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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志们:
今天这次会议很重要。主要任务是按照国务院和省、市有关工作要求,安排部署我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巩固改善全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状况,确保不发生大的食品卫生公共事件。刚才刘区长宣读了《市中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请各单位按照方案要求,认真抓好落实。下面,我再讲四点意见。
一、认清形势,统一思想,深刻认识开展专项整治的意义
近一时期,国务院和省、市高度重视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7月25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草案)》,决定成立国务院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在全国范围开展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7月27日,国务院召开全国质量工作会议,总理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8月10日,全省质量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召开,姜大明代省长、殷鲁谦副市长分别在总会场和济南会场作了重要讲话;8月23日,国务院召开全国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吴仪副总理作了重要讲话,会议下发了《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和《全国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从以上一系列重要会议的召开,我们不难看出,目前从上到下都把产品质量,特别是食品安全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因此,大家一定要认清形势,统一思想,进一步增强做好这项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总体上来看,近年来在全区上下的共同努力下,我区产品质量总体水平稳步提高,主要产品和食品安全状况不断改善。*6年,全区定期监督抽查产品质量合格率达到了94.5%,高于全省15.5个百分点,高于全市5个百分点。先后涌现出了一批知名品牌,其中中国名牌产品1个,山东名牌产品11个,济南名牌17个。同时,积极推进标准化生产,*6年我区的综合评价得分为100分,达到了《山东省标准化生产达标工作管理办法》要求,并通过了省标准化达标验收。食品安全方面,目前全区已有26家企业获得食品市场准入QS标志,各大超市、集贸市场等流通领域和餐饮服务企业、集体食堂均建立了进货查验制度,并将食品小作坊开始纳入监管。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应清醒地看到,目前全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在:部分企业管理水平不高,生产条件差,产品质量档次不高、标准水平低,可靠性不强;个别农产品农药残留超标;食品生产加工小企业、小作坊质量安全隐患多;少数生产经营者特别是一些小作坊偷工减料,掺杂使假等等。这些问题直接危害人民群众健康安全,我们必须采取坚决有力措施,多管齐下,切实解决;要力争通过这次专项整治,全面加强全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的基层基础工作,全面强化广大企业和生产经营者的质量责任,全面增强全社会的质量意识,努力把我区的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二、突出重点,强化措施,扎扎实实推进专项整治
国务院和省、市部署的这次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给我们提出了非常明确的整治任务和目标,具体到我区实际,就是要着力加强农村和城乡接合部等重点区域、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等重点单位、农产品和食品等重点产品的集中整治。质监、工商、农业、卫生、商贸等职能部门要按照我区实施方案的要求,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严把产品准入关、源头关、货架关、餐桌关,全面加强各种涉及居民群众人身健康安全产品的全过程监管。
第一、要结合实际,明确本部门专项整治的目标和任务。质监市中分局作为这次专项整治的牵头部门,在搞好组织协调的基础上,要进一步健全完善标准体系,要求企业能够严格按照标准组织生产,杜绝无标生产;要加强监督抽查,积极开展以抽查为主要方式的产品监测工作,防患于未然,杜绝区域性质量问题的发生;要以违禁使用添加剂、标识标注不合格、无证生产等各种违法行为为重点查处对象,加大对生产加工假冒伪劣食品的查处力度,坚决杜绝有害食品流入市场。工商市中分局作为产品在流通领域的主要监管部门,要进一步整顿规范全区食品流通秩序,严格食品消费的监督和管理;严格市场准入制度,监督各商业企业要把好验货关,对严重的违法行为要坚决查处并曝光。区卫生局要将加强大中型餐饮业和集体食堂卫生管理作为当前的工作重点,要求餐饮单位和集体食堂切实开展自查自纠并及时消除本单位的食品卫生安全隐患;要加强所属医院、社区门诊的药品监管,确保群众用药安全。区农业局要重点抓好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组织实施产地产品一体化认证,并对已认定认证的无公害农产品生产情况加强日常监管;要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应急反应机制和质量安全追溯制度,及时控制问题产品危害与影响;要建立农业投入品质量安全监测和信息通报制度,对常用农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品种实施例行监测,有效打击经营假冒伪劣和违禁药物行为。
安监、商贸、公安、监察等有关部门及各办(镇)要认真履行职责,积极配合牵头单位开展好此次专项整治行动。
第二、要标本兼治,采取强有力的工作措施。这次专项整治的各项措施不仅要管当前,解决突出问题,还要管长远,做到标本兼治,因此必须要着力抓好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严格检查。要抓住重点产品、重点单位和重点区域,进行拉网式检查。对生产加工和经营者违法违规使用原料、辅料、添加剂和农业投入品的行为,要从源头上采取断然措施,坚决予以纠正和查处。二是加强治理。对违法行为要处罚,不符合规定的要限期整改,问题严重的要坚决取缔;对管理薄弱的企业,要加大日常监管和巡查力度;对制假售假的企业,要依法处理,并列入"黑名单"向社会曝光。三是强化监管。严格实施国家各项强制性标准,严格准入许可,严格各个环节的全过程监管。对存在安全隐患的产品,生产者必须负责召回,销售者必须停止销售。总之,要把专项整治与加强全过程监管结合起来,把执法与制度建设结合起来,使每一项工作措施既能迅速见效,又能发挥长远的作用,收到长远的效果。
三、加强领导,密切配合,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
这次专项整治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各办(镇)、区政府有关部门要按照整治方案要求,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稳步推进,把行动方案一条一条落到实处。为此,我提四条要求。
第一、切实加强领导。为加强对这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区政府成立了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区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各办(镇)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小组,要把专项整治列入本单位重要议事日程,抽调得力骨干,组建强有力的工作班子。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亲自过问,分管负责人要直接抓,要研究制定行动方案,分解落实工作任务,并及时将专项整治进展情况上报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
第二、健全工作责任制。这次专项整治,国务院明确指出,县级以上地方政府要对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负总责,生产经营者是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因此,区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各办(镇)一定要切实发挥好作用,对专项整治的各项措施,都要有部署、有检查、有考核,增强行动方案的执行力,提高有效性。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把发现和消除存在质量安全隐患的责任落实到每个部门、街道、社区、单位及个人。要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度,对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突出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或因此发生恶性事件的地方,要追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对监管不力,失职渎职、包庇纵容制假售假活动的,要依法严肃处理。
第三、搞好协同配合。在专项整治中,各办(镇),区政府有关职能部门既要按照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又要加强沟通,相互配合,形成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要按照区政府统一部署,围绕整治方案确定的目标和重点,做到令行禁止,密切配合,搞好衔接,建立起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监管网络,消灭监管盲区。这里需要强调的一点是,最近区里正在开展安全整治大检查,与我们现在开展的这项工作具有很多共性,这两项工作的牵头部门要搞好协调配合,互相补位。
第四、加强质量宣传。加强质量工作,既需要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也需要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积极参与。要大力加强质量法制宣传,提高全社会的参与程度,营造良好的质量工作环境。质监、工商、卫生、安监、司法、宣传等部门要结合“五五”普法教育等活动,积极开展质量、标准、特种设备、食品、安全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要加大对质量工作的宣传力度,对一些典型案例及时曝光,强化舆论监督;要建立质量和食品安全信息制度,定期产品质量、食品安全和企业质量信用信息,保证群众对各类产品质量状况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同志们,开展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是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责任重大。我们要坚决打好这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特殊战役,以出色的工作、过硬的产品质量赢得全区人民的信任,为实现我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积极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