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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志们: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关于抓好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的指示精神,安排部署我市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工作。为抓好这项工作,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转发了《市委组织部、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关于抓紧解决部分村级组织无活动场所问题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各地一定要认真学习,抓好落实。下面,我就抓好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工作,讲三点意见。
一、高度统一思想,充分认识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工作的重要意义
村级组织活动场所是村级各个组织和党员、干部开展学习、工作及其他活动的主要阵地,也是为村民提供文化、教育、娱乐等公益性服务的重要场所。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是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重要基础性工作。抓紧解决部分村级组织无活动场所问题,对于顺利开展农村基层各项工作,推进农村“三个文明”建设,构建农村和谐社会,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稳定基层政权,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党中央、国务院对此项工作高度重视,总书记、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亲自过问这项工作。去年6月,中央政治局常委会议在研究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有关问题时,决定采取由地方财政投入为主、中央财政适当补助和党费予以支持的办法抓紧解决村级组织无活动场所问题。今年1月,中央组织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联合下发了《关于抓紧解决部分村级组织无活动场所问题的通知》。2月,三部委召开会议进行专门部署。在这次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中,中央共拿出17.5亿元进行补助。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这项工作,省委常委会听取了汇报。省委、省政府决定,在中央按总投资36%的比例补助10130万元资金的基础上,省本级按总投资30%的比例进行配套,总额12166万元,其中发改委2000万元,财政厅9166万元,省管党费1000万元。市委高度关注这项工作,市委常委会议进行了认真研究,市委书记武吉海同志、市长陈君文同志反复强调要把村级组织活动场所的建设作为巩固先进性教育成果、提升农村党建工作水平、推进新农村建设的大事来抓,高质量抓好这项工作。由中央、省里和市里拿出专项资金直接支持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多年来是第一次,充分说明中央、省委和市委对这项工作的高度重视。我们一定要用中央决策和省委、市委精神统一思想,从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抓紧解决部分村级组织无活动场所问题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解决村级组织无活动场所问题,是推进农村“三个文明”与和谐社会建设,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迫切需要。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的一项重大历史任务。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许多政策措施需要在农村基层贯彻落实,大量的工作任务需要在农村基层具体实施和最终完成。村级组织和农村党员干部是贯彻落实党在农村的方针政策、组织带领广大农民群众积极开展各项工作、努力完成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任务的重要力量。在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既要对村级组织和农村党员干部明确任务、提出要求,也要为他们开展工作创造必要的物质条件,提供必要的物质保证。建设一个活动场所,配备必要的设施设备,是最基本的要求,也是发挥村级组织和广大农村党员干部作用、顺利推进农村各项工作的重要前提。
解决村级组织无活动场所问题,是加强基层党组织先进性建设和执政能力建设,巩固党在农村执政基础的客观需要。加强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是建立健全农村党员“长期受教育、永葆先进性”长效机制的重要内容,是帮助农村基层解决实际困难的一项重要举措。农村基层党组织是农村各种组织和各项工作的领导核心,是党在农村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也是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和组织基础。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必须高度重视夯实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和组织基础,注重加强村党组织的阵地建设。近几年来,全市各地采取有力措施,大力加强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也应看到,由于一些地方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相对滞后,村级组织“无钱办事”、无活动场所的问题还比较突出;还有一部分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年久失修,有的已经成为危房,急需修缮维护;有的村级组织活动场所临时租用农户住房,打游击战;一些地方并村后,党员数量大幅增加,原有的村级组织活动场所面积较小、配置简陋,不能满足活动和工作需要。实践证明,如果一个村党组织连活动阵地都没有,正常开展党的活动就无从谈起,党组织和党员的作用就不能很好地得到发挥,党在农民群众心目中的形象就会受到影响。加强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对于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和组织基础,意义重大,至关重要。
解决村级组织无活动场所问题,是为广大村民提供文化教育服务,不断提高农民整体素质的现实需要。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明确提出,要“培养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提高农民的整体素质”。农民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主体。大力提高农民群众的整体素质,培养新型农民,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我市农村劳动力资源丰富,人力资源开发潜力巨大,但农民整体素质相对偏低,提高农民素质、培养新型农民的任务十分繁重。近年来,各地不断加大农村教育培训基础建设的资金投入力度,建成了一批县、乡教育培训基地,积极开展农民培训工作,这些都对提高农民的素质发挥了重要作用。但由于我市农村人口众多,居住分散,大量的对农民群众教育培训的任务,仍然需要在村里组织实施。村里建设一个活动场所,配备必要的现代远程教育和电化教育设备,就可以就近就便、切合实际地对农民群众开展教育培训。这也是目前对广大农民群众进行教育培训的一种最实际、最可行的途径和办法。同时,还可以利用村级组织活动场所,组织开展各种文化、体育和娱乐活动,不断丰富农民群众的业余文化生活,不断提高他们的整体素质。因此,抓紧解决村级组织无活动场所问题,也是培养新型农民,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构建农村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和实际步骤。
二、精心组织实施,保质保量地完成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任务
按照中央、省委和市委的要求,今明两年基本解决村级组织无活动场所问题。实现这一任务要求,必须依靠各级党组织、各有关部门和有关方面的协调配合、共同努力,特别要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第一,保证配套资金及时落实到位。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工作全省共涉及6823个村,每个村活动场所建筑面积按90平方米掌握,单位面积造价标准为461元/平方米,每个村建设投资平均为4.15万元,办公用品配置为8000元。这次省里安排给我市597个村级活动场所建设项目,既是对我市广大农村基层干部的支持和厚爱,也是下达给我们的一项十分艰巨的政治任务。这次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所需资金,中央和省补助60%,市配套补助20%,其余的20%配套投资由区县(市)负责落实。中央、省里给我市的打捆资金为1772万元,其中活动场所建设资金1486万元,办公用品配套资金286万元。我市市、县两级应配套的资金总额为1182万元,其中活动场所建设992万元,办公用品配置190万元。市委常委会议研究,在市本级财政并不宽裕的情况下,市里承担50%,即拿591万元,其中市财政拿491万元,市管党费100万元。各区县(市)配套资金对于各地来说,不是一笔小的投资,年初又没有列入预算,筹集起来肯定有一定的难度。各区县(市)委一定要克服困难,保证地方配套资金按时足额到位,区县(市)委、政府分管领导要牵头负责,有关部门要抓好资金调度,优先满足配套资金,抓好落实。各区县(市)配套经费的筹集方案,由区县(市)委、政府研究确定,事前报市发改委、财政局备案。同时,要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对口支援、部门帮扶,发动民营企业家及社会其他各界人士捐助等形式,多渠道筹集资金,确保经费落实。村本级也可按照《湖南省村内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办法(试行)》的规定,调动农民群众的积极性,组织党员、村民义务投工投劳参与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各地在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中,不得增加乡村债务和农民负担。由于中央和省、市补助资金是分两年到位的,每年安排50%,全市的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今年拟建300个,明年建297个。各地配套资金可大体根据这个时间进度考虑安排。这里强调,对配套资金不能到位的区县(市),中央、省、市补助投资不予下拨。
第二,坚持因地制宜、统筹规划。近年来,“三农”工作的力度不断加大,特别是随着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的全面展开,农村文化、教育、通信、电力、卫生、交通等基础设施建设步伐不断加快,农田水利建设、农业生态建设、村级规划建设以及人居环境治理等工作全面展开,村组合并、乡镇撤并和调整中小学布局等工作继续进行。这些工作都与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直接或间接相关,要求我们推进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必须与这些工作结合起来考虑,统筹规划,统筹安排,尤其是要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总体规划,以及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接收站点建设和调整中小学布局等工作结合起来,统筹考虑。村级组织活动场所的选址要充分考虑人口集中、交通便利、现有设施可利用等因素,注意整合各种资源,充分利用现有设施,尽量与村级其他公共建筑、公益性服务设施相对集中,避免政出多门和重复建设,避免在地质、自然灾害易发的地段选址,避免随意占用耕地和林地。有关部门之间要加强协调和沟通。由于我市农村经济发展和地理环境等情况差异较大,就是同一地区也存在不小的差异。因此,各地在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中,必须坚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务求实效。要科学制定建设规划,合理确定建设标准,在确保经济适用的前提下,适当从长计议。各地村级组织活动场所的建筑面积、建设标准和造价,原则上按照市委组织部、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市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项目实施方案〉和〈*市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办公用品配置方案〉的通知》(常组通〔*〕36号)执行,具体工作中可根据经济条件和实际情况适当调整,但不得随意减少项目个数、建筑面积和建设标准。如突破建筑面积和建设投资,超出的投资由地方自行解决。各地可结合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地理条件选择合适的标准图纸施工,力求做到统一色彩式样,统一建筑物标识,真正把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成为当地农村的标志性建筑。省委组织部和省发改委、建设厅会同有关单位统一设计了几套标准图纸,到时提供给各地,供选用。可以以县为单位,统一样式,统一色彩。
第三,切实加强资金、工程和资产管理。这次集中建设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各级财政投入资金的数量比较大,工程建设和设备配置的任务比较重,具体组织实施的程序比较多,必须重视和加强管理。各区县(市)要结合实际,研究制定一些针对性、操作性比较强的管理制度和相关规定,认真抓好落实,确保各项工作规范有序地推进。要严格资金管理,各级财政、党费投入的资金以及其它渠道筹集的资金必须建立专账专户,统一管理,保证专款专用,任何地方和单位不得截留和挪作它用。要加强施工管理,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县为单位打捆招标,择优选定施工企业。要实施工程监理,加强质量控制,确保工程质量。要严格执行项目审计、验收制度,主动接受群众监督,确保把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成为“廉政工程”。要严格资产管理,村级组织活动场所的使用权归村集体,村级组织要保证活动场所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村级组织活动场所的产权应委托县级非经营性资产管理部门进行监理;区县(市)、乡镇党委、政府也要加强监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名义侵占,不得擅自改变其使用性质。坚决防止随意变卖、出租、抵押等情况的发生。
第四,充分发挥活动场所的综合效益。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成后,关键在发挥作用。各地要以这次活动场所建设为契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村级组织活动场所的管理制度,以及使用、安全、卫生等方面的规定,确保活动场所综合效益得到充分发挥。对于新建的村级组织活动场所,要重视抓好配套建设,配置必需的设施设备,搞好日常修缮维护,确保能够正常开展活动、发挥作用。对于一些条件简陋、功能单一的活动场所,也要注意配备一些必需的设施设备。村级组织活动场所要在保证村党组织、村委会、共青团、妇代会、民兵组织和党员干部学习、工作、活动的同时,成为广大农民群众收看收听电化教育节目、开展现代远程教育、接受科技文化培训、获得生产生活信息、参加文化娱乐活动的主要阵地,成为村党组织、村委会和村级其他组织开展工作、服务群众的综合阵地,真正发挥活动场所“一室多用”的功能和效益。
三、切实加强领导,真正把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成为群众满意工程
集中解决村级组织无活动场所问题,任务重,时间紧,涉及面广,中央、省委和市委高度重视,基层热切期盼,社会普遍关注。各级党委、政府要加强领导,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好中央、省委和市委的精神和要求,各有关部门要切实把这项工作抓紧抓实抓好,使之真正成为“精品工程”、“群众满意工程”。
一要落实领导责任。各级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切实把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和指导,确保认识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工作到位。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工作由市委、市政府相关领导负责领导,成立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办公室,设在市委组织部,从有关单位抽调工作人员,负责组织协调和督查指导。办公经费由市财政解决。各区县(市)要有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专门抓这项工作。建好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区县(市)是关键。区县(市)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切实负起责任,建立一把手亲力亲为、分管领导到岗到位、其他领导尽职尽责的工作格局,主动协调解决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中的困难和问题,保证工作落实。
二要形成工作合力。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工作主要由组织、发改和财政等部门负责。组织部门要切实担负起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的组织协调职责,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实施计划,确定工作目标、任务分工和时限要求等,及时了解掌握工作进展情况,注意总结推广好的做法和经验,加强监督检查和具体指导,并对软弱涣散的村级组织进行整顿,选好配强领导班子;发展改革部门负责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项目的规划编制、项目审批、上报资金申请报告、投资计划分解下达,以及项目建设的监督管理工作;财政部门负责资金的安排与管理及办公用品配置工作,实行政府采购,统一配置实物。组织、发改和财政等部门要建立定期沟通协调机制,对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及时进行研究,形成工作合力,防止各自为政,工作脱节。其他相关部门要积极支持,密切配合,帮助解决部分村级组织无活动场所问题。建设、国土资源、林业、水利、税务、审计、规划、环保、房管、物价、新农村建设办等部门要大力支持,提供服务,落实省里要求的“视同农民建房”减免相关费用的政策,简化手续,尽最大努力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
三要严格审核把关。前段时间,市直相关部门,各区县(市)委、市直四区党(工)委按照市委的统一部署安排,积极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的指示精神,做了大量的调查摸底、前期准备工作。目前,各区县(市)、市直四区初步确定项目村的名单与规划并已报到了市里,经初步审核,发现有的地方领会精神不够透彻,上报的规划不符合要求,有的无活动场所村的问题没有解决,却在搞锦上添花,把已有活动场所的村报了上来;有的把不是村的园艺场作了规划;有的县对乡镇搞不切实际的平均分配;有的盲目扩大建设规模;有的时间安排不够合理等等。请各单位在今天会议之后,严格按照常组电〔*〕19号、20号明传电报通知精神,重新确定项目村名单及规划,于8月11日前再正式上报。在确定项目村时必须立足本地实际,客观公正,坚持“两防止一确保”的原则,即防止在未解决无活动场所村问题的情况下,安排领导的联系点村、各类示范村;防止不切实际,按比例平均分配,搞平衡照顾;确保建设项目重点安排在无活动场所的村,切实解决好村级组织无活动场所的问题。各地组织、发改、财政等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严格把关。不符合条件的村,一定不能上报,谁上报,谁承担责任。为了切实抓实这项工作,经研究,从下周开始,市委将派出检查组,对各单位上报的村逐一进行检查。这里明确,对于检查不合条件的村,市里将按比例扣除所在地方的建设项目分配名额,并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要加强督促检查。要逐级建立督促检查的工作机制。市委组织部、市发改委、市财政局要会同其它有关部门,采取明查暗访、随机抽查等方式,加强督促检查。各地要加大督查力度,认真做好经常性的监督检查工作,严格执行工程验收制度,确保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的各个环节置于有效的监督之下。一经发现截留挪用资金、偷工减料、弄虚作假等违法违纪违规问题,要严肃追究当事人、责任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各级党委、政府有关部门的领导干部要带头深入基层,帮助解决实际问题;深入施工现场,进行检查指导;深入农民群众,听取意见建议。
这次会议后,各地要认真贯彻落实会议精神,尽快安排部署,进一步明确时间进度,尽快落实配套资金,精心组织实施,确保两年内基本解决村级组织无活动场所问题。同时,要统筹兼顾,切实抓好城市社区组织的活动场所建设。要认真贯彻落实去年由民政部、中组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等10部委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社区组织的工作用房、居民公益性服务设施建设和管理工作的意见》,加大工作力度,不断提高社区组织的工作用房和居民公益性服务设施建设的水平,充分发挥社区组织的作用,推动城市社会管理和社区建设再上新台阶。
同志们,解决部分村级组织无活动场所问题,是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以及市委、市政府支农、惠农的一项重要举措,是各级领导机关切实改进机关作风的一次具体行动,是各级党委、政府为农村基层办的一件实实在在的好事,也是今明两年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我们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扎扎实实地完成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的各项任务,不断提高我市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整体水平,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