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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推进**老工业基地振兴的形势下,省委、省政府召开全省城市棚户区改造总结表彰大会,主要是总结两年来城市棚户区改造工作,表彰先进,激发干劲,进一步明确任务,创新思路,不断改善城乡困难群众的居住条件,加快推进和谐社会建设。
刚才,牛海军副省长宣读了省委、省政府关于表彰全省城市棚户区改造优秀单位、先进单位、先进个人的决定。我代表省委、省政府,向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表示热烈的祝贺!作为老工业基地,我省城市棚户区面积大、条件差,而在棚户区居住的群众大多是下岗职工、低保户、特困户等。解决他们的住房困难,涉及广大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是我们的重要职责。在推进老工业基地振兴中,省委、省政府作出实施城市棚户区改造的重大决策。决定从**6年开始,用3年时间,对9个市(州)城市1500万平方米集中连片棚户区进行大规模拆迁改造,从根本上解决城市低收入群众的住房困难问题。
两年来,各地、各部门按照省委、省政府部署,把棚户区改造列为民生的重点工程,摆上重要日程,加强组织领导,创新工作思路,合力攻坚破难,做了大量艰苦细致和卓有成效的工作。为了确保城市棚户区改造顺利实施,省委、省政府召开动员大会,成立专门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强化组织协调;省人大、省政协等各个方面全力支持帮助;各市(州)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挂帅,具体组织实施。制定出台了规划设计、房屋拆迁、土地使用、税费减免、资金筹集、社会保障、纪检监督等一系列配套政策和相关规定,包括具体办法和实施细则。坚持依法运作,阳光拆迁,公开公平公正,使棚户区改造得到广大群众的热情支持。为了突破资金“瓶颈”,采取政府组织、市场运作和招商引资等方式,多渠道筹措建设资金。省财政两年直接安排城市棚户区改造专项资金6.5亿元。积极协调金融机构,解决贷款近百亿元。为确保工程质量,让群众住上放心房,坚持全面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开发、配套建设,严把工程质量关,建设群众满意工程。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还制定了一系列优惠政策和保障措施,降低居住成本,延伸社会服务,提供就业援助,帮助回迁群众解决具体生活困难。
经过全省上下的共同努力,9个市(州)城市棚户区改造提前1年超额完成任务,3年计划任务两年实现。全省有42万户、130多万城市居民告别了低矮破旧的棚户区,住进了宽敞明亮、设施配套的新楼房,圆了广大人民群众改善住房条件的心愿。如今,一幢幢新楼拔地而起,城市面貌焕然一新,广大群众热情赞誉。棚户区改造不仅极大地改善了民生,而且有力拉动了投资,促进了消费,扩大了就业,带动了相关产业发展。
棚户区改造取得的阶段性重大成果,是全省广大干部群众和各个方面共同奋斗取得的。在此,我代表省委、省政府,对在全省棚户区改造中做出积极贡献的组织者、建设者表示亲切的慰问!对给予棚户区改造大力支持和热情帮助的各个方面包括中直有关单位等表示衷心的感谢!
宏伟事业产生时代精神,时代精神推动事业前进。实施城市棚户区改造,极大激发了全省广大干部群众振兴发展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凝聚了全省人民的智慧和力量。在推进棚户区改造实践中,形成并弘扬了重视民生的为民精神、知难而进的拼搏精神、开拓进取的创新精神、埋头苦干的务实精神、同心同德的协作精神。这种“棚改精神”,充分体现了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的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体现了抓住机遇、加快发展、奋力拼搏的老工业基地振兴的要求。这种“棚改精神”充分证明,推动发展、改善民生,必须牢记宗旨、无私奉献,必须迎难而上、真抓实干,必须深入实际、解决问题,必须团结协作、共同奋斗。只要我们万众一心、群策群力、勇往直前,就没有战胜不了的困难,就一定能够不断取得改革发展的新胜利。
党的十七大提出,要更加注重社会建设,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努力使全体人民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我们要把解决困难群众住房问题作为改善民生的重要任务,着力抓好城市廉租房建设,加快县(市)和煤矿棚户区改造,建立以廉租房为主体的多层次城镇住房保障体系,全面推进农村泥草房改造,基本解决城乡困难群众住房问题,进一步改善群众生活,改变城乡面貌,构建和谐**,推动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具体提出以下五个方面的任务要求:
第一,要认真抓好市(州)城市棚户区改造收尾工作。认真总结这两年的棚改工作经验,进一步完善政策措施,积极筹措改造资金,再接再厉地做好城市棚户区改造收尾工作,确保全面完成任务。要把工作重点放在回迁安置上。对今年没有建成交付使用的回迁房,要安排好周转房,明年要确保全部按时回迁。对已经回迁的要安排好群众入住后的各项管理工作,确保住得起、管得好。同时,结合城市棚户区改造,按照政府组织、居民参与的原则,积极开展旧住宅区综合整治,完善配套设施,进行环境治理和建筑节能改造。保护历史文化街区,力戒大拆大建。
第二,要加快推进县(市)和煤矿棚户区改造。城市棚户区改造基本完成之后,县(市)和煤矿棚户区改造就成为重点。县(市)棚户区改造要坚持改造与改善相结合,量力而行,尽力而为,合理确定县(市)棚户区改造拆迁规模。明年煤矿棚户区改造任务很重,全省将陆续开工建设363万平方米。要抓住政策机遇,科学合理安排规划,继续争取国家支持,组织力量加快实施。
第三,要积极启动城市廉租房建设。按照国家部署,要把廉租住房制度作为今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的主渠道。采取住房货币补贴、实物配租、租金核减等形式,建立以廉租房为主体的多层次城镇住房保障体系。明年,县以上城市要实现廉租房制度的全覆盖,对住房困难的低保户力争做到应保尽保。全省要建设廉租房80万平方米。要加强引导,制定完善实施细则,全面开展调查摸底,确定廉租房保障对象,积极筹集廉租房建设资金,优先安排建设用地,让更多的住房困难群众受益。
第四,要全面实施农村泥草房改造工程。这是省委、省政府统筹城乡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又一重大决策。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科学谋划,精心组织,把工作抓实,把好事办好。在今年试点基础上,明年全省要改造完成13万户。争取经过5年的持续奋斗,基本完成全省农村泥草房改造任务。在工作中,要坚持从实际出发,充分调动农民的积极性。广泛动员社会力量,积极给予政策扶持。要把农村泥草房改造与新农村建设、扶贫开发、救灾救济、村容村貌整治等紧密结合起来,多形式、多方式、多样式推进,让更多农民早日住上宽敞明亮的新居。
第五,要进一步解决好回迁群众的生产生活问题。不仅要保证棚户区所有回迁群众能够住得进、住得起、住得好,还要做好棚户区回迁居民的就业技能培训和就业安置工作,解决好“零就业家庭”就业问题,安排好大病医疗、子女上学、冬季取暖、困难救助等,全面提高回迁居民的生活质量。继续抓好新建安置住宅小区的市政配套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建设和谐社区,倡导健康文明新风尚,形成安居乐业、秩序良好、文明向上的新社区。
改善城乡困难群众居住条件是一项长期任务,也是我们的光荣使命。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记民生宗旨,始终把改善群众居住条件放在心上,抓在手上,确保责任到位、措施到位、工作到位。要互相配合,密切协作,发扬成绩,巩固成果,改革创新,扎实工作,进一步改善人民群众的居住条件,为构建和谐社会、全面振兴**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