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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志们:
新春佳节刚刚过去,我们在南宁召开全国水政工作会议,学习贯彻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和全国水利厅局长会议精神,总结去年的水政工作,研究部署今年的水政工作,谋划未来的发展。这次会议的中心议题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为重点,进一步开创水政工作新局面。下面,我谈四点意见。
一、落实科学发展观,实践治水新思路,水利事业持续发展
*4年,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和各级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下,水利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依法治国方略,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按照中央水利工作方针,认真实践新的治水思路,努力推进可持续发展水利,各项工作都取得了新的更大进展。概括地讲,主要有四个特点六大成效:
四个特点:一是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水利工作。在年初召开的中央人口资源环境工作座谈会上,总书记、总理做了重要讲话,明确提出了全面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的任务,为我们进一步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指明了方向。二是各级水利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四中全会精神,积极探索、实践和推进了可持续发展水利。水利规划、水资源配置、水权转让和水务体制、水管体制、水价改革等迈出了重要步伐。三是水利工作积极为解决“三农”问题服务。各地在农村饮水解困、改善农民生活条件和实现全年粮食增产、农民增收等方面做出了积极贡献。四是水利投入依然保持在较高水平。中央水利基建投资规模达到321.5亿元,其中预算内资金83.55亿元,国债资金237.95亿元,有力地保证了治淮、南水北调等重点水利工程建设和水利工作的顺利开展。
正是由于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各地的积极工作,水利事业持续发展。主要成效集中表现在六个方面:
一是防汛抗旱工作成效显著。*4年,我国大江大河水势总体上比较平稳,但由于局部地区降雨强度大,来势猛,加之强台风登陆,一些中小河流发生了特大洪水,部分地区山洪、泥石流灾害频繁,灾情十分严重。与此同时,我国南方部分地区发生了冬春连旱,东北西部地区发生了近年来最严重的春旱,长江上中游部分地区发生了夏伏旱,华南部分地区发生了较大规模秋冬旱。面对水旱灾害的频繁发生,中央领导多次对防汛抗洪、防台风和抗旱救灾做出重要指示,并亲赴灾区视察灾情,慰问军民和受灾群众。各级防汛抗旱指挥部和水利部门积极推进防汛抗旱工作的“两个转变”,加强洪水管理,拓宽抗旱领域,有效防控,全力抗灾,做到了大江大河堤防和重要水库无一失事,因洪涝灾害死亡人数较往年大幅减少,取得了防汛抗旱的显著成效。
二是水利建设和规划工作稳步推进。水利建设继续向治淮、南水北调等重点工程和农村地区、西部地区及东北老工业基地倾斜。狠抓了南水北调、治淮工程等重大项目的前期工作,为水利建设奠定了扎实的基础。治淮骨干工程、长江重要支流及两湖治理、黄河下游及渭河治理、松嫩堤防等大江大河治理项目正在继续实施,嫩江尼尔基、广西百色、四川紫坪铺等重点枢纽工程加紧建设,湖南皂市、黄河西霞院、四川武都引水等骨干水利枢纽工程已经开工,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开发性移民、水利血防等建设项目的实施力度也在进一步加大。与此同时,水利规划也取得了一批重要成果,基本完成了“十一五”水利规划思路研究、保障粮食安全近期重点建设规划、农村人饮安全建设规划和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水利规划,全国水资源综合规划也取得重要成果;节水型社会建设、水资源优化配置、潼关高程控制及三门峡水库运用方式等一批重大水利课题的研究取得了重大进展。
三是农村水利、水土保持和农村水电稳步发展。农村饮水解困累计解决了5700多万人的饮水困难,提前完成了“十五”计划任务。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多方增加投入,取得了实实在在的进展,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节水改造、牧区节水灌溉试点和山区雨水集蓄利用等项目建设步伐加快,全国节水灌溉面积达到3.2亿亩。水土保持完成了15.5万平方公里的综合治理,有950个县全部或部分实施了封山禁牧,所有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区全部实现了封育保护,黄土高原地区新建淤地坝1675座。在加强治理的同时,各地不断加强了对开发建设活动全过程的水土保持监管力度,累计在7000多公里的公路、1万多公里的铁路沿线实施了水土保持防护工程,有效控制了开发建设过程中的人为水土流失。农村水电新增装机330多万千瓦,在建规模1000万千瓦,均创历史新高。
四是水利管理不断加强。在节水型社会建设上,大部分省成立了节约用水办公室,有17个省(区、市)了用水定额,全国农业灌溉用水定额编制工作基本完成。各地陆续出台了一系列节水法规,积极探索和实践初始水权分配和转换工作,不断扩大了节水型社会建设的试点范围。在水资源配置工作上,通过科学调度,黄河实现了连续五年不断流,黑河连续四年分水成功,塔里木河连续五年向下游干流河道输水,取得了显著的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再次实施了引黄济津,通过山西、河北两省四库联调,向北京集中输水,有效保障了供水安全。在水功能区管理、入河排污口监督、地下水保护以及规范河道采砂管理等方面,各地也都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成效。
五是水利改革不断深化。通过推进水务管理体制改革,全国有1251个县级以上行政区组建了水务管理机构。其中,北京、上海、黑龙江和海南在全省(市)实现了水务一体化管理。上海、深圳、武汉、苏州等市在建立政府主导、社会筹资、市场运作、企业开发的水务运行机制方面积累了经验。中国水务投资公司正式组建。在推进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上,有23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出台了实施方案,并在定岗定员、财政补助、管养分离、精简机构、确权划界和分流人员安置等方面的试点中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在水价改革上,以贯彻实施《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水价改革促进节约用水保护水资源的通知》、《水利工程供水价格管理办法》为契机,各省启动了新一轮水价改革。不少省出台了水价管理办法,并通过调价和整顿水价秩序等措施,促进了节约用水,极大地减轻了农民不合理的水费负担。
六是干部队伍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进一步加强。通过认真学习贯彻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头脑,不断加强领导班子、思想作风、职工队伍和党风廉政建设,全行业涌现了一大批先进典型,进一步弘扬了“献身、负责、求实”的水利行业精神。
回顾总结水利改革发展取得的显著成效,在于总结成功经验,增强进一步推进可持续发展水利的信心。但同时必须看到,继续推进可持续发展水利任重而道远,以增强我们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汪恕诚部长在全国水利厅局长会上提出当前要着重抓好进一步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提高水行政管理能力,着力推进基层水利发展,大力加强廉政建设四方面工作。尤其强调进一步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要突出抓好四件大事:一是坚定不移地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二是把保障饮水安全作为今后一个时期水利工作的第一任务;三是要维护河流健康生命;四是高度重视水利水电工程建设中的生态问题。提出的任务和要求,抓住了当前水利工作的重点和热点,既贯彻了科学发展观和依法行政的精神,又丰富发展了可持续发展水利,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切实贯彻落实。
二、团结奋进,开拓进取,水政工作成效显著
在过去的一年里,水政工作按照全面推进水利依法行政的要求,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为保障水利事业健康、持续地发展作出了新贡献。
1、《水法》配套法规建设取得新成果
依法行政、依法治水关键在依法,立法是基础。*4年水利立法工作取得了新的成果。《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的修订完成了全部审议,为尽快出台条例创造了条件。《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办法》修订工作渐入尾声,有望年内出台。《黄河水量统一调度条例》的制订和《防汛条例》的修订已上报国务院。《河道采砂许可制度实施办法》的起草工作基本完成。《水文条例》、《节约用水管理条例》、《抗旱条例》、《洪水影响评价制度实施办法》等一批重要法规起草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水土保持法》修订正式启动。《黄河河口管理办法》和《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办法》两项部规章已正式颁布实施。
与此同时,地方立法成果显著。*4年又有北京、广西、内蒙古、湖南、海南、甘肃等6省(区)出台了水法实施办法或水资源管理条例;*、河南、安徽、陕西等省出台了湖泊管理、节水、水文、河道采砂管理等方面的地方性法规或规章。天津市出台了《节约用水条例》等近20部有关节水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为加快节水型社会建设提供了法律保障。
2、政策研究和制定工作取得新成绩
*4年,政策研究围绕着水权制度建设和贯彻实施水法确定的相关制度建设,取得新进展。
一是水权制度建设取得新成果。《水利部关于水权转让的若干意见》和《水权制度建设框架》两项政策已正式,这是我国水权制度建设的重要成果。为指导和规范宁蒙地区水权转换工作,水利部了《水利部关于内蒙古宁夏黄河干流水权转换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水利部、各流域机构以及各地都积极开展了对水权制度的研究。松辽委开展了大凌河流域初始水权分配试点的研究,已取得初步成果;陕西省为开展石头河水库水权制度建设试点开展了针对性研究,并在研究基础上提出了试点方案。长江委、黄委、海委、天津、内蒙、甘肃、宁夏等地也开展了水权方面的专题研究。可以预见,广泛开展的水权制度研究将引导规范水权制度实践创新发挥积极的作用。
二是各地水政工作机构抓住贯彻落实《行政许可法》、《全面推进??中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开展政策研究和政策制定。水利部组织开展“流域管理与行政区域管理相结合的水资源管理体制”的研究。长江委、太湖局、*、江西、山东、湖南、广东、重庆等地也开展了类似的专题研究,积极探索符合本流域、本地区实际的流域管理与区域管理相结合的形式和管理方法。福建、湖北、广东、重庆等省(市)根据水管理的需要开展了节水、水资源保护等重要课题研究。这些研究成果有力地支撑了行政决策和管理工作。
3、水行政执法工作继续深入
在过去的一年里,各地积极探索队伍建设和强化执法的新途径,为水行政执法工作跃上新台阶积累了经验。按照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要求,山东、广西、湖北、陕西、重庆等省(区)开展了行业内综合执法试点,将水利执法、水保监督、供水监察、水污染预防等行政执法集中由一支队伍实施,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行政收费权,积极探索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提高了执法效能,取得初步成效。他们的做法和经验对于推进水利综合执法工作具有重要的借鉴作用。为适应水务体制改革形势,上海市通过其体制优势,建立了水务稽查队伍,将水利、供水、排水行业执法统一纳入到水行政执法体系中,全面加强了水行政执法;苏州市在水政监察支队下设四个分队作为派出机构,负责对水利、供水、排水和水环境等方面的检查监督,并探索解决处罚权问题。在加强队伍建设方面,福建省的水政监察队伍能力建设、江西省的“四个一”工程建设、山东省的执法能力建设和执法保障机制建设、湖北省的“四项建设”、四川省的行政执法制度建设等活动深化了水行政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在执法方面,各地将队伍建设和加大执法力度结合起来,开展了一系列具有本地特点的执法活动,取得新成果。各地普遍加大了对非法采砂行为的打击力度,规范河道采砂行为;陕西、湖北开展的河道湖泊专项执法整治、广西开展的常规化的专项执法检查、四川开展的“还一江清水”活动、贵州开展的对建设项目执行水法规的检查以及公路建设违反水法规行为的查处、云南开征中央水电企业水资源费等都为*4年水行政执法创造了新的经验。另外,各地根据国务院的统一部署,令行禁止,圆满完成了统一着装的清理整顿工作。
4、水事纠纷得到妥善处理
化解水事矛盾,维持正常稳定的水事秩序是水行政主管部门重要的社会管理职责。在总结各地妥善处理水事纠纷工作经验的基础上,*4年水利部印发了《省际水事纠纷预防和调处办法》,为妥善调处水事纠纷提供了依据。
针对近年来出现的因水污染、水能开发引发水事纠纷的新情况,各地在调处纠纷中积极探索和总结协调水事纠纷的办法和经验,形成了以预防为主、预防与调处相结合的工作思路,积极推进建立以制定省际边界水事矛盾敏感地区水利规划和建立边界水事活动规约及协商制度为主要内容的预防机制,注重对纠纷隐患的摸底和排查,并大胆尝试运用水权理论指导水事纠纷的调处。去年,水事纠纷的调处取得了可喜成效和进展。一是各地没有发生一起因水事纠纷引起的群体性冲突事件;二是成功地协调处理了一批水事纠纷,淮委、海委、松辽委都及时处理了流域内新出现的水事矛盾;三是一些重大水事纠纷的调处取得进展,长江流域的川黔同民河水事纠纷、鄂豫丹江荆紫关水事纠纷,海河流域的冀津宁河水事纠纷,太湖流域的浙闽大岩坑水事纠纷,松辽流域的吉内霍林河流域水事纠纷,通过应用水权理论开展规划和用水权的界定,使调处工作有了科学、合理的依据,寻找到了解决矛盾的有效途径。
5、水利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有了新的进展
《行政许可法》颁布后,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把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作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一件大事来抓,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是认真组织《行政许可法》的学习、宣传和培训。《行政许可法》颁布后,各级各地水行政主管部门举办了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和培训活动,为《行政许可法》的实施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二是对水利行政审批项目进行了清理,清理工作基本结束。水利部行政审批项目和行政许可项目逐步得到明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也陆续公布了在本行政区域内实施的水利行政审批项目目录。
三是开展了行政许可实施主体的清理,初步确认水利部机关以及七大流域管理机构为水利部实施行政许可的合格主体。全国大部分地区通过清理,公布了水利行政许可的实施主体。
四是初步清理完善了各项行政许可规定。水利部、流域管理机构和各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专项清理了规定水利行政许可事项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并依照法定程序着手修改完善或者予以废止。
五是积极推进行政许可制度建设。水利部正在组织制定《水利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等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淮委、太湖局、上海、*、福建、重庆、陕西、河北等地已经出台了相关制度。
水政工作所取得的优异成绩凝聚了全国水政工作人员的辛勤劳动,是大家奋发努力、开拓进取的结果。在这里,我代表部党组和汪恕诚部长对全国的水政工作者表示感谢和亲切慰问。
三、加强领导,努力开创水政工作新局面
当前,我国改革进入攻坚阶段,发展到了关键时期,出台的改革措施多、力度大,经济生活、社会生活中越来越多的深层次矛盾需要用法律手段来解决。同时,随着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实行和建设法治政府目标的确立,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不断增强,全社会对依法行政的要求也越来越高。按照科学发展观和可持续发展水利的要求,解决中国水问题任重而道远。同时对依法行政、依法治水、管水提出了新要求。这种新的形势对各级政府和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行政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
*4年是我国行政法制史上重要的一年。3月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对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提出了明确的目标和要求。7月《行政许可法》正式施行,这是继《国家赔偿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之后又一部规范政府共同行为的重要法律。9月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作出《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决定把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作为一个整体,作为执政党建设的目标之一,并且明确提出将依法执政作为新的历史条件下党执政的一个基本方式,提高依法执政水平。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落实到政府工作,就是要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这就是我们水政工作所面临的形势。国务院关于印发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通知中指出,地方各级政府和各部门的法制工作机构要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做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政策研究和情况交流工作,为本级政府和本部门贯彻执行《纲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充分发挥参谋、助手和法律顾问的作用。《行政许可法》颁布后,国务院下发通知强调,贯彻《行政许可法》,需要清理完善行政许可规定,规范行政机关行政许可行为,强化对行政许可的监督。这些工作法律性、专业性强,需要有一个熟悉法律和行政管理又相对超脱的机构具体办理。政府和部门的法制工作机构在这方面负有重要责任。
水政机构是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法制工作机构。可以说,国务院的这些要求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水政工作的基本定位和主要任务。我们在充分肯定水政工作取得成绩的同时,也应当清醒地看到,目前我们的工作,还不能完全适应全面推进水利依法行政的要求。在此,我想对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特别是领导干部提出几点要求。
1、进一步提高对水政工作的认识
作为政府的组成部门,依法行政是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根本准则。水政工作在依法行政中占有重要地位。可以说,一个地区水利依法行政工作的好坏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水政工作的水平。近年来,水利部门通过加强立法,健全制度,严格执法,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有了很大提高。但是长期计划经济观念的影响,习惯于工程建设,靠投资带动发展,习惯于用行政手段,不善于用法律手段,不善于社会管理的现象仍然普遍存在。进一步提高水行政管理的能力和水平,全面推进水利依法行政工作,关键在领导,特别是主要领导,要害在观念的转变,在对依法行政认识的提高。目前,全国水政工作发展很不平衡,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一些地方对水政工作重视不够,使一些长期困扰水政工作的问题得不到解决。我希望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认真学习贯彻《纲要》、《行政许可法》和四中全会决定,进一步提高对水政工作的认识,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依法行政水平的高度,从全面推进可持续发展水利的要求,重新审视水政工作。各级水利部门的主要负责同志要按照四中全会精神和国务院的要求,切实担负起贯彻执行《纲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一级抓一级,逐级抓落实。全面推进水利部门依法行政,当前要按照汪部长在全国水利厅局长会上所要求的做好政府职能转变,建立科学决策机制,加强水法制建设,完善水行政监督制度,加强普法和水法制宣传等五个方面的工作。为水利改革和发展提供制度保障和决策支持。
2、进一步加强水政队伍建设
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包含着重要的法律事项和法律事务,都离不开政府和部门的法制工作机构的参与和协助。国务院在贯彻《行政许可法》和《纲要》通知中,对法制工作机构提出了要协助政府或者部门领导办理法制事务和依法行政方面的参谋、助手和法律顾问的职责。法制事项、法律顾问工作,不仅包括立法、执法和行政复议等工作,也包括重大行政决策的法律咨询和法律建议,对重大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审查,行政执法(这里指广义的执法)的指导、协调和监督,诉讼和仲裁活动,以及维护部门合法权益等等。要胜任这一工作,必须加强水政机构建设,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强、作风硬、业务精的水政队伍。在这方面重点要在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学习培训三个方面下功夫。部党组已经决定,为了适应全面推进水利系统依法行政??、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民事诉讼等工作,并相应增加编制。同时针对近年来水政干部新手较多的情况,部里决定今年要加强培训工作,特别是处级干部的培训工作,进一步提高水政干部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以适应水利系统依法行政工作的需要。各级水利部门也要把水政队伍的自身建设作为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重要内容来抓。
3、进一步强化水政工作的保障措施
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首先要加强领导措施,领导要亲自抓水政工作,落实责任制。其次要加强组织措施,要将水政工作机构和水政监察队伍的建设作为水行政主管部门机构建设的重要内容,不仅要推进能力建设,而且要理顺内部关系,当前特别是要按照综合执法要求推进行政处罚权的相对集中。第三是加强执法装备建设,尽快为各级水政监察队伍配备必要的交通、通讯、勘察、音像等专用执法装备,并进一步改善办公条件。第四是尽快解决水政监察人员的待遇问题,落实执法津贴和相关保险,解除执法队伍的后顾之忧。各地要按照国家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精神,相对集中规费征收权,加大规费征收力度,并合理安排各项支出,保障包括执法在内的各项行政工作的正常运转。总结各地解决投入问题的成功经验,主要有这样几种方式:一是把水政监察经费纳入财政预算,这方面是有预算科目的;二是从水利前期经费中划出一定数额资金用于政策调研和立法工作;三是从征收的水利规费中列支水政监察费用。这方面的政策是明确的,关键是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的领导认识要到位,同时要积极争取财政部门的支持,切实抓好落实。
四、狠抓落实,做好*5年水政工作
汪恕诚部长在去年年底召开的全国水利厅局长会议的讲话中,用了很大篇幅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水利法制工作作了部署。下面我再讲几点具体要求。
1、立法工作,为可持续发展水利提供法律保障
为适应水利部门依法行政的需要,在水利立法项目比较多的情况下,要求我们按照条件成熟、突出重点、统筹兼顾的原则,科学合理地安排。各地在立法中要坚持科学发展观,体现五个统筹;坚持立法与水利改革和发展的要求相适应,从法律上保障可持续发展水利方针政策的贯彻实施。继续抓紧水法配套法规的制定工作。当前要特别重视社会管理职能方面的水法规的制定。政法司要积极配合国务院法制办争取完成《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办法》、《防汛条例》、《黄河水量统一调度条例》的审议,并颁布实施;要继续加大工作力度,争取《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早日出台;《节约用水管理条例》已被国务院列为今年争取出台的项目,政法司和有关司局要加强与各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抓紧完成起草工作,争取早日出台。要尽早完成《河道采砂许可制度实施办法》部内审议。同时,要继续加强水文、抗旱、水权制度建设、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水务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的制定工作。各地也要按照这一精神在制定水法配套法规中根据各地的实际情况和管理需要,把水利社会管理方面的立法放在重要位置。同时也要进一步加快流域立法。
要进一步提高立法质量,按照立法法的要求,坚持依法立法,维护法制统一。坚持制度创新,改进立法工作方法。制定水法规要作到明确、具体,有可操作性,使法律规范能够真正起到协调利益关系,化解社会矛盾,解决实际问题的作用。
2、加强和改善水行政执法,确保法律的有效实施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行政执法能力是执政能力的具体体现。近年来,水行政执法逐步得到加强。政策法规司针对水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作了大量工作,使一些问题得到初步解决。但从总体上看,水行政执法薄弱的问题仍未从根本上解决。最近,丹东市原水政科长吴开贵同志就目前水政执法存在的突出问题给汪恕诚部长写信。汪部长批示:“这篇文章提出了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需要引起我们高度重视。”我也要求政法司、人教司抓紧研究,并提出意见。汪部长的批示表明部党组已高度重视执法工作,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都要高度重视执法工作。政法司和各地水政机构要以此为契机,认真研究,制定新的对策措施,下大力气扭转水行政执法薄弱的突出问题。
加强和改善水行政执法,一是要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职权,履行职责,切实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二是按照改革和创新精神和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全面推进水利综合执法,加快建立起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水行政执法体制。三是以执法机构和人员专职化为目标,不断提高水政监察队伍专职化水平和人员素质,建设一支政治合格、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过硬的水政监察队伍。四是下大力气解决执法机构设置、人身伤害保险、执法津贴等执法保障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为解决目前存在的有法不依、执法不严和违法不究的问题,要全面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通过明确执法职责,健全评议考核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建立重大水事违法案件报部备案制度;对影响重大、查处难度大的案件,水利部将加大对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或流域机构支持、协调以及督办的力度。全国人大常委会将于今年进行《水法》执法检查,各地要以此为契机,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非法采砂、河道设障等各种水事违法行为。力争使水行政执法工作有较大突破。
3、构建和谐社会能力的高度,妥善处理水事纠纷
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流域机构要以《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妥善协调各方面利益,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水利部《省际水事纠纷预防和调处暂行办法》,研究制定处理水事纠纷突发事件的预案和对策,健全工作机制,综合运用政策、法律、经济和行政手段和教育、协商、调解等方法,依法、及时、合理地处理水事纠纷,防范水事群体事件和突发事件,自觉维护社会安定。
实践证明,工程措施与非工程措施并重是处理水事纠纷的有效方式和手段。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都要逐步建立水事纠纷调处工程项目投资补助机制。对在水事纠纷调处中确需安排的处置工程项目,要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报批,并予以安排,力求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坚持预防为主。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流域机构要及时对边界水事纠纷敏感地区进行摸底调查,尽早编制有关规划或水量分配方案,所需经费列入流域机构和有关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的基本建设前期工作项目。
当前,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流域机构要按照水利部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水事纠纷预防和处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加强领导,抓紧协调处理已发生的水事纠纷。
4、认真做好其他各项工作
一是要深入开展重点课题研究,为水利改革和发展提供决策支撑。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流域机构都要十分重视政策研究工作。围绕初始水权分配、节水型社会制度建设、水利工程对生态的影响、水利行业能力建设、流域管理与区域管理相结合的水资源管理机制等重大课题深入研究,提出高质量的研究成果,为领导决策提供支撑。
二是要深入贯彻《行政许可法》,规范行政行为。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第一,进一步梳理水利行政审批项目基本情况,以适当方式公布有关信息。第二,加快水利行政许可规定清理进程,区分不同情况组织有关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制定、修订或者废止,并向社会公布。第三,加紧制定水利行政许可有关制度。第四,深入开展关于水利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的研究、教育和岗位培训。
三是要搞好普法和水法宣传,提高全社会的水法制观念。今年是“四五”普法总结验收年,要按照全国普法办的统一部署,尽早作出安排,认真总结经验,找出差距,进一步推进水利系统普法工作。保障饮水安全是今后一个时期水利工作的第一任务。今年我国纪念世界水日和中国水周的主题就是“保障饮水安全,维护生命健康”。各地要按照水利部通知要求,精心组织各种形式的宣传活动,为水利部门加强保障饮水安全的有关工作,营造良好的环境。
同志们,推进水利系统依法行政,是贯彻四中全会和全国水利厅局长会议精神的具体行动,是水政工作者肩负的重大使命。让我们在以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领导下,切实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扎实工作,开拓进取,努力推进水利依法行政,共同开创依法治水、管水的新局面,为全面推进可持续发展水利提供法制保障和政策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