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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院会上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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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院会上发言

各位代表:

现在,我向大会报告*年全市检察工作,请予审议。

去年,全市检察机关在市委和省院的领导下,在人大、政协的监督下,在政府及社会各界的支持下,充分履行检察职责,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的进展。

一、围绕服务大局,在促进经济发展上实现了突破

*年,全市检察机关立足于服务大局,紧紧围绕“五大”建设的战略实施,切实加大检察服务的力度。进一步落实了检察机关为国企改制、民营经济发展和重点工程建设服务的意见,市院领导带队分别走访了30户企业,主动为企业提供法律咨询,并召开了企业部分人大代表座谈会,听取企业代表对检察机关的意见和建议;积极参与整顿市场经济秩序专项活动,对影响企业改制和发展的职务犯罪案件、一般刑事犯罪案件,我们派得力干警认真查处,年内办理的涉企案件数与上年同比明显提高。市院渎检部门在全省介绍了集中查办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职务犯罪专项工作经验;为了确保全市健康产业协调发展,市院领导带队到我市医药行业企业就治理商业贿赂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提出了切实符合*药业发展的治理商业贿赂犯罪的预防对策,得到了市委市政府领导的高度重视,并批转相关行业单位,深受企业好评。全市检察机关还通过多种形式,积极参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积极妥善化解社会矛盾,继续落实控申检察工作“首办责任制”、预约检察长、处长接待制等规章制度,充分发挥检察控申服务大厅的便民功能,年内两级院检察长共接待来访群众162人次,市院控申服务大厅共接待来访群众1083人次,其中法律咨询957人次。通过我们认真细致的工作,全年没有发生进京的涉检上访案件,较好地化解了企业转制过程中的一些信访案件,为“五大”建设和平安*建设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二、围绕构建和谐社会,在贯彻宽严相济上实现了突破

全市检察机关树立了诉讼和谐的理念,把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作为构建诉讼和谐的载体,做到该严则严、当宽则宽。一是依法打击严重暴力犯罪的力度不减。*年,全市检察机关共受理提请批准逮捕案件669件985人,经审查批准(决定)逮捕611件890人;受理审查起诉939件1396人,经审查提起公诉753件1078人。继续执行重大案件提前介入制度,与公安机关密切配合,切实增强了打击犯罪的侦控合力。侦查监督部门、公诉部门全年适时介入重大抢劫、强奸、杀人等重大案件130余件次,依法起诉了“12•15”特大火灾事故案,既加快了办案节奏,又提高了案件质量,确保了打击犯罪的法律和社会效果,为维护*稳定做出了贡献;二是严惩职务犯罪的强度加大。过去一年,全市检察机关共立侦查贪污贿赂、侵权渎职等职务犯罪嫌疑人80人,其中:贪污、贿赂、挪用公款等犯罪嫌疑人58人、侵权渎职犯罪嫌疑人22人,构成大要案件的犯罪嫌疑人54人,大要案比率为67.5%。通过办案共为国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1064万元。如市院反贪部门侦破了东丰县原常务副县李某某等一批贪污、受贿案件,在全市产生了较大反响。在省院的统一指挥下,还集中查办了一批省内有影响有震动的大案要案。同时,抓逃工作继续成为反贪工作的亮点,年内又抓获省院交办和本市外逃的犯罪嫌疑人5人,在全国反贪局长培训班上西安区院介绍了抓逃经验;三是贯彻宽严相济政策的效果明显。我们站在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进一步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对于可捕可不捕的案件,坚决不批准逮捕,去年全市检察机关共做出不批准逮捕决定58件95人,与上年同比分别上升了56.76%和48.4%。对一些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和交通肇事案件,利用审查批捕时限,尽可能促成当事人和解,并做出不予批捕的决定,实践中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同时,依法充分适用不起诉,并在建立“和解不起诉”制度上作了探索和尝试。去年,全市检察机关对16件17人做出不起诉决定。最高检察院朱孝清副检察长来辽视察时,对全市检察机关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的做法给予了很高评价;四是预防职务犯罪的亮点突出。努力建立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努力从源头上治理腐败。全市检察机关坚持预防比打击更重要的司法理念,以“三抓三看”为载体,开展“廉政文化进企业”活动,把预防工作延伸到企业和社区。去年,全市检察机关共开展法制教育43次,其中两级院检察长讲预防课22次,受教育人数达3500多人次。在市委党校预防职务犯罪教育基地举办教育、卫生、工商系统短期培训班3期,受到广泛欢迎。组织开展了全市预防职务犯罪法律知识竞赛,印制《治理商业贿赂法律手册》发送相关企业,向有关部门和单位发预防检察建议书14份,推动建章建制22项,取得了明显预防效果。

三、围绕公平正义,在强化法律监督上实现了突破

全市检察机关始终把维护司法公正、实现社会公平正义作为检察工作生命线,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在立案监督中,与公安机关一起开展了逮捕工作专项检查,全市检察机关监督公安机关应立案而没有立案的案件10件13人,公安机关已全部立案;在侦查监督中,追捕23人,追诉24人,追漏罪7件8人,改变定性25件39人,改变犯罪事实和情节64起,法院均予以认定,从而确保有罪的人得到处罚,无罪的人免除处罚;在刑事审判监督中,共对法院确有错误的判决裁定提起抗诉9件10人,发纠正违法通知书3份,发检察建议36份;在民事行政检察监督中,共受理审查不服已生效的民事、行政判决和裁定117件,立案85件,依法提起抗诉19件,提请省院抗诉4件,建议再审49件;在刑罚执行监督中,认真开展核查和纠正监外执行脱管漏管问题的专项活动,对全市2003年以来的监外执行罪犯进行全面调查,建立台账,为全市开展社区矫正试点工作提供依据。同时,继续贯彻执行检察长接待日制度、约见检察官制度和派驻检察官谈心制度,全年共发《案件即将到期预告书》85份、《到期催办书》47份,检察长接待在押人员80余人次,驻所检察官与在押人员谈心100余人次,为在押人员清回合法财物万余元,为多名在押在教人员找回多算的刑期和教期,从而既有效地巩固了我市的清理超期羁押工作成果,又依法维护了被监管人员的合法权益。

四、围绕执法为民,在队伍能力建设上实现了突破

——班子的领导能力得到提高。我们建立了与新上任基层检察长谈话制度、检察长岗前培训制度及检察长任期目标责任制和派员参加基层院民主生活会制度,通过狠抓制度落实,从切实提高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新形势下把握大局、锻炼党性、分析问题及科学决策的能力入手,进一步加强两级院班子的领导能力建设。

——干警的理论研究能力得到提高。去年,我们以“学习型”向“研究型”转变为切入点,重在提高广大干警的理论研究和实际应用能力。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邀请市人大主任做专题讲座,举办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系列研讨活动和演讲竞赛活动;围绕提高广大干警的业务素质,邀请全国人大法工委刑法室郎胜主任和全国检察业务专家、省院党组成员、反贪局长姜德志进行专题讲座,组织骨干队伍到吉林大学参加了吉大校庆60周年名家讲座,听取了中国政法大学校长徐显明教授、北京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我国著名法学家陈兴良教授的专题讲座;围绕提高广大干警的研究能力,加强对外学术交流,两级院的领导和干警在年内共参加国内、国际高层重大学术会议14次39人;与法学界专家学者广泛接触,同中国人民大学诉讼制度与司法改革中心合作,共同承担了欧盟“遏制酷刑机制研究”的科研项目,建立了吉林大学法学院*教学科研基地,并先后接待了英中协会、全国人大法工委刑法室调研组、中国人民大学诉讼制度与司法改革中心课题组等5个考察、调研和社会实践团队,在接触中大大开阔了广大干警的研究视野,吸收了先进司法理念。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朱孝清、省检察院副检察长陈凤超分别在*年全国检察理论研究年会上和全省检察官协会成立10周年大会上盛赞我院的检察理论研究工作。

——整体的创新能力得到提高。我们坚持以理论创新带动工作机制创新,实践中取得了明显效果。市院出台的《无逮捕必要不批捕适用条件》,引起了全国人大法工委刑法室的高度重视,将之作为专题进行研究,同时也得到了高检院和省院的充分肯定;市院研究制定的《讯问犯罪嫌疑人全程录音录像操作规程》,通过全程留取视听资料,进一步规范职务犯罪侦查取证行为;西安区院研究制定的《上诉案件审查制度》,填补了对二审法院审判活动监督的空白,东辽县院制定的人民监督员工作流程,使监督工作规范化,受到省院领导的充分肯定。同时,我们还着手建立案件质量管理信息化系统,以信息化促进规范化,逐步实行案件网上流程管理,目前两级院共投入近百万元用于购置网络办案设备,检察业务、队伍、信息化“三位一体”机制建设初见成效,管理科学化水平逐步提高。

——队伍的约束能力得到提高。我们完善了深化检务公开制度、岗位目标管理责任制度、领导干部队伍建设“一岗双责”制,结合法治理念教育,严格按照市委政法委“十条禁令”约束广大干警,严格将“五种情形”案件全部纳入人民监督员监督之中,对于社会反响不好的案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倒查并追究责任。

过去的一年,全市检察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先后有26个集体和78人次受到市级以上表彰,市院被和司法部评为全国“四五”法治宣传教育先进集体、被高检院评为全国检察影视宣传先进单位、被省政府评为全省“四五”保密法宣传工作先进单位。在全省检察业务评比中,检察调研工作再次获全省第一名、职务犯罪预防工作获全省第二名、民行检察处和渎检处被省院评为先进集体、侦查监督部门被省院评为先进单位,市院公诉处被省总工会评为学习型处室,西安区院副检察长金立河被评为“全国模范检察官”,市院2名处长分别被评为“全省人民满意公务员”和“全省检察专家人才”。

*年,全市检察工作虽然取得了新的进展,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部分检察官的执法理念仍趋于落后,跟不上时代脚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还没有从根本上树立起来;二是法律监督能力有待提高,不善于监督、不会监督、监督实效差的问题还程度不同的存在;三是查办职务犯罪的工作水平有待提高,查办大要案的力度和效果与人民群众的要求还有差距;四是检察队伍素质提高的任务还很繁重和紧迫,执法规范化评价体系还不完善,执法作风和职业道德建设需要加强;五是一些制约检察工作发展的难点问题还未得到有效解决。这些问题我们将在新的一年里认真加以解决。

各位代表:面对新形势和新挑战,2007年全市检察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围绕一个中心,把握一个大局,突出一条主线,实现四个和谐发展。即:紧紧围绕一切为了经济发展、一切为了社会和谐这个中心,认真把握市委中心工作这个大局,突出建设和谐检察院这条主线,通过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加强和改进法律监督工作,努力在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问题、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提高队伍素质和执法水平上下功夫,推动检察工作全面健康发展,实现检察工作与经济发展和谐、与社会生活和谐、与司法公正和谐、与能力建设和谐。

一要加大服务大局的力度,确保检察工作与经济发展相和谐。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坚持把履行好法律监督职能作为服务和谐社会建设的基本途径,紧紧围绕市委五届一次会议确定的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目标,找准检察机关服务大局的结合点,综合运用打击、预防、监督、保护等职能,创新服务举措,进一步提高服务发展的效能和水平。

二要加大执法为民的力度,确保检察工作与社会生活相和谐。要严厉打击危害国家安全、人身安全和人民财产安全的刑事犯罪活动,既要加快办案节奏,节约司法资源,集中力量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又要严把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适用法律关,确保办案质量;要加大打击严重经济犯罪的力度,依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的犯罪,营造有利于自主创新的法治环境;要加强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促进廉政建设;要积极做好化解涉法矛盾纠纷工作,减少社会不和谐因素。

三要加大法律监督力度,确保检察工作与公平正义相和谐。要切实加大法律监督的力度,积极探索敢于监督,善于监督,有效监督的途径和方式,确保在诉讼司法各个环节实现公平和正义;要积极探索有利于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工作机制和办案方式。

四要加大素质提升力度,确保检察工作与能力建设和谐。要继续开展“研究型”检察机关创建活动,切实加强检察理论研究,坚持理论创新带动工作机制创新,认真做好涉及检察工作机制改革创新的调研论证工作。同时,要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为载体,加强思想政治工作,狠抓检察能力建设,强化纪律作风建设,推进队伍专业化建设,加强基层检察院建设。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全市检察机关将在省院、市委领导和市人大监督下,认真贯彻本次大会的决议,全面落实执法为民的要求,为构建和谐*做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