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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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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发言

同志们:

省政府召开这次全省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现场会,主要任务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研究当前农村饮水安全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交流各地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情况,全面推进全省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迅速掀起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高潮,确保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任务顺利完成。会议组织参观了赣榆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现场。刚才,省水利厅振霖同志通报了全省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进展情况。连云港、盐城、南通市和丰县、泰兴、武进区(县、市)政府负责同志作了交流发言。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一、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增强加快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的责任感、紧迫感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农村饮水安全工作。总书记强调指出:“要把切实保护好饮用水源,让群众喝上放心水作为首要任务”。总理明确提出:“我们的奋斗目标是,让人民群众喝上干净的水,呼吸清新的空气,有更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省委、省政府对农村饮水安全工作十分重视。梁保华书记、罗志军省长要求加强领导,加大投入,强化措施,全面加快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各地各部门要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重要意义,提高思想认识,狠抓措施落实,加快建设进度,确保农民群众喝上干净、卫生、安全的饮用水。

(一)加快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是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具体体现。当前,我省正在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学习实践活动的一个重要内容,就是要查找和解决影响制约科学发展的、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前一阶段,我们在农村调研时,农民群众对解决饮水安全方面的要求十分迫切。省委已决定将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作为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改善民生的十件实事之一。各地各部门要按照省委的决策部署,将其作为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实际行动,全面加快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切实解决农民群众饮水安全问题,让农民群众真切感受到学习实践活动带来的新成果、新变化。

(二)加快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是改善民生、为民造福的重要举措。我省境内河湖众多、水系发达,水资源相对丰富。但由于多方面的原因,在一些地区农村饮水安全问题比较突出。目前,全省还有部分农村居民饮用水达不到国家农村饮水安全标准。这些不安全人口主要分布在苏北、苏中的经济欠发达地区和边缘地区。省委、省政府决定,三年解决全省农村居民饮水不安全问题。各地要按照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要求,把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作为为民办实事的重要工作,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办群众之所需,加快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确保全面完成建设任务。

(三)加快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是建设更高水平小康社会的客观要求。农村饮水安全是衡量更高水平小康社会的重要方面。目前,我省农民的生活已开始由满足基本生存型向追求生活质量型转变,广大农民群众对饮水安全的愿望十分强烈。我们要把加快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作为推进更高水平小康社会建设的重要内容,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农村饮水安全建设的新机制、新办法,加大投入力度,完善相关政策,创新管理体制,大力推进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切实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提高农民群众的生活质量。

目前,全省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年度工程项目审批已基本完成,但工程建设尚未全面展开,部分地区配套资金尚未落实到位,地区之间进展不平衡。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把加快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作为关系民生的一项重要任务,放在突出位置,切实抓紧抓好,确保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顺利推进、取得实效。

二、狠抓措施落实,全面加快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

省委、省政府明确提出,用三年时间解决全省1*万农村居民饮水不安全问题。今年计划任务为350万人,其中苏北地区210万人、苏中地区90万人、苏南地区50万人。各地各部门要围绕目标要求,明确工作责任,细化分解任务,抓住关键环节,全面加快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切实将这一民心工程、德政工程办实办好。

(一)坚持科学规划,因地制宜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既是一项紧迫的政治任务,也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科学规划、统筹安排。要以县为单位,依据不安全人口的分布状况,统筹研究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布局,综合考虑水源、水量、水质和周围环境等因素,加强对水源可靠性论证,确保水源布局科学合理,水质符合饮用水标准。要坚持因地制宜,加强与区域供水、水源保护、镇村布局规划、新农村建设等专业规划的协调衔接。苏南地区主要通过区域供水延伸,苏中地区通过区域供水延伸和部分集中供水,苏北地区通过多井联网的集中供水、部分有条件的区域供水延伸以及单村供水等方式,解决农村饮水不安全问题。在实施次序上,优先安排水质问题严重地区实施工程建设,优先在区域供水延伸地区安排工程建设任务。

(二)严格建设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要严格按照实施规划,组织做好农村饮水安全的前期工作,根据国家和省里的有关管理规定,加快项目编制、申报和审批工作。要简化审批手续,提高工作效率。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由省发改委、省水利厅联合审批,初步设计委托各市审批、报省备案。要按照基本建设程序,规范工程建设管理。工程建设以县(市)为单位成立法人组织,统一项目招投标、统一项目实施、统一工程监理,严格实行项目法人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和竣工验收制,保证工程建设质量。在工程建设过程中,要推行用水户全过程参与的工作机制,让农民群众享有知情权、参与权、管理权和监督权。

(三)创新投入机制,保证建设需要。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是农村重要的公益性基础设施,所需投资主要由各级财政投入。省政府研究确定,省财政*8年至2010年专项安排20多亿元用于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大幅度提高了苏中、苏北地区的省以上补助标准。各地要将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列入公共财政支出范畴,制定补助政策,落实筹措方案,加大投入力度,确保工程建设需要。要广泛吸纳社会资金,积极利用银行贷款、社会投资、各方捐资等兴建饮水工程。在充分尊重民意、严格执行“一事一议”政策的基础上,组织和动员受益群众投资投劳。要创新投入机制,多元化、多渠道、多层次筹集资金,建立以财政投入为主体、社会投资为补充、农民群众积极参与的农村饮水安全投入新机制。

(四)强化水源保护,提高饮用水质量。保护好饮用水源,是保证供水水质的重要基础。农村饮水不安全问题,一些是由于水源污染造成的。各地要加强水源保护,改善饮用水源水质,确保农村饮水安全。要依法划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和饮水工程管护范围,切实加强水源地保护。严格水源地周边设置排污口的管理,禁止在饮用水源地附近发展高污染工业,坚决杜绝垃圾和有害物品的堆放。加大禽畜养殖环境管理力度,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从事网箱、围网等形式的水产养殖活动,防止供水水源受到污染和人为破坏。生活污水排放处理设施要与供水系统同步建设,防止生活污水随意排放造成新的水源污染。加强对供水工程水源、出厂水的水质检验和监测,当水源水质不符合饮用水卫生标准时,必须采取应急处理或深度处理措施,保证水质达到饮用水卫生标准。

(五)创新管护机制,实现长效管理。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点多、面广,管理要求高、任务重。要保证工程长期发挥效益,关键是要明晰产权,明确管理主体,建立水价机制。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村镇供水工程管理的意见》和省里的有关规定,各地要建立和落实各项管理制度,逐步建立产权明晰、责权统一、管理到位、有利于工程可持续利用的管理体制、运行机制和社会化服务保障体系。要以县为单位,根据饮水工程现有的管理体制和机制等实际情况,研究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不同的供水方式、规模、范围,分别采取不同的管理形式和运行机制,确保供水工程良性运行、长期发挥效益。

三、强化组织领导,确保圆满完成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任务

保障农村饮水安全,事关农民群众身体健康,事关建设更高水平小康社会大局。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强化措施,狠抓落实,确保全省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任务的圆满完成。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各级政府要将农村饮水安全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建立行政首长负责制,层层落实工作责任,实行年度目标考核。县(市、区)政府作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的责任主体,要建立政府主管领导负责、水利部门具体办理、各相关部门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明确部门职责,区分轻重缓急,加快实施进度,保证工程建设顺利推进。要加大对农村饮水安全工作的督查指导力度,建立督查通报制度,原则上每季度进行一次督查,及时通报情况、协调矛盾、解决问题,全面推进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

(二)加强部门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包括水源保护、饮水工程建设和水质监测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到发改、财政、水利、建设、环保、卫生等多个部门,需要各有关部门加强协作、密切配合。水利部门要组织和指导项目实施,对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维护管理进行监督。发展改革部门要做好项目审批、计划下达及建设与管理的监管工??金管理。卫生部门负责工程建成前的卫生学评价和建成后的水质监测。建设部门要做好区域供水设施向乡镇延伸的规划及建设管理工作。国土部门要做好工程征地审批工作。环保部门要加强对饮用水水源地的环境监管及水质监测,并对排污口进行重点监管。其他相关部门要根据职责分工,加强协调配合,共同做好农村饮水安全工作。

(三)加强技术培训,增强服务能力。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专业性、技术性较强。各地要组织水利、建设、环保、卫生等相关部门的技术人员,深入农村、深入基层、深入工地,做好水源选择、管材选择、管线走向、净水工艺、水源地保护等方面的技术指导,及时帮助解决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要加强对农村基层水利技术人员的培训,提高农村水利技术人员业务素质和技术水平,切实把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好、维护好、使用好,让广大农民群众得益受惠。

(四)加强财务管理,提高使用效益。各地要高度重视农村饮水安全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严格财务制度,严肃财经纪律,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真正把有限资金用在刀刃上。要严格按照财务管理的有关规定,实行县级财务专账核算,专户存储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挪用、截留或克扣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资金。审计、财政、监察等相关部门要关口前移,提前介入,加强管理,强化监督,确保资金使用安全。一旦发现违纪违法问题,要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同志们,加快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责任重大,任务艰巨。我们要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加大工作力度,加快建设进度,加强建设管理,确保全面完成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任务,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作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