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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志们: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市实施行政问责办法等四项制度动员大会精神,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完善措施、转变作风,县人民政府决定召开这次全县贯彻实施行政问责办法等四项制度动员大会,主要任务是:传达贯彻全市实施行政问责办法等四项制度动员大会精神,对我县贯彻实施“四项制度”进行全面安排和部署。下面,我讲三个方面的意见。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贯彻实施“四项制度”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今年年初,省人民政府制定出台了行政负责人问责办法和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这四项制度。在推进政府行政改革的关键阶段,推行行政问责办法等四项制度,是各级政府加快法治型政府、责任型政府、廉洁型政府、服务型政府建设的一项重大举措,是加强和提高政府系统队伍建设的一个重要抓手。3月26日,省人民政府召开行政问责办法等四项制度实施情况汇报会,秦光荣省长在会上再次强调,要把“四项制度”的贯彻落实作为推进政府自身建设的重要工作,对落实不到位、执行不力或严重违反制度的事件要公开曝光、严肃查处,确保“四项制度”真正发挥应有的作用。3月31日,市人民政府召开贯彻实施行政问责办法等四项制度动员大会,市长王敏正在讲话中指出,各级行政机关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要把“四项制度”的贯彻实施,作为关系发展大局的一项重要工作任务来抓,采取措施,迅速行动,周密安排,抓好落实,谁要顶风作浪,谁就要吃上被问责的苦果。这些都充分说明了省、市人民政府贯彻实施“四项制度”的坚强决心。
应该说,在*推行“四项制度”,是具备一定基础的。长期以来,全县各级行政机关和公务人员在非常艰苦的环境条件下,都能恪尽职守、勤奋敬业、努力工作,为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这表明,全县公务人员的主流是好的,面对各种诱惑和考验是过得硬的。但在极少数地方和部门作风问题较为突出,效能意识和服务意识低下,企业和外来投资商办事难、难办事,更别说普通老百姓,有的行政机关公务人员滥用职权、办事拖拉、推诿扯皮、欺上瞒下、弄虚作假、态度冷漠、作风粗暴,存在按潜规则行事的现象,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有的利用掌握的行政资源谋取私利、攀比享受;有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漠视政策法规,甚至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的地方和部门的领导干部工作上不求进取,缺乏创新,满足于应付,得过且过,碌碌无为。这些问题的存在,影响了政府职能的充分发挥,影响了政府的执行力和公信力,对发展环境造成了严重破坏,是导致软环境不优的主要因素。公务人员最大的罪过莫过于工作懈怠,从而对软环境造成破坏。因此,各级各部门和广大公务人员要切实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充分认识到实施“四项制度”的现实意义和精神内涵。“四项制度”从行政问责、服务承诺、首问责任和限时办结四个侧面回答了什么是服务型政府、怎样建设服务型政府、建成什么样的服务型政府的基本问题,抓住了转变政府职能的核心问题,把握了政府机关上下联动、同舟共济谋发展的行为规律问题,提出了解决政府机关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问题的治本之策,充分体现了县人民政府着力建设务实、高效的服务型政府,引领*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坚强决心;要充分认识贯彻落实“四项制度”,是贯彻党的十*大精神、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是实现全县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有力保障,是政府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的体现;是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推进政府管理创新,进一步提高政府执行力,提高政府工作质量和水平的一项重大举措,对加强公务人员队伍作风建设,解决目前公务人员队伍建设中的突出问题,规范和约束各级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从政行为具有重要意义。贯彻实施“四项制度”,有利于强化行政机关及公务人员依法行政的意识,规范行政权力、依法办事,推进依法行政;有利于推动各级行政机关向创造良好发展环境、提供优质高效的公共服务转变,推动政府管理向以人为本、便民高效、程序规范、公正透明的方式转变,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制度保障。全县各级各部门和广大公务人员务必要把思想统一到省、市政府的要求上来,统一到这次大会精神上来,要把思想和行动都自觉地置身于“四项制度”的要求上来,围绕“四项制度”谋思路、谋事业、谋发展。今后,绝不允许有玩忽职守、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否则,一经查实,我们将严格兑现政策,严惩不贷。
二、明确目标,制定方案,推进“四项制度”顺利实施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省人民政府部门及州市行政负责人问责办法》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全省行政机关推行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的决定》两个文件下发后,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迅速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进行了认真学习传达,成立了贯彻落实“四项制度”的组织领导机构,结合*实际,起草了《关于县直各部门及乡镇人民政府行政负责人问责办法》与《关于在全县行政机关推行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的决定》,并下发征求意见稿,进行充分讨论。同时,按照省、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实施“四项制度”的要求,及时安排部署,制定了全县贯彻实施“四项制度”的实施意见,分四个阶段推进工作,其目的是为了进一步强化干部的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公仆意识和依法履行职责的法治意识,形成执行顺畅、政令畅通的行政管理新局面。
各乡镇和县直各部门要按照县人民政府的实施意见,进一步细化工作目标和措施,突出工作重点,着力加以推进。我在这里对各个阶段的工作和重点任务再作一个明确。
第一阶段为学习宣传阶段,时间是4月份。这一阶段的工作重点是进一步对省政府办公厅印制下发的《云南省行政问责办法等四项制度工作手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制下发的《昭通市行政问责办法等四项制度工作手册》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制下发的关于“四项制度”的办法、决定、实施意见,进行深入的学习和宣传报道。各乡镇和县直各部门要结合自身实际拟定具体的贯彻实施方案。
第二阶段为服务承诺阶段,时间是5月份。这一阶段的工作重点是各乡镇和县直具有社会管理、公共服务职能的部门,要对本乡镇、本部门的服务项目、服务标准、办事条件、办事程序、办理时限、收费依据和标准、办理结果等承诺的事项进行公告,并公开服务承诺电话,保证8小时的工作时间有人接听,通过白鹤滩网站、县电视台等大众媒体传播,接受社会和舆论监督。县直相关部门的主要领导要分期分批到县电视台作公开承诺,具体实施工作由县人事局牵头负责,县法制办配合提出公开承诺部门的名单,县广电局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
第三阶段为专项督查落实阶段,时间是6月至9月。这一阶段的工作重点是根据“四项制度”的实施进展情况,采取实地督查、书面督查和明察暗访等方式,分别对行政问责办法、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的具体推进情况,进行专项的督促检查。
第四阶段为绩效评估阶段,时间是今年底前。由县监察局、人事局具体负责,对各乡镇和县直各部门贯彻实施“四项制度”的情况进行考核和评估,对贯彻实施“四项制度”措施有力、成效显著的予以表彰,对措施不力、工作不到位的乡镇和部门予以通报批评,并按行政问责办法的规定进行问责。通过绩效评估和强化措施,建立贯彻实施“四项制度”的长效机制。
以上四个阶段的实施情况,各乡镇、县直各部门必须按进度整理后上报县政府办公室、监察局、人事局,同时,以上四个阶段的工作,既要分阶段进行,又要整体推进。分阶段开展工作不等于不贯彻落实“四项制度”,对任何违反“四项制度”的行为,县人民政府都将按规定严肃处理。
三、强化措施,狠抓落实,确保贯彻实施“四项制度”取得成效
贯彻实施“四项制度”既是一项紧迫的任务,又是一项长期的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人民群众高度关注,对各级干部的触动大。今后一段时期,我们要广泛、深入、持久地学习好、贯彻好、落实好“四项制度”,切实把“四项制度”的贯彻落实摆到依法行政和党风廉政建设的新高度、新要求上,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各项工作制度,自觉规范自己的言行,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执行力。要把贯彻落实“四项制度”与创建学习型机关,提高公务人员素质结合起来;与完善规章制度,提高办事效率结合起来;与加强思想政治工作,营造良好风气结合起来;与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加强机关作风建设结合起来;与中心工作和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结合起来,努力实现“政务更加公正透明、作风更加务实创新、责任意识更加强烈、服务更加贴近基层、工作更加具有成效”的管理、服务新格局、新风貌。具体讲,就是要从*个方面下功夫:
(一)要在加强领导上下功夫、求成效。
各乡镇和县直各部门的“一把手”既是行政问责的重点对象,又是落实“四项制度”的第一责任人,对贯彻实施“四项制度”负总责。一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工作班子,为“四项制度”的贯彻实施提供组织保障,确保“四项制度”落到实处;二要把认真贯彻实施“四项制度”列入重要工作日程,主要领导亲自过问、亲自部署,制定有力措施,强势推进,切实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三要迅速召开动员大会,进行专题安排部署。同时要定期召开会议,总结贯彻落实情况,认真分析“四项制度”在推进过程中还存在的问题和不足,采取针对性措施,及时加以解决,保障“四项制度”的贯彻落实顺利推进。
(二)要在学习宣传上下功夫、求成效。
贯彻实施“四项制度”的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需要全社会各方面的理解、支持和积极参与。各乡镇和县直各部门要认真组织开展学习、宣传和教育培训工作,大力宣传中央和省委、省人民政府、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方针政策,大力宣传“四项制度”和实施“四项制度”的重要意义,使全县公务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把握“四项制度”的主要内容和基本要求,提高公务人员贯彻实施“四项制度”的自觉性。使每一名公务人员都认识到,*的发展与我息息相关,决不能因自身的失误、失职贻误*的发展;使每一名公务人员深刻理解“四项制度”的精神实质,做到入脑入心,把遵守和执行“四项制度”的要求转化为做好各项工作的内在动力。
在学习宣传上要坚持对内抓学习、对外抓宣传。通过抓学习统思想、抓过程求落实、抓弱项谋发展,确保全县在贯彻落实“四项制度”活动中始终做到深入、扎实、有效;在学习上要高标准严要求,做到组织动员、集中学习、单位抽查等环节一人不漏。在学习方法上要采取集中学习与专题辅导相结合、单位集体学习与抽查相结合、个人自学与业务工作相结合、普遍学与结合岗位学相结合,通过原文学习、专题辅导和岗位职能学习等方式,做到共性内容和要求清楚、岗位内容和要求熟记,切实把全县干部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落实“四项制度”上来。在对外宣传上,领导组办公室要认真总结我县贯彻落实“四项制度”的经验和存在问题,对存在问题要及时加以解决,对经验和做法要通过电视、广播、报刊、政府信息网等大众传播媒体进行广泛宣传。同时,领导组办公室要按照市政府动员大会的要求,及时编制简报,上报市政府办、监察局和人事局。
(三)要在认清职能上下功夫、求成效。
只有充分认清自身的职能任务,才能立足于高起点、高标准落实好行政问责办法等“四项制度”,才能更好地推动各项工作创新发展。因此,在贯彻落实“四项制度”中,要做到“三清”。一是职能清。各乡镇各部门要进一步清理职能服务项目,切实清理、核准工作范围内的整体职能、行政许可项目及职能服务项目,做到有的放矢,依法行政,服务得体。二是任务清。各部门要在县里统一清理的基础上,进一步清理各自的职能任务,尤其是各单位负责人要对自身的职能任务清楚明白;三是个人的责任清。每个公务人员也要对个人的职责进行一次认真的梳理,切实把自己的岗位职责搞清楚、搞明白,确保问责不在自己身上发生。作为政府机关公务人员要做到“三不倒”:岗位工作“问不倒”,按照岗位职责,什么时候干什么事,达到什么标准?要提前谋事、提前着手、提前准备,适时在第一时间拿出决策依据供领导参考,确保领导决策的时效性、全面性和正确性;配合工作“考不倒”,按照“一岗多能”要求,多读岗外知识、多学岗外业务、多练岗外技能,做到只要工作需要随时拉得出、补得上、干得好,确保各项工作按时高效完成;险重任务“难不倒”,遇有自然灾害或重大意外等情况时,有临危不乱、沉着应对的胆识和才干,确保政府机关人员在群众中的良好形象和政府的公信力。总之,要做到快速反应,高质量、高效率地完成理应完成的各项任务。
(四)要在贯彻落实上下功夫、求成效。
贯彻落实行政问责办法等四项制度,贵在经常、贵在落实。要在“三实”上作文章下功夫。一是计划措施要实在。按照市政府贯彻实施行政问责办法等四项制度动员大会上明确的分四个阶段进行检查、考核的要求,会后,领导组办公室要及时修改完善贯彻“四项制度”的实施意见,并及时印发各乡镇各部门,要制定全县落实“四项制度”的计划、措施,形成贯彻落实“四项制度”的一系列行之有效的办法和措施。二是服务承诺要实在。在落实服务承诺、限时办结和首问责任制上,要始终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研究确定承诺服务项目、办结时限等涉及基层和民众的切身利益的问题,确保承诺服务不务虚、限时办结不延误、政府的诚信不受影响;三是贯彻过程要实在。有了好的计划措施和良好的服务承诺还远远不够,作为行政行为人,更要注重在落实的过程上高标准、严要求,始终做到“三个不走样”:无论市政府检查或考核与否,全县落实“四项制度”的工作不走样;适时自查自考核,坚持标准不走样;内部问责无论涉及谁,敢于坚持原则不走样。
(五)要在热情服务上下功夫、求成效。
要结合政务公开和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完善我县已经在网站上向社会和公众公开的职责,全面公开我县政府工作职能。对我县的行政服务事项,除已经公开的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项目,其他行政服务事项的资格要求、必备手续、办理程序、办理流程、办理时限、政策规定、办事依据、办事条件、办事程序、办理结果等,在县政府网站公开,真正做到把我县各项行政管理和服务工作置于社会和公众的监督之下。全体公务人员要严格履行“不让来办事的人员在我这里受冷落;不让工作的事项在我这里积压延误;不让工作的差错在我这里发生;不让工作的机密在我这里泄露;不让影响团结的言行在我身上出现;不让违纪违法的行为在我身上发生;不让机关的形象因我受到影响;不让群众的利益因我受到侵害”等8项工作承诺。按照热情主动、文明办事、服务规范、及时高效的原则,积极推行首问责任制。要进一步落实登记制度,对来访人员的姓名、单位、时间、咨询或办理事项、办理结果等进行登记,以备查询和考核。要进一步完善工作人员姓名、职务、工作岗位、业务范围和投诉方式,接受服务对象监督。
(六)要在强化督促检查上下功夫、求成效。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要统筹协调,县监察局、人事局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对各乡镇和县直各部门贯彻实施“四项制度”的指导和督促检查,定期反馈情况,对贯彻落实不力的乡镇和部门要公开通报。县广电局、县记者站要对贯彻实施“四项制度”的好措施、好方法和好经验进行宣传报道,对贯彻落实不力的乡镇和部门进行公开曝光。各乡镇和县直各部门也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定期分析贯彻实施情况,科学评估实施效果,及时研究实施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完善相关工作制度和措施,探索更为行之有效的方法。各乡镇和县直各部门每个月要定期向县政府办公室、监察局、人事局上报一次具体实施情况,便于县人民政府和领导组了解掌握全县具体实施的进展情况。
(*)要在执行工作问责上下功夫、求成效。
根据县人民政府行政问责办法的规定,县人民政府对所属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领导班子正副职进行问责。县人民政府将按照《*县人民政府关于县直部门及乡镇人民政府行政负责人问责办法》,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独断专行、决策失误;滥用职权、违法行政;办事拖拉、推诿扯皮;不求进取、平庸无为;欺上瞒下、弄虚作假;态度冷漠、作风粗暴;铺张浪费、攀比享受;暗箱操作、逃避监督;监管不力、处置不当等不作为、乱作为的行为进行问责。对于贯彻实施“四项制度”不力的乡镇、部门和个人,要进行严格问责,严肃处理。今年,县人民政府将把贯彻实施“四项制度”的情况纳入乡镇和部门的综合目标考核范围,对执行不力或行政负责人一年内被问责两次以上的实行“一票否决”。县领导组办公室要按照“四项制度”的规定,做好行政问责的投诉受理、调查处理等工作,对在行政决策、行政执行、行政监督检查等环节不作为或乱作为,造成不良影响或后果的要加大问责力度。在执行中做到问责情形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问责方式定性准确、适用恰当,问责程序手续完备、程序严密,确保责任追究到位,确保省、市、县人民政府行政问责办法确定的10项问责事项和10种问责方式每一项都落实到实处。通过严格问责,充分激发每一名公务人员干事创业、开拓创新的活力,真正从制度建设的层面提高全县公务人员队伍的整体素质和行政能力。
同志们,全面贯彻实施“四项制度”,是我县加快推进政府行政职能转变的重要举措,意义重大,影响深远。全县各级各部门和广大公务人员务必要上下一心,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市、县人民政府的部署和要求上来,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同心协力,扎实工作,努力实现机关作风的新转变,不断推进我县政府自身建设上新的台阶,更好地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