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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政策法规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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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政策法规发言

同志们:

这次全省国税系统税收政策法规工作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传达全国税收政策法规工作会议精神;回顾我省国税系统近年来的税收政策法规工作;交流工作经验;探讨如何发挥政策法规部门的综合职能作用;研究安排今年后几个月工作,把税收政策法规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省局党组对这次会议很重视,省局党组书记、局长李永恒同志专程到会并作重要讲话。大家回去后,要及时将这次会议精神层层传达到基层,并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一、近年来全省政策法规工作回顾

近年来,全省各级政策法规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以规范税收执法为目标,以强化执法监督为重点,以落实税收执法责任制为抓手,积极有效地推进依法治税和政策法规工作,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政策法规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

目前,全省各地级市已经全部设立政策法规科(处)。广州市大部分区和县级市局、佛山市县(区)一级专门设立独立的政策法规部门。其他市的县(区)也明确了相关部门和专门人员从事政策法规工作。各地都相应配备了高素质的人员,特别是吸收了一批法律专业人才,切实做到了政策法规工作有机构、有人员,为政策法规工作更好地开展打下了良好的基础。与此同时,各地致力于探索建立有效的内部工作制度和工作流程,结合工作实际,相继建立和完善了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税收执法检查、税收执法责任制、重大税务案件审理、税务行政复议应诉等一系列工作制度和办法,初步形成了比较完整的制度体系。促进了政策法规工作逐步走向规范化、制度化。

(二)执法监督工作进一步强化

经过几年的努力,对税收执法行为各环节进行事前、事中、事后的日常内部执法监督机制初步建立,逐步形成了对执法全过程的比较完整的监督链条。执法监督工作从过去侧重对结果的监督、被动型的监督逐步转变为对过程与结果并重的监督、主动型的监督。

一是做好税收规范性文件的会签工作,加强税收执法事前监督。各地认真贯彻总局《税收规范性文件会签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要求,将税收规范性文件的会签把关作为强化事前监督的重要手段,保证了规范性文件在出台前经过政策法规部门会签,从源头上确保了有关文件的合法性、规范性,做到了监督的关口前移,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管理工作明显改进。按照总局的统一部署,省局政策法规处会同相关业务部门开展了省级税收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向社会公布了583件全部失效或废止、部分条款失效或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省局还积极配合总局按照国务院要求开展了税收行政法规的清理工作,向上级部门提出了许多有建设性的意见。

二是做好案件审理工作,加强税收执法事中监督。许多地方结合实际,制定了相关的操作办法,进一步规范审理委员会办公室的各项工作,明确案件审理的程序,促进了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通过几年的努力,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工作已经走上正轨,逐步摸索出案件审理的规律和办法,与稽查等相关部门的协调也比较畅通,审理的质量有了较大提高,较好地发挥了案件审理工作加强执法行为事中监督的作用。特别是广州、佛山、东莞、中山、惠州、汕头、潮洲、揭阳、阳江、河源等单位在这方面的工作较为扎实,成效比较明显。

三是做好税收执法检查工作,加强税收执法事中事后监督。按照总局的统一部署,积极组织开展一年一度的税收执法检查,针对税收执法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重点问题,认真地开展检查,在各地自查的基础上,省局还组织省局执法检查组对部分市进行重点抽查。通过几年不间断的重点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了基层的执法偏差,对于基层进一步规范税收执法行为,提高税收执法水平起到了很好的促进和监督作用。与此同时,在抓好一年一度执法检查的基础上,各地还结合当地实际,大力推进日常执法检查工作。不少地方已经逐步形成了各具特色的日常执法检查制度、方式,对日常执法检查的原则、内容、形式、方法进行了规范,日常执法检查开展得有声有色。广州市局专门成立了专业化的执法检查队伍,按业务分成征管和稽查两个日常执法监督小组,分别承担日常征管检查和稽查案件复查。珠海建立了执法通报和政策法规例会制度,定期召开政策法规例会,研讨和通报有关执法问题。肇庆市建立了备案制和督办制,对各地自行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备案,对屡查屡犯的问题要求被检查单位限期改正,对跟踪落实不严,整改不到位的予以责任追究。由于组织得力、工作认真、效果明显,我省税收执法检查工作受到了总局的肯定和表彰,**5年、**6年连续两年被评为税收执法检查工作先进单位。

四是做好税务行政复议诉讼工作,加强税收执法事后监督。各地在开展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中,通过对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合理性进行审查,撤销、变更不当的具体行政行为,保证了税务行政复议维持的案件在行政诉讼中胜诉,切实维护了纳税人的合法权益。确保了税务救济渠道的畅通。同时,对案件所涉及的税收政策和管理的问题,积极向有关部门提出改进建议,促进了相关政策规定和管理措施的完善,逐步形成了以复议、应诉监督规范执法行为、保护纳税人权益的良性运行机制。

(三)税收执法责任制工作进一步推进

按照总局的要求,紧紧结合**国税实际,采取强有力的措施,稳步地推进税收执法责任制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全省国税系统推行税收执法责任制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推行税收执法责任制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积极配合征管部门、信息中心等部门抓好岗责体系的建立和总局综合征管软件上线工作。目前已经制定了全省统一的岗责体系,总局综合征管软件在全省全面成功上线,并运转顺利,为我省推广税收执法信息管理系统和开展税收执法计算机自动考核工作打下了坚实基础。及时跟踪了解全国推行税收责任制工作进展情况,组织人员到参加计算机自动化考核试点的兄弟单位学习经验,为在我省推广自动化考核做准备。虽然我省没有被确定为总局计算机自动化考核试点单位,但不少地方没有坐等观望,结合征管软件的应用和岗责体系建立,积极探索人机结合的考核评议办法,创造了不少好的做法和经验。如广州市局采取计算机取数分析和人工评审相结合,以税收执法责任制20项考核评议指标作为日常执法检查的项目之一,开展检查考评。中山市局把实行ISO9000质量管理与落实税收执法责任制有机结合起来,健全了税收执法岗责体系,理顺了征、管、查各环节职责分工和操作流程。佛山、汕头、潮州、茂名、湛江等市局也结合本地实际,开展税收执法责任制试点,为下一步推行税收执法责任制积累了有益的经验。此外,不少地方结合执法考评结果、执法检查、审计等外部监督检查的情况,积极落实税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对相关责任人按照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进行责任追究。

(四)税收政策调研工作进一步加强

在调研力量比较薄弱的情况下,树立精品意识,确立有所为有所不为的思路,采取上下联动、共同参与的方式,积极开展调整完善有关税收政策的调查研究,为税收改革和综合税收政策调整工作服务。积极配合总局做好完善现行福利企业税收优惠政策试点工作,协助国家有关部委在**开展的相关调研,在各相关部门的共同配合下,目前我省试点工作进展顺利,得到了总局的肯定,有关经验被作为全国会议材料介绍;参与总局组织的有关税收基本法、贯彻依法行政纲要、税收法制、律师行业税收情况、促进科技进步和循环经济发展的税收对策以及农产品收购和废旧物资回收利用税收政策调整等一系列调研活动;参加省人大、省政府开展的维护社会稳定和促进自主创新的调查研究活动。省局牵头有关省市共同编写的《进一步扩大内需的税收政策选择》被总局《税收经济调研》刊用,还被编入《中国税收政策前沿问题研究》一书,省局参与的《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税制体系建设研究》被总局税收科学研究所《研究报告》刊物采用。由于省局积极配合总局开展调研,工作成绩突出,**5年被总局评为宏观税收政策研究工作先进牵头单位,**6年受到总局的通报表扬。在调研工作中,各地都按照省局的要求报送调研材料,广州、珠海、佛山、江门、惠州、汕尾等市在省局个别调研课题上给予了大力的配合和支持。

(五)政策法规人员素质进一步提高

针对机构人员配备新、业务新开展的情况,下大力气抓好政策法规工作人员的培训。**5年、**6年连续两年举办了大规模的全省政策法规业务培训班,在总局扬州税务学院、国家行政学院举办两期政策法规科(处)长培训班,邀请总局法规司领导和有关专家、教授进行了法制和业务培训,这些培训都收到了明显的效果,反映良好。各地按照省局的要求,也切合实际地开展各种形式的培训工作,通过多层次、多视角、以需求为导向的培训,较系统地学习依法行政、依法治税思想及相关税收法律法规、执法程序、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等相关法律、业务知识,使全省税收政策法规人员的法制意识和业务水平得到了明显提高。

全省国税政策法规工作虽然取得一些成绩,但从目前情况来看,与形势发展和客观需要还不相适应,离依法行政、依法治税的目标要求还有较大的差距。突出表现在:一是少数地方领导干部对政策法规部门的职责和作用仍然缺乏足够的认识,工作没有摆上应有的位置。二是工作发展不平衡,个别地方机构人员配备还没有完全到位,工作关系还没有完全理顺,有效的工作机制还没有完全建立,工作局面还没有完全打开。特别是县以下的法制工作还比较薄弱,政策法规工作机制不健全、机构人员得不到保障的情况比较突出。三是政策法规部门的综合管理作用还没有得到充分地发挥,与专门业务部门的协调机制需要进一步理顺。四是执法监督机制不健全,执法监督力度仍然不足,作用没有得到充分有效地发挥,一些地方的检查流于形式,走过场,效果不明显。五是政策法规工作人员的素质难以适应日益繁重的政策法规工作需要。六是税收政策研究和税收政策执行情况反馈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我们必须高度重视存在的问题,在今后的工作中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总结近年来政策法规工作,主要有以下几点体会:

一是领导的重视和支持是做好政策法规工作的关键所在。政策法规工作是一项综合性的工作,牵涉到方方面面,需要处理各方面的关系,而且容易得罪人,如果领导不给予重视和支持,工作难度很大。各级领导不能光从口头上,而要从实际上重视,从人、财、物等各方面给予全方位的支持,保障政策法规机构设置,为政策法规部门配备高素质的人员。要教育广大干部增强法制意识,欢迎和自觉接受政策法规部门的检查监督,形成依法行政的良好氛围。对有些不理解的行为,要为法规部门撑腰,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这样才能更好地发挥政策法规部门的职能作用。

二是建立健全制度是做好政策法规工作的重要基础。制度是带根本性、长期性的,好的制度对于形成良好的工作机制和行为规范至关重要。内部制度不健全,政策法规工作就会失去基础。近几年,正是由于我们注重内部管理制度建设,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在文件会签管理、日常执法检查、税务案件审理、税务复议诉讼、执法责任和过错追究等环节制定了一系列的操作性强的制度和办法,从而进一步规范了政策法规工作,使得政策法规工作有章可循,保障了政策法规工作的正常有序运转。

三是加大监督力度、严格责任追究是做好政策法规工作的重要举措。政策法规工作内容很多,在人力有限的情况下,必须抓住主要矛盾,突出工作重点。执法监督是政策法规部门最重要的一项职责,政策法规工作搞得好不好,关键是看执法监督工作取得的成效。实践证明,抓好了税收执法监督,也就牵住了政策法规工作的“牛鼻子”。这几年我们发挥政策法规部门在执法监督中的作用,加强与相关业务部门和基层的沟通和协作,树立了政策法规部门的权威,从而也带动了其他政策法规工作的开展。

四是运用有效监督手段是做好政策法规工作的必然要求。在近几年的执法检查监督中,我们逐步开始尝试借助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来为监督工作服务,通过税收征管软件和其他软件发现基层在执法中的问题或线索,大大提高了执法检查的针对性,增强了检查效果,使我们尝到了运用信息技术手段来加强监督的甜头。因此,要把执法监督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必须着力改进监督手段,走信息化道路,善于运用和借助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来发现问题。通过计算机考核、预警,对执法全过程和各环节进行实时监控,增强执法监督的针对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这是这几年执法监督工作给我们的重要启示。

五是加强部门协调配合、形成合力是做好政策法规工作的必要条件。政策法规部门是综合性的部门,很多工作都涉及多个部门,光靠政策法规部门一家是不行的,离开了相关部门特别是业务部门的积极配合,可能就会寸步难行。这就要求政策法规部门要有甘于奉献的精神,要找准角色,摆正姿态,妥善协调处理与各专业管理部门的关系,要与各相关部门多沟通协调,取得理解,形成共识。近几年来,政策法规工作之所以能做出一些成绩,与相关部门的密切配合、大力支持是分不开的。特别是在当前强调政策法规部门的税政管理作用的新形势下,切实加强部门协作,积极争取部门配合,显得尤为重要。

六是加强人才建设是做好法规工作的有力保障。要搞好政策法规工作,关键在人的素质。政策法规工作所具有的职能和担负的任务决定了对政策法规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要求比较高,这就必须大力加强人才建设,注重吸收不同类型的人才,尤其重视配备综合协调能力较强、税收政策水平较高的人才和法律专门人才,同时,通过开展多种形式的培训,提高现有人员素质。只有这样,才能适应新形势对政策法规工作人员素质的要求。

二、充分发挥政策法规部门在税收法制和税政管理中的职能作用

总局领导在谈到政策法规工作时,多次指出:政策法规部门要在税收法制和税政管理中发挥综合职能的作用。这次全国政策法规会议上王力副局长提出要发挥政策法规部门的综合、监督、参谋三大职能,这给新时期的政策法规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指明了努力的方向。我们要按照这些要求,在工作中认真加以落实。应该说,经过几年的基础建设,全省国税政策法规工作已经逐步走上了正轨,为今后的发展打下了较好的基础。那么要在原有的起点上,把政策法规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再上一个新的台阶,必须充分发挥各级政策法规部门在税收法制和税政管理中的综合职能作用。只有把政策法规部门的综合职能更加充分地发挥出来,发挥好了,政策法规工作才能寻求新的突破,取得新的成效,才能适应新形势对政策法规工作的要求。

(一)政策法规部门要在税收法制建设方面发挥综合职能作用

政策法规部门是税收法制工作的主管部门,因此,理所当然在税收法制建设中负有不可推御的责任,承担着重要的任务。政策法规部门在税收法制建设中要做的工作很多,当前,要重点在以下几方面发挥综合职能作用。

一是要在积极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推进依法治税工作中发挥牵头和组织协调作用。为进一步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4年国务院的《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确立了未来十年内基本建立法治政府的目标,明确了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指导思想、基本要求和主要任务。总局为此制定了税务系统贯彻《纲要》的实施意见,这是税务系统推进依法治税的纲领性文件,是今后一段时期税收法制建设的行动指南。各级政策法规部门要把贯彻落实《纲要》和总局实施意见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要按照《纲要》和总局实施意见的要求,结合我省国税系统实际,协助领导制定本系统贯彻《纲要》、推进依法治税工作规划,统筹安排协调依法治税各项工作。牵头抓好推进依法治税的制度建设,从管理体制、决策机制、制度建设、规范执法、强化监督、加强保障等方面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为专业管理部门按照依法治税、规范行政的要求进行税政管理和征收管理工作奠定制度基础,努力实现《纲要》提出的目标和任务,同时,要抓好依法治税工作的监督检查,牵头组织对各地推进依法治税情况的跟踪监督考核,确保依法治税的各项措施和要求贯彻落实到实际工作中。这是各级政策法规部门义不容辞的重要职责。

二是要在落实税收执法责任制工作中发挥牵头协调作用。推行税收执法责任制是当前加强税收法制建设、推进依法治税的头等大事,是一项涉及执法和行政管理的全过程的全局性工作。政策法规部门在其中要发挥牵头协调的作用,要协助领导建立起推行税收执法责任制的工作机制,制定具体的推行计划,明确各部门在推行税收执法责任制中的职责,切实加强与税政、征管、稽查、监察、信息中心等部门的配合,共同推进税收执法责任制。要建立情况反馈和通报制度,加强对这项工作的督导和检查,及时解决推行中的问题。

三是要在深化税务系统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方面发挥综合协调作用。这几年,我省各级政策法规部门在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中作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下来在这方面还有许多工作要做,要在总结已有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继续贯彻行政许可法,深入推进税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要按照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要求,继续做好取消和下放审批项目工作,将更多的工作精力由审批转到监督管理上来,转到完善政策、规范执法和优化服务上来。要以行政许可法的精神和原则来规范和约束税务行政审批行为。对各部门、各税种带共性的审批程序问题,制定统一的工作规范,特别是制约性程序规定,确保审批权力的行使公开、公平、公正。要强化监督管理,对审批权力的行使进行事前监督、事中监控和事后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要建立健全审批项目取消后科学有效的后续管理机制,避免出现“管理真空”。在这些工作中,政策法规部门要在其中发挥重要的作用,组织各相关部门积极开展工作。

(二)政策法规部门要在税政管理中发挥综合职能作用

政策法规工作深透到税政管理的各个方面,在税政管理中处于综合性的地位。因此,政策法规部门需要妥善处理好综合部门与专业部门之间的关系,协调部门间的运作,统筹兼顾,切实担负起在税政管理方面的综合、监督、参谋职能。这里应当注意的是,政策法规部门不可能也无法替代各税种的专业管理职能,在税政管理中,既不能无所作为,但也不能“包打天下”,更不能“越俎代庖”,对具体税种的税政解释、执行和征收管理职能应由各专业管理部门履行,分清职责,政策法规部门主要是做好综合协调与监督、服务工作。这个界限一定要把好。同时,也希望有关业务部门要理解政策法规部门的职责和总局、省局对政策法规部门的要求,大力支持配合政策法规部门开展工作。从政策法规部门的职责看,政策法规部门在税政管理中的职能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是要承担起对政策性文件的审查把关。对制定税收政策性文件进行会签把关,保证各项税收政策的合法性,是税政综合管理链条的重要环节,是政策法规部门主动介入、了解税收政策,对税收政策实施综合管理并提供法律服务的重要方式之一。《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试行)》明确规定:“各级税务机关从事政策法规工作的部门负责对税收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未经法规部门审查的税收规范性文件,办公室不得审核,机关负责人不得签发。”,“法规部门应当认真研究各方意见和建议,并提出书面审查意见”。各级政策法规部门一定要认真落实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切实负起责任,依法、客观、公正地开展规范性文件会签工作,确保所有税收规范性文件由政策法规部门会签并进行合法性审查。还要特别对地方党政部门制定的涉税文件进行把关,对违规涉税文件要主动提出意见并依法拒绝执行,同时必须报告上级税务机关。各相关业务部门也要积极支持法规部门开展工作,共同把好税收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关。税收规范性文件管理的另一项重要工作就是开展经常性的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目前,省局根据总局的要求已经完成省一级税收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下来省局将布置开展市级以下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今后,要逐步建立日常的税收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制度和规范性文件备查备案制度,严格按照《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的要求定期对已实施的税收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和审查,并向上级机关进行备案,切实加强税收规范性文件的事后监督。

二是要对税收政策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加强对税收政策执行情况的检查监督是政策法规部门在税政管理中最重要的职责,也是政策法规部门在税政管理中的综合职能作用能否得到充分发挥的重要标志。政策法规部门与专业税政、管理部门的关系就是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这一定位一定要明确。政策法规部门的主要职责就是,通过开展税收政策执行情况的检查监督,对税政管理部门落实税收政策的情况进行监督,确保国家税收政策的正确执行。同时,通过实行重大税务案件集体审理制度,对稽查部门查处的重大税务案件情况进行监督。通过税务行政复议、应诉等工作,对税务机关违法或者不适当的税务行政行为依法予以纠正,起到税务行政救济的功能。目前在政策法规人员中确实存在不敢或不愿行使职能赋予的监督权,怕得罪人的现象,这是当前影响执法监督工作效果的重要因素。其实,监督可以促使执法人员严格依法办事,能够及时发现和纠正行政行为不当或过失的问题,还可以将苗头性的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避免出现严重的执法问题和造成大的损失。监督剥夺的只是随意执法的权力,这种剥夺的结果实际上是对我们的干部最大的保护。因此,政策法规人员要树立正确的监督观,勇敢地拿起监督的武器,最大限度地发挥政策法规部门在税政管理中的监督作用,为国家税收政策的贯彻执行保驾护航。

三是要开展综合税收政策调研反馈。这是政策法规部门在税政管理中发挥综合职能作用的重要抓手,也是当前政策法规部门寻求新突破和当前亟需加强的一项工作。总局对这项工作非常重视,希望通过建立这项制度,把基层执行重大税收政策的情况、执行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以及改进的相关意见建议及时反馈上去,省局李永恒局长也非常重视,强调**经济比较发达,很多情况、问题可能会首先在**暴露,因此,法规、税政、征管部门要及时跟踪税收政策的执行情况,对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进行深入的调查,为总局调整相关税收政策提供参考。按照总局和省局的要求,在日常工作中,各级政策法规部门必须通过开展宏观税收政策研究,建立税收政策执行情况反馈机制,及时对税收政策执行情况进行跟踪问效,对存在的重大问题进行反馈评估,以此监测经济、税制和税收政策运行情况,向上级部门和领导提供宏观经济和税收政策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促进提高税收政策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在这方面,政策法规部门只有拿出有益的思路、有价值的观点、有效的办法,才能充分体现自身的地位和价值。税收政策执行情况反馈机制主要通过税收政策执行情况专题报告制度来落实,这是政策法规部门在税政管理中发挥综合职能作用的制度保障。各级税收政策法规部门一定要把建立专题报告制度作为一项重要工作落到实处。在专题报告的选题、调研方案的设计、问题分析和报告建议内容等方面,多征求相关处(科)室的意见,做好组织协调作用,共同做好工作,不断完善这一制度。每年年终省局将对这项工作进行考核通报,督促各地做好工作,争取一年上一个台阶,我希望**在这方面的工作能在全国处于领先的地位,

四是要提供法律和政策服务。政策法规部门既是监督的部门,同时也是服务的部门,可以为各级领导当好法律和税收政策方面的顾问和参谋,为其他专业部门提供综合、法律和政策上的服务。这是政策法规部门的优势,因此,要十分注重运用这种服务来增进沟通,增加理解,争取各级领导的重视支持和其他专业部门的协作配合。同时,政策法规部门经常要和当地党政、人大、政协和司法、金融、海关、财政等有关部门打交道,办理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会办相关文件,接受税收政策咨询,在税务案件审理、办理税务行政复议与应诉中也要经常与公安、法院等有关部门联系,因此,要发挥政策法规部门的这种优势,多为当地党政、人大政协以及相关部门提供税收服务,做好税收宣传解释工作,争取他们的支持,为推进依法治税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三)要不断加强政策法规部门自身建设。

要发挥政策法规部门的综合职能作用,必须切实加强自身建设。一是要充实机构和人员。凡是人员达不到编制要求的地方,要尽快充实人员,凡没有指定专门部门和人员从事政策法规工作的县(区)局,要尽快进行调整。同时,在人员调配时,要配备业务素质比较高的,特别是经过专门法律训练的人员。二是要加强培训,特别是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强业务、法律方面的培训。政策法规工作是一项对人员素质要求较高的综合性工作,既需要有懂法律的人才,又需要有税收政策水平较高、税政调研能力较强的人才,还需要有综合协调能力、综合素质比较高的人才。目前政策法规工作人员中,懂法律的不懂税收,懂税收的不懂法律的现象比较普遍,这种情况要尽快改变。因此,要在加紧配备符合工作要求的不同类型的人才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培训力度,提高现有人员的素质。当前要特别重视对法律和税收业务的培训,税收专业人才要学法律,而法律专业人才要学税收,培养更多的复合型人才。三是要建立人才库。要根据工作需要,建立调研、法律、检查等方面的人才库,今后全省重大政策法规工作,如执法检查、政策调研、专门培训等工作,优先从人才库中选拔。

三、突出重点,努力做好今年后几个月工作

按照总局的工作部署,结合**国税工作实际,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全省国税系统政策法规工作总的工作思路是:以规范执法为目标,以执法监督检查为主线,以管理信息系统为抓手,以责任追究为保障,以队伍建设为基础,实现工作思路、机制、制度的创新,把税收政策法规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现在离年底只有不到四个月,时间十分紧迫,任务非常繁重,各地要按照上述工作思路,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在继续做好日常的政策法规工作的基础上,集中精力抓好以下几件工作:

(一)做好税收执法管理信息系统上线工作

总局计划在今年年底前,分三批在其他运行综合征管软件2.0版本的15个省(市)推行税收执法管理信息系统,我省国税系统也被确定为上线单位。推行税收执法管理信息系统和开展自动化考核,既是今后一段时期政策法规部门的头等大事,也是全省税收工作的一件大事。税收执法管理信息系统上线运行后,必将对我省国税系统的执法、管理带来较大的冲击和影响,各地一定要充分认识推行税收执法管理信息系统和开展自动化考核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早研究,早谋划,早准备,做好充分的思想准备。为了保证工作的顺利开展,各地要按照总局和省局的统一部署,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统筹安排,调配好人、财、物,该增加硬件设备的要增加硬件设备,该配备计算机人才的要配备计算机人才,该开展培训的要开展培训,保证人员素质能够适应系统运行和维护的需要,硬件设备能够满足系统上线的需要。在上线前总局和省局将举办相关的培训,各地要全力配合做好,要使广大执法人员尽快了解和熟悉税收执法管理信息系统,尽快掌握其操作。

这里特别要强调的是,政策法规部门作为推行执法责任制工作的牵头部门,要发挥主力军的作用,做好组织牵头和沟通协调工作;要积极主动地争取监察、征管、信息中心及有关业务部门的支持和配合,在内部形成既分工明确、各司其职,又密切配合、良性互动的良好工作局面。要加强指导和协调,上级国税机关要对下属国税机关的推行情况进行不定期巡查,及时掌握各地进展情况,解决推行中的问题。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此项工作落实到位。

(二)开展税收执法检查监督

总的要求是,要不断拓展税收执法检查的广度和深度,努力向税收执法的全过程辐射、延伸,切实加大税收执法检查力度。总局确定今年的税收执法检查和执法监察一起开展,明确了税收执法检查和执法监察的内容,规定了必查项目。除了继续突出转引税款、企业所得税政策、房地产企业税收政策执行情况等重点外,把行政审批事项,尤其是减免税审批作为执法检查的重点内容。总局还计划在全国范围内对各省省局机关审批的大额减免税情况进行交叉检查。各地要根据这些重点,成立相关领导机构,加强组织协调,扎扎实实地开展自查自纠,务求抓出成效。省局将继续组织执法检查组对部分市的税收执法情况进行重点检查。现在看来,省局组织检查组对各地检查情况进行验收很有必要,可以发现基层在执法中存在的很多问题,对被检查单位的工作是很好的促进。没有被抽查到的单位也要按照省局要求对下属单位进行检查验收,确保检查工作不走过场。在抓好一年一度的执法检查工作的同时,各地要把主要精力放在推进税收执法检查的日常化上,紧密结合本地的执法情况,有针对性开展日常执法检查。要按照《税收执法检查规则》要求,制定年度和日常检查计划。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安排税收执法检查计划时,税收政策法规部门应当充分征求其他部门的意见,考虑基层工作的实际情况,避免多头重复检查,减轻基层负担。要积极实践,探索执法检查的新方法、新途径,增强检查的科学性、实效性,避免盲目性。要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对综合征管软件及其他税收管理软件中的各种数据信息进行分析筛选,筛选重点检查对象,查找执法疑点线索。要及时总结一些好的做法和经验,也可以借鉴审计、财政监管等外部监督部门的工作方式与方法。要本着标本兼治的原则,及时发现和解决本部门或本单位税收管理与税收执法中存在的漏洞和问题,特别是对那些年年查年年有的问题,要分析原因,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对税收政策执行中反映出的难点与矛盾,要及时向有关部门反馈,做到举一反三,切实改进工作。在执法检查结束后,要形成完整的执法检查报告,报告的内容要避免大而全、大而空,要用事实说话,用数字说话,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深入、透彻分析,查找问题产生的原因,制订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避免出现查而不改、查而不处的现象,真正实现执法检查的目的。今年省局将根据总局的要求对各地检查情况进行考核评比,对检查工作开展的好、成绩突出的地方给予通报表扬,同时,对检查工作不重视、落实不力、走过场的地方进行批评。考核项目主要包括:检查工作的组织、检查工作开展的力度、查出问题的纠正情况、总结报表的填写与上报情况等。

(三)开展宏观税收政策调研反馈

根据总局的工作安排,当前需要进一步研究完善的税收政策主要有:跟踪研究内外资企业所得税两法合并后的政策执行情况,推进民政福利企业税收政策调整,研究完善农产品加工增值税制度,研究制定鼓励企业自主创新、软件集成电路产业、动漫产业、促进资源综合利用的税收政策等,各地要配合总局和省局积极参与这些税收政策调整的研究和试点工作,要按照总局、省局关于开展税收政策执行情况反馈报告工作的通知要求,把税收政策执行情况反馈制度建立起来,并认真抓好落实。要在工作中注意收集政策执行所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按规定向省局上报反映。9月25日前,各市要确定一项税收政策反馈的内容上报省局,11月底前要完成反馈报告上报省局,这是死任务,一定要完成,不完成的将进行通报批评。同时,要按照总局和省局布置的调研课题,开展相关调研。考虑到目前人员普遍不足,工作任务十分繁重的情况,要树立精品意识,集中有限的力量每年突出抓好几个课题,不搞人海战术,要建立适当的工作机制,大力培养系统内的调研人才,研究探索考评和激励机制,调动各方开展综合税政调研的积极性。这几年实践证明,加强各级政策法规部门的上下联动搞调研是一个好方法。另外,还可以借助外力,动员各方面的力量,将系统外或社会上有较高学术水平的人才吸收到课题研究活动中来。总局最近确定省局作为《促进我国加工贸易转型升级税收政策研究》课题的参与单位,省局将视情况组织安排相关调研活动。

(四)开展市级以下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这也是今年政策法规工作的一件大事。省局已下文布置开展市级以下的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由于这项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工作量大,各地务必高度重视,按照省局通知的要求,集中时间和必要人力抓好落实,保证按质按期地完成这项工作。

同志们,政策法规工作正处在一个新的历史发展时期,站在新的发展起点上,我们要振奋精神,坚定信心,以开阔的思维、创新的机制、拼搏的精神、踏实的作风,充分发挥综合职能作用,不断提高政策法规工作水平,努力开创政策法规工作新局面,为构建和谐**国税、促进税收事业的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