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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环境和谐建设活动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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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环境和谐建设活动讲话

以“依法诚信纳税,共建和谐社会”为主题的全国第16个税收宣传活动月于4月1日拉开序幕。自*年全国第一个税收宣传月开始,通过历时15年的不懈努力,依法纳税、诚信纳税的观念正在逐步深入人心,自觉依法纳税的良好风气逐渐形成,我市的税收征管秩序得到了明显改善和提高,为全市税收收入的持续稳定增长奠定了坚实基础。去年,全市共组织全口径财政收入101299万元,同比增长了35.1%,实现了历史性跨越。

税收是国家的经济命脉,是现代化建设的财力保障,也是国家实施宏观调控、维护社会公平、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杠杆。首先,税收与社会各项事业的健康发展息息相关。税收是国家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国家和地方政府通过依法征税,集中财力,又通过财政支出把钱用于发展经济、社会事业和提高人民的整体生活水平等方面。这充分体现了社会主义税收“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本质。其次,税收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息息相关。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经济发展、社会发展和人的全面发展的统一,“民主法制、公平正义、诚信友爱”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涵。税收作为宏观调控的重要工具,具有内在稳定器的功能,自动对经济波动产生熨平的作用。同时,是调节社会分配,维护社会公平的重要手段。因此,税收与构建和谐社会是一种良性互动关系,税收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了强大的财力保障,和谐的社会又为经济发展、税收增长提供了宽阔的空间和环境。再次,税收与经济组织的长远发展息息相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其重要特征之一就是诚信。任何社会组织和经济主体都必须遵守国家法律和社会道德规范,“民无信不立,商无信不兴”。依法诚信纳税是任何社会组织和经济主体的立身之本,失去了信用就难以在竞争乃至社会中立足。只有坚持守法经营、诚信纳税,才能树立起良好的企业信誉和个人道德形象,实现企业的快速成长和长远发展。

今年是贯彻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一年,也是完成刚刚闭幕的市五次党代会和市五届四次人代会确定的各项目标的第一年,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促进我市经济实现高质量、高层次、高速度发展的关键之年。全市各级税务部门要站在服务地方经济发展大局的高度,以主人翁和创业者的姿态,置身于促进全市经济加快发展的大环境中来,全力为地方经济发展多服务、服好务,更好更快地促进税收与经济的和谐发展,依法治税与优化服务的和谐统一,依法征税与诚信纳税的和谐文明。

首先,要进一步树立大局意识,着力实现税收与经济的和谐发展。经济是税收的基础,经济的持续快速增长、经济总量规模的不断扩大,必然促进税源存量的不断优化以及税收收入的大幅攀升。税务部门各项工作必须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服从服务于地方经济建设,服从服务于全市第五次党代会的总体规划,通过发挥税收的职能作用,切实推进我市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区域协调发展以及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发展。

其次,要进一步树立效率意识,着力实现依法治税与优化服务的和谐统一。依法治税是税收工作的灵魂,坚持把依法执政、依法治税贯穿于税收工作的始终,能够为和谐社会建设营造一个公平的税收法制环境。这是构建和谐征纳关系的根本。全市各级税务部门要坚持税收管理和纳税服务并重,寓服务于管理之中,促进管理与服务的良性互动。一方面,要继续加大税收相关法规的学习宣传力度,加强对落实相关税收政策执行情况的检查。另一方面,要积极探索适应地方经济发展、满足广大纳税人需求的纳税服务领域、机制和手段,继续抓好送政策上门、开辟绿色通道、实施阳光稽查、12366服务热线、综合征管软件V2.0等纳税服务措施的落实工作,着力解决税收管理工作中透明度不高、信息不畅、效率低下等深层次问题,努力实现由权力型向责任型、由监督打击型向管理服务型的转变。

第三,要进一步树立诚信意识,着力实现依法征税与诚信纳税的和谐文明。依法征税和诚信纳税从法律和道德两个方面规范和约束税务机关以及纳税人的涉税行为。全市各级税务部门、广大纳税人和社会各界要共同深入开展共铸诚信活动,营造全社会依法征税和诚信纳税的良好氛围。各级税务机关要坚持依法诚信征税,诚信服务,为纳税人依法诚信纳税创造良好环境。广大纳税人要认真履行纳税义务,严格按照国家税收法律规定,及时足额缴纳各项税款。各部门、社会各界要关心、支持税务部门工作,积极提出改进工作和改善服务的意见和建议。各级党委政府要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税收征管工作的领导和协调,对纳税人加大依法诚信纳税的引导、教育和监督力度,促使征纳双方积极认真地履行各自的法定义务,努力为构建社会诚信体系,促进我市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加快和谐*建设步伐做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