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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政监察队伍建设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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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政监察队伍建设发言

同志们:

今天,我们利用常熟市调整水政中队举行揭牌仪式的机会,召开全省基层水政监察队伍建设座谈会。这次会议的主要议题是,认真研究新时期全省水政监察队伍建设面临的新形势和新任务,以基层大、中队建设为重点,积极探索基层水行政执法队伍建设的新路子、新方法,全面推进我省水政监察队伍建设向更高层次发展。这次会议是在党的十七大召开不久,举国上下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新形势下召开的,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这次会议得到了水利部政策法规司领导的高度重视,赵司长百忙之中亲临会议指导,下面还要作重要讲话。在此,我代表吕振霖厅长和全省水政监察员向赵司长的到来表示衷心的感谢!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一、经过几年的不懈努力,全省基层水政监察队伍建设取得一定成效。

基层水政监察队伍承担着面广量大的具体执法任务,直接关系到水行政执法的权威和形象。因此,长期以来,基层水政监察队伍的建设问题一直是全省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关注的重点。近年来,我省狠抓基层队伍建设,取得一定成效。

(一)以中队建设为重点,逐步健全执法队伍,覆盖全省的水行政执法网络基本形成。

2001年省厅专门在盐城召开了全省水行政执法网络建设座谈会,按照“巩固支队、加强大队、健全中队”的指导思想,全面推进水政监察中队建设,并确定了四种模式在全省推广。2003年,我们又对全省的基层水政监察队伍进行了统一和规范。经过几年的努力,目前全省建有大队147个、中队325个,执法范围基本覆盖了所有城市和乡村。

(二)按照“队伍专门化、人员专职化”的要求,不断提高基层执法队伍的建设水平。

目前,全省已有10个市支队实行独立运行。有三分之二的支队、近三分之一的大队纳入参照公务员管理序列。队伍专门化,既突破了原来受挂靠部门职能划分的限制,便于综合执法,又推动了队伍的自身建设。同时,南京、苏州、宿迁等地还在采砂管理、城市水务管理、农村河道管理和保洁等领域成立了专业队伍,进一步丰富了基层执法队伍建设的内容。通过专业培训和执法实践的磨练,一大批基层一线执法骨干迅速成长。

(三)积极探索,机制建设取得新经验。

我省各地积极探索基层队伍建设的新机制,在五个方面积累了一些有益的经验。一是完善用人机制。一些地方在严格执行水政监察员录用标准的同时,根据本地实际情况,进一步完善用人机制。高邮市引入竞争机制,所有水政监察员都必须通过考试,四名中队长则采取公开竞聘的办法,从而保证了用人的公正性。二是规范运行机制。多年来,我省通过建立完善的规章制度来规范运行。各地在认真执行基础上,对制度进行了细化。做到队伍建到那里,制度定到那里。三是建立激励机制。以评比考核制度为标准,建立竞争激励机制,激发队伍内在活力。我省坚持开展“争先创优”活动,在各级水政监察队伍和广大水政监察人员中形成了“争、赶、学、比、超”的良好氛围。连云港市还开展了五星大中队达标建设活动,每年对达标大中队进行评比和受牌,推动了大中队的建设。四是强化监督机制。全省普遍实行了执法责任制和过错责任追究制,以及行风监督员评议制等。淮安等市在推行巡查责任制、公示制、承诺制的过程中,支队与大队、大队与中队、中队与监察员层层签订责任状。

(四)加强保障建设,提高基层执法队伍的执法能力,为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树立一个良好的窗口形象。

除积极争取财政支持外,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想方设法加大对水政监察队伍的投入,稳定经费渠道,加强执法装备。目前,大队以上单位都配备了执法车辆和必要的调查取证设备,保证了执法工作的正常进行。

二、充分认清加强基层水政监察队伍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为江苏水利事业的发展提供支撑和保障。

各级基层水政监察队伍,是全省水政监察队伍的基础,既是做好水行政执法工作的主力军,更是支撑和保障水利事业发展的重要力量。因此,加强各级基层水政监察队伍建设意义重大。

(一)加强基层水政监察队伍建设,维护水利事业发展。水利是国民经济的基础设施,水安全、水资源、水生态是保障经济稳定发展、社会安定和谐、人民安居乐业的重要前提。大家都知道水很重要,但从实际情况来看,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水资源被过度开发、水环境被过度破坏,河道、湖泊被无序开发、围垦、占用等等情况,影响着我们水利事业的发展。水政监察队伍是我们水行政主管部门的专职执法队伍,职责就是依法查处各类水事违法行为,维护水安全,维护水资源的合理配置和有效管理,维护水工程的安全运行,维护正常的水事秩序。水利事业是我们水政监察工作开展、发展的依托和根本,如何有效维护水利事业的发展是我们面临的头等大事。因此,加强基层水政监察队伍建设,对及时发现和查处各类违法案件,减轻危害,降低损失,保证水工程安全运行,维护水资源的合理配置和有效管理,维护水利部门的自身权益有着重大的现实意义。

(二)加强基层水政监察队伍建设,保障水利事业发展。科学发展观、和谐社会的构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以及江苏工业化、城市化的飞速发展等都为水利事业提出了新的要求,需要我们要运用法律的、经济的等综合手段加强行业管理。水政监察作为国家法律执行机构,肩负着庄严而神圣的使命,尤其是基层水政监察队伍处于整个水政监察体系的基础和前沿,与人民群众有着密切的联系和最“亲密”的接触。我们的队伍能否公平、正确的执行法律,能否始终坚持执法为民,坚决维护法律公正,将直接、具体的反映出是否在体现民意,保护民利,赢得民心,将直接影响水利在社会中的地位和形象问题。因此,加强基层水政监察队伍,提高水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对保障我们水利事业的发展具有重大的时代意义。

(三)加强基层水政监察队伍建设,促进水利事业的发展。水利事业的发展应当是水利各个方面的全面发展,水政监察工作作为水利事业的一个重要内容,不能拖水利事业发展的后退。近几年来我省在水政监察队伍的编制体制、人员素质、执法保障等能力建设方面有了明显提升和改善。但在成绩和主流的背后,我们水政监察队伍在服务意识、执法思维、办案质量等方面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尤其基层执法队伍的建设受多方面因素制约,整体水平还不够高,地区发展不平衡,执法保障难到位,人员素质参差不齐的现象还带有一定的普遍性。补好基层队伍建设水平不高这块“短板”,已经成为摆在我们面前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因此,加强水政监察队伍建设,尤其是基层水政监察队伍的建设,对于提高我们水利行业依法行政的管理水平,促进水利事业的发展很具有重大的战略意义。

(四)加强基层水政监察队伍建设,服务水利事业的发展。水行政执法工作必须紧紧围绕水利中心工作,必须把水行政执法工作涉及到水利中心工作的各个层面,主动贴近,主动跟上去。社会经济的发展赋予了水利更多的内涵和新的内容,这也需要我们水政监察工作要紧紧跟上去,服务于他的发展。应该说我们的队伍在这点上做的还不错,比如我们一直强调执法与服务相结合,强调执法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又如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我们适时调整策略,成立水政监察中队,把疏浚后的农村河道纳入执法巡查管理;再如在最近的太湖蓝藻事件中,沿湖的水政监察队伍主动迎上去,加强执法巡查,及时通报情况等,取得了不错效果。社会在发展,我们的执法也要作出相应的调整。因此,加强水政监察队伍建设,尤其是现阶段的基层队伍建设,对我们紧贴水利中心工作,服务水利事业的发展具有十分紧迫的意义。

三、紧紧围绕“内强素质,外树形象”这个主题,切实加强基层队伍建设。

内强素质,外树形象,既是我省各级水政监察队伍发展的内在要求,也是我们衡量一个队伍建设质量的检验标准。多年来,我省各级水政监察队伍紧紧围绕“内强素质,外树形象”,狠抓队伍建设,通过不懈努力,在依法查处水事案件、打击长江非法采砂、防汛清障、规费征收等方面取得了很大成绩,为保障江苏水利事业的健康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涌现出张家港市水政监察大队、淮安市水政监察支队等一批全国或省级文明示范窗口。

但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在有些地方水政监察队伍建设取得可喜成绩的同时,有一些地方的队伍建设却在退步,甚至是严重退步。部分基层队伍呈萎缩状态,有的地方甚至是名存实亡。与此相反,常熟市水政监察队伍在新的实践中不但没有萎缩,而且规模在扩大,队伍建设不断迈上新台阶。可以这么说,常熟市水政监察大队在以自己的实际行动诠释着新形势下“内强素质,外树形象”的新内涵。

新形势下“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包含两个方面,“内强素质”既要强化队伍的整体素质,也要培养执法人员的个人素质;“外树形象”既要树立良好的外部形象,也要注重塑造和谐的内部形象。

第一,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必须要有一个覆盖面广的执法网络。队伍的素质高不高,形象好不好,首先取决于对水事违法案件的控制。仅仅通过大队来开展水行政执法的巡查和查处,力量相对有限。实践证明,积极开展中队建设,加强基层执法网络体系有利于拓宽执法范围,加大执法力度,提高执法成效。不少中队在执法巡查制度上坚持做到水事多发地段经常查,重点地段定期查,并落实每个队员的点和片,做到以点带片,以片促点,分片包干,各负其责。使水事案件的发现率和查处率明显提高,发生率显著下降。合理设置中队,健全执法网络仍然是当前及今??政执法网络建设在范围上覆盖全省,在事务管辖上含盖所有水事活动。

第二,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必须有一个健全的组织体系。所谓健全的组织体系,是指执法队伍的性质要符合履行行政执法职能的要求。但是,长期以来,编制性质问题一直困扰各级水政监察队伍。据统计,目前全省有三分之二的基层水政监察队伍是差额拨款和自收自支性质,这些单位大多数只能靠罚款和收费来补充经费上的缺口。这既不利于队伍建设,也影响执法的公正。这些问题必须引起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的高度重视,要认真研究,下大力气进行解决。苏州市在上一轮机构改革中,通过努力,市支队和所有县大队均被明确为参照公务员管理。常州市在这次机构改革中,抓住机遇,也进入了参照管理行列。这两个市的做法值得我们学习。希望各家回去以后,积极争取,想方设法解决好本地区水政监察队伍的编制性质问题。

第三,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必须有一批训练有素、作风过硬的水政监察人员。水政监察队伍的素质和形象具体体现在每一个水政监察队员,特别是一线水政监察队员的身上。要严格按照省厅按照的各项制度要求,严把人员进出口关,加强人员的学习培训,严格考核考评,不断提高各级水政监察队员,特别是基层水政监察队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

第四,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必须配备良好的执法装备,确保保障有力。没有良好的执法装备,就不能适应新时期、新形势下的水行政执法工作的需要,就不能保证较高的执法效能。各级要加大投入,为水政监察队伍配备满足日常执法需要的交通、通讯装备、调查取证工具和办公设施。

第五,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必须营造一个良好的发展环境。和谐的内部环境有利促进良好外部环境的形成。关于队伍的职能分工问题,《水政监察章程》已有明确规定,但各地执行起来却千差万别。有些地方对基层队伍乱压担子,工程管理、工程建设,甚至安全保卫方面的任务都交给队伍去完成。有些地方乱分权,水政监察队伍应有的行政处罚和监督检查职能也要分几个机构来行使。这些都不利于队伍的发展,也与国务院关于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实行综合执法的要求相违背。我们强调,队伍建设不同于一般的机构管理,只有统一,才能规范;只有规范,才能最大限度地发挥效能,才能真正树立地位和权威。路政、税政等都统一了执法模式和队伍,大到职能、编制、性质、名称,小到队伍的服装、标志。我们也应当向这个方向努力,常熟市做法向前迈进了一大步。

同志们,加强基层水政监察队伍建设既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更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我们要以科学发展的眼光,与时俱进的精神,实事求是的态度,结合实际,突出重点,整体推进,使我省基层水政监察队伍建设水平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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