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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合作医疗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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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合作医疗发言

这次会议是我省新农合从试点转入全面实施的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为进一步做好下一步工作,我强调三点意见。

一、认真总结经验,客观评价取得的主要成绩

**3年,我省作为国家4个重点联系省之一,正式启动新农合试点工作。几年来,我省坚持从实际出发,积极探索,扎实推进,取得了显著工作成效。实现了由局部试点到制度的全覆盖,新农合组织推进体系、筹资机制、管理运行机制、相关配套政策等基本制度框架相继形成,新农合报销补偿方案在运行中不断规范和完善,管理能力逐步加强,保障水平不断提高,参合农民得到了真正的实惠,新农合制度得到农民的广泛认可,参合率逐年上升。今年,全省参合率已经达到82.67%的较高水平。通过建立新农合制度,有效促进了农村医疗卫生服务能力的改善,提高了县、乡、村医疗卫生机构的资源利用效率,缓解了农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状况,为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在新农合制度建设中,各地、各部门解放思想,攻坚克难,对一些问题的认识不断深化,逐步形成共识,概括起来,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新农合制度是国家在农村实施的覆盖面最广的民生工程。这项工作的目标是使农民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这项工作的过程是全心全意为农民群众谋利益;这项工作的阶段性成果已经切实做到了解民忧、顺民意、得民心。抓好这项工作,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是以人为本的具体体现,是新农村建设的重要任务,是各级政府的基本职责,必须高度重视,强力推动。

第二,新农合是党中央、国务院在新时期为解决农民基本医疗问题提出的一项根本制度建设。新农合与城市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医疗救助制度,构成了医疗保障体系的基本框架。新农合将为提高农民的医疗保障水平提供长久的制度保障。“志不强者智不达”,建设这一长久制度,还需要我们下大的决心,坚定信念、坚韧不拔、坚持不懈,通过让更多的农民得到更多的实惠来取信于民。

第三,进一步推进新农合制度建设已经有了坚实的基础。5年多来,我省新农合在制度设计、政策制定、组织实施、监督管理、配套建设等各个环节,都进行了积极探索和大胆实践,在不断解决问题的过程中,积累了许多宝贵的经验,要继续坚持,不断发扬光大。

第四,新农合制度的最终成功仍然需要坚持政府主导、农民全面参与、各部门合力攻坚。任何事业的成功都是综合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新农合制度的核心是“合”,其发展得益于各级政府的坚强领导,有关方面的协调配合,农民群众的积极参与。各级政府把新农合纳入了民生工作的总体部署,高度重视,加大投入,精心组织和推进。各有关部门协同配合,全力以赴地给予支持,共同研究解决新农合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和实际困难。始终坚持以人为本,从维护广大农民的根本利益出发,以是否有利于提高农民健康水平、能否真正惠及广大农民来谋划新农合制度的建设,真正做到了为民、利民和便民,使新农合制度得以健康持续发展,显现出旺盛的生命力。

过去的5年,是我省新农合工作打基础、见成效、上台阶的5年。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应该认真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如筹资机制不完善、筹资成本较高,医疗机构监管办法不多、费用控制难度大,农民健康保健意识薄弱、宣传教育工作还有死角,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能力不强、不能完全满足新农合制度建设的需要等,需要不断探索研究解决的办法和措施,扎扎实实做好新农合的各项工作。

二、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推进新农合又好又快发展

党的十七大进一步确立了科学发展观的指导地位,丰富了科学发展观的内涵。贯彻落实十七大精神,就是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新农合发展全局,把握新农合发展规律,创新发展理念,开拓工作思路,积极探索符合我省实际的新农合发展道路,努力推进全省新农合制度健康可持续发展。在下一步新农合工作中,要很好把握以下总体要求。

(一)坚持以人为本,努力在新农合管理与服务上取得新成效。新农合作为民生工程,实现好、发展好、维护好广大农民的健康利益,让广大农民真正满意,真正受益,是衡量新农合制度建设成败的重要标准。要通过新农合制度建设与有效实施,真正发挥其医疗保障作用,减轻农民的医药费用负担,缓解农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状况,让广大农民充分享受到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果。要充分尊重广大农民的意愿,想农民之所想,急农民之所急,积极探索“便民、利民”的服务措施,大力推行亲情化、人性化服务,提高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努力实现新农合管理与服务的和谐统一。

(二)树立创新发展理念,努力在新农合制度建设上开拓新思路。要围绕“如何进一步优化管理机制和管理方式,如何进一步提高服务能力和服务质量,如何进一步提高新农合保障水平”,集思广益、认真研究,大胆探索,勇于创新。要走以创新促发展的道路,把创新贯穿新农合制度建设的各个方面,不断建立完善筹资机制、探索便民利民服务措施、科学制定补偿方案、营造有利于新农合健康发展的社会氛围和政策环境。

(三)全面巩固工作成果,努力促进新农合在新起点上实现新突破。“巩固提高”是目前推进新农合制度建设的首要任务。要立足我省新农合制度建设与发展,集中精力、扎实工作,力争在新农合管理的各个环节,尤其在动员全体农民参合、管理经办机构建设、医疗机构监管、医药费用控制、基金使用与监管等方面要有新突破,推动新农合工作在新的起点上实现新发展、新跨越。

(四)齐心协力,努力为新农合制度建设与发展做出新贡献。现在,加快推进新农合建设具有很好的条件和机遇,全省上下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正确认识新农合工作面临的形势和任务,正视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不足之处,切实把新农合工作放在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去谋划、从关注民生和推进新农村建设的高度去认识和落实,通过采取扎扎实实的措施,努力为新农合制度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新的努力和贡献。

三、把握工作重点,切实做好今年的各项工作

党的十七大将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一项重要目标,要求全面推进新农合制度建设。全国新农合工作会议提出,今年新农合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增加补助、全面覆盖、巩固提高”。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省新农合工作要认真贯彻落实党十七大和全国新农合工作会议精神,加强配套制度建设,巩固成果,完善制度,规范管理,强化服务,不断扩大受益面,提高参合农民受益水平。

(一)巩固全覆盖成果,着力提高工作质量。要进一步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在巩固参合成果的基础上,做到新农合制度覆盖所有村屯、所有在乡农民,在动态管理中实现“应保尽保”。要认真研究探索适合本地实际的工作思路,修订完善各项工作制度,规范新农合管理,全面提高服务水平,更好地发挥新农合的健康保障作用。

(二)提高筹资标准,落实财政补助政策。**8年全省新农合筹资标准提高到每人80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40元,地方财政补助30元,农民个人缴费10元。明年,总的筹资标准将提高到每人100元。今年省财政按照每人每年19.5元补助,明年提高到26元。县(市、区)按照每人10.5元补助,明年提高到14元。城区补助由市、区两级财政承担,具体承担额度由市(州)确定。各市(州)、县(市、区)要尽快落实好财政预算,确保新农合补助资金按照补助标准和时限要求,及时足额落实到位。

(三)完善补偿方案,提高参合农民受益水平。随着新农合筹资水平的提高,要在重点保大病的基础上,兼顾受益面。在科学测算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补偿方案,降低或取消起付线,提高封顶线和报销补偿比例,基金结余要控制在15%以内。进一步提高新农合基金的使用效率和使用效益,使农民得到更多的实惠。今年,要搞好住院统筹和门诊统筹相结合的补偿试点工作,总结经验,完善制度。明年,争取在全省范围内取消家庭门诊个人账户,全部实行住院统筹和门诊统筹相结合的补偿模式,不断提高参合农民的受益水平。对没患病的参合农民,可以安排体检,有条件的可以建立健康档案,开展预防为主的健康教育,也要让他们从参合中受益。

(四)创新管理机制,提高新农合管理经办和服务能力。要创新新农合管理运行机制,完善便民、利民措施,在全省范围内推广省级定点医疗机构即时结算报销的试点经验,最大限度地方便参合农民患者就诊、报销,让群众满意。要创新管理手段,尽快建立起省级信息化管理平台,尽早实现省、市、县、乡四级联网运行,做到网络化管理和监控,提高工作效率,更好地为农民服务。要加强新农合管理经办机构和队伍建设,解决好人员编制和办公经费问题,保证日常工作的正常运转。要改善办公条件,提高运转效率,更好地为广大农民服务。从今年开始,省里计划用两年时间,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加强各级新农合管理经办机构能力建设。

(五)加大监管力度,确保新农合安全健康运行。一是规范新农合基金管理,加强日常督导检查。各级新农合管理机构要加强协调,不定期组织人员采取明察与暗访相结合的方式,对资金筹集、基金管理、费用补偿、医疗服务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加强基金监管和专项审计,发现问题,一定要严肃处理,决不能姑息。二是严格医疗服务监管,控制医药费用增长。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建立有效的监管机制,加大监管力度,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保护广大参合农民患者的利益。要经常对参合农民自付医药费用、单病种平均住院医药费用进行检查、分析和评价,把医药费用控制结果作为考核评价定点医疗机构的重要内容,定期公示考核结果。对定点医疗机构实行动态管理,严重违规的要取消其定点资格。定点医疗机构要加强自身管理,建立自我约束机制,规范医疗服务行为,为新农合制度建设提供优质服务。

(六)加强领导,协同配合,扎实做好相关工作。做好新农合工作是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的共同责任。各级政府要切实加强领导,将推进新农合制度建设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明确责任,落实措施,扎实推进新农合制度建设与发展。各级卫生部门要履行职责,真抓实干,按照这次会议的要求,结合实际逐一研究落实。各有关部门要从大局出发,密切配合,形成合力。财政部门要加大对农村卫生投入力度,落实好农村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及新农合补助资金,加强资金监管,确保运行安全。发展改革部门要科学规划和落实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任务,在资金、项目安排上给予重点倾斜。我省农村卫生服务体系相对薄弱,虽然近些年投入增加,条件和服务能力有所改善,但与农民的就医需求还有很大差距,还不能完全适应新农合制度建设的需要,要进一步加强建设,把强化农村医疗服务体系与完善新农合制度结合起来,不断健全县、乡、村三级卫生服务网,提高医疗卫生服务水平。民政部门要多方筹措资金,进一步完善农村贫困家庭医疗救助政策,组织落实医疗救助措施,加大对农村贫困人口的救助力度,支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建立和完善。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切实加强农村药品生产流通市场监管。农业部门要发挥优势,积极组织和加强对新农合相关政策的宣传推广工作。审计部门要加大对农村卫生工作经费和改造建设项目投资的审计。人事编制、教育部门要协同卫生部门推进农村卫生机构人事制度改革、新农合经办机构建设和农村卫生人才培养工作。人口计生、扶贫等部门也要结合各自的职能,大力配合做好农村卫生工作。宣传部门要采取多种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加大对农村卫生事业发展和新农合制度建设的宣传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