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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建设农业生产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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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建设农业生产发言

国内外实践证明,加强水利建设是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的基础性工作和保障条件。建国以来,水利部十分重视农村水利工作,特别是近年来积极推进农村人畜饮水、大型灌区节水改造、牧区水利和雨水集蓄利用等工程建设,为新时期农村水利建设奠定了基础,积累了经验。今年的中央一号文件,把水利建设作为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保障粮食安全的重要内容。因此,加强农村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增加旱涝保收面积,提高现有耕地产出率,是当前我国提高粮食生产能力的主要途径和关键措施。

一、农村水利发展面临新形势

建国以后,党和政府高度重视农村水利工作,坚持不懈地引导广大农民群众开展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取得了巨大成就,许多乡村出现了“田成方、渠成网、路通达、林茂盛”的新景象。但是,我们也要看到,随着工业化和城镇化进程加速,我国农村水利发展遇到了一些新矛盾、新问题。

一是农村人口饮水安全问题情势严峻。新中国成立以后,我国乡镇供水事业有了一定的发展,解决了部分农村人畜饮水困难问题。2000年以来,中央加大农村人畜饮水解困工作力度,共安排国债资金98亿元,加上各级地方政府的配套资金和群众自筹,总投入约180亿元,建成农村饮水工程80多万处,使5700万农村人口告别了饮水难,取得了“小工程、大德政”的效果。但是,农村人口饮水安全问题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还有一些农民群众的饮用水存在高氟、高砷、污染水、苦咸、血吸虫病等水质问题。特别是由于工业化进程加快,加之水污染防治工作存在诸多体制和机制上的障碍,农村的水源条件比上个世纪70年代前发生了重大的变化,全国70%以上的河流湖泊遭受了不同程度的污染,严重地威胁着广大人民群众的身心健康。

二是农业基础设施抗御自然灾害的能力还不强。建国后,我国曾掀起了三次大规模的农田水利基本建设高潮,建成了400多处大型灌区和5000多处中型灌区,为粮食生产的突破性增长奠定了基础。但我国的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发展很不平衡,东、中、西三个地区差别很大,有相当一部分地区农田水利防洪排涝标准还很低,有不少土地还是引不进、灌不上、排不出的“实心田”,有的地方基本上还是靠天吃饭。进入新世纪以来,中央采取多种措施减轻农民负担,包括取消农村主要用于水利建设的劳动积累工。但是,有的地方不能正确地把握取消劳动积累工政策,认为取消农民的劳动积累工就是不再搞农村水利,或者产生怕苦畏难情绪,不想搞农村水利,对农村水利工作特别是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有所放松,发动不够,投入不足。目前,我国农村小型水利基本上处于“吃老本”状态,灌排设施不全,工程老化失修,运行效益衰减,不但难以支撑农业的进一步发展,而且也不利于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三是农村生态环境问题令人担忧。一方面,农村水土流失尚未得到有效控制,边治理边破坏的现象依然存在,仍有200多万平方公里的水土流失区亟待治理;另一方面,农村的水环境不断恶化,不但沟渠河道遭受着工业废水和生活垃圾的污染,而且化肥、农药、除草剂、农膜的大量使用造成的面污染也十分严重。许多河道发黑,河岸杂草丛生,垃圾成堆;不少田地土壤层有害元素含量超标,板结硬化。农村水环境的现状,不仅危及农民的身体健康,也影响了农产品的质量,我国不少农产品因农药含量超标而出口受到限制。同时,由于持续干旱和超载过牧以及牧区水利建设长期滞后,全国牧区可利用草原90%出现不同程度的退化或沙化,而且还在以每年3000万亩的速度扩展。

二、今后一个时期农村水利的发展思路

上述问题的存在,要求我们必须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保障农民群众饮水安全和维护人的健康生命为首要任务,以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改善农村生态环境为主要目标,努力加快农村水利发展,推动农村社会走上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社会和谐的文明发展道路。

坚持以人为本,把解决农村饮水安全作为水利工作的首要任务。中央领导对农村饮水安全问题十分关心。去年以来,总书记多次批示,强调无论有多大困难,都要想办法解决群众的饮水问题,让群众喝上“放心水”。中央最近决定,在近两年内再解决2000万农民群众的饮水安全问题。我们要在巩固人畜饮水解困成果的基础上,把保障饮水安全作为当前水利工作的首要任务,优先解决对农民生活和身体健康影响较大的饮水安全问题。要重点解决高氟水、高砷水、苦咸水、污染水、血吸虫等饮用水水质不达标以及局部地区饮用水供应严重不足问题,力争到2010年使无法得到或负担不起安全饮用水的农村居民比例降低1/3,到2020年使农村居民饮水达到安全或基本安全。

加大节水灌溉投入,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灌区不仅是粮食生产的主战场,也是节水的主战场。1998年以来,国家加大了大型灌区节水改造和牧区节水灌溉建设的投入,发展节水灌溉面积3.2亿亩,实现了新增粮食生产能力300多亿公斤的显著效益。我们要乘势而上,以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节水改造为重点,改善现有农田水利设施状况,完善农田灌排体系,大力推进节水灌溉,做到旱能灌、涝能排,不断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各省要明晰农业用水权,抓紧颁布灌溉用水定额,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不断提高灌溉水利用效率。各地要在加快灌区骨干工程改造的同时,在粮食主产区田间实施规模化节水灌溉示范项目建设,探索适宜的节水灌溉技术推广模式,并积极引导农民参与工程的建设和管理。特别是大中型灌区,要充分利用原有水利基础,着力建设生态型灌区,使灌区出现人水和谐、洪旱无虞、供水安全、环境优美的喜人局面。

加大水库除险加固力度,加快中型水库建设,为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安全保障。面广量大的中小型水库,是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设施。从当前农村发展实际看,一方面,一些丘陵山区由于缺少控制性的中型水库,农村包括小城镇在内的生产、生活供水保证率不高,制约着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生产生活条件的改善;另一方面,由于先天不足或年久失修,目前相当部分中型水库变成病险水库,成为防洪体系中最为薄弱的环节,制约着水库效益的充分发挥。截至2003年底,中央已累计投资158.2亿元用于病险水库加固建设。但投入与实际需求相差甚远,还有不少除险水库亟待列项。此外,绝大部分病险水库大都地处偏远山区或贫困地区,仅靠地方各级政府是无力完成除险加固任务的。因此,要进一步完善全国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专项规划,争取中央加大对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的投资规模;同时,要积极探索建立有效的投入机制,以地方投入为主、中央补助为辅,抓好地方中型水源工程建设和中小河流治理。

开展农村生态环境建设,加强水土保持,建设“碧水”工程,创建“生态乡村”。改善农村生态环境,在水利上要着重抓好三项工作。一是治理水土流失,加强水土保持。在水土流失严重的山丘区,要以小流域为单元,实行山、水、田、林、路综合治理,重点兴修梯田、建设淤地坝和小型蓄水保水工程。加快长江和黄河中上游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建设步伐,加大东北黑土地和珠江上游石灰岩地区水土流失防治力度,搞好南方地区崩岗治理,减少进入江河的泥沙。二是加强牧区水利建设,引导牧民转变牧业生产方式,实行舍饲养畜、封山禁牧等措施,遏制草原沙化、退化。未来5年中,要以内蒙古中部、新疆北部、青海三江源区、环青海湖周边以及四川、甘肃等草场严重退化地区为重点,新增牧区节水灌溉饲草料地400万亩,为1.6亿亩天然草原依靠大自然的自我修复能力进行修复提供条件,配合草场围栏、退牧还草等工程,实现牧区草原生态保护和牧民增收“双赢”目标。三是加快农村河道清淤清障和水生态建设。近几年,要把它作为加强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的重要工作,整修河堤,捞淤挖浅,清除垃圾,引水冲污,尽可能使乡村河道的水流动起来,循环起来,从而为广大农民群众提供舒适优美的生活环境。

加强农村小型水利工程建设,不断改善农民的生产生活条件。农村小型水利工程建设一直是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的重要内容。建国以来,我国共建设了2000多万处小型灌区、田间灌排工程和非灌区抗旱水源工程等农村小型水利工程,对直接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发挥了重要作用。在新形势下,各级水利部门要学会利用市场机制,探索开展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的新机制,用民主的办法,鼓励和引导农民发扬传统,坚持不懈地搞好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加快农村小型水利工程建设。同时,各地尤其是山区贫困地区,要借助国家小型抗旱水源工程建设补助,重点推进雨水集蓄利用工程建设,有条件的地区要解决好群众生活用水和基本口粮田补充灌溉用水,保证当地粮食基本自给,促进山区农民脱贫致富。

三、建立和完善农村水利发展的保障体系

做好农村水利“十一五”发展规划。在编制农村水利规划中,要特别注意两个方面的内容:第一,注意体现社会管理的意识。社会管理是政府职能的重要组成部分。农村水利工程面广量大,直接涉及农业生产、农村发展和农民的切身利益,规划过程中要增强公众的参与程度和支持力度,确保规划符合实际需要。各级水利部门要主动加强与政府其他部门的沟通,做好规划与当地国民经济总体规划的衔接,搞好实际需要与财力支持的衔接,以提高规划的科学性、指导性和针对性。第二,注意体现规划的先进性和完整性。要把规划、建设和管理作为一个完整体系来考虑。当前特别要突出农村生态环境的改善,在规划中就要达到人水和谐。如在生态系统建设与保护方面,不仅要强调积极开展人工治理,开展退耕还林、退牧还草、封山育林、生态移民等工作,更要强调发挥大自然的自我修复能力,争取社会的理解、支持和配合,切实减少人类不合理活动对生态系统的扰动和破坏。

探索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投入新机制。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农田水??变化,必须探索投入的新机制。首先,切实增加中央对农村水利的财政投入力度。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具有公益性,这个特点决定了农田水利基本建设要由中央公共财政进行支持。特别是农村税费改革以后,中央更应从财力上支持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以农田水利基本建设促进农业生产,保障国家粮食供应安全和农村社会稳定。其次,各级地方政府应切实承担起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的责任。地方各级水利部门要多做工作,争取各地在每年的新增财力中增加对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的预算,特别是抓好2004年和2005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的一系列涉农政策的落实,切实加快农村小型水利设施建设步伐。第三,引导农民投工投劳。今年的中央一号文件明确要求,发扬农民自力更生的好传统,在切实加强民主决策和民主管理的前提下,本着自愿互利、注重实效、控制标准、严格规范的原则,引导农民对直接受益的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投工投劳,国家对农民兴建小微型水利设施所需材料给予适当补助。从近年来的实践看,组织农民开展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尊重农民意愿、注重实效是前提,财政对材料费用进行补助是关键,各级水利部门要主动联合财政等部门,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完善补助办法。第四,鼓励社会资本投入。要积极运用市场机制,探索完善农村水利投融资体制,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农村水利工程建设,大力发展民营水利。总之,要通过“十一五”的努力,在我国逐步建立多层次、多元化、多渠道的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投入新机制。

不断提高农村水利的科技含量。为此,必须加强农村水利基础研究,致力于提高原始创新能力。要实施以农业节水技术为重点的农村水利创新工程,完善农业节水技术创新体系建设,就必须形成以国家政策扶持为基础,以节水材料设备生产企业为主体,以科研单位、大专院校为骨干,生产单位、用水户积极参与,产学研相结合的科技创新网络。要在引进、消化、吸收国外先进节水技术的基础上,组织科研力量对农村水利关键技术以及新材料、新产品、新设备等进行联合攻关,开发适合我国国情的多种形式的农业节水和农村供水新技术,优先研究、开发、集成出田间综合节水、微咸水淡化、灌溉水量遥感计量、激光平地等关键技术,增加水利技术储备。要在原有基础上完善灌溉试验站体系,利用节水灌溉示范项目,积极探索灌溉用水“总量控制、定额管理”的有效途径。要不断完善农村水利技术规程,提高农村水利工程质量和运行效益,稳步提高科技进步对农村水利的贡献率。

加强农村水利工程管理。加强农村水利工程管理,是保障农村水利健康发展的关键。要继续落实好《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意见》,在搞好试点的基础上深化灌区管理单位改革。通过节水改造推动灌区改革,鼓励和引导用水户通过用水合作组织,对工程、用水、水费收缴进行自主管理、自我经营,逐步建立用水户自主管理与水管单位专业化服务相结合的管理模式。要配合乡镇机构改革,按照强化公益性职能、放活经营性服务的要求,做好乡镇水利(水保)站改革工作,尽可能组建流域水利站,以保持职能和队伍的相对稳定,为基层水利工作创造条件。要依法加强农村水利工程的社会管理,一方面要监督水利工程建设遵照有关专业规划,防止对水资源的无序和垄断开发,规范收费标准和服务行为,另一方面要增强服务意识,加强对工程建设的政策扶持和技术服务。特别是在开发农村水电资源过程中,要制止违反流域规划和河流水能开发规划的“跑马圈河”、滥占资源、无序开发现象,协调处理各方特别是移民的利益关系,保障农民生命财产安全,保护自然生态安全,维护社会安定团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