水的积极性。
三是水价改革要和增加水利投入相结合。由于长期投入不足,水价不到位,水利工程缺乏维修养护和更新改造资金,大批水利工程老化失修严重,效益衰减。据统计,全国病险水库达3万多座,接近水库总数的40%。农业灌溉渠“跑、冒、漏”,浪费严重,灌溉保证率较低,计量设施落后。这给水价改革带来很大困难,因此,除提高水利工程供水价格外,各级政府要加大对水利的投入,为水利工程安全运行和效益发挥提供保障,以水利工程的良性运行,促进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四是水价改革中要重视水权转让价格的研究。近几年来,在水权水市场理论指导下,一些地方为促进节约用水和优化配置水资源,积极开展水权转让的实践,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但在水权转让时,要认真研究水权转让补偿原则和定价方法,以保障相关各方的权利。
同志们,水价改革是一项艰巨而又紧迫的工作,我们面临着难得的机遇,让我们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扎实推进水价改革工作,促进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以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支撑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