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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充分肯定过去五年劳动保障工作取得的成绩
一是城乡就业规模不断扩大,市场导向的就业机制初步建立。五年来,全市城镇就业规模不断扩大,每年新增就业岗位近3万个,累计新增各类就业人员14.5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始终控制在4%以内。*7年,我市在全省率先消除了“零就业家庭”,全市外出转移就业农民工总量达86万人。建立了9个公益性规范化的人力资源市场。街道、社区和部分乡镇都成立了劳动保障工作机构,市场就业服务网络逐步完善。
二是职工培训取得显著效果,劳动者技能素质得到提高。全市技工学校累计招生1.8万人,职业技能鉴定7.2万人,培训下岗失业职工5.2万人,1254人取得技师职业资格。
三是社会保险覆盖面进一步扩大,保障水平不断提高。*7年,各项社会保险费总收入为11亿元,是*2年4倍。企业退休人员养老保险水平由*2年的416元/月增加到*7年的764元/月;月人均实现享受失业保险金水平由*2年的199元提高到*7的278元;医疗保险统筹个人支付比例由*0年建立初的25%下降到*7年的22%。
过去五年,是体制转轨中劳动保障工作最为复杂的时期,难点热点问题多而集中,信访量大增,参与企业改制任务繁重,又新增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失地农民养老保险等几项任务,工作极具挑战性,在这样的背景下,我市劳动保障工作仍然取得了显著成效,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做法值得肯定:
(一)不断加强领导,建立健全了目标责任考核体系
*3年,市政府将就业和社会保障重点工作列入政府目标责任考核范围,逐项分解落实责任,各级政府主要领导亲自抓。全市各级、相关部门初步形成了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组织领导体系、工作推动体系、目标责任体系和政策体系,有力地保证了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二)采取有效措施,强力推进再就业工作
自*3年起,全市每年定期组织开展了“再就业援助”、“再就业百日帮扶”、“民营企业招聘”、“技能岗位对接”、“大中专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等一系列专项就业服务活动,有效促进了全市就业再就业工作。为推动有创业意愿的下岗人员创业,近年来,按照组织起来就业的工作思路,通过建立创业园、开辟就业再就业一条街、成立街道劳务派遣中介机构和社区托底安置等“四个抓手”大力实施“创业扶持工程”。通过政策、场地、培训、服务和维权等五大方面的措施,扶持下岗失业人员创业和就业。截至*7年底,全市建成了创业园10个和创业街10条,入驻企业实体83个,进入下岗失业人员经营户667户,吸纳带动就业4千人。与此同时,积极落实各项扶持政策,五年来,全市共为350户再就业企业和2.5万户个体经营户减免各项税费7900万元,给予8117名再就业下岗失业人员和22451名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4400万元,近10万人次享受了培训和职介补贴1*万元,通过累计发放小额担保贷款4226万元,带动和吸纳4*名下岗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
(三)深化企业改革,理顺国有企业劳动关系
五年来,全市完成工业、商业、物资、粮食、医药等400多户国有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多渠道筹集改革资金35亿元,用于消化各类债务,妥善安置各类职工7.5万人,企业改制平稳过渡,效果良好。按照“分类指导,分类处理”的办法,改制改组后劳动关系逐步规范、劳动合同制度基本建立。
(四)统筹城乡劳动保障工作,认真做好农民工工作
按照统筹城乡协调发展的要求,各地各部门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民工工作的通知》要求,推进农民工作十项制度建设,特别是在促进就业、维护权益、解决农民工工资偏低和拖欠、规范劳动管理、保障劳动安全、搞好就业服务和培训、推进参加社会保险等方面取得了明显进展。农民工外出就业组织化程度逐步提高,建立劳务输出服务站18个,有效地维护了我市外出务工人员的权益;参与实施“春风行动”、“阳光工程”和“雨露计划”,发挥社会培训力量的作用,有8万农民工得到技能培训,其中取得职业资格证书3.2万人;大力推进农民工参加工伤和医疗保险专项扩面行动,实行“签约参保”,参加工伤和医疗保险分别达到4万人、2.5万人;建立农民工工资清欠长效机制,共清理拖欠工资3360万元。
(五)稳步推进社会保险,努力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一是努力加大扩面力度,力争“应保尽保”。随着国有、集体中小企业战略性重组和有序退出,社会保险进一步向其它各类企业覆盖,非公企业参加社会保险比例由*2年的42%上升为*7年的75%;个体工商户及自由职业者参保稳步增长,*7年达到6.37万人。失业保险基本覆盖全市事业单位,进城务工农民逐步进入养老、医疗、工伤保险,全市被征地农民就业和社会保障制度已经建立。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有了生活保障,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覆盖了60%,生育保险全面启动。二是养老保险实行了市级统筹。几年来养老保险调待工作进展顺利,保障水平明显提高。企业退休人员社区化管理平稳推行,社区管理服务水平逐步提高。三是完善医疗保险政策。先后出台了困难企业和灵活就业人员参保办法,采取多种方式解决困难企业特别是关、停、破产企业退休人员医疗保险问题,有效地维护了社会稳定。四是社会保险基金稳步增长、收支合理。加大基金征缴和基金监管力度,基金安全运作,确保了全市社会保险保障有力。
(六)逐步建立劳动关系调整机制,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目前,全市签订劳动合同18.2万人,签订率为92%。适应转轨时期的企业工资分配体制基本建立,建立了工资指导线制度和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制度,三次提高最低工资标准,职工收入水平有了明显提高。建立了拖欠企业职工工资支付保障制度,基本消除了拖欠工资现象。建立了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和劳动争议调处机制,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劳动者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五年共立案受理劳动争议案件1031件,结案率95.24%。
二、准确把握当前形势,进一步明确当前工作目标要求
就业是民生之本,也是促进社会和谐的基础性工作。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必须把加快建立覆盖城乡的劳动就业制度和社会保障,摆在全市事业发展全局更加突出的位置,坚定不移地抓紧抓好。当前,全社会正在发生深刻变革,今后一个时期我市劳动保障事业将面临三方面的严峻挑战。一是劳动力供大于求的挑战。二是统筹城乡社会保障任务艰巨。三是解决收入分配不平衡问题仍然突出。因此,我们必须进一步解放思想,抓住一切可用机遇,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创新工作思路、工作机制和工作方式,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改善民生为重点,按照市委、市政府总体部署,拉高标杆,继续强化全面实施《就业促进法》、《劳动合同法》,推动就业规模进一步扩大,就业能力进一步增强,社会保险体系进一步完善,劳动关系进一步改善,基本形成覆盖城乡的劳动保障监察执法网络,建立健全统筹城乡的就业和社会保障体系,构建与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8年总的工作要求是:全市城镇新增就业3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实现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1.05万人,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4万人;培训职工0.63万人;养老保险参保率达到90%以上,失业、医疗保险参保率达到90%和94%以上,工伤保险参保率达到82%以上,生育保险参保率达到60%以上;各项社会保险基金征收增长15%以上,征徼率力争达到95%以上;继续提高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和退休人员保障水平;劳动争议案件结案率达到95%以上。
三、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突出工作重点难点,扎实做好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
(一)切实加强领导,建立严格的目标责任制和工作协调监督新机制
进一步完善县级政府就业工作领导小组、社会保障联席会议制度和农民工联席会议工作制度。进一步完善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目标责任制和监督机制,明确地方政府的工作目标和工作责任,把工作实绩纳入政府政绩考核,监督监控工作进度和目标任务的完成情况。进一步加强政策落实力度。近日,国务院下发了《关于做好促进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发〔*8〕5号),国务院农民工联席会议下达了*8年工作要点,社会保障工作的工作任务和改革的政策措施也已明确。省政府近期已在围绕国家出台的政策研究贯彻措施。各级政府要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实施力度和监督检查力度,发挥政策的联动效应和整体效应,切实用活用实用足政策。要把工作重心放在街道、社区,放在乡镇、行政村。建立有机构理事、有人办事、有钱办事、能办成事的工作体制和机制。
(二)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千方百计扩大就业
一是多渠道增加就业岗位,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以及加快发展服务业等一系列有利于促进就业的政策措施,促进非公有制经济、第三产业、中小企业发展和劳动密集型产业发展,鼓励灵活就业。进一步改善创业环境,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建立健全政府扶持、创业服务、创业培训三位一体的工作机制。加强失业调控,完善失业预防、调节和控制,建立健全失业预警制度,保持就业局势稳定。进一步贯彻落实积极的就业政策。逐步将高校毕业生、复转退役军人、残疾人、回乡创业农民工等纳入创业扶持政策的范围,与下岗失业人员享受同等的创业扶持政策;将创业培训对象扩大到有创业愿望和创业条件的全体城乡劳动者;降低进入创业园(街)的门槛,向各类群体有创业愿望、有创业条件的城乡劳动者开放。扩大小额担保贷款规模,完善小额担保贷款政策,提高城镇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复转退役军人、残疾人、回乡创业农民工等各类自主创业人员提供小额担保贷款的额度,延长贷款期限;在小额担保贷款期限内,由财政据实给予全额贴息;对积极采取措施加快贷款回收工作的社区公共服务机构给予一定的奖励;对承担小额贷款担保业务的各级信用担保机构给予相应的担保费补贴;将商业银行积极开展小额信贷工作纳入政府对金融机构考评奖励指标体系,进行考核奖励。二是健全就业援助制度。初步考虑对有就业愿望并登记失业的下列七类人员作为就业援助对象:符合“4050”年龄条件的失业人员,城市零就业家庭、单亲家庭,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成员,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员,连续失业1年以上的人员,生活无着落、就业困难的被征地人员,各市政府确定的其他就业困难人员。对各类企业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各地政府投资开发的公益性岗位,要优先安排符合岗位要求的就业困难人员,并给予社会保险保险和岗位补贴;对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后申报就业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一定数额的社会保险补贴;登记失业人员创办企业,可按国家规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符合有关残疾人就业优惠条件的,可以享受现行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税收优惠政策;从事个体经营的,按规定免收属于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的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扎实推进“消除零就业家庭计划”,对吸纳零就业家庭成员就业并签订劳动合同的给予公益性岗位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和一次性就业奖励;通过自主创业、组织起来就业或灵活就业的零就业家庭成员,给予一次性就业奖励、社会保险补贴,对法定劳动年龄内成员参加技能培训的给予职业培训补贴和职业技能鉴定补贴,对子女考入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学习的给予助学补贴。三是不断完善覆盖城乡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要加强人力资源市场信息网络及相关设施建设,建立健全人力资源市场信息服务体系,完善市场信息制度。鼓励社会各方面依法开展就业服务活动。为登记失业人员提供就业服务并实现就业的各类职业中介机构,给予职业介绍补贴。规范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加强能力建设,明确职责范围,将公共就业服务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保障其向劳动者提供免费的就业服务,为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提供“一站式”就业服务。街道、社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要设立服务窗口,开展公共就业服务。要建立健全就业登记和失业登记制度,为劳动者免费办理统一印制的就业、失业登记证。
(三)以扩面征缴和提高保障水平为重点,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一是进一步做好扩面征缴工作。随着劳动力市场的扩大和就业方向的多元化,给社会保障扩面征缴提出了新课题,提高参保率、征缴率的潜力仍然较大。要进一步以非公经济组织、旅游业、服务业、灵活就业人员和农民工为主要对象,劳动保障部门要会同地税部门研究薄弱环节,将参保率及参保人数和当年新增人数、缴费率及缴费人数和新增缴费人数指标分解到各县、市、区,严格考核,奖惩兑现。全面组织“签约参保”活动,加大执法监督和违规处罚力度,从源头抓好参加社会保险工作,建立凡用工就必须参保的强制机制和凡有收入的劳动者都应参保的激励机制,提高参保率和缴费率。要逐户研究未参保企业社会保险金补缴难题,力争做到“应保尽保”、“应收尽收”。二是积极科学稳妥地推进社会保障工作的四项改革。(1)积极推进并努力做好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全覆盖”。今年我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纳入国家试点范围。我们要坚决按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要求,以全覆盖为目标,适当降低低收入人群个人缴费标准,适度提高大病重病对象的保障水平,探索建立城镇居民连续参保缴费的激励机制,研究制定城镇居民与职工医疗保险制度的衔接办法,力争全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到56万人,达到应保尽保。(2)积极做好推进养老保险省级统筹改革的各项准备工作。省委、省政府已明确今年实施养老保险省级统筹改革。我市也要做好相应的准备工作。按照要求,要统一各项政策和制度、统一支付项目及标准、统一基金预算管理、统一基金调度使用、统一业务规程、统一养老保险信息系统。(3)推动社会保险“一票多费”征收改革。近年来,全省“一票多费”征收试点的市已达10个,成效十分明显。今年我市要创造条件完成征缴改革。对争议较多的缴费基数核定的职责问题,应按照“方便缴费单位、有利基金增收、保障职工权益”的原则制定政策。(4)稳妥推进做实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工作。*8年劳动保障部、财政部将继续扩大做实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试点。我市要按省政府统一部署,积极筹备试点工作。
(四)加强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城乡劳动者综合素质
一是制定职业技能培训和技能鉴定规划,建立培训、技能鉴定、就业、工资收入相联动的工作推进机制。二是将职业技能培训与职业技能鉴定相结合。三是将政策扶持与激励培训相结合。
(五)进一步加大农民工工作力度
认真贯彻落实我省*8年农民工工作要点,全面抓好十项重点工作:完善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制度。加大对农民工培训力度。依法规范农民工劳动管理。搞好农民工就业服务。积极推动农民工参加养老、工伤、医疗保险。做好农民工公共服务工作。建立健全维护农民工权益的保障机制。实施“凤还巢”工程。各县、市、区建立的下岗职工创业园区和再就业服务一条街一律向农民工开放。在农民工返乡和就业集中、非公经济发展快、产业集中特色较为明显的重要乡镇建设一批创业园,鼓励有创业愿望和创业项目的农民工入园创业孵化。切实加强农民工基层基础工作。加强和改进对农民工工作的领导。将农民工工作作为政府和部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充分发挥各级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的组织协调职能,齐心协力做好农民工工作。
(六)加快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继续深入开展开展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活动。市委、市政府十分重视此项活动,并就此项活动专门成立了领导小组,下发了《*市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活动实施意见》。截止目前,共有33家企业申报首批市级、县(市)级“劳动关系和谐企业”,但是存在发展不平衡的问题,部分县市行动迟缓,推动不力。今年我市的创建目标任务数是50%以上的企业开展创建活动并进行申报,7月份又是市直单位申报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创建活动月了,希望各地要加大工作力度,再宣传、再动员、强力推进。要出台相关制度强力推进,努力建立“以人为本、利益兼顾、互利双赢、共同发展”的企业新型劳动关系,为*经济健康快速发展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