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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企持续稳定快速发展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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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企持续稳定快速发展发言

同志们:

这次中央企业负责人会议的主要内容是,传达学理听取国资委三年工作汇报时的讲话精神,通报上半年经济形势,总结今年以来中央企业改革发展情况,公布*5年度业绩考核情况,研究部署下半年工作。国务院领导对这次会议很重视。会前我们专门向黄菊副总理作了汇报,黄菊副总理作了重要批示,对中央企业上半年的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对下半年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全面贯彻落实。下面,我根据国资委和国资委党委讨论的意见,讲三个问题。

一、上半年经济运行和中央企业改革发展情况

今年以来,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确定的各项方针政策,扎实推进各项工作,国民经济继续保持了平稳较快增长态势。上半年国内生产总值91443亿元,同比增长10.9%;规模以上工业完成增加值39680亿元,同比增长17.7%;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42371亿元,同比增长29.8%;进出口总额7957亿美元,同比增长23.4%;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民人均现金收入分别同比增长10.2%和11.9%。

上半年,中央企业实现了速度与效益同步增长,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生产经营稳定增长,产销衔接水平进一步提高。1-6月,中央企业完成增加值10771.5亿元,同比增长16.8%;实现销售收入37433.8亿元,同比增长20.6%。在市场需求快速增长的带动下,中央企业主要产品产销水平明显提高。钢铁企业钢材产量增长12.1%,6月末库存同比下降了21.2%。汽车企业汽车生产增长20.9%,销售增长19.1%,产销率达到96.7%。

经济效益持续提高,固定资产投资保持平稳增长。1-6月,中央企业实现利润3516.5亿元,同比增长16%。二季度中央企业单月实现利润都突破600亿元,4月份单月实现利润达634.1亿元,突破去年12月份创造的单月利润633.4亿元的历史最高记录,6月份单月实现利润高达684.2亿元,再创历史新高。上半年中央企业固定资产投资同比增长27%,增幅低于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2.8个百分点,投资主要集中在矿业、交通运输、石油石化、电力等国民经济基础行业,投向企业主业的比例在97%以上,投向更趋合理。

上缴税金大幅度增加,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进一步显现。1-6月,中央企业已上缴税金总额达3239.4亿元,同比增长17.3%。煤电油运企业努力扩大生产,市场供应能力明显增强,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支撑。神华和中煤两大煤炭企业生产原煤同比增长14.5%,两大电网公司供电量同比增长12.27%,五大发电企业发电量同比增长12.5%,三大石油企业国内外原油产量同比增长5.8%、天然气生产同比增长26.7%,水运企业和航空企业的运输周转量分别同比增长7.2%和12.6%。军工企业在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军品科研和生产任务的同时,积极开拓民品市场,经济效益大幅度增长,科研、生产能力进一步提高。各行各业的中央企业在经济社会发展中都做出了重要贡献。中央企业社会责任意识进一步增强,国家电网、中国铝业等企业向全社会公布了社会责任报告,树立了中央企业的良好形象。

上半年中央企业发展取得显著成绩,有宏观经济环境较好的有利因素,更是中央企业广大干部职工锐意进取、奋力拼搏的结果。面对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央企业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努力转变增长方式,通过加强管理和技术创新,大力推进降本增效和节能降耗,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中石化通过采用信息化手段,实行集中采购,优化原油采购与配置等手段,降低成本达百亿元。中国电信不断加大对电信设备等物资的集中招标采购,主要设备价格较以前下降近20%。宝钢深入开展“全员降本增效劳动竞赛”,今年前5个月就实现了降本增效33亿元。武钢通过签订降本考核责任书,层层落实降本责任,并按照市场化原则全面清理关联交易,上半年降低成本费用16.5亿元。国航积极推行节油措施,通过实行计算机飞行计划、推行航线优选、加大二次放行力度等措施,上半年节约燃油成本0.9亿元;同时通过开展油料套期保值,有效锁定浮动油价,减少燃油成本2.2亿元。中国铝业上半年每吨氧化铝的综合能耗同比下降22千克标煤,铝锭综合电耗每吨下降206千瓦时,铝材生产的综合能耗同比下降31.8%,仅节约能源一项就降低成本2.1亿元。华能结合管理年活动,深入推动节能降耗,上半年发电煤耗保持了每千瓦时346克标准煤的先进水平,比全国平均水平低28克,相当于节约燃煤成本27.45亿元。

上半年,中央企业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各项部署,按照去年底中央企业负责人会议提出的工作要求,做了大量艰苦细致的工作,各项工作都有了新的进展。

(一)深化改革,企业经营机制进一步转换。

股份制改革继续推进。中工国际成为资本市场恢复融资功能后第一家在国内A股市场上市的公司,并成功发行6000万股。保利地产也在A股市场成功上市。中国建材在香港首次发行股票上市,中国铝业在香港增发了新股。上半年,中央企业在香港股票市场募集资金总额67.7亿港元,在境内股票市场募集资金4.4亿元。一批国有大型企业在境内外上市后,进一步完善了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加强了内控管理,经营机制明显改善。在香港联交所上市仅13个月的网通香港在今年2月被提前纳入恒生指数成份股,在境外资本市场上树立了良好形象。

国有控股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稳步推进。截至6月30日,在全国837家国有控股上市公司中,已有735家完成或正在启动股权分置改革工作,占总数的87.8%。在中央企业控股的187家上市公司中,已有152家完成或正在启动股权分置改革工作,占总数的81.3%。在列入全国重点推进的39家中央企业控股的上市公司中,已有28家完成或正在启动股权分置改革工作。

国有独资公司建立完善和董事会试点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目前,国有独资公司建立和完善董事会试点户数已达到了16户,已建立规范董事会的企业不断完善相关制度并规范运作,刚列入试点的企业也积极抓紧推进各项工作。宝钢建立规范的董事会后,及时出台了董事会运作的各项制度,抓紧完善对董事会下设的常务委员会以及董事长、总经理的授权制度,充分发挥外部董事的作用,保证了董事独立发表意见,促进了董事会决策水平的提高。目前,宝钢董事会已被国资委授予了经营业绩考核、决定薪酬、选择有关经理人员以及重大投资决策等职权,为董事会进一步发挥作用创造了条件。

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工作步伐加快。截至6月底,共有76户中央企业主辅分离改制分流总体方案及实施方案得到审核批复,实施方案中涉及改制单位4863个,分流安置富余人员77.2万人。中石化、鞍钢、神华、中冶、南车、宝钢、东电等15户中央企业推进力度较大,进度较快,效果较好。

中央企业普遍加快推进了劳动、人事、分配制度的市场化改革。国资委成立以来,已有157家中央企业在总部机关或二三级公司开展了公开招聘、竞争上岗。今年上半年,诚通将47个中层管理岗位全部面向全社会公开招聘,引进了人才,提高了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中船重工集团总部实现了全员竞聘上岗,下属单位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对重要的专业技术岗位引入竞争上岗机制,并建立与之相适应的考核制度,有效地促进了企业内部竞争机制的形成。

(二)强化财务资金管理,企业管理水平有了新的提高。

中央企业通过探索实施财务信息化、财务预算管理、资金集中管理等措施,进一步加大了投融资、资金、成本费用、物资购销、担保等重要财务事项的管控力度。中石油采取货款封闭运行、收支两条线及债务集中管理等措施,已撤并8000多个银行账户,债务规模缩减1000多亿元,每日吸收闲散资金500多亿元。航天科技启动成本工程,从产品设计的源头抓起,逐级建立成本工程的组织体系和责任体系。中电投、中煤等企业进一步完善了资金管理体制,实现了集团统一管理银行账户、统一管理银行授信、统一监管资金收支、统一调剂资金余缺。华润、五矿、中化等企业不断改进全面预算管理,加强预算执行监督,提高了集团资源配置能力;中铁建、中海运等企业建立和完善应收账款的责任催收制度,回款率明显提高;核工业集团、航空一集团等企业加强不良资产清理力度,盘活了部分资产;中国铝业、兵器工业、兵器装备等企业探索实施了总会计师委派、轮换交流制度,加大了对所属子企业的财务监督力度。中央企业普遍加强了对下属企业的经营业绩考核工作,并通过导向性指标,促进了企业管理水平的提高。

许多中央企业强化了对高风险投资业务的管理工作,加强了高风险业务清理和风险监控。部分企业在某些证券公司违规经营问题全面暴露之前退出委托理财业务,收回了部分委托理财本金,挽回了经济损失;部分企业严格控制期货、期权及衍生品投资规模,完善了高风险投资业务的监管制度,加强了专业化操作与适时监控,并对一些不具备条件或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业务进行了清退。

中央企业积极推进法律顾问制度建设,依法决策、依法经营管理、依法维护合法权益的能力和水平有了明显提高,初步建立了法律风险防范机制。目前,中央企业已设立企业法律事务机构的有120户,占72.3%;已实行总法律顾问制度的有42户,占25.3%;从事法律事务工作的人员已有1万多人。中央企业已经确立了由企业主要负责人、总法律顾问牵头、法律部门与业务部门共同参与的法律风险防范工作机制,建立了以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为主和事后补救为辅的企业法律风险防范体系。

(三)推进技术进步,自主创新能力不断提高。

中央企业普遍高度重视技术进步,在科研开发、产品创新、工艺创新以及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方面不断加大力度,取得了明显成效。去年,中央企业共申请专利10031项,授权专利4948项。中石化、中石油、兵器装备、机械工业、航空一集团、宝钢、中国铝业、电子信息集团、钢研院、国家电网等企业拥有的专利数位居前10名。排名第一的中石化*5年申请专利1037项,授权专利824项。中央企业去年获得国家科技进步一等奖3项、二等奖44项,分别占该奖项总数的30%和28%。

今年以来,中央企业在技术创新方面又取得了新的进展。二重定期淘汰部分装备和产品,加快工艺装备和产品的更新换代,技术创新能力不断提高,上半年完成了一大批重大装备研制任务的阶段目标,首次成功研制了超大钛框等航空模锻件新型材料。核工业集团秦山核电二期项目今年4月已竣工验收,实现了自主设计、自主建造、自主管理和自主运营。南方电网建设的贵州至广东直流输电工程,设备自主化率达70%,完成了世界上第一个正负800千伏直流输电工程的前期关键科研项目。神华通过自主开发、消化、吸收再创新,形成了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煤直接液化工艺和催化剂等核心技术。中国网通与中科院、北京大学联合组建了国家工程实验室,推进了以企业为主体的产学研结合。煤科院、钢研院、有色院、武汉邮科院、上海医工院、纺织科研院等科研企业为行业技术进步做出了积极贡献。

(四)积极开拓海外市场,国际合作取得新的进展。

海外能源资源开发工作取得新进展。一批中央企业充分分析国际市场风险,按照国际市场规则,积极“走出去”,开发利用海外能源资源。中石化新签了厄瓜多尔、伊朗、尼日利亚等3个境外油气资源合同。中石油新签境外合同7个,海外投资业务进入国家增加到23个。中海油完成了尼日利亚油气田项目的收购。五矿与智利国家铜业公司联合开发智利铜资源,获得智利对我国未来15年内约85万吨电解铜的供应。有色矿业集团按照“互利共赢、共同发展”的方针,加快推进海外有色金属资源的开发,目前已在赞比亚、蒙古、缅甸等国拥有铜、锌、镍、钴等金属储量700万吨。南方电网主导并全面启动了大湄公河次区域电力发展总体规划工作,加快了在越南、老挝、缅甸开发电力资源、投资建设电站的进度。

国际工程承包建设和大型成套设备出口取得了新突破。中央建筑企业积极“走出去”,到国际建筑工程市场承揽工程,不断向工程总承包、项目融资等发展,国际竞争力不断提高。中铁工、中铁建、中建三家中央建筑企业第一次入选了美国《财富》杂志评选出的*5年度世界500强。中建积极承建国外高难度工程项目,不仅赢得了尊重,而且获得了良好经济效益,今年前5个月新签境外合同额113亿美元,同比增长42.9%,其中1000万美元以上的大项目24个,合同额占海外签约总量的66.2%。通用技术集团大力开拓大型成套设备出口,与伊朗签署了价值1.75亿美元的铁路客车项目。机械工业集团上半年工程成套设备项目新签合同额31.2亿美元,接近去年全年新签合同额,创历史最好水平。

(五)巩固和扩大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企业党建工作进一步得到加强和改进。

按照中央的要求和国资委党委印发的《关于建立健全中央企业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中央企业各级党组织认真总结先进性教育活动中好的经验和做法,在建立健全党员“长期受教育、永葆先进性”长效机制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中央企业“四好”班子建设取得积极成效,企业领导人员的思想理论素质不断提高,解决问题的能力不断增强,领导班子保持了良好的精神面貌。中央企业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进一步发挥,在完善“双向进入、交叉任职”领导体制的同时,积极探索适应法人治理结构要求的党组织参与企业重大问题决策的方法措施,宝钢等企业党委在这方面做了大量积极有益的探索工作。中央企业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不断提高,中铁工开展了“青藏高原党旗红”、“党旗飘扬杭州湾”等具有时代特征和企业特色的活动,支部建在项目上,发挥了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今年以来,中央企业纪检监察工作积极推进,宣传思想工作和企业文化建设不断加强,厂务公开和民主管理进一步深入,职工素质工程和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深入推进,这些都为企业改革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支撑。

中央企业上半年取得的成绩,既为完成全年目标奠定了基础,也为国民经济的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党中央、国务院对中央企业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总理在听取国资委成立三周年工作汇报时指出,“近几年来,国有企业改革和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取得了重要进展。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调整力度加大,国有大型企业股份制改革不断推进,国有经济的整体素质和竞争力进一步增强;企业改制和产权转让逐步规范;国有资产监管体制不断完善,监管基础工作和监管力度加强,在实践中探索和积累了一些好的经验,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经济效益明显。”这些成绩的取得,与中央企业广大干部职工的勤奋工作和努力拼搏是分不开的。监事会不断改进监督方式,强化出资人监督,也对中央企业提高经营管理水平起到了很好的促进作用。在此,我代表国资委和国资委党委,向大家表示感谢和慰问!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我们的许多工作还存在不少差距。有的中央企业改革力度还不够大,集团公司经营机制转换滞后,管理手段和方式仍带有行政色彩;有的中央企业发展思路还不很清晰,规划仅仅停留在纸面上,存在着片面追求速度、盲目扩张的倾向;有的中央企业管理基础工作还很薄弱,存在不少漏洞和隐患。特别是部分企业经营中还存在着一些突出问题。

一是部分企业过分依赖负债扩大规模。上半年中央企业负债增长超过资产增长的企业有76户,超过10%的有26户,超过30%的有4户;负债增长超过所有者权益增长的企业有84户,超过10%的有53户,超过30%的有32户。负债增长过快使这些企业的经营风险不断加大。

二是部分企业成本费用控制不力。上半年成本费用同比增幅高于同期销售收入增长率的中央企业有68户,占总数的41%。从成本费用增长结构看,销售成本同比增幅高于销售收入的有93户,其中销售成本同比增长高于同期销售收入增长率10个百分点的有10户,营业费用同比增长超过50%的有20户,管理费用同比增长超过30%的有25户。有的企业人工成本增长过高过快。

三是部分企业应收账款过大。上半年中央企业应收账款净额6066.2亿元,同比增长14%,占销售收入的比重为16.2%,其中应收账款占销售收入比重超过30%的有60户,占总数的36.1%;应收账款占销售收入比重比上年同期上升的企业有77户,占总数的46.4%。

四是部分企业经营困难加重。上半年共有11户中央企业处于亏损状态,亏损企业亏损额25.2亿元,同比增亏4.7亿元。部分微利企业的效益持续下滑,1-6月累计实现利润不足*0万元的企业有23户,其中实现利润同比下降的有3户。

对这些问题,我们既要看到不足,又要看到潜力,只要努力改进工作,中央企业还有巨大的潜力可以挖掘。有关中央企业要高度重视,认真分析原因,研究制定对策,在下半年工作中认真抓好整改。

二、下半年面临的形势和中央企业改革发展的重点工作

党中央、国务院对做好下半年经济工作十分重视,锦涛总书记、家宝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多次分析了当前经济形势,并对做好下半年经济工作进行了部署,提出了要求。总的看,下半年中央企业面临着良好的发展机遇:国际经济保持较快增长态势,世界经济和贸易量保持较高增长;国内市场需求旺盛,消费、投资、出口需求将继续保持较强增长势头,煤、电、油、运的有效供给对经济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支撑;宏观政策的预见性、针对性不断增强,宏观调控效果将进一步显现。但我们也应当清醒地看到,下半年中央企业改革发展还面临许多不确定因素:今年以来国际油价继续高位运行,全球石油供应偏紧的格局短期内不会改观,国际油价走势还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钢材、汽车、电力、有色金属、建材、化工等行业的产能和市场供求关系的变化,也需要我们密切关注。我们要按照中央确定的方针,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更加重视调整经济结构和转变增长方式,更加重视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更加重视社会发展和民生,更加重视从体制机制上解决深层次问题,认真做好下半年各项工作。

(一)加大改革力度,抓紧解决历史遗留问题。

深化改革是下半年中央企业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中央企业一定要抓住当前企业经营状况较好的有利时机,以股份制改革和完善法人治理结构为重点,继续加快推进各项改革。一是加快股份制改革步伐。股份制是公有制的主要实现形式,中央企业要按照公司法的要求,进一步加快股份制、公司制改革。要积极争取在整体改制、整体上市上有所突破。具备整体引入战略投资者或整体改制上市条件的优质大型企业,要加快整体改制、整体上市步伐。不具备整体改制上市条件和已有部分资产上市的中央企业,要以主营业务资产统一运作、做优做强上市公司为目标,通过增资扩股、收购资产等方式把优良主营业务资产全部注入上市公司,逐步做到整体上市。二是建立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要稳步推进国有独资公司建立完善董事会的试点工作,已建立董事会的7家试点企业,要抓紧规范运作,切实履行好董事会的职责;其它9家试点企业要抓紧做好各项前期工作,争取尽快建立规范的董事会。具备条件的中央企业及控股子公司,要积极参照董事会试点企业的做法,建立规范的董事会,实现决策权与经营权的分离,提高公司治理水平。三是做好控股上市公司的股权分置改革和清偿占用上市公司资金工作。尚未完成股权分置改革的27家中央企业控股上市公司,要加快推进股权分置改革,发挥大盘蓝筹股对股权分置改革的带动作用。涉及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7家中央企业,要严格按照有关文件规定要求,抓紧落实偿还资金计划,按规定时限偿还所占用的上市公司资金。四是做好企业分离办社会和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工作。下半年重点是抓紧完成第二批中央企业分离办社会职能工作的遗留问题,有关企业要加快推进,争取尽快完成。中央企业特别是一些传统行业的国有老企业,要抓住当前经营状况好的有利时机,充分利用好国家有关政策,积极推进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工作。五是继续做好政策性关闭破产和重组脱困个案工作。要按照全国企业政策性关闭破产总体规划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国有企业政策性关闭破产工作意见》要求,根据自身承受能力,在确保稳定的前提下,有计划地推进中央企业政策性关闭破产项目的实施。对中央企业的重组脱困个案工作,要进一步理清思路,加快组织实施,力争在年底前完成。六是进一步深化企业内部改革,切实转换经营机制。积极探索人力资源市场化配置,推进企业内部中高级管理岗位公开招聘和竞争上岗。不断建立完善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贯彻落实好《关于规范中央企业负责人职务消费的指导意见》,建立健全规范职务消费的各项制度,提高职务消费的透明度。

(二)强化企业管理,着力在降本增效上下功夫。

强化管理是促进企业持续稳定发展的关键措施。在复杂多变的市场环境下,中央企业保持持续稳定快速发展,必须在管理上下苦功夫、硬功夫。一是高度重视成本费用控制工作。要建立和落实成本费用管理目标责任,组织实施全员、全过程、全要素的成本费用控制工程,加大成本费用的预算控制与考核激励机制。不断创新资金管理模式和融资方式,降低资金占压和融资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严格控制人工成本增长幅度,继续做好职工工资总额控制管理,规范各项福利、补贴的计提与发放。大力推进节能降耗工作,加强购销管理,尽量压缩库存。二是创新集团管理模式,提高集团控制力。要提高战略管理意识,制定科学、合理的集团战略规划,提高战略执行力。积极推进全面预算管理,切实做好重大经营事项的预算控制,建立和完善预算执行结果的考核奖惩制度。积极推进财务信息化建设,完善资金集中管理与统一结算方式。通过向子公司派出产权代表、总会计师或财务总监,强化对子公司重大事项的监管和掌控。要高度重视企业内部资源整合和优化配置工作,努力缩短管理链条,增强重要子企业的市场竞争力。三是加强内控制度建设,全面完善风险管理。在会计管理、绩效管理、资金管理、审计稽核等内控关键程序和环节,建立规范的授权审批制度、责任联签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等重要制度体系。严格规定投资、担保、抵押等事项的管理权限。要加强对外投资和国有资产的监管,采取有效措施规避各种风险。要进一步完善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机制,加快推进企业法律顾问制度建设,加强重大决策前的法律论证和审核把关,为企业依法决策和依法管理提供有力保障。

(三)大力推进自主创新,不断增强核心竞争能力。

自主创新是企业发展的原动力,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增强核心竞争力,是中央企业生存与发展、提高核心竞争能力的必然要求。中央企业作为我国国有经济的主导力量,有责任、有义务做自主创新的表率。一是加大科技投入,加快新产品的研发。要继续依托重大工程,推进重大装备国产化,不断提高工艺装备水平。要结合企业实际,加大研究开发投入,保证企业自主创新资金的需要。特别是要抓住当前经济效益大幅提高、资金相对充足的有利时机,把投入的重点尽快转到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和提高持久盈利能力上来。二是加快高新技术的开发。中央科研院所和企业研发机构要发挥行业综合优势,努力承担行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设计任务,成为行业技术创新基地。积极探索技术扩散机制和途径,运用专利许可、技术转让、技术入股等方式加快技术成果的产业化,不断提高重大科研成果转化为生产力的水平。要注重产学研合作联合,加强与跨国公司、世界著名科研机构的技术交流与合作,拓宽视野,充分利用国际科技资源。三是做好“技术创新引导工程”的试点工作。要积极推进“技术创新引导工程”,列入试点的企业要切实按照试点要求,认真制订试点方案,积极开展试点,探索促进企业成为技术创新主体的有效模式。四是做好自主知识产权的创造、利用、管理和保护工作。要强化知识产权意识,努力实现技术创新创造知识产权、知识产权促进技术创新的良性互动。加快企业知识产权成果应用和产业化,健全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和制度,加强企业自主创新成果的知识产权保护。

(四)强化资源节约,促进增长方式的转变。

资源节约是国家实现长远发展战略的可靠保证,也是中央企业实现科学发展的重要环节。中央企业必须坚持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发展循环经济,保护生态环境,形成低投入、低消耗、低排放和高效率的节约型增长方式。一是围绕贯彻落实全国节能工作会议和国务院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精神,以创建资源节约型企业为主要载体,搞好资源节约规划,积极通过技术创新、结构调整、科学管理、对标挖潜等措施,加强内部管理,不断提高节能降耗水平。重点耗能企业要切实落实节能措施,努力完成降耗目标,充分发挥在节能降耗方面的示范带动作用。二是加强与国际同行业先进水平的对标,通过对标找出差距,努力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效率和投入产出水平。三是建立健全资源节约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在企业内部层层落实节能降耗指标,加强对资源节约情况的动态跟踪和考核,切实落实好企业资源节约责任。

(五)抓好安全生产,切实维护企业和社会的稳定。

安全生产是企业改革发展的重要保障,也是坚持“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上半年中央企业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重特大事故多发的势头没有得到有效遏制。初步统计,中央企业共发生重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18起(含境外),死亡84人,伤72人,与上年同期相比,事故增加7起,死亡人数增加1人,受伤人数增加11人。中央企业要充分认识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承担好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一是完善安全生产管理的体制机制,落实好安全生产责任制,把安全生产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企业党委要听取上半年安全生产的工作汇报,检查安全生产措施执行情况。总经理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要把安全生产工作提到重要议事日程,加强安全管理基础工作,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和监督检查体系,切实把安全管理各项工作层层落实到每一个岗位。二是抓紧建立和完善应急管理体系和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建立健全应急预案体系,不断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9月份,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和我委将联合召开中央企业应急预案应急管理现场工作会,总结中央企业应急预案建设工作,交流典型经验,研究部署中央企业应急管理工作。各中央企业要积极落实,并以此推进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的提高。三是采用先进的安全管理理念和方法,加大安全生产投入,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坚决遏制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

维护企业和社会稳定,是我们必须常抓不懈的一项重要工作。今年以来,中央企业在预防和处置不稳定问题上做了大量工作,保持了中央企业的总体平稳。但当前仍然存在一些不稳定因素,所涉及的上访、信访数量还比较多,群体性事件也呈上升趋势,中央企业维护稳定的任务还很艰巨,要继续花大气力做好维护稳定工作。要层层落实稳定工作责任制,党委(党组)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抓,各级党组织特别是关闭破产、停产半停产和困难企业的党组织要加强党员管理,充分发挥党组织和党员在维护稳定中的积极作用。要重视和认真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力争把问题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要进一步完善各项稳定工作制度和处理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建立维护稳定工作的联动机制。各中央企业要主动与地方党委、政府加强联系,定期与所在地党委、政府沟通交流情况,积极争取指导和帮助。

(六)巩固扩大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加强和改进企业党建工作。

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是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的一个重大创举,为加强和改进中央企业党的建设提供了宝贵经验。我们要以巩固扩大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中央企业党建工作。一是深化和拓展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落实整改工作,建立和完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长效机制。要从实际出发,认真总结经验,继续加强党员经常性教育管理,做好党员联系和服务群众工作。二是积极开展“四好”班子创建活动,加强人才队伍建设。要将“四好”班子创建活动与实施企业发展战略、加强企业经营管理、巩固扩大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相结合,切实加强企业领导班子的能力建设。要进一步加强中央企业人才工作,认真组织实施《中央企业“十一五”人才队伍建设规划纲要》,研究制定“五支人才队伍建设”措施,落实“人才强企”战略。三是积极探索现代企业制度条件下党组织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和思想政治工作的方式方法。要结合新修订《公司法》的实施和国有独资公司建立完善董事会试点工作,探索建立中央企业党内决策责任制,完善党组织参与重大问题决策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要继续推进企业文化建设,坚持推行厂务公开,完善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业民主管理制度,支持和保证职工代表大会依法行使各项职权。要继续深入开展职工素质工程和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创建学习型组织,不断提高职工队伍素质。四是以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主线,推进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推动以廉洁从业、诚信守法为主题的企业廉洁文化建设,在建立健全企业内控机制中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增强制度的执行力。要继续加强治理商业贿赂、效能监察、查办案件等工作,有效防范国有资产流失。

三、当前国资委的几项重点工作

国资委组建三年来,在中央企业的支持下,我们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二中全会精神,严格按照《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依法履行职责,积极进行探索,取得了良好效果,得到了国务院领导的充分肯定,也得到了中央企业的认可。但我们也看到,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是一项极具探索性、极具挑战性的工作,许多问题需要我们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和完善。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期间,我们对国资委如何更好地履行出资人职责进行了进一步的深入思考。我们深深感到,依法履行好出资人职责,关键是要把握好四个方面:一是目标科学。出资人要对经营者建立引导性的科学目标,目标明确科学,工作才有方向,考核才有依据。二是责任落实。建立责任传递机制是搞好企业的核心和根本,不管是什么所有制的企业,都必须将保值增值责任层层落实,真正落实到每一个岗位。中央企业更应如此。三是激励到位。建立激励约束机制,是调动企业经营者积极性的重要手段。只有激励措施适度、到位,才能真正达到激励的效果。四是监管严格。加强出资人监管,是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重要措施。只有严格监管,才能有效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国资委作为出资人代表,还有一点十分重要,就是我们的各项工作要做到公开透明,要经得起企业和社会的监督。也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落实责任和压力,才能真正建立起出资人的动力机制。如何更好地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需要我们和中央企业一起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和完善。

下半年我们要继续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做好*5年度中央企业负责人业绩考核兑现工作。

*5年度实际纳入考核的企业总数为166家,考核结果为:A级28家,B级84家,C级48家,D级4家,E级2家。从总体情况看,各中央企业都高度重视经营业绩考核工作,绝大多数中央企业的目标值体现了自树目标、自加压力的要求,总体经营业绩继上一年度创造历史新高后又创历史最好记录,各企业的关键绩效指标和管理“短板”普遍得到改善。

需要说明的是,按照《中央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暂行办法》规定,*5年度有4家企业因安全生产责任事故降级:中石油发生2起重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由A级降为B级;中铁工发生5起重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由B级降为C级;中国水利水电共发生5起重大以上安全事故,由B级降为C级;北京矿冶研究总院发生1起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由C级降为D级。有6家企业因财务违规或对下属企业监管不力造成重大国有资产损失,受到降级或扣分处理:国电集团、大唐集团、中电投和华电集团等4家发电企业违规发放高额住房补贴,受到降分处理;海洋航空集团所属蓝星股份高管违规侵害国有权益,由B级降入C级;工艺品进出口总公司对拟实行政策性破产和关停并转的62户企业监管不力,由B级降入C级。远东国际贸易总公司、华录集团、华源集团等3家企业没有完成考核目标,考核结果为D级。中国国际企业合作公司、中国唱片总公司2家企业财务数据不实,考核结果为E级,并要求限期整改。

下一步,我们要继续认真总结这两年业绩考核工作经验,进一步完善考核办法,优化考核指标,加大对企业科技投入、资源节约、管理创新等情况的考核力度,研究设立一些单项奖励。同时,认真做好*4-*6年任期经营业绩考核的跟踪分析和结果测算工作。

要做好*6年度中央企业负责人收入分配工作,严格按照考核结果兑现年度薪酬。关于国有企业负责人收入分配问题,目前社会十分关注。对这个问题要讲三句话。第一,中央企业处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之中,面临各类所有制企业对人才的争夺,其薪酬水平必须符合市场机制运作原则,有利于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第二,企业的薪酬水平要与其竞争力相适应。任何企业都必须控制好人工成本,使企业和产品保持较强的竞争力,中央企业也不例外。第三,要按照建设和谐社会的要求,处理好国家、企业和个人的关系,这方面中央企业要发挥表率作用。按照国资委的考核分配办法,企业负责人薪酬水平由考核结果决定,该高的高,该低的低,该降的还要降,这种薪酬决定机制有利于调动经营者的积极性,促进企业发展。在强化激励的同时,我们也要注重建立健全约束机制。不久前,国资委出台了《关于规范中央企业负责人职务消费的指导意见》,要求各企业在年底前制订出本企业规范职务消费的制度框架,*7年起严格实施。下半年,我们将对企业规范职务消费制度建设情况开展调研,及时掌握、研究企业在建章立制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总结企业的好经验、好做法,组织企业互相交流,扎扎实实地做好制度建设,为规范职务消费打下坚实的基础。

这里,我还要讲一下股权激励问题,对股权激励社会各界议论较多,股权分置改革后的企业也都把股权激励提上了日程,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文件后,大家都希望国资委尽快出台相关文件。在这方面国资委的态度一直是积极的,工作也在抓紧进行。股权激励是市场经济中行之有效的一种激励方式,但股权激励是一把双刃剑,在我国市场经济还很不完善的条件下引入股权激励的方式,需要谨慎从事,发挥其积极作用,避免负面影响。因此国资委在推进股权激励制度建设中,采取的是规范起步、循序渐进、逐步完善的做法,先在法制环境比较健全、治理结构比较规范的境外上市公司中实行,然后在境内上市公司中试行,取得经验后逐步推开。目前境内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规范性办法经过反复讨论,多方征求意见,不断修改完善,即将正式。中央企业在组织实施这个文件时,要注意把握以下几点。

一是实施股权激励要与推进企业各项改革相结合,特别是要与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完善同步配套。股权激励是出资人对经营层的激励,如果企业出资人不到位,法人治理结构不健全,体制机制没有根本转变,就难以达到激励的效果。因此即将出台的文件对实施股权激励的条件作了比较严格的规定,明确要求外部董事要占董事会成员的半数以上,且薪酬委员会必须由外部董事组成。这个要求是市场经济中通行的做法,既然实施股权激励,就必须在改革方面有实质性进展,只激励不改革不行。

二是要把握好股权激励的政策界限。首先,在起步阶段股权激励的水平不能太高,激励的对象也不能过宽。考虑到目前实行股权激励的市场环境和相关条件不是很完备,我们缺乏这方面的经验,还要与当前社会对收入分配的承受能力相适应,因此即将出台的文件对股权激励的水平和对象都作了比较明确的限定。其次,股权激励要坚持风险与收益对称。在考核指标的设置上既要考核当期效益情况,更要着眼于企业的长期发展;既要看盈利水平,也要看股票市值的变化。要通过股权激励促进上市公司业绩的提升,给市场一个积极的信号。第三,股权激励要严格按照相关政策规范进行,在股权授予中不能无偿量化存量国有资产,也不得由国有大股东单独支付激励成本。

三是在文件下发后,希望各上市公司尤其是上市公司的母公司要认真领会文件精神,履行好职责,积极稳妥,谨慎起步,防止一哄而起。按照现在规定的条件,首批实施股权激励的企业不可能很多,目的就是要树立好的样板,引导企业把股权激励与深化改革转换机制结合起来。

(二)积极推进中央企业改革和布局结构调整。

加快中央企业改革和布局结构调整,是《条例》赋予国资委依法履行的出资人职责,也是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国资委和中央企业必须共同推动的重要工作。下半年我们要从以下三方面推进这项工作:一是要继续抓好新修订《公司法》的实施和国有独资公司建立完善董事会的试点工作。规范国资委与试点企业董事会的关系,进一步加强对试点企业董事和拟任董事的培训,研究制订对董事会、董事评价办法等工作制度。逐步扩大试点范围,加快外部董事选聘步伐,建立外部董事人才库。要强化董事会的战略管理功能,完善内部控制机制和监督制约机制,提高董事会运作的质量和效率,并以此推动企业的各项改革工作。二是积极稳妥推进中央企业布局结构调整。经过近两年的努力,我们已经制定了《中央企业布局结构战略性调整指导意见》,分行业、分领域研究提出了中央企业布局和结构调整思路。要按照《指导意见》所确定的原则、目标和重点,进一步推进中央企业布局结构调整,促进中央企业之间的强强联合,推动国有资本向关系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集中,向国有经济具有竞争优势的行业和未来可能形成的主导产业集中,向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大公司大企业集团集中,向企业主业集中。继续确认并公布中央企业主业,依据《中央企业投资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对企业重大投资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控制非主业投资,提高企业核心竞争能力。积极探索以资产经营公司为平台推进中央企业的调整重组。积极推进中央企业与地方企业的重组。三是加快建立中央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要在继续加强研究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的实现形式,明确国有资本经营收入、经营支出的范围及管理方式。进一步规范中央企业利润分配工作,研究制定《中央企业利润分配管理暂行办法》。积极研究制定《中央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收缴管理暂行办法》,对中央企业国有资本的收益内容、收缴范围、收缴方法、收益预算、收益清算等内容做出明确规定。

(三)强化和改进出资人监督。

加强出资人监督管理,是建立国有资产监督体系的重要内容,是解决内部人控制和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的重要措施。下半年,我们要从三个方面进一步强化和改进出资人监管。一是加强财务监督。进一步完善出资人财务监督的制度体系,研究出台中央企业财务预算、资产损失责任追究等制度。积极推动中央企业规范会计核算,及时足额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提高会计信息质量,严格查处虚构收入、调节利润等做假账行为。加强企业财务预算、决算报告审核分析,跟踪监督企业财务预算执行情况,提示督促企业及时堵塞管理漏洞,改进财务管理,防范财务风险;积极推进建立不良资产管理长效机制,组织做好清产核资账销案存资产的管理工作,落实资产管理责任。加强总会计师工作职责管理,探索建立总会计师述职制度。探索开展综合绩效评价工作,引导企业增强盈利能力,提高资产质量,防范财务风险,实现健康发展。进一步强化中央企业审计监督工作,完善经济责任审计方法,加强对审计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跟踪监督,推动企业完善内部审计管理,健全内部控制机制。二是强化监事会监督。要充分发挥监事会的作用,强化监事会监督的功能,加强当期监督,提高监督时效。要探索分类监督,突出检点,今年要把中央企业的薪酬和职务消费作为监事会监督的一项重要内容。要进一步改进工作方式,加强队伍建设,更好地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促进企业改善经营管理。适应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和国有企业改革发展需要,抓紧修订《国有企业监事会暂行条例》。三是加强和改进纪检监察监督。要进一步加强分类指导,积极推进中央企业加快建立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要与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和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相适应,积极探索并推动中央企业纪检监察工作,依照法定程序在企业决策层和管理层中发挥积极作用。要适应中央企业改革发展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

同志们,下半年工作任务仍然十分繁重。我们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认清形势,把握市场,完善对策,扎实工作,努力保持中央企业持续稳定快速发展,为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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