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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志们:
县委、政府决定召开全县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建设现场工作培训会议,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全国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作会议、国务院防震减灾工作联席会议和省、市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作会议精神,总结我县*年农村民居防震保安试点工程建设工作经验,全面启动和部署*年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建设。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以史为鉴,深刻认识农村民居地震工程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我县地处小江断裂、则木河断裂、莲峰断裂交汇部位,又属滇东地震活动带地段,历史上地震活动十分频繁,1900年以来在我县境内就发生5级以上地震13次,平均每8年就有一次5级以上地震。1930年5月15日蒙姑新塘村一带发生的6.0级地震,造成了当地除一人生还外,其余全部丧生的惨痛悲剧。2005年8月5日发生的5.3级地震,造成了大量民房、学校受损、基础设施严重破坏、直接经济损失上亿元的惨重损失。惨痛的历史教训告诉我们,地震灾害已成为我县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一大杀手。目前,我县农村民居抗震设防管理薄弱,大多数房屋未经正规设计和施工,设防能力弱,抗震防灾能力普遍低下,一旦发生破坏性地震等自然灾害,将给广大人民群众造成巨大的损失。因此,全面建设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势在必行。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统筹城乡经济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项重大战略决策,是扎实推进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是科学防震、主动减灾的有效途径,是以人为本、关注民生、为民谋利的惠民工程。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必须清醒地看到我县农村民居存在的安全隐患,充分认识建设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把思想统一到市委和市政府的战略部署上来,统一到县委、政府的具体安排上来,牢牢抓住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这一历史机遇,乘势而上,全面建设好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
二、*年我县防震保安示点工程的基本经验
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要求,我县于*年10月正式启动了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试点建设工作。试点工程选在白鹤滩镇的野鸭村实施,工程覆盖113户440人,其中21户砖混、砖木结构房屋列入维修加固处理;92户土木结构房屋列入拆除重建处理。工程总投资198万元,其中国家投资90万元,群众自筹108万元。试点工程建设在市委、市政府和县委、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各部门的关心支持下,圆满完成了各项建设任务,取得了明显成效。总结我县*年农村民居防震保安试点工程建设,我们主要有以下做法和基本经验:
一是健全机构抓领导。我们充分认识到开展农村民居防震保安试点建设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把试点工程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各项工作的重点,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确保人力、物力、财力和措施四到位,保证各项工作顺利推进。县里成立了农村民居防震保安试点工作领导组,由我任组长,常务副县长和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成员由县政府办、财政局、建设局、地震局、发改局、民政局、审计局、国土局、农业局、林业局、水利局、扶贫办、广电局、农村信用联社主要领导和白鹤滩镇主要领导组成。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分设了工程技术组、工程组织实施组、资金管理组、资金使用监督组、宣传报道组六个工作组开展工作,明确了各组具体职责,做到职责明确,分工负责,团结协作、齐抓共管,确保了组织领导到位,有力地推动了试点工作的有序开展。
二是强化宣传抓动员。农村民居防震保安工程建设的主体是群众,受益者也是群众。全面实施农村民居防震保安工程,单单靠各级组织机构和党员干部的力量是远远不够的,不能只是干部“一头热”,必须调动群众的积极性,获得群众的支持尤为重要。我县农村民居防震保安工程建设初期之所以工作进展不明显,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一些群众的思想认识不到位,有的持消极态度,特别是列为加固改造的甚至有错误认识和抵触情绪。可以肯定的说,如果没有广大群众的积极参与,仅靠各级干部“一头热”是绝对不可能把这项任务完成好的。我县农村民居防震保安工程建设进展日益顺利的过程,就是广大群众从最初的抵触到逐步理解认同到现在广泛参与的过程。正是我们坚持以人为本,突出群众的主体地位,通过深入细致的宣传鼓动和合情合理的政策推动,采取了召开动员大会、现场启动会议、张贴标语、广播宣传、座谈等方式,做了大量的宣传发动工作,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把干部群众的思想基本统一到农村民居防震保安试点建设工作上来,充分调动了广大干部群众参与农村民居防震保安试点建设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切实转变了传统的建房意识和思想认识,树立了自己的村庄自已建,自己的房子自己盖的主观意愿,克服了等待观望的现象,从而使工作开展有了扎实的群众基础。
三是加强指导抓质量。工程质量直接关系到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关系到党委、政府在各族人民心中的形象。农村民居防震保安工程建设既要结合当地实际,又要始终确保工程质量。在进行农村民居防震保安工程规划、房屋设计时,既着眼于全县小康目标的建设,又考虑到项目实施乡镇的实际,区别对待,突出经济实用,美观新颖。县镇工作人员在具体的指导工作中高标准、严要求,认真把好质量关,同时明确了村组质量义务监督员,充分调动群众参与质量监督的积极性,借助社会和群众监督,确保了各项目建设质量。城管局制定了工程建设控制要点,明确了工程建设各环节特别是隐蔽工程的质量监管要求,有效杜绝了隐蔽工程的质量隐患,确保群众所建住房符合防震安全要求。强化了监督检查,由城管局派驻的专业技术人员和村组质量义务监督员共同把关,定期不定期地进行了逐户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对达不到质量要求的一律反工,及时有效地排查了安全隐患,确保了工程质量。
四是克服资金困难抓整合。建设“抗震性能好、实用价值高”的安全工程,资金不足是最大的制约因素。我县*年农村民居防震保安试点工程按照“财政补助一点、项目整合一点、农民自筹一点、贷款添补一点”的筹资原则,广开筹资渠道,多元化筹集资金,有效破解了资金投入不足这个最大的瓶劲制约因素,基本保证了试点工程建设必须的资金投入,形成了“政府主导,农民主体、企业支持”的筹资新格局。
五是强化措施抓落实。在工作中,注重推行分片包干负责制。抽调的县指导组和镇驻村工作组成员实行分片包干挂钩到户的办法,每人负责帮扶20户农户,帮助协调解决建设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督促农户按照进度推进工程建设。注重抓好财物管理。以领导组办公室文件的形式印发了资金管理办法,把民主管理贯穿试点建设的始终,做到公正、公平和公开。注重抓好督促检查。在工作中,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定期不定期地深入实地督促检查工程建设质量和进度,有力地促进了试点工程的顺利完工。
我县农村民居防震保安试点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上级的要求和群众的期望还有一定的差距,工作中仍然存在一些有待解决的困难和问题。一是主体意识不够强。绝大多数群众对农村民居防震保安试点建设工作是支持的,但也有个别群众认为农村民居防震保安试点建设是上面的事,主动参与意识较弱,当涉及自己切身利益时又斤斤计较,提出一些过高或无理的要求。二是工作进展不均衡。总体上看,经济条件较好的、群众积极性较高的进展较快,经济条件较差、投入能力较弱的进展较慢。三是配套工作到位难。客观上由于群众自筹能力弱,自筹资金不能及时到位,加之前段时间水泥供需矛盾突出,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工程的进度。主观上驻村工作组在协调物资到位、到户指导方面的思路不够宽、办法不够多、措施不够硬,务实敬业的精神还不够,协调和指导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四是劳力投入保障难。青壮年劳力外出务工较多,一部分家庭只有老人和孩子留守,建设所需的劳动力难以保障,这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工程建设的总体进度。
三、围绕目标,突出重点,全力抓好今年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建设
多年来,我县农村民居建设从规划选址、设计施工、质量安全、抗震设防等环节都缺乏有效管理,致使农村民居建设质量低、抗震性能差、存在普遍的安全隐患。从我县的地震史可以看出,造成损失最严重的是农村民居。面对复杂和严峻的地震,全面提高农村民居防灾减灾的能力,最大限度地减轻地震等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是我县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任务。因此,我们要按照省、市要求,完成好省政府下达的1600户的计划任务,其中加固1000户,重建600户。要通过一批民居地震安全示范村、示范户的建设,进一步完善农村民居建设管理机制,增强农民群众防震减灾意识,影响和带动广大农民群众改善居住环境,逐步消除农村不具备防震减灾能力的危旧民居,确保地震发生时,农村民居主要用房不倒塌,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使农村民居的抗震防灾能力得到普遍提高。要全面完成今年的目标任务,各乡镇和各相关部门务必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在工作中要做到抓好三项工作,做到四个结合,落实五项要求:
抓好三项工作:
一是要抓好选址规划工作。规划是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建设的重要环节,直接关系到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建设的成败。各乡镇和各相关部门要认真开展农村民居基础资料调查,组织专门力量,对现有农村民居逐户进行抗震性能普查,全面清查农村住房安全隐患,对不符合防震、抗震要求的农村民居,要提出科学合理的加固、改造方案。建立农村民居基础数据库,切实做到“户有帐、村有簿、乡有册、县级进行系统联网管理”,为科学制定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建设规划打好基础。要结合全县的“十一五”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各乡镇的新农村建设规划及农村各项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专项规划,编制好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建设规划,明确总体思路,分阶段有重点地稳步推进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建设。要按照乡(镇)村建设“统一规划、合理布局、科学选址、配套建设”的原则,做好乡(镇)村建设规划的编制、修订工作,把防震减灾作为乡(镇)村建设规划的重要内容,充分发挥乡(镇)村规划的调控工作,使农民建房避开地震断裂带、抗震不利地段和滑坡、泥石流、塌陷、洪水等自然灾害易发地段。
二是抓好资金的筹集和管理。实施好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建设工程,建设资金是难点,也是关键,我们必须拓宽资金渠道,多渠道筹集建设资金。要按照“群众自筹为主,政府和社会支持为辅”的原则,调动广大农民群众自筹资金建设抗震民居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引导社会各界捐赠和对口帮扶,对口资助贫困地区农民实施抗震民居建设。金融部门要加大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作建设贷款支持力度,农村信用社要把支持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作为信贷支农的重点,放宽贷款的期限,简化信贷手续,方便和满足农户改造建设住户的贷款需求。在实际操作中,要坚持民主决策与民主管理相结合、办事过程公开与公布办事结果相结合、村民监督与部门监督相结合的原则,根据农村民居的安全状况,加固工程量的大小,农户收入情况分别确定补助对象和标准,不搞平均主义。要特别关注农村贫困户和特困户的实际困难,给予帮助和适当政策倾斜。所有补助对象、补助标准、补助金额都要张榜公示,民主评议确定。财政、监察、审计部门要加强对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专项补助资金的监督和管理,切忌挪用、挤占、贪污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建设资金,对违反资金管理规定的要严肃处理,绝不姑息迁就,确保资金安全。
三是抓好工程质量管理。城管等部门要对原制定的工程建设质量控制要点和加固改造方案进一步的细化完善,为技术指导提供书面依据。工程建设期间继续坚持强化工程建设各环节特别是隐蔽工程的质量监管,杜绝隐蔽工程的质量隐患,确保群众所建住房符合抗震设防要求。一要编制好实用的施工图集和施工技术要点指南。要根据国家、省建筑设计、施工验收规范标准及抗震技术指导意见要求,按照“抗震、节约、环保”的原则,结合实际,编制农村民居抗震加固和拆除重建实用施工图集及施工技术要点指南,免费提供给村民使用,指导农村民居实施加固改造和拆除重建工程建设。二要加强农村工匠技术培训。采取集中学习、现场讲解、观摩、操作等方式对乡村建筑工匠进行义务技能培训,培养一批掌握农村民居抗震基本知识和操作技能的建筑工匠,充实施工队伍,为确保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建设质量打好基础。三要加强施工管理。各级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建设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施工管理。县、乡(镇)、村要逐级建立工程质量督促检查组,对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建设实行动态跟踪管理,各乡镇要配备专职或兼职安全质检员,对工程的安全质量进行日常监督管理。整体工程按要求完工后,各乡镇要组织自查自验,自验合格后向县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建设工作领导组提出申请,再由县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建设工作领导组组织初验,并将相关资料整理归档,迎接市级组织的验收和省级组织的抽查。
做到四个结合:
一是把地震安全工程建设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相结合。要把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作为新农村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使之与村庄规划、村容村貌整治结合起来,凡是新农村建设中的新村建设、民居改造都要提出抗震要求,因地制宜开展抗震工作,为建设小康、文明、生态、和谐的新农村打好基础。
二是把地震安全工程建设与扶贫开发、移民搬迁工作相结合。要整合扶贫开发、移民搬迁工作中的各方面的资金,在整村推进、易地开发扶贫、水电工程移民搬迁安置中,新建的住房都要做好地震安全工作,以提高贫困群众住房的抗震防震能力。
三是把地震安全工程建设与促进地方经济发展相结合。在农村地震安全工程建设中,要研究制定相关优惠政策,动员鼓励企业、单位及各方力量共同参与农村建设,通过各种扶持,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最大限度地调动广大农民群众自力更生建设安全家园的积极性。
四是把地震安全工程建设与全面提高农村综合减灾能力相结合。要坚持统筹规划、协调发展,加强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和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既要提高农村民居抗震防震能力,也要提高抵御其它自然灾害的能力,全面提高农村综合抗灾防灾能力。
落实五项要求:
一是落实组织领导。加强组织领导是抓好各项工作的关键。各实施乡镇既要充分认识到农村地震安全工程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又要看到工程的长期性、艰巨性,做好长期作战和打硬仗的思想准备,把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作为新农村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列入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各乡镇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负总责,分管农业和农村工作的领导要具体抓,要成立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领导小组和办公室,统筹全乡镇的协调配合,确保认识到位,组织到位,领导到位。
二是落实工作责任。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涉及部门多、工作繁重、责任重大。各实施乡镇和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强化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认真履行职责,搞好协调配合,共同把各项工作任务逐项落到实处。各乡镇要按照《*县*年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建设实施方案》的要求,进一步细化责任,把工作任务落实到村、到组、到户。县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建设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要切实担负起工程建设工作的统筹协调职责,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做好项目建设中的资金安排、技术指导、项目实施、监督管理和检查验收等工作。城管局、规划局、地震局要负责做好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建设中的业务指导和技术服务工作;国土局要负责配套利农利民的宅基地政策;金融部门要在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建设的贷款上给予积极支持。其它部门也要积极配合,努力做好相关工作,确保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建设工作的有序开展。
三是落实宣传动员。宣传工作是开展各项工作的前沿阵地。各实施乡镇要充分发挥舆论宣传的导向作用,通过各种大众传媒,采取板报标语,橱窗专栏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广泛宣传农村民居抗震防灾知识,倡导科学减灾理念,提高农民群众的防震减灾意识,大力宣传做好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建设的重要意义和政策措施,提高广大干部群众对实施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重要性的认识,积极宣传好经验、好做法,坚定农民群众的信心和决心。使这项工程做到家喻户晓,深入人心,营造社会各界共同关心和支持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建设的良好氛围和环境。
四是落实工作原则。一要坚持量力而行的原则。在实施民居地震安全工程建设中,要结合各乡镇的经济发展水平、自然地貌和民风民俗的实际,根据具体情况,坚持经济实用,抗震安全,充分考虑到农民的物质承受能力,量力而行,以加固改造为主,拆出重建为辅,帮助和引导农民建造抗震性能好、造价合理的房屋,改善农民居住条件。二要坚持尊重群众意见的原则。必须坚持从本地的实际情况出发,充分尊重农民意见,讲求工作实效,要通过典型宣传、科学指导、政策扶持等多种途径,积极引导广大农民群众自觉参与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建设工作,坚决防止脱离实际情况,贪大求洋、乱铺摊子,坚决防止违背农民意愿、盲目建设、硬性推进的行为。
五是落实督促指导。县乡(镇)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领导组办公室要加强工程建设的指导,要按照“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教什么”的原则,采取多种方式灵活机动地对项目区农民进行培训,有效解决好指导力量不足的问题,要抽调技术骨干,采取定期深入指导和长期蹲点指导相结合的办法,加强对工程建设的技术指导。要加强工作进度的督促检查。今年的工作必须根据工程及各阶段工期的实际,切实加强督促检查力度。各级领导干部要经常深入施工一线,亲自抓落实、抓检查、抓进度,及时帮助协调解决工程建设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要督促项目实施乡(镇)村认真组织抓好协调工作,因地制宜组建工程建设互助组,在一些需要集中劳动力的重点时段、关键时段充分发挥“互助组”的作用,采取互帮互助的办法,有效解决一家一户劳动力不足的问题,确保工程进度总体推进。
同志们,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建设是一项功在当代、惠及子孙的德政工程。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以对党、对人民、对历史高度负责的态度,努力实施好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建设,全面提高农村抗震防灾的能力,实现科学发展、有效减灾,为推进全县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