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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志们:
今天,我们召开全市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专题会议,主要任务是传达贯彻全省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会议精神,安排部署我市今后一个时期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市政府对这次会议非常重视,会前,市政府常务会议专门听取了汇报,并对农村劳力转移培训工作进行了认真研究,提出了明确的意见和要求。刚才,三个县(市)和市农业局等5单位的负责同志作了大会发言,讲得都很好。下面,根据市政府研究的精神,我讲几点意见。
一、分析形势,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的重大意义
农业、农村、农民问题始终是关系我们党和国家全局的根本问题。解决"三农"问题关键在农民,农民问题的核心在就业,推动农村劳力向非农产业转移已成为实现现代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必由之路,党中央对农村劳动力转移和农民增收高度重视,十分关注。党的十六大报告指出: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是工业化和现代化的必然趋势。总记书记在考察河南"三农"问题时明确指出:"要积极引导农村富余劳力外出务工就业,进一步清理和取消针对进城务工就业各种歧视性规定和不合理收费。"总理在七届人大二次会议上指出:"要加强农民工培训,多渠道扩大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我们要深刻领会把握总书记、总理重要讲话的精神实质。从理论上讲,在市场经济迅猛发展的新阶段,解决农民问题的根本出路,在于打破城乡二元社会结构,创新一种推动身份变革,逐步减少农民的新机制。工业化是一个经济结构变革过程,产业由农业转向以工业为主,同时也是一个社会变革过程,它使一大批农民离开土地、离开农村,转变成市民。在推进工业化、城镇化的过程中,农村人口向城镇集中,土地等生产要素向工业聚集,经济文化活动以城镇为中心展开,这是不可阻挡的历史发展趋势,必然带来城乡经济社会的深刻变化。面对新形势,我们要有新思路,采取新举措,推动农民向非农产业转移,把大多数农民从土地解放出来。
综观全国上下,当前农民劳务经济呈现迅猛发展势头。从全国情况看,*3年外出务工的农村劳动力达到9820万人,人均外出务工收入496元,占去年农民人均纯收入的18.9%,对农民增收的贡献率达到37.1%;全国第二产业从人员中农民工占57.6%,其中加工制造业占68%,建筑业占80%,第三产业从业人员中农民工占52%,农民工已成为产业工人的重要组成部分。从河南省情况看,我省已成为全国第一劳动力转移和输出大省,农村劳力已经转移1300万人,占农村劳力总数的27.9%,外出务工825万人,占全国外出务工人数的8.4%,*3年农民人均收入中来自工资性收入达635.6元,占农民人均纯收入的28.4%;*5年--*3年,工资性收入对农民人均纯收入贡献率达到47%,*2年外出务工农民寄回的现金达309亿元,相当于同期全省农民出售粮、棉、油产品的现金总收入。全省已涌现出务工农民100万以上的省辖市4个,收入20亿元以上的省辖市6个,务工收入超5亿元以上的县(市)16个,超10亿元的县有2个。特别是信阳市,*3年外出劳动力147万人,占农村劳动力的41%,外出务工收入64亿元,占全市农民纯收入的一半。信阳市新县长年在国外务工人员稳定在2600人,分布在20多个国家和地区,人均出国务工收入15万元以上。我市的农民劳务经济也呈现快速发展的良好态势。近年来,农村外出务工人员稳定在10万人以上,占农村劳动力的11%,农民人均纯收入中,来自二、三产业的收入1155.7元,占51.4%,农民工资性收入达到715.6元,占农民人均纯收入的31.9%。我市农民工转移培训工作,中央台新闻联播节目和省、市电视台都曾作过报道,也涌现出不少转移和培训安置的先进典型。可以说,农村劳动力的转移不仅增加了农民收入,支撑当地经济建设,还为促进城市繁荣,推进工业化,城镇化步伐发挥了重要作用。同时,我们还要深入分析我市农村劳动力转移中存在的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部分农民安于现状,满足于"老婆孩子热坑头"的传统生活习惯。二是农村劳动力素质仍然较低。据市农调队调查统计,农村劳力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占20%,初中文化程度占57.8%,小学以下文化程度占22.2%,而且大部分没有经过专业培训,无一技之长,外出就业非常困难。三是信息闭塞,不知道到那里去打工,不知道该干什么好,不知道学什么手艺好谋业。四是就业环境不够宽松,一方面对农村劳动力外出务工的组织协调、培训服务等基础工作比较薄弱,一方面外出务工农民户籍管理、婚姻、子女入学等方面受到很多限制。而且随着经济发展水平的提高,社会对劳动力素质要求越来越高,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的领域将越来越窄,难度会越来越大,劳动力素质和职业技能已经成为能否实现稳定就业、成功转移的关键因素。因此加强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提高农民的就业技能,已经到了刻不容缓的程度,是当前面临的艰巨而又紧迫的任务。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的艰巨性和长期性,要站在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统筹城乡经济发展的高度,抓住有利时机,采取得力措施,切实把农村劳动力培训转移工作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二、突出重点,真抓实干,扎扎实实做好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
根据省委、省政府对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的总体要求,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市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针,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坚持统筹协调发展的科学发展观,按照"政府扶持、齐抓共管,统筹规划、分步实施,整合资源、创新机制,按需培训、着重实效"的原则,面向工业化,面向现代化,面向城镇化,坚持以实施"阳光工程"为依托,以引导性培训为基础,以职业技能培训为重点,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开展农民工培训工作,逐步形成政府统筹,部门主管,教育培训机构和用人单位开展培训的工作格局。主要目标任务是:今年培训农民工10万人次,其中引导性培训5万人次,职业技能培训2万人,新增转移农村劳力1万人,工资性收入占农民人均纯收入的比重达到35%。到2010年,全市培训农民工70万人次,其中引导性培训35万人,职业技能培训14万人,岗位培训21万人次。为了切实抓好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市政府专门制定了《关于加强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的意见》和《*4年--2010年三门峡市农民工培训规划》,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具体工作,要着力抓好以下六个方面:
(一)区别对象,全面推进培训工作。开展农村劳动力培训主要分为引导性培训、职业技能培训和岗位培训三大类。一是积极开展引导性培训。对那些希望转移到非农产业或城镇就业的农民,可先开展基本权益保护、法律知识、城市生活常识、寻找就业岗位知识等方面的基础培训。通过培训帮助他们提高遵守法律、法规和依法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树立新的就业观念,特别要注意引导农民破除安于现状、守摊吃饭等传统思想意识,鼓励他们大胆走出去。具体形式可采取集中办班、咨询服务、印发资料以及利用广播、电视、互联网远程教育等手段,多层次、多途径灵活开展。要强调的是引导性培训是政府支持下的公益性培训,时间短、成本低、方式灵活,不得向农民收取任何费用,所需费用纳入财政预算。二是要重点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根据国家职业标准和企业用人需要,对拟到非农产业和城镇就业的农民要开展基本技能方面的培训。培训时间一般是15-90天左右,以定点和定向培训为主,具体的培训工作由各级各类教育培训机构承担。近期培训的重点是家政服务、餐馆、酒店、保健、建筑、制造等用工量大的行业的职业技能。培训经费由政府和农民个人共同分担,政府对参加培训的农民进行补贴。三是广泛开展岗位培训。对已到非农产业或城镇就业的农民工,要积极协调用人单位定期开展岗位新技术、生产安全等知识的培训。培训经费由用人单位支付,纳入用人单位的成本核算。
(二)整合培训资源,提高转移培训能力。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要立足于充分利用现有的教育培训资源,不能再建设新的培训机构。要统筹农业、财政,劳动和社会保障、教育、扶贫等部门的培训力量,把多头分散的培训资源整合起来,统一协调,集中使用。各级农广校、农村职业学校、成人学校要加强师资配备,努力成为农民科技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的主要阵地。充分利用社会教育培训资源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关键是要面向社会,坚持市场化运作,实行招标择优选择。要通过市场机制,把培训机构的认定、招生、培训、职业技能鉴定、职业介绍、有组织地转移等各个独立环节连接起来,形成一个按市场经济规律办事,用市场机制调节的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体系。教育培训机构只要符合条件,不管是公办的、民办的、部门办的、社会团体办的,还是企业办的,只要达到公开招标要求,都可以承担政府公共财政支持的培训项目。
(三)根据市场需求,重点开展定向培训。能否实现转岗就业,增加收入,既关系广大农民参加培训的积极性,又涉及受训农民的切身利益,这是我们开展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因此,必须把培训和就业紧紧联系在一起。认定培训机构时,不仅要看其是否具有培训资质、独立法人资格、相应的培训设施等一般性条件,还要把是否拥有用人单位委托培养的订单和较强的职业介绍能力作为首选条件。不具备这一条件,就不能认定。在进行培训单位招标时,也要把培训机构的介绍就业能力作为中标的首选条件,有多少用人订单,才能承担多少培训任务。在对培训项目的检查验收时,要重点检查受训农民的就业安置情况,对达不到就业要求的,第二年要取消其承担培训项目的资格。培训机构要根据市场需求和用人单位需要,采取订单培训、委托培训、校企联合等形式,开展定向培训,确保培训转移就业率。
(四)创新管理机制,提高培训效果。对农村劳动力进行转移培训是一项具有社会公益性质的福利事业,政府既要起主导作用,但又不能包办。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涉及诸多工作环节,既有宏观层面策划问题,又有微观层面的操作问题,既有工作运转问题,又有工作监管问题。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对转移培训工作不能"大包大揽",而要利用市场机制,依靠社会资源,实行管理培训分离。政府主要负责制定规划和政策,作好宣传发动,优化工作环境,认证培训机构,确定培训单位,加强对培训机构的监管,兑现落实有关政策。要把培训转移的具体工作交给培训机构,对培训机构要实行"五自主",即自主招生、自主培训、自主管理、自主组织就业、自主跟踪服务。培训机构要紧紧围绕提高农民就业技能,根据订单要求,设置培训课程,编制培训方案,强化培训管理,确保培训质量,保证农村劳动力能够实现稳定转移。对参加培训的农民,要充分尊重其自由选择权,让其自主选择培训单位、培训内容和培训时间。
(五)实施阳光作业,确保培训项目顺利实施。据上级领导同志介绍,把实施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项目定名为阳光工程,其中有两层含义:一层是要让公共财政的阳光普照在农民身上;另一层是项目实施过程要公开透明,在阳光下操作。因此转移培训项目实施过程要实行全程公开。一是公开认定培训机构。要以公告的形式,公告认定时间、认定条件、认定程序、报送材料和受理机构,组织专家公开、公平、公正评审,评审结果向社会公布。二是公开进行项目招标。要面向经认定的各类培训机构,公开、公平、公正地进行项目招标,并向社会公布承担培训项目单位名称、培训专业、培训时间、收费标准、就业去向和工资待遇等。三是公开财政补贴资金的使用情况。对获得财政补贴资金的补助对象及补助标准,要登记造册,并张榜公布。要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要切实加强培训项目的监督检查,保证培训质量和转移就业效果。对项目实施制度不健全,财务管理混乱,弄虚作假套取财政补助资金,培训和转移就业质量存在严重问题的,要追究项目承担单位和相关人员的责任。对弄虚作假,擅自改变资金用途、挤占、挪用或造成资金损失的,要严肃查处。
(六)搞好优质服务,优化农村劳力转移环境。农民是弱势群体,在转岗务工、进城就业过程中将面临许许多多的困难和问题。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向广大农民工伸出关爱之手,提供便捷有效的公益服务。一是要搞好信息服务。要建立健全农村劳力转移资源信息体系,收集并定期向社会用工信息,减少外出就业盲目性,降低外出就业成本。二是要搭建转移平台,坚决取消农民进城务工的不合理限制,建立统一的城乡劳务市场,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定期组织培训机构、职介机构到农民工需求量大的城市和地区,举办各种形式用工洽谈会,努力开拓市外就业市场。三是要保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农民进城务工就业管理和服务工作的通知》(国办发[*3]1号)的有关规定,切实保障进城就业农民的合法权益。要帮助落实务工人员的劳动保护、工资发放,协调解决劳务纠纷,坚决制止和纠正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要切实解决进城务工子女的上学问题,使其享受城市居民子女同等待遇。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国劳动法》,实行农民工与其他职工同工同酬,改善农民工生产和生活条件。要强化收费管理,坚决取消针对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和就业的不合理收费,对规定的收费项目也要降低收费标准,劳动部门要降低针对农民工技能鉴定收费标准。
三、精心组织,加强领导,为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顺利开展提供有力保障
农村劳动力转移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面广,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大力支持。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要把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当作提高农民就业能力,增强产业竞争力的一项基础工作,当作发展农业和农村经济的一件大事来抓。要制定当地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规划和实施方案,并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从战略的高度统筹规划,通盘考虑。要建立政府牵头、部门主管、有关部门参与的工作机制,明确各部门的任务,并成立相应办事机构。要把转移培训工作纳入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的责任目标,实行严格的年度考核。要切实加大农村劳力转移培训工作的投入,市里今年专项安排农民工培训资金100万元,县(市)区要至少安排10万元,用于农村劳力转移培训工作。
(二)实行以县为主、分级负责管理体制。为方便农民接受培训,降低培训成本,减轻参加培训农民的经济负担,按照省政府要求,对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要实行责权下移,实行以县为主、分级负责的管理体制。对培训机构的认定,无论市属、县(市)区属,都要按属地化原则由县(市)区组织认定。培训任务主要由县来承担。分配给各县的培训任务,由县负责招标,培训项目验收原则上由县组织验收,培训机构原则也由县进行监管。市里主要进行协调和监督检查。县(市)区在做好本辖区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的同时,还要负责本级培训机制的监管工作。乡级政府不承担培训任务,不负责监管培训机构,但要负责参训农民的宣传发动和组织工作。
(三)落实培训责任。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是一个庞大的复杂的系统工程,从市场主体来看,有待转移的农民、各类培训机构、劳动力市场和用工单位等;从转移培训的环节来看,包括用工信息的、农民工的招生、技能培训和维权服务等;从政府管理职能来看,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涉及农业、财政、劳动、教育、科技、建设、扶贫、公安、民政、计生等部门;从转移的调节手段来看,既有行政手段,又有市场调节。因此,做好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必须调动各方的积极性,必须保证各个工作环节流畅运转。因此,加强部门配合,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是做好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的前提。农业部门是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的牵头部门,在负责做好日常管理工作的同时,重点做好培训机构的认定、招标、监管工作;财政部门要负责落实培训补贴资金、监督检查培训补贴资金的使用情况;劳动部门要做好劳动力输出工作,负责审查颁发职业资格证和技能鉴定证;教育部门在组织本系统教育培训资源参与转移培训工作的同时,负责培训学员的学历的认定;建设部门重点做好建筑行业农民工的培训工作;科技部门要利用各种科技培训中心、科技示范基地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扶贫部门要重点做好扶贫对象的转移培训工作;其他相关部门、社会团体和组织,也要结全本部门的实际,积极参与转移培训工作。要营造舆论氛围,积极宣传我市农村劳力转移培训的政策措施、渠道、信息和各地开展转移培训的经验,宣传先进典型,努力在全社会营造关心农民工,支持农村劳动力转移工作的良好社会环境和氛围。
同志们,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是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提高农民转岗就业能力,促进农民增收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在新形势下为广大农民办的一件实事、好事,我们要以更加扎实的工作和良好的作风,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振奋精神,真抓实干,努力开创我市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的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