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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志们:
今天,全省国税系统纪检监察干部培训班开班。这是我省国税系统贯彻落实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8-2012年工作规划》(下简称《工作规划》)、全面提高纪检监察干部工作水平的重要举措,表明了省局党组对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的高度重视。在此,我谨代表省局党组对本期培训班的举办表示祝贺!
这些年来,全省国税系统反腐倡廉建设成绩喜人,队伍建设、行风建设卓有成效,干部职工遵纪守法和廉洁自律意识不断增强,纪检类信访件、案件呈逐年下降态势,国税队伍平安、和谐,国税事业健康、向上,这些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广大纪检监察干部的辛劳工作和无私奉献,在此,我谨代表省局党组向大家表达崇高的敬意和诚挚的问候!日常,我们经常讲纪检监察为国税事业又好又快发展保驾护航,这就要求我们的纪检监察干部要具备保驾护航的能力。不断加强学习、培训,提高广大纪检监察干部的工作能力,是一项需要坚持不懈的工作。所以,这个培训班很重要、亦很及时。借此机会,我就如何着力提高纪检监察干部工作能力和进一步加强我省国税系统廉政文化建设,讲两点意见:
一、着力提高六种能力,全面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
近年来,全省国税系统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认真履行职责,协助党组扎实开展工作,为推进国税系统反腐倡廉建设做出了重要贡献。通过大家的辛勤工作和不懈努力,全省国税系统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意识和党纪、政纪、法纪“三纪”意识进一步增强,监督制度不断完善,源头治腐工作深入推进,违纪违法案件得到严厉查处,税风税纪明显提高。实践证明,我们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是一支可以信赖的队伍,是一支能干事、能战斗的队伍。当前,党的十七大把反腐倡廉建设放在了更加突出的位置,中央颁布了《工作规划》,对各级纪检机关和广大纪检干部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纪检监察机关及纪检监察干部必须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以改革创新的精神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结合上级的要求和我省国税工作的实际,我认为全系统纪检监察干部要着力提高如下六方面的能力。
(一)着力提高服务大局能力,发挥好参谋助手作用
大家细读《工作规划》便会发现,《工作规划》把“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摆在基本要求的首位。服务大局是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前提,也是纪检监察干部必须具备的基本政治素质。当前我省国税工作正处于全面推进科学发展的关键时期,需要破解的发展难题不少,税收执法风险仍较大,建设平安国税的任务十分艰巨。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要按照各级党组的工作部署,时刻保持思想的清醒和政治的坚定,全面了解大局,自觉围绕大局,主动服务大局,扎实做好各项工作,不断探索纪检监察工作为国税工作大局服务的有效途径,全心全意为国税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服务。一是积极参与重大问题决策,对各种决策可能带来的矛盾和问题作出预先估计,提出解决这些问题的办法措施。当前要认真对照《工作规划》,主动分析研究系统内在构建惩防体系上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可行性建议。二是在组织决策中坚持原则,将错误决策消灭在讨论之中,防范在决定之前。真正做到“协助”有方,惩防有序,监督有力,切实为提高组织的领导水平和决策水平提供保障。三是在日常工作要有大局思维,习惯于全面思考问题。在执法检查、执法监察等监督工作中,除了注重健全完善反腐倡廉制度外,还要针对工作中发现的业务类制度漏洞,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四是顾全大局,不循私情。在不良风气面前,要敢于挺身而出,有一种阳刚之气和浩然正气,树立起纪检监察干部作风优良、纪律严明、品德高尚的良好形象。
(二)着力提高廉政宣教能力,构筑好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在《工作规划》中,推进反腐倡廉教育是第一项工作任务,这凸显了反腐倡廉教育在反腐倡廉建设中的基础地位。反腐倡廉教育,这不是一个新的命题,而是一项我们一直在努力做好的工作。这些年来,我们把反腐倡廉教育作为筑牢税务干部思想防线、从源头治理腐败的基础工程来抓,努力推进廉政教育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各级国税机关对学习教育的时间、内容都作了具体安排,学习教育已逐步形成常态化,不断增强反腐倡廉教育的系统性、针对性和有效性,收到了良好的效果。然而,在取得成绩的同时,大家还应经常想一想,我们的反腐倡廉教育能否开展得更为科学、有效?有哪些地方是需要改进和完善的?不断提高我们的廉政宣教能力,要在实效上下功夫。要善于总结,紧密结合国税干部队伍思想的实际,解放思想,开动脑筋,与时俱进,大胆创新,推出更多的好思路、好方法,拓展廉政教育形式、载体的多样化,为新形势下的反腐倡廉建设注入生机和活力。
(三)着力提高“两权”监督能力,为国税事业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监督是各级纪检监察部门的基本职能。加强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这是保持国税队伍先进性的重要举措,也是保护国税干部健康成长的重要途经。然而,我们要清楚地认识到,纪检监察涉及的监督对象很多,而我们的纪检监察工作人员力量却相对有限。因此,在履行监督职能时,必须整合现有资源,突出监督的重点对象、重点环节和重点部位,争取以较小的监督成本获得较大的监督成果。
在监督的对象上,应突出抓好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这个重点。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领导班子的主要负责人,权力比较集中,责任重大,而且领导干部具有极强的示范作用,是广大干部职工跟从、学习的对象。因此,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是监督的一个重点。在这里,要特别强调,各级领导干部尤其是主要负责人要具备作为一名领导干部应有的觉悟和水平,率先垂范,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同志们回去后,要向主要负责人汇报,希望大家带好这个头,领导干部模范带头是最有效的政治思想工作。对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监督,重点是认真贯彻执行好总局的《税务系统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监督管理办法》。《监督办法》进一步严格了民主生活会、巡视检查、述职述廉、廉政谈话和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一系列制度,是各级纪检监察部门对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开展监督的主要依据,更是开展监督工作中的重要资源。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要全面了解和运用好各种监督资源,有效地开展监督工作。
在监督的环节上,应尤其关注基层环节。国税基层部门面广人多,监督难度很大。同时又是直接面对纳税人,拥有税收执法权,代表着国税部门的形象,近年来不少热点难点问题都发生在基层(前段时间,省局监察室对近年来系统内发生的案件作了分析,有近90%的案件都发生在基层)。基层国税部门监督工作开展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全省国税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成败。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要通过认真开展执法检查和执法监察、督促落实政务公开、完善“一书一卡”制度、广泛收集社会意见等手段,不断拓宽监督渠道,提高对基层的监督能力,用监督来促进依法行政,保护基层干部,树立良好形象。
在监督的部位上,应紧紧抓住易于滋生腐败的重点部位。从目前情况看,虽然腐败现象出现在多个领域,但高发部位仍然在税收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比较集中的部位。在近年系统内的立案中,涉及以权谋私问题的占多数,有利用稽查之权收受贿赂的案件;有利用管理发票以权谋私的案件;有利用财务管理之权违反规定私设小钱柜贪污的案件,等等。因此,纪检监察机关要围绕权力比较集中或比较敏感的重点部位开展经常性监督,使权力的行使受到约束。
在把握监督的重点对象、重点环节、重点部位的同时,同志们还要认识到,监督不是打击,监督是一种防范,一种爱护,是实实在在的保护。监督工作要明确方向,有的放矢,要从关心和爱护干部的立场出发,加强对干部职工的管理和监督,努力使干部职工少犯或不犯错误,这才是监督的真正目的。
(四)着力提高案件查办能力,有效惩治和遏制违纪违法行为
案件查办能力是纪检监察干部的一项基本能力,是纪检监察干部能力最关键、最重要的体现,是纪检监察干部能力的重中之重。案件查办是纯洁国税队伍的重要手段,违纪违法分子没有得到依纪依法的查处,教育就没有说服力,制度就没有约束力。通过查办案件,我们严肃处理了一些违纪违法人员,也教育和挽救了一些犯错误的同志,严明了纪律,营造了干净干事的良好氛围。
提高依法依纪办案水平。纪检监察干部要充分认识查办案件的复杂性,认真总结办案经验和规律,不断改进办案方式和方法,切实提高办案工作水平。要依纪依法办案,严格办案工作程序,把案件办成铁案。还要注意把握政策,坚持宽严相济,区别对待,既严厉惩处腐败分子,又要敢于保护干部,为受到错告、诬告的同志澄清是非。同时,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度,对发生重大问题的单位,区别不同情况,追究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的责任。
充分发挥案件查办的治本功能。对违纪违法案件,省局党组的态度历来都是非常坚决,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手软。但查处不是最终目的,严肃查办案件,一方面是要保持对腐败问题的高压态势,形成震慑力,令腐败分子不敢作案;另一方面,要通过查办案件深入剖析暴露出来的问题,查找制度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建章立制,堵塞漏洞。将案件的查处情况进行汇总分析,总结其中反映出来的普遍性、规律性问题,为领导准确把握情况,制定各项决策提供参考依据。
(五)着力提高预测判断能力,科学做好廉政预警
党的十七大明确提出“拓展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领域”。正确分析与判断反腐倡廉形势,及时发现违纪违法的苗头,正确发出预警,是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关键环节。纪检监察干部要善于在工作中发现易于发生腐败的部位和环节,加大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力度;善于对现实分析预测可能出现的问题,超前研究对策,提出有效的防范办法;善于从查办的案件中挖掘教育内容,对广大干部进行教育和警示;善于进行战略思维,努力探索客观规律,以保证我们的工作始终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这要求纪检监察干部必须时刻保持高度的政治敏感性和对违纪违法行为的灵敏嗅觉,要努力学习、不断学习、虚心学习,掌握丰富的知识,不断提高洞察的能力,找准各个不同时期违纪违法行为的特点和规律,做到有水平和能力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将问题遏制在萌芽状态。
(六)着力提高执行能力,狠抓制度、措施的落实
反腐倡廉建设的所有制度、措施,最终均回归到落实上。只有落实,一切才有意义。落实制度、措施,从一定程度上说,要比创建制度和制订措施更难。这就要求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要不断提高执行能力,建立健全督查、考核机制,跟踪抓好各项制度、措施的思想落实、组织落实、措施落实和效果落实。当前,抓好《工作规划》的贯彻落实是重点。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要负起责任,认真组织协调、督促落实,及时掌握情况,主动向本级党组和分管领导汇报,分析、解决问题,总结经验,推动工作,务求我省国税系统贯彻落实《工作规划》取得实效。
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不是一劳永逸的事情,而是一个永恒主题。面对严峻的反腐倡廉形势,只有不断提高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素质和能力,才能适应形势和任务的需要,完成好各项工作任务。各级党组要高度重视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建设,要通过教育培训、在实践中锻练和培养干部等多种渠道,切实在提高纪检监察干部想干事、敢干事、会干事、干好事的能力和水平上下功夫、见成效。在纪检监察干部的使用问题上,要多点关心和关怀,要考虑纪检监察工作的特殊性,对纪检监察干部的使用要有更多的倾斜。全系统的纪检监察干部要有一种强烈事业心、责任感和自豪感,热爱纪检监察工作,以满腔热情的态度对待纪检监察工作,以对党和国税事业高度负责的精神做好本职工作,不断提高纪检监察部门的地位和威望,让系统广大干部职工感到纪检监察干部可亲、可敬、可信,树立起纪检监察部门的良好形象。
二、大力开展廉政文化建设,营造廉政氛围
党的十六大以来,以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廉政文化建设,作出了一系列重要论述和部署。党的十七大报告更是特别提出了“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形成拒腐防变教育长效机制”的要求;今年中央颁布的《工作规划》中提出要制定《关于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对廉政文化建设进行整体规划和部署。廉政文化是我们党反腐倡廉建设不断取得发展进步的内在灵魂,是对中国优秀传统文化的继承和发展,是和谐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廉政文化建设,有利于提高国税干部的拒腐防变能力,有利于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有利于构建和谐国税。
今年省局把廉政文化建设作为反腐倡廉工作的重点工作来抓。全系统的廉政文化建设活动扎实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成果丰硕,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各级国税机关要在现有成绩的基础上,一方面要创造性地开展廉政文化建设,另一方面要善于结合地方优势和部门实际,把我省国税系统廉政文化建设不断引向深入。
(一)要加强领导,精心部署
要建立健全党组统一领导,纪检监察部门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发挥优势、各展所长,广大干部职工积极参与的廉政文化建设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形成廉政文化建设的整体合力,为廉政文化建设的深入开展提供强有力组织保证。要将廉政文化建设纳入税收工作和反腐倡廉建设的总体部署,做到有计划、有措施、有落实,切实发挥廉政文化建设的基础性作用,为反腐倡廉工作的深入开展提供精神动力和理论支持。
(二)要因地制宜,注重实效
我们干工作,必须清楚干什么?要达到什么效果?不要搞形式主义。广大干部职工是廉政文化建设的主体,离开了广大干部职工的参与和支持,廉政文化就失去了根基和土壤。廉政文化要从国税工作的实际出发,要以满足干部职工的文化需求,丰富干部职工的精神生活,提高干部职工的道德修养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将廉政文化融入国税工作的各个环节,充分调动全体国税干部参与廉政文化建设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要遵循文化建设的一般规律,拓展廉政文化的途径,创造廉政文化的形式和载体,挖掘、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包括本地特色的廉政文化,大胆借鉴和吸收先进的廉政文化成果,将富有时代气息的道德规范融入廉政文化之中。要善于学习、理性思考、科学总结,把感性认识理性化,形成具有长效性的制度成果,形成源于实践又高于实践的理论成果,并用以指导实践在继承中创新,在创新中发展,为加强廉政文化建设注入新的活力。
(三)要用好资源,加强交流
廉政文化教育基地是展示、交流和学习廉政文化建设的良好平台。省局决定在江门建设一个廉政文化教育基地,这是一个永久的基地,现在是刚刚开始,取得初步成效,我们还要进一步搞好,不断完善,不断充实。廉政文化教育基地建成后,全省国税各级机关要充分利用好这个教育基地,积极传播廉政文化理念,展示廉政文化建设成果,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的交流。在省局江门教育培训中心举办的各种培训班,要将廉政文化教育作为常规内容,将廉政教育经常化、制度化;各市国税局要积极组织干部职工参观学习、交流,充分调动广大干部的积极性,使干部职工进一步增强廉政意识,提高拒腐防变能力。
同志们,在**国税实现科学发展的征途中,纪检监察工作责任重大,使命光荣。希望大家将这次培训作为学习的新起点和工作的新台阶,不断学习,努力学习,虚心学习,锐意进取,扎实工作,以强烈的责任心和崇高的使命感,以饱满的工作热情和积极的工作态度,认真履行职责,为全省国税系统反腐倡廉建设做出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