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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风廉政建设反腐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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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风廉政建设反腐发言

同志们: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以党的十七大和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贯彻全国税务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和省纪委十届二次全会精神,总结去年全省国税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研究部署今年的工作任务。

一、**7年主要工作回顾

去年,在省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全省国税系统深入贯彻全国税务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和省纪委八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税收中心工作,以廉政教育预防为基础,以完善落实制度为重点,以监督检查为切入点,大力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为全年各项税收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提供了有力保障。

(一)反腐倡廉教育逐步深入。各级国税机关认真贯彻落实《税务系统反腐倡廉教育大纲》和《全国税务系统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实施办法》,把廉政教育纳入思想政治工作的总体规划,积极搭建反腐倡廉“大宣教”平台。省局在教育培训的计划安排上,把廉政教育作为重点内容列入其中,及时组织落实廉政教育师资队伍,明确细化廉政教育的具体内容。在各类综合培训中深入开展廉政教育,并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在专项教育方面,突出抓好以“加强作风建设,勤政廉政为民”为主题的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开展了专题讲座、观看电教片、参观学习、自查自纠等一系列形式多样、各具特色的教育活动。省局还邀请省检察院张学军检察长在全省国税系统视频会议上作加强税收征管、预防职务犯罪的专题辅导报告。在日常教育方面,首先是坚持了廉政教育的制度化、经常化,深入开展理想信念和法纪教育,并充分利用发生在身边的违纪违法案件,开展学习讨论,进行算账对比,使廉政教育更加贴近实际。同时,还把廉政文化渗透到干部职工工作和生活的方方面面,开展廉政诗词创作评选、诗歌朗诵、书画比赛、知识竞赛、家庭助廉以及编辑出版廉政文化作品集等活动,传播廉政文化知识,培育廉政文化理念,进一步强化了干部职工的法纪观念和廉政意识,增强了拒腐防变能力,营造了“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良好氛围。

(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不断加强。各级国税局党组采取中心组学习、民主生活会、专题学习会等形式,认真学习领会总书记提出的领导干部要树立八个方面良好风气的要求和中纪委“八项严禁”的规定,认真落实《税务系统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监督管理办法》,进一步增强了各级领导干部的思想道德修养、廉洁自律和依法行政意识。认真开展领导干部配偶子女从业情况登记,清理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公务用车、楼堂馆所等专项工作,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加强监督检查,及时纠正存在问题。据统计,去年全省国税系统有359名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进行了述职述廉;981名领导干部参加了民主生活会,自查自纠存在的各类问题967个;617名领导干部按照规定开展了领导干部配偶子女从业情况登记;1777名领导干部报告了个人有关事项;156名干部主动上缴了无法退还的礼金、礼品和有价证券共计31.33万元。

(三)源头防腐治腐工作深入推进。去年,我们把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务系统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办法和相关制度》作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重点,着力构建全省国税系统责任、教育、制度、监督、惩治和预警等六个机制建设,推动了源头防腐治腐工作。认真总结巡视工作经验,不断完善工作方法,规范操作流程,扎实开展巡视检查,有效加强了对下级局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去年省局完成了对佛山等6个地级市国税局的巡视工作,查找出存在问题67项并基本落实了整改。积极实施信访监督,以信访约谈等方式与有关干部谈话,及时进行提醒和诫勉,较好地发挥了信访监督的作用。同时,还结合信访工作,及时为93名受到错告、诬告的干部查清了问题,澄清了是非,保护了干部。切实加强对国税系统公务员招录、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大宗物品采购和执法资格考试等项工作中关键环节的监督,有效促进了源头防腐治腐工作的开展。组织开展执法检查和执法监察,认真实施执法责任过错追究,进一步规范了税收执法行为,强化了内部管理。**7年,全系统执法监察共立项319项次,提出建议554条,被采纳511条,协助建章立制57项,推广先进典型21个。通过执法检查和执法监察,加大了监督检查工作的力度,去年主动发现并严肃查处了税务人员涉票违纪违法案件,及时遏制了事态的发展。同时,认真总结经验,吸取教训,加大了工作措施,一方面在全系统通报了这几起案件,另一方面还就此召开了全省国税系统加强基层税收征管基础工作会议,在全系统全面开展普通发票清理检查工作,较好发挥了案件查办的治本功能。

(四)信访初核和案件查办力度加大。进一步落实和完善信访工作制度,加大了督办力度。省局对一些重要信访件进行了督办,对初核情况不清、初核程序不符合规定、处理意见不恰当的及时进行了纠正,有效提高信访工作的质量。在省局门户网站“局长信箱”中建立了“国税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纪违法举报”窗口,进一步拓展了信访渠道。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重点查办了个别税务人员利用职权索贿受贿、违反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违规出国出境以及严重失职、渎职等案件,对违纪违法人员进行了严肃处理。据统计,全系统的信访件、立案数总体呈下降的态势。**7年,全系统纪检监察部门收到群众信访与**6年相比下降39.56%;初核违法违纪线索与**6年相比下降6.61%;全系统纪检监察部门与**6年相比下降5.26%;给予党纪政纪处分与**6年相比下降22.58%。积极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深入查找薄弱环节和漏洞,逐步建立了预防不正当交易行为发生的长效机制,进一步增强了税务人员廉洁自律的意识,提高了依法行政的能力。

(五)行风建设成效明显。坚持“内强素质、外树形象、纠建并举”的工作思路,认真贯彻执行《**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加强行风建设的意见》和《**省国家税务局系统政务公开实施办法》,全面落实政务公开,大力改进服务手段,继续实施“一书一卡”,开展第三方调查评议、税收宣传、特邀监察员监督、局领导信访接待日等,大力加强国税系统行风建设,不断提高纳税服务的质量和效率。省局组织特邀监察员参观了基层分局办税服务厅、与纳税户和税务干部进行座谈,虚心听取特邀监察员对国税工作的意见和建议。通过多渠道听取意见并加强整改,强化内外监督,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切实减轻纳税人的负担,纳税人的满意度不断提高,征纳关系更加和谐。积极参与当地政府开展的行风评议或自行组织开展纳税人评议活动,得到了社会广泛的肯定和好评,绝大部分国税机关在地方评比中名列前茅,其中有11个单位获得第一名,彰显了国税系统加强行风建设的成果,进一步树立了国税系统的良好形象。

(六)监督检查工作积极开展。为确保反腐倡廉各项制度的有效落实,去年省局按照“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原则,在全系统深入开展对《监督办法》和《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意见》落实情况的检查工作。省局制定了详细方案,进行了具体部署,在各市局自查自纠的基础上,组成3个检查组分赴佛山等6个市局开展重点检查。通过检查了解到被检查单位在贯彻落实《监督办法》和《意见》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如以制度的形式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细化分解到各职能部门及各具体工作岗位,形成了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与创先评优、提拔任用、考核奖惩等挂钩,促进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有效落实,等等。同时,也发现了存在的某些问题,落实了整改,有效加强了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监督,推进了基层国税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省局重视和加强省局机关自身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设立了专职的机关纪委书记和处室兼职纪检监察员,明确了机关纪委职责,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省局机关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对机关各部门党风廉政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切实加强了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七)纪检监察干部履行职责的能力进一步提高。组织全系统纪检监察干部认真学习党的十七大精神,深刻领会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理论的基本观点,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党风廉政建设的新要求和新任务,用科学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工作,不断提高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积极开展“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的主题实践活动,从树立八个方面的良好风气入手,加强纪检监察干部的作风建设,增强组织纪律观念。在加强业务能力建设方面,各级国税局普遍加强了纪检监察干部的业务培训,省局举办了2期全省国税系统纪检监察干部培训班,邀请了多名经验丰富的领导和专家授课,进一步提高了纪检监察干部的综合素质。广泛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理论与实践调研活动,全系统共撰写了70多篇调研文章,省局从中遴选出部分优秀文章编辑成册,为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积累经验、拓展思路起到了参考和借鉴作用。在各级党组的重视支持和有关部门的积极配合下,在过去的一年里,全省国税系统的纪检监察干部勤奋工作,坚持原则,秉公执纪,在开展廉政教育、预防监督、查办案件等工作中作出了不懈的努力,取得了优异的成绩。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存在的问题。一是有的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思想上不够重视,位置摆得不正,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没有得到很好地落实。二是监督不到位,主动发现问题的力度不够,对出现的异常情况掌握不及时,对违纪违法的苗头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三是对领导干部的过错追究失之于宽,失之于软。四是损害纳税人利益的行为仍然存在,“吃拿卡要占报”的问题时有发生。五是在几个市发生了几起失职渎职、滥用职权、执法犯法、以权谋私的违纪违法案件。六是反腐倡廉制度规定还没有很好地落实到“两权”运行的关键环节,对新形势下出现的新问题研究不够,超前防范、过程监控还存在薄弱环节。对这些问题和差距,我们必须引起高度重视,积极对待,认真研究和解决。

二、**8年主要工作任务

**8年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改革开放和纪检监察机关恢复重建三十周年,做好今年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艰巨,意义重大。全省国税系统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和中纪委、省纪委二次全会以及全国税务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税收中心工作,以求真务实的作风,不断完善惩防体系建设,加大教育、预防、监督、惩治力度,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努力拓展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工作领域,推动全省国税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深入开展。

(一)切实加强对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政令畅通

要坚持把维护党的政治纪律放在首位,深入开展党的政治纪律教育,促使全省国税系统广大党员干部进一步明确政治方向,增强党性观念,坚定政治立场,顾全工作大局,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做到令行禁止,确保政令畅通。加强对国家税务总局和省局重大决策、工作部署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促进国家加强宏观调控、调整经济结构、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等重大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促进各项税收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加强对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监督,促进各级领导班子不断增强依法治税意识,切实加强税收征管,确保国家税收法规政策的贯彻落实,坚决而有效地防止某些地方在税收管理上出现管治危机。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人员录用、财务管理、大宗物品采购、基建工程等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不断提高政策、法规、制度的执行力。督促各级国税机关继续落实好“两个减负”的要求,切实减轻纳税人和基层税务机关的负担。对违反国家税收法规政策,影响税收工作大局的违纪违法案件,特别是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要严肃查处,决不姑息。要通过严肃纪律,推动“聚财为国,执法为民”税收工作宗旨的落实,推进和谐国税建设。

继续严格控制国税机关修建楼堂馆所,纠正超标准配备使用小汽车、违规新建和装修办公用房等行为。认真执行关于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的有关规定,坚决制止公款出国(境)旅游,纠正任何形式的公款旅游行为。

(二)深入开展党风廉政教育,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以树立正确的权力观为重点,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理想信念、党风党纪、廉洁从政和艰苦奋斗教育,把反腐倡廉教育列入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同领导干部培养、选拔、管理、使用结合起来,努力提高领导干部的思想道德水平。完善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格局,加大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力度,不断增强干部的廉政意识、法纪意识和责任意识。要以“纪律教育学习月”、“解放思想大讨论”等专项教育活动为载体,继续抓好干部队伍的理想信念教育、道德纪律教育、法制教育,有针对性地开展正面典型示范教育和反面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不断加强预防职务犯罪教育,筑牢反腐倡廉思想防线。要针对国税工作的实际,坚持以人为本,大力推进国税廉政文化建设,拓展反腐倡廉教育的覆盖面,积极探索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多样化的渠道,不断创新教育形式,丰富教育内容,用人们喜闻乐见、具体生动的形式启迪、教育广大国税干部,增强廉政教育的亲和力、渗透力和感染力,营造学廉、崇廉、守廉、倡廉的良好氛围。

(三)加强监督管理,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

严格执行《税务系统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监督管理办法》,贯彻落实好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诫勉谈话、函询和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制度,加强对各级主要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以及重点专项资金的审计。

认真执行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重点抓好以下工作:1.深入治理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收受干股,以及以赌博和不正当交易等形式收受财物、利用婚丧嫁娶等事宜收钱敛财等问题。2.严禁党员干部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获取内幕消息进行股票交易。3.清理纠正领导干部在住房上以权谋私的问题,严禁领导干部超标准建房、多占住房、违规购买经济适用房,坚决处理领导干部违规违法收受房屋的问题。4.纠正和查处领导干部放任、纵容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利用其职权和职务影响经商办企业等问题。5.治理领导干部违规插手招标投标、闲置资产处置、政府采购等交易活动谋取私利的问题。要切实加强对财务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要加强对领导干部落实规定的教育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要敢于碰硬,严肃执纪,坚决查处。

要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规定,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过程的监督,防止和纠正“带病上岗”、“带病提拔”等问题。严肃查处跑官要官、买官卖官等行为,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

全面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大力倡导八个方面的良好风气,努力促进领导干部作风的进一步转变。各级领导干部要切实增强忧患意识、公仆意识和节俭意识,始终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保持艰苦奋斗的良好作风,在工作、生活中大力弘扬勤俭节约的传统美德,坚决反对和制止各种铺张浪费和不廉行为,在廉洁自律、职业操守和生活作风上起表率作用。

(四)严厉惩治腐败行为,严格责任追究

查办违纪违法案件是纪检监察机关的重要职责,是最直接、最有效的监督,也是衡量纪检监察机关履行职能如何的重要标志之一。实践证明,对查办案件任何时候都不能放松,否则,教育就没有说服力,制度就没有约束力,监督就没有威慑力,完善惩防体系就没有推动力。要坚持党组对办案工作的统一领导,注意把握办案工作的方向。纪检监察干部要充分认识重大案件的复杂性,认真总结办案经验和规律,不断改进办案方式和方法,切实提高办案工作水平。要严格办案工作程序,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把案件办成铁案。

要严厉查办官商勾结、权钱交易、权色交易和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严肃查办违规招标、虚假招标的案件;严肃查办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案件;严肃查办税务人员滥用职权、失职渎职、徇私舞弊造成国家损失的案件;从严查处财政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中的违纪违规问题。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度,进一步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对违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管辖范围内发生重大问题的,或者压案不查、隐瞒不报、姑息纵容的,必须区别不同情况,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

加强案件的通报和剖析工作。对发生的案件要及时通报,发挥查办案件的警示教育作用。加强案件剖析,针对现有机制和管理上的薄弱环节,及时完善制度,加强管理,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

加大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力度。认真做好自查自纠的检查评估和整改工作,严肃查处税务干部在基建工程、政府采购、信息化建设项目、服装制作、票证印制、税控器具采购等方面以权谋私、接受或介绍商业贿赂的行为。将失信市场主体列入税务系统政府采购“黑名单”,推进防治商业贿赂长效机制建设,促进市场诚信体系建设。

进一步加强信访举报工作。认真学习贯彻《信访条例》和《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控告申诉工作条例》,完善督办机制,严格把好初核关,进一步提高信访办理的质量。对信访举报中的典型案例要区别情况进行重点排查分析,要注重保护干事创业的干部。对群众反映属实的问题,要依纪依法严肃处理。对群众的合理诉求,要按有关规定予以妥善解决。要加强信访举报的统计分析和信息化建设,做好定量、定性分析,准确把握动态,为各项决策提供参考。这里还要特别强调一点,我们历来重视信访举报工作,欢迎群众通过信访举报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但是一定要实事求是,如实反映问题。近几年来在收到的信访举报中,有一部分纯属无中生有,有的甚至恶意诽谤、诬告他人。对此,我们必须严肃认真对待,既要为受到错告、诬告的同志澄清是非,以正视听;又要严肃查处、追究诬告者,要使这种乱说事的人没有市场。作为领导干部要正确对待信访举报,正确对待反映的问题,对确实存在的问题,要认真纠正,做到正人先正己。

(五)坚持纠建并举,加强行风建设

坚持标本兼治、纠建并举,建立健全防治不正之风的长效机制。坚决纠正“吃拿卡要占报”等不正之风,加大防治力度,注意解决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防止国税机关和国税人员通过税务中介机构搞权钱交易、向纳税人强行推广纳税申报方式、报销私人费用、推销商品、压价购买商品等不正之风的发生。加强效能建设,积极推行和落实服务承诺制、限时服务、首问责任制等工作制度,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进一步完善落实“一书一卡”制度,切实加强对税收执法行为的严格管理和有效监督。继续做好清理规范评比达标表彰工作,防止和纠正违规举办庆典活动。积极参与地方党政组织的行风评议和“行风热线”等活动,正确对待群众反映的问题,认真抓好落实整改。注重发挥特邀监察员、社会义务监督员的作用,密切沟通联系和信息反馈,广泛接受社会监督。要通过扎实的工作,以优良的作风和优质的服务在广大纳税人和社会各界中树立国税部门的良好形象。

(六)强化“两权”监督,促进依法行政

结合国税工作特点和实际,采取措施,切实加强监督检查,把防治腐败渗透到行政管理和税收执法的各个重点环节,做到关口前移,事前防范,综合治理,这有利于保障“两项权力”的正确行使,也有利于有效防止不廉行为的发生。

大力开展巡视工作。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党组《关于进一步加强巡视工作的意见》,切实做好巡视工作。省局今年要做好对广州、深圳等8个市局领导班子及领导成员的巡视工作。各市局也要按照总局和省局的要求,认真开展对县区局领导班子的巡视工作。要通过巡视,切实加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作风建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廉政勤政等方面情况的监督,加强巡视监督的预警功能,认真研究探讨巡视工作规律,改进工作方法,健全工作制度,提高巡视工作的预见性和前瞻性,充分发挥巡视监督的作用,推进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要突出抓好调查了解和整改环节的工作,深入干部群众之中,了解真实情况,发现存在的问题,并认真分析、研究,切实抓好整改,以求巡视工作取得实际成效。

深入开展执法监察。在税收执法方面,加强对民政福利企业、资源综合利用、废旧物资经营、农副产品加工等税收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规操作行为。强化对大额减免税审批、缓税管理、税务稽查、重大税务案件审理等工作的监督检查,着力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防止有案不查、查而不报、查多报少等问题。要结合税收执法检查、巡视检查、重大稽查案件查处等工作,强化监督效果。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严格落实税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规范税收执法行为。在行政管理方面,继续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人员录用调配、经费预算管理、基建工程、政府采购以及资产管理重点环节的检查和监督,加大问责力度,切实提高制度的执行力。

切实发挥《税收执法管理信息系统》的执法监督作用。要充分认识推行税收执法管理信息系统对于规范税收执法行为、提高征管质量和效率、推进依法治税的重要意义和作用,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加强督促指导,强化检查考核,确保系统推行工作的顺利进行,在全系统建立起以电子考核为主,以手工考核为辅,覆盖所有执法环节的科学的税收执法责任制,有效提高税收执法监督的质量和效率。

加大政务公开力度。要在继续贯彻落实《**省国家税务局系统政务公开实施办法》的同时,进一步研究政务公开的事项、内容,拓宽公开面,充分运用信息技术,固化权力运行流程,把那些该公开的事项、程序公之于众,以便于干部群众对权力行使过程实施有效监督,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保证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加大网上公开力度,大力推行社会听证、专家咨询、新闻等公开形式,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加强督促检查和考核,确保政务公开工作的有效落实。省局今年将对省局机关、各市局政务公开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七)夯实基础,进一步重视和加强基层反腐倡廉建设

就我省国税系统而言,首先要重视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班子的廉政建设,因为领导机关和领导班子是权力的集中点,也是监督的重点。对于这一点,我们时刻都不能放松。但是针对近几年来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实际情况,我们必须在抓好领导机关和领导班子廉政建设的同时,对基层国税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引起足够的重视和关注。基层国税部门面广人多,又是税收执法的落脚点、集中点,许多热点、难点在基层,薄弱环节也在基层。因此,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显得尤为突出。近几年来,省局党组高度重视抓好基层国税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制定出台了一系列切实可行的措施和办法,**6年省局党组专门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国税部门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去年在狠抓落实的同时,还对《意见》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所有这些,对强化基层和执法一线的反腐倡廉工作起到了良好的促进作用。但是,从去年全系统查处的违纪违法案件情况看,多数案件又集中发生在县(区)国税局及基层分局,这充分说明,对加强基层国税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必须予以高度重视。各市、县(区)局党组要深入贯彻落实省局党组《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国税部门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从基础工作抓起,尤其要强化征管基础,认真落实税收征管各项制度,强化各执法岗位之间的相互监督制约,加大监督检查力度,铲除产生腐败的土壤和条件,从源头上防腐治腐。要充分发挥县(区)局纪检监察部门和基层税务分局纪检监察员的组织协调作用,与业务部门密切配合,积极开展日常检查、专项检查、执法监察,认真剖析县(区)局及基层分局的执法和廉政情况,探索解决在执法环节中责任不落实、管理不到位、滥用自由裁量权等问题。要切实加强基层廉政预警工作,及时发现苗头性和倾向性问题,采取有效措施予以防范,做到关口前移,常抓不懈,确保基层国税队伍的平安稳定。

三、加大力度,狠抓落实,确保各项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

全省国税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各级国税机关务必牢记使命,切实负起责任,加大工作力度,采取有力措施,扎扎实实抓落实,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实效。

(一)完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在反腐倡廉建设中的主体作用

各级国税局要坚持和完善党组统一领导、部门各负其责、纪检监察部门组织协调、依靠广大税务干部积极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努力建立起目标清晰、责任明确、上下贯通、左右协调的责任体系。要结合实际,认真检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查找“一把手”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其他班子成员履行分管职责、部门落实各自职责、纪检监察部门履行组织协调职责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使体制机制的作用得到更好地发挥。各级国税局党组要把党风廉政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切实加强领导,真正把反腐倡廉建设融入到税收业务工作、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税务文化建设之中,做到一起部署落实、一起检查考核。各职能部门对管辖业务情况最清楚,对发生问题的症结和要害最明了,要主动发挥优势,紧密结合各自业务特点,从源头上研究和制定预防和治理的措施,完善权力运行监督制约机制,认真落实好部门的教育责任、防范责任和监督检查责任。纪检监察部门要认真履行组织协调职责,努力搭建发挥各职能部门主体作用的工作平台,及时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充分调动各方面的工作积极性,密切配合,各展所长,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共同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向纵深发展。

(二)完善落实制度,积极推进源头防腐治腐

各单位、各部门要按照税务系统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扎实推进责任、教育、制度、监督、惩治、预防六个机制的建设。要围绕税收中心工作,紧贴问题易发、多发的关键部位开展广泛的调查研究,总结推广反腐倡廉建设的新经验,研究分析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法和措拖,防患于未然。要抓住思想道德教育这个基础,抓住预防谋取非法利益这个重点,抓住正确行使“两权”这个关键,抓住维护群众和纳税人利益这个根本,逐步建立完善监督权力运行的制度体系和预防、治本的工作机制。要紧密结合各自实际,有针对性地查找制度建设中的薄弱环节,进一步完善科学、管用、便于操作的制度。要严格执行制度,加强对制度落实情况的检查考核,加大对违反制度、破坏制度行为的问责力度,解决制度不完善、操作力不强和执行力不够的问题,真正做到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实现从源头上防腐治腐,实现重在预防、重在治本的目标。

(三)有效整合监督资源,着力提高监督效果

去年系统内接连发生了几起涉票违法违纪案件,暴露出少数基层单位存在“两权”管理措施不落实,对重点部位、重点环节监督不力、日常监督检查工作流于形式等问题,这必须引起我们的高度警觉,认真总结经验教训,进一步重视做好监督工作。要牢固树立“加强监督是本职、疏于监督是失职、不善于监督是不称职”的理念,更加有效地整合监督资源,把握监督重点,改进监督方法,转变监督方式,着力提高监督效果,切实解决监督力量分散、监督信息不畅、监督效率不高等问题。要坚持在党组的领导下,分工负责,各司其职,确保监督到位;要转变监督方式,建立健全信息共享制度、联席会议制度和联合巡视制度,加强交流沟通,注重协调配合,实现事前、事中、事后的全过程监控;要加强与地方党政、纪委以及公检法等相关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做到信息通畅,工作上相互配合,发现问题及时解决。要充分发挥好特邀监察员和其他社会监督力量的作用,通过整合监督资源,着力提高监督的实效。

(四)从严要求,切实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

各级局党组要一如既往地重视纪检监察工作,切实加强领导,要旗帜鲜明地支持纪检监察部门履行职责,当他们在开展工作中遇到困难时,要给予重视和支持。要从政治上关心纪检监察干部,切实抓好纪检监察队伍的组织、思想作风和业务建设。要不断优化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结构,按照编制职位配齐配强工作人员。要切实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管理监督和教育,在政治、纪律、廉政等方面从严要求。纪检监察干部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认真学习贯彻好党的十七大精神,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增强政治坚定性和敏感性,要坚持原则,秉公执纪,严格依纪依法规范执纪办案行为,坚决防止以权谋私问题的发生,自觉增强自律意识。同时,要做到考虑工作从大局出发,处理问题从全局着想。要深入开展调查研究,不断探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内在规律,及时掌握和发现队伍中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及时向各级局党组提出对策和建议,真正当好党组的助手和参谋。要加大培训力度,强化对税收、法律法规、办案技能、文书写作及其他相关知识的培训,不断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的综合素质。要进一步解放思想,积极开展工作经验交流,学习借鉴兄弟单位的好经验、好做法,开拓视野,启迪思路,促进全省国税系统纪检监察工作水平的不断提高。

同志们,**8年全省国税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繁重而艰巨,让我们在省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贯彻中纪委、省纪委二次全会和全国税务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振奋精神,扎实工作,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为全省国税事业的健康发展作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