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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志们:
全县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动员会议,经过与会同志的共同努力,圆满完成了各项议程,今天上午就要结束了。会议期间,新店、药山两乡镇、新店乡青山包村和林改工作组作了交流发言;签订了目标责任状;对试点改革先进集体及个人进行了表彰。会上,县委田书记作了重要讲话。田书记的讲话,站在全县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构建和谐社会的战略高度,立足于现实实践和理论思考,深刻阐述了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重大意义,充分肯定了我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取得的成绩,系统总结了成功的经验,深入分析了当前林改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并就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作了全面的安排部署。讲话在认识上有高度,在理论上有深度,在实践中具有可操作性,对推进全县林改工作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这次会议安排的会议交流是全县林改试点工作的经验结晶,是一笔宝贵财富。大家从不同角度、不同侧面介绍了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做法和经验,值得借鉴,与会同志深受启发。下面,我就结合贯彻落实田书记的讲话再讲几点意见。
一、会议的主要收获
这次会议时间虽短,但安排紧凑,内容丰富,主题鲜明,重点突出,务实高效,达到了预期目的。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进一步统一了思想,深化了认识。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农村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是继农村耕地承包经营后在土地使用制度上的又一次重大改革,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一项战略任务,也是县委政府确定的重点工作。大家一致认为,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林业生产关系的一次重大调整,是发展林业、繁荣林区、富裕林农的必然选择,是构建山区林农增收长效机制的有效途径,是破解当前林业发展难题、实现林业可持续发展的迫切需要。从我县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情况看,自开展调研、出台政策、会议推进、乡镇试点到今天的会议,经过全县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改革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得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衷心拥护。对当前林改存在的困难问题和复杂情况,大家也有了比较清醒的认识,共同感到林改工作面临的任务还相当艰巨,大家一定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委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按照田书记的讲话要求,围绕改革的目标任务,抓住改革的关键和重点,研究相应的对策和措施,加大工作力度,加快工作进度,坚定不移地把改革推向前进。
二是交流了经验,开阔了思路。与会同志通过学习会议精神和大会交流,互通了信息,交流了经验,开阔了思路。大家认为,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必须坚决贯彻执行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决定》、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加快林产业发展的意见》和县委、县政府《关于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加快林业产业发展的意见》,按照“山有其主,主有其权,权有其责,责有其利”的要求,严格把握改革的范围,坚持激活林业机制、盘活林业资源、增加林农收入、推动产业发展、提高服务水平、促进社会和谐的标准,正确处理好生态建设与产业发展、主体改革与配套改革、改革发展与社会稳定、政府主导与社会参与的关系,确保农民得实惠,确保生态受保护,确保产业得发展。
三是明确了任务,坚定了信心。田书记在讲话中明确要求,根据省委、市委的部署和县委的决定,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深化我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工作,要用3年左右的时间,基本完成全县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任务,建立起以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多种经营形式并存、责权利相统一的集体林业经营体制,建立起“产权归属清晰,经营主体到位,责权划分明确,利益保障严格,流转顺畅规范,监管服务有效”的现代林业产权制度,逐步实现森林资源增长、林业产业发展、林农持续增收、林区社会和谐的目标。使与会同志明确了任务和方向,振奋了精神,增强了做好林改工作的自信心、责任感和紧迫感。
二、围绕目标,狠抓落实,全面有序推进我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一项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情况复杂、工作量大的系统工程,其复杂性可以说比土地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还要复杂。为此,务必要抓好以下环节:
(一)改革的时间安排
此次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必须在县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各乡镇负责组织实施。具体分为全面启动和配套改革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全面启动阶段(2007年10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
总结试点经验,制定全县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加快林业产业发展意见及林改各方案,动员部署大面林改。(2007年10月1日至2007年10月31日)
大面林改启动分三批进行。
第一批:白鹤滩镇、金塘乡、蒙姑乡、中寨乡(2007年11月1日至2008年3月31日);
第二批:老店镇、崇溪乡、马树镇、炉房乡、红山乡(2008年4月1日至2008年7月31日);
第三批:大寨镇、茂租乡、东坪乡、小河镇、包谷垴乡(2008年8月1日至2008年11月30日)。
第二阶段:配套改革阶段(200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制定完善相关配套政策和措施;在不增设机构和不增加人员编制的前提下,组建林权交易市场和林权管理中心;建立和规范林木、林地产权流转机制,促进森林资源有序流转;加强森林资源保护体系建设,建立健全“三防”体系。
(二)进一步明确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要求
到明年11月底基本完成主体改革,2009年底完成配套改革。工作相当艰巨,任务十分繁重。各级各部门在研究安排具体工作时,要进一步细化各个阶段的工作,对每个步骤的完成时间和工作标准要提出明确的要求,全面统筹,科学安排,全力推进。
一是进一步加强学习,吃透政策,搞好培训。要认真组织学习政策,吃透政策,把理论与实际有机结合。林改工作需要一大批懂政策、会操作、能指导的“明白人”,更需要一大批技术上的“明白人”,各相关部门要充分发挥现有勘界技术力量,加大对勘界工程技术人员的理论和技术培训。
二是营造一个良好的舆论环境。以学习宣传省委、省政府《决定》、市委、市政府《意见》和县委、县政府《意见》为主线,围绕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任务和目标,结合各乡镇实际,制定宣传方案,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站等媒体,通过干部培训、入户讲解和设立宣传栏、印发宣传册和“公开信”等形式,大力宣传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目的、意义、做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使林改各项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同时,要加大林改试点成效和经验的宣传力度,增强改革信心,让全社会都来关心改革、理解改革、支持改革和参与改革。
三是制订一个科学的改革方案。要认真组织力量开展调查研究,摸清现有集体林的历史沿革、权属结构和经营管理状况,了解群众的意愿和要求,掌握山情、林情和社情民意。坚持原则性与灵活性的统一,结合乡镇实际,本着最大力度保护森林生态、最大限度保护林农利益的原则,把集体利益与林农利益、尊重历史与现实发展、统一部署与分类指导、群众意愿与规范操作、加强管理与放活经营很好地兼顾起来,一村一策、一社一案地认真研究,逐级科学合理地制订实施方案。这里要强调的是,要切实抓好各村民小组林改方案的制订。方案必须具有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应包括改革依据、组织领导、基本情况,改革主要内容(把四农具体化),保障措施(对改革时期村民的行为规范要求),及改革之后主要把握的发展方向,方案力求简洁明了,文字通俗易懂。村组方案必须由村组集体讨论确定,由工作队员拟定,并署名撰稿人,这要作为一条纪律固定下来。
四是组织一支精干的工作队伍。抽调业务精、能力强、素质高的工作人员充实到领导组办公室,扎实抓好政策指导、骨干培训、沟通协调、检查督促等工作。
五是切实抓好林权纠纷调处。处理好林权纠纷,是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不能回避和必须迈过的一道坎。各乡镇在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中,要本着“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按照尊重历史,照顾现实,顾全大局,利益兼顾,注重原始凭据,多做思想工作,就地化解的原则。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充分发挥村组调解、乡镇调解、民间组织和老党员、老干部的作用,广泛听取各方意见,深入细致做好调处工作。对市、县际纠纷,要由县林业局牵头、县民政局共同参与负责,向省、市林业部门汇报帮助协调。对历史遗留问题,要认真查找历史凭证,认真踏勘争议林地,认真咨询历史证人,认真分析纠纷原因,认真听取不同意见,依照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妥善处理,做到各方满意、不留后患。对有纠纷的山林,可按先调解后确权,调解不成就暂时搁置,尽量少走司法或行政裁决途径,主要依靠县、乡、村基层协调调解。对林矿矛盾、林电矛盾等行业纠纷,要坚持实事求是的精神,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政策,深入细致耐心进行调处,妥善处理好推进林改、保护生态与壮大产业、发展经济的关系,防止矛盾激化引发的热点难点问题;经多次调处仍未能解决的矛盾纠纷,不能急于求成,不能单方核权发证,不能下达采伐指标,待条件成熟后再行解决。但在这里必须明确:户与户的纠纷不出村民小组,组与组的纠纷不出村民委员会,村与村的纠纷不出乡镇,乡镇与乡镇的纠纷不出县,哪一级的纠纷由哪一级负责解决。
六是严格程序、规范操作。省委、省政府《决定》、市委、市政府《意见》和县委、县政府《意见》,从改革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基本原则到改革的主要范围、主要内容、政策措施、方法步骤和组织领导等,都全面而系统地提出了明确要求。各级各有关部门务必在林改工作的每一个步骤、每一个环节和每一个操作中,认真贯彻执行,规范操作,防止简单化、绝对化和教条化,切实做到符合农民意愿,生态受到保护,经得起历史的检验。一要注重保障农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和督监权,对改革方案、收益分配方案等重大事项必须经村民民主决策后实施,做到程序、方法、内容、结果“四公开”;二要认真做好外业勘界工作和森林资源二类调查工作。要深入实地,认真对待每一宗林地,准确定界,精确勾图。认真吸取“三定”的教训,内外业人员、乡镇林业站长、县级林改办负责人和林业局领导都要对相关林改资料负责,通过层层把关,做到记载的地块、地类、面积和四至界线“四统一”;三要认真细致做好确权发证工作,做到实际面积、承包合同、林权证面积和承包经营登记簿“四相符”,承包面积、承包位置、承包合同、承包经营权和林地林木标注“五到户”,让农民吃下“定心丸”,也为以后林地林木流转提供可靠依据;四要依法规范森林资源流转,为防止一些地方借改革之机低价转让国有、集体森林资源,导致国有、集体森林资源流失,明确要求林改期间暂停森林资源流转,防止农民用钱心切和信息不灵等原因,过急过早过低价格流转森林资源,造成失山失地、利益受损;五要统一基本的内、外业规程,形成一套能指导的规范性文件。县林改办要根据目前林改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抓紧修订相关规程、办法和要求,形成一套完整的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技术管理文件,指导、检查、监督各乡镇开展林改工作情况;六要切实加强林改档案管理工作。完整、准确、系统的林改档案,是林权改革工作的客观反映和重要的历史见证,是巩固改革成果、维护林地权利人的合法权益、稳定和完善农村林地承包关系、确保农村社会稳定的重要保证。各乡镇、县林改办和档案部门一定要按照国家、省、市、县的管理办法和要求,切实抓好林改档案工作,确保规范管理。
七是积极探索还山于民实现形式。各乡镇在推进集体林改过程中,要把让利于民、权利平等作为改革的重要原则来落实,积极探索还山于民的多种实现形式,让绝大多数有耕山意愿的农民都有山可耕,使广大山区林农都能分享到改革的巨大成果。对林业“三定”已经划定的自留山和承包到户的责任山要稳定不变,核实四至界线后进行林权登记、换发林权证。集体统一经营管理的森林资源所产生的收益及其流转产生的收益,均按70%分配给有经营权的集体组织成员,20%分配给村民小组,10%分配给村民委员会的方式分配。集体森林资源流转的林地权属、面积及四至界线一定要清楚,必须签订流转合同。要正确处理农民、村民小组、村民委员会三者的利益关系。不论采取何种形式,都要充分尊重农民意愿,把选择权交给群众,集体林地能到户经营的要划分到户,确不能划分到户的,群众认为哪种形式适合就采取哪种形式,不得包办代替。同时,要防止简单的承包转让,对采取拍卖、招标、租赁、承包等方式转让给大户、联户、企业及社会各界经营的,合同要规范完善,内容要具体明确,尤其对林地管理和林分质量必须有明确的要求,不允许出现低价转让、农民吃亏、生态破坏的情况。对已经流转的山林要依靠相关政策进行清理,符合政策的要完善合同,合同违法的要推倒重来,政策性让利的要把利益让给老百姓。
(三)切实保障经费投入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时间跨度长,参加的人员多,使用的设备、物资量相当大,需要投入巨大的经费才能正常运转。目前,我县财政压力非常大,大家一定要从实际出发,一方面要牢固树立勤俭搞林改的意识,能不花的费用就不花,能少花的费用尽量少花。另一方面,县林改办要积极争取省、市的支持,给予一定的倾斜;县财政局要做好林改经费的筹措,保证林改工作的正常开展;县直挂钩部门要积极支持林改,做到有钱出钱、有物出物;各企业也要积极出资赞助,全力支持林改工作。同时,要加强对林改资金使用的监督和管理,保证林改资金真正用于林改工作。
(四)以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为契机,加快林业产业发展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成败,最终要体现在林产业的发展上。加快林业产业发展,不仅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任务,也是我县改变农村贫困落后面貌,实现小康社会目标的重要途径,更是全县广大山区群众的迫切愿望和要求。因此,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增加农民收入为目的,以市场为导向,以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为契机,以特色资源为基础,以科技为支撑,以精深加工为带动,着力提升传统产业,大力发展新兴产业,加快推进综合利用,不断优化产业结构。要大力挖掘林地潜力,努力拓展林业产业发展空间,加速优质特色资源培植,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做出应有的贡献。结合实际,我县今后的林业产业主要是培育和发展四大产业。
一是“生物质”能源产业。在海拔1200m以下的金沙江、牛栏江流域的白鹤滩、红山、东坪、大寨、茂租、金塘、崇溪、蒙姑、小河等乡镇的干热河谷地带发展26万亩以膏桐为主的“生物质”能源基地,丰产期年产值9000万元。
二是特色经济林果产业。以包谷垴、老店、新店、小河、红山、崇溪、大寨、东坪、茂租、白鹤滩、药山、马树、炉房等乡镇为重点,加大以核桃为主的特色经济林基地建设,在现有优质核桃12万亩的基础上,再造38万亩,达到50万亩的规模;以大寨、东坪、茂租、红山、包谷垴、老店、药山、崇溪等乡镇为主,加强花椒、板栗等经济林的管护和改造,在8万亩的基础上,再营造8万亩花椒,达到16万亩。丰产期年产值2亿元。
三是蚕桑产业。以退耕还林工程为契机,在全县丰产桑园面积5万亩的基础上,再造5万亩,丰产桑园面积达到10万亩,丰产期年产值1亿元。
四是用材林产业。在海拔2200米至3000米的药山、老店、新店、马树、炉房等乡镇和*县国营跃进林场主要发展冷衫、木漆、华山松为主的用材林产业基地,计划发展50万亩,大力营造速生丰产林,商品材和非木材,成熟采伐、加工销售年产值5000万元。
要通过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落实林地所有权、使用权,确保林地使用者的收益权、处置权,广泛吸引和利用国内外资金开展产业基地建设,促进龙头企业发展,推动森林旅游开发。要以多元化、多渠道、多主体投资方式加大林业产业建设投入,积极发展合作经济组织、中介组织和各类专业协会,开展产前、产中、产后服务,加快林产业发展,各乡镇和有关部门要正视我县林业产业发展相对滞后、发展不平衡、林地生产力水平不高、产值低的现实,充分认识发展林业产业的重要性、紧迫性和必要性,把发展林业产业作为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的一项重要举措,列入乡镇“一把手”工程,立足本地实际,搞好示范,分类指导,促进林业产业在短期内实现较快较大的发展。要设立机构,指定专人,切实抓好林业产业发展工作。发改、财政、扶贫、农业、林业、水利、工商、税务、金融等有关部门要加大支持力度,各司其职,协调合作,切实推进林业产业快速发展。同时,要认真吸取过去一些地方因分山到户、放松管理而出现乱砍滥伐的问题,维护森林资源管理秩序,建立有利于林业可持续发展的保护体系。一要搞好林业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健全森林资源保护的各项规章制度,尤其是要抓好村规民约的制订完善,提高村民的自律意识和自我管理水平;二要引导农民自发成立民间护林组织,完善森林灾害应急反应机制和防治服务网络,逐步形成政府主导下群防群治的森林保护“三防”(防火、防病虫害、防止乱砍滥伐)机制;三要积极探索生态公益林管护的有效形式,提高生态公益林自我补偿能力,走严格保护与合理利用相结合的路子;四要认真执行采伐限额管理,加强对林木采伐过程的监管,严禁超限额、超计划采伐;五要加强征占用林地管理,防止不批就占、少批多占和边施工边报批;六要严厉查处滥伐盗伐、无证运输、毁林开垦、乱占林业、乱开沙采石等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行为,巩固林业建设和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成果。
(五)加强领导,强化监督
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林改工作的领导,把林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细化工作措施,明确改革责任,做到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改革顺利开展。各乡镇要按照“乡镇组织实施、村组具体操作、部门搞好服务”的工作机制,尽快成立书记为组长的各级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领导组,实行党政齐抓、部门共管、高位推动,强化改革全过程的组织协调,及时研究处理好改革过程中的重大问题。派出的林改工作队,要与新农村建设工作队形成合力,包片包村、驻村入户,帮助基层搞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县林改领导组要抽调精兵强将,落实工作责任,实行分片包干,深入调研指导,切实抓好林改政策研究、业务培训、技术服务、督促检查等工作落实。县林改办和县委政府督查室,必须高度重视对改革实施情况的督促检查,及时发现和处理改革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确保改革的顺利推进。
同志们,这次动员会议准备充分,开得扎实,富有成效。大家回去后,要迅速召开领导班子专题会议,专题研究,专项部署,在传达好会议精神的基础上,围绕此次会议的部署和要求,结合各乡镇实际,从领导责任的落实、林改力量的组织、改革方案的制定、宣传培训的开展、矛盾纠纷的调处等,都要深入研究,提出切实可行的工作意见,排出林改工作时间表,对整个林改工作的开展作出全面落实,确保明年11月底完成主体改革,到2009年基本建立配套改革的相关制度,实现基本完成全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任务的目标。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任务艰巨、意义重大,能否在3年内如期完成,关键在今年。只要我们以高度的责任感和求真务实的精神,迎难而上,埋头苦干,团结进取,开拓创新,扎实工作,全县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各项工作任务就一定能够圆满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