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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法动员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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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法动员发言

同志们: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将于今年7月1日起实施。这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一件大事,对我省水利系统加快依法行政步伐,推进依法治水、依法管水进程将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2月5日,省政府召开了全省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工作会议。会上梁保华省长作了重要讲话,对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提出了具体要求。下面,就我厅如何贯彻实施好行政许可法讲几点意见。

一、进一步提高对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重要性的认识

行政许可法是继国家赔偿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之后又一部规范政府共同行为的重要法律。行政许可就是我们通常意义上讲的行政审批,是行政机关依法管理经济社会事务的一种重要手段。新颁布的行政许可法在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借鉴国外通行做法,对现行行政审批制度作出了重大改革和创新。这对于促进政府机构管理工作的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和法制化,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管理创新,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我们要认真学习行政许可法,深刻领会其精神实质,切实提高对贯彻实施这部法律重要性的认识。

(一)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本质是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行政许可涉及的事项,直接与人民群众的利益相关。行政许可法遵循合法与合理、效能与便民、监督与责任的原则,规范行政许可的设定和实施行为,对简化行政许可程序、提高办事效率和提供优质服务提出了明确要求,也对行政许可的法律责任和监督作出了详细的规定。贯彻实施好这部法律,有利于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有利于促进行政机关为民办事、为民服务,充分体现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内在要求。

(二)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将促进政府管理职能的根本性转变。党的十六大提出,完善政府的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行政许可法是运用法律手段巩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成果,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保障和推进政府职能转变的一次重大立法实践。行政许可法从调整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公权力与私权利的关系出发,严格控制行政许可设定权,明确规定了什么事项可能设定行政许可,什么事项可以不设行政许可。在政府管理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主决定的关系上,确立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主决定优先的原则;在政府管理与市场竞争的关系上,确立了市场优先的原则;在政府管理与社会自律的关系上,确立了社会自律优先的原则。这些制度和原则,有利于防止公权力对社会经济生活和公民个人生活的过度干预,培育社会自律机制,发挥行业组织、中介机构在社会生活中的作用,促进政府职能切实转变到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上来。

(三)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将进一步促进政府管理方式的改进。行政许可法规定,凡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能够自主决定的事项,通过市场竞争能够有效调节的事项,通过行业组织或者中介机构能够管理的事项,行政机关采用事后监督及其他行政管理方式能够解决的事项,都可以不设定行政许可。这是对现行行政管理方式的重大变革,要求行政机关将直接管理与间接管理、动态管理与静态管理、事前行政许可与事后严格监管、加强管理与提高服务有机统一起来,充分利用间接管理手段,动态管理机制和事后监督检查加强对经济和社会事务的管理,提高服务水平和效率,改变经济社会事务中一出现问题就求助行政许可来管理的现状,有利于促进行政机关改变管理方式,创新管理机制。

(四)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是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重要内容。在政府机关的各项工作中,建立和完善深入了解民情、充分反映民意、广泛集中民智的科学决策机制,坚持公民有序参与的民主管理制度,加强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是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重要方面。行政许可法规定了行政许可依据、实施和结果公开制度,行政许可信息共享制度,设定与实施行政许可听证制度等等,进一步规范了行政管理、监督行政权力的制度和程序。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将有利于促进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保障人民群众参加国家经济社会事务管理,行使当家作主的民主权利。

总之,我们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执政为民、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高度,充分认识实施行政许可法的重大意义,把全面正确地实施这部法律作为水利部门的一项重要职责,作为水利法制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切实抓紧抓好。

二、全面把握行政许可法对水利工作提出的新要求

行政许可法对行政许可制度进行了全面规范,标志着我国政府对经济社会事务管理走向了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对水利上的行政审批工作也提出了新的要求。我们要深刻领会和全面把握这部法律的精神实质,进一步深化水利系统的行政审批改革工作。

(一)水利部门的行政许可要依法设定。设定行政许可属于立法行为,应当符合立法规定。行政许可法规定,只有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国务院、省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可以依法设定行政许可,省级人民政府可以依据法定条件设定临时性行政许可,其他国家机关一律不得设定行政许可。因此,在今后的水利行政管理工作中,我厅不得自行设立行政许可。凡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能够自主决定的事项,通过市场竞争能够有效调节的事项,通过行业组织或者中介机构能够管理的事项,水利部门采用事后监督及其他行政管理方式能够解决的事项,都不能设定行政许可。对已有的行政审批事项,也必须认真清理,有的事项如水利建设中规划计划等属于机关内部事务性管理的,不再作为行政审批的范围;有的事项可以转移给中介机构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转移。通过清理,该下放的下放,该转移的转移,该修改的修改,该废止的废止,更大程度地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积极探索强化事后管理、动态管理、间接管理等方式,提高行政审批的效能。

(二)水利部门的行政许可管理要公开透明。行政许可法规定,有关行政许可的事项、条件、标准、程序,期限等都要事先公开,行政许可的实施和结果,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以外,也应当公开。这一点,我厅早在*1年就开始实施了依法行政公示制度,向全社会公示了省厅依法行政的内容、形式、执法主体、执法依据、执法程序与行政复议程序、执法结果和执法监督等内容。贯彻行政许可法,要求在今后的依法行政工作中,不仅要扩大政务公开的内容,而且要向社会公开行政管理的过程,从制度上防止“暗箱操作”,有效规范和约束行政行为。

(三)水利部门行使行政职权要诚实守信。成熟的市场经济是信用经济,诚信是维系市场经济运行的内在需求。行政许可法第一次以法律形式确立了依赖保护原则,明确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取得的行政许可受法律保护,要求行政机关对作出的行政许可决定不得擅自撤销和变更,要给老百姓以明确的预期。目前,我厅对已有行政审批事项的审批时限大部分超过了行政许可法规定的“自受理行政许可申请之日起20日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期限。在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的过程中,首先要对这一类的审批事项逐一清理,本着便民、效率的原则,重新设定审批时限。在今后的工作中,要坚决做到受理后及时审查,该会办的及时会办,需要听证的依法举行听证,符合条件的及时审批。对申请材料不齐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在五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部。不予审批的应当向申请人说明理由。

(四)水利部门行政许可服务要便民高效。行政许可法从许可申请方式到受理的程序、期限都体现了便民、快捷的原则。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要求厅机关牢固树立服务意识,切实改进工作作风,不断提高办事效率,努力提供优质服务;要从真正方便群众办事出发,克服审批过程中的官僚主义和办事拖拉现象。

(五)水利部门实施行政许可要权责统一。现代行政是一种责任行政,法治就是要确保责任与权力随时相伴,对行政机关来说,行使权力的过程,也是履行职责的过程,权力与责任是统一的,享有多大的权力,就应当承担多大的责任。行政许可法用法律的形式将许可的责任属性固定下来,规定对于当事人的申请,行政机关不仅有依法受理和审查的责任,而且对于违法实施的许可行为还负有国家赔偿的责任。要通过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使水行政主管部门牢固树立责任意识,充分认识到行使每一项行政职权都连带着一份责任,更自觉地承担起为人民服务的责任和义务,努力做到使人民群众满意。

三、加强领导,抓紧做好行政许可法实施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行政许可法从起草到颁布共花了7年时间,全面正确地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促进厅机关严格依法行政是当前我厅的一项重要任务。厅机关各处室、各相关部门一定要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加大工作力度,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做好行政许可法实施的各项准备工作。

(一)深入开展行政许可法的宣传、学习和培训工作。当前,厅机关首先要把学习、宣传、培训行政许可法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做到有计划,有落实。全体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要带头认真学习、准确理解、严格执行行政许可法,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要进一步加强对水行政执法人员和具体办理行政许可事项人员的培训,使大家尽快熟悉和掌握行政许可法的有关规定。省厅准备分别对机关公务员和市级水利局从事行政审批工作的分管领导及业务骨干举办一次培训。当然,学习贯彻好这部法律是一项长期工作,要采取集中学习和分散自学相结合的方式,联系工作实际,真正学懂吃透相关法律条文。还要加强做好对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的宣传报道,扩大宣传普及的广度和深度,让全系统的干部职工充分了解这部法律的重大意义、立法背景、主要内容和精神实质,更好地贯彻实施好这部法律。

(二)抓紧做好有关许可法的规定,目前,我省水利行业一些现行行政许可规定急需进行修改或废止。为了确保行政许可法的贯彻实施,必须抓紧对现行水利行政许可规定办理的进行全面清理。这是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最重要的基础工作,时间紧、任务重、专业性强、要求高。为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我厅成立了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领导小组,由我任组长,张小马副厅长任副组长,并在政策法规处设立办公室。厅机关各有关处室和部门要高度重视,根据省政府的部署要求和厅里的具体安排,严格按照“谁制定、谁清理、谁负责”的原则,认真、及时地做好清理工作,保证不留死角、不出疏漏。在清理过程中,对与行政许可法规定不一致的行政许可规定,要及时予以修改、废止或宣布停止执行。要注意做好行政许可清理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中行政审批事项清理的衔接工作,做到同步清理,上下衔接。清理工作结束后,还要及时向社会公布修改、废止或宣布停止执行的文件目录,充分体现政务公开。

(三)研究制定实施行政许可法的有关配套制度。行政许可法规定的许多制度,包括行政许可的设定制度,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制度,听证制度等,都是重要的制度创新。我们要根据水利工作的实际制订配套制度,使行政许可法的贯彻实施落到实处。具体办理行政审批的各处室、各部门要严格执行这些制度,并在实践中不断完善。今后,我们还要加强对建立相对集中的行政许可权制度的探讨,在实践中进一步完善行政许可的统一办理、联合办理和集中办理,改革行政管理方式,提高行政管理效率和效益。

同志们,行政许可法的贯彻实施对于加强我省依法治水、依法管水、加快建设现代化水利、服务“两个率先”将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我们一定要以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为指导,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以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为契机,更加积极主动地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为加快*水利现代化建设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