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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志们:
这次全省国税系统纳税服务工作会议是继**4年全省征管工作会议之后,省局召开的一次重要工作会议。这次会议的任务是:总结回顾近年来的纳税服务工作,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全国纳税服务工作会议精神,按照**4年全国税收征管工作会议和今年全国纳税服务工作会议确定的总体目标,研究和部署今后进一步优化纳税服务、强化税源管理工作,构建和谐的税收征纳关系,促进**国税征管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近年来纳税服务工作回顾
近年来,全省国税系统在税务总局的正确领导下,按照省局的工作要求,将纳税服务作为税收征管基础工作常抓不懈,逐步确立现代服务理念,不断夯实纳税服务基础工作,在坚持纳税服务和税源管理并重的原则下,不断拓展纳税服务的广度和深度,有效地促进了税收征管质量和效率的提高,赢得了社会各界和广大纳税人的普遍赞誉。
(一)深化认识,确立现代服务理念。
省局党组高度重视纳税服务工作,各级国税部门认真抓好纳税服务工作,从认识到实践,经历了一个循序渐进、不断深化的发展过程。**3年省局在征管处增设纳税服务组,同时将纳税服务建设作为全省国税“六大建设”的重要内容予以重点实施;**4年加快了纳税服务平台建设;**5年提出要优化纳税服务促进社会和谐;**6年强调要在纳税服务建设上争当全国同行排头兵。
今年以来,省局提出在新的历史时期要把纳税服务作为化解征纳矛盾、建设税收民主、促进和谐**的重要途径,明确提出“深化三个认识,明确一个定位”的纳税服务工作新理念。“深化三个认识”就是,深化服务就是责任的认识,增强做好纳税服务工作的责任感,以纳税人需求为导向,积极、主动、及时地为纳税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深化执法、管理与服务“三位一体”的认识,自觉做到在文明执法中优化服务,在优化服务中加强管理;深化服务就是形象的认识,向税务部门与纳税人的“零距离”靠拢,实现管理型向管理服务型的根本性转变,真正树立国税系统良好形象。“明确一个定位”就是把纳税服务贯穿于税收征管的全过程。强调纳税服务工作不能局限于办税服务厅,而是要涵盖税收政策制定、税款征收、税务管理和税务检查各个环节,涉及全体税务干部。基于上述认识,各级国税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新修订的税收征管法,把抓好纳税服务工作作为必须依法履行的职责,在研究和落实纳税服务工作时,不仅注重在观念上确立和增强纳税服务意识,还采取各种措施将纳税服务融入到税收征管,为税收征管服务,使之成为税收征管运行机制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加大力度,夯实纳税服务基础。
一是明确部门责任。各级征管部门作为研究落实纳税服务工作的责任部门,牵头负责组织落实纳税服务工作,有的地方(如广州市局)还专门成立纳税服务中心,统筹协调纳税服务工作,为把纳税服务工作贯穿于税收征管的全过程提供组织保障。二是大力调整和充实办税服务厅人员和税收管理员。办税服务厅是税务机关文明服务的窗口,各地按照“大稳定,小调整”和方便纳税人的原则,将一些年轻的业务能手充实到办税服务厅,提高办税服务厅的工作效能。据统计,全系统现有办税服务厅人员6011名。同时,积极推行税收管理员制度,挑选了7102名富有经验、具备较高业务水平和较强工作能力并有一定财会知识的人员从事税源管理工作,把纳税服务工作延伸到征管工作的全过程。此外,已组建12366纳税服务热线的地区,重视咨询热线坐席人员的队伍建设,加大培训力度,提高咨询服务水平,有力地提高了咨询热线的运营效率。三是强化培训教育。为认真落实总局“六员”培训的工作部署,各级征管部门积极、主动协助教育(人教)部门开展办税服务厅人员和税收管理员的综合培训,以提高综合素质和服务能力为重点,有针对性地增进“两员”应对心理压力、礼仪规范以及规范服务方面的能力,强化了服务意识和职业责任感,提升了岗位技能和专业化水平。各级国税部门在抓好“两员”综合培训的基础上,认真组织税收管理员的统考工作。据反映,这次全省税收管理员的统考有三个特点:一是组织工作比较好,二是学员考风比较好,三是统考成绩比较好。
(三)优化手段,推进纳税服务信息化。
省局一直重视信息化手段在纳税服务领域的应用,加大投入,多管齐下,积极构建纳税服务信息平台,提升纳税服务的质量和效率。一是服务手段日益完善。机构分设后,我局就着手建设省、市、县、分局四级协同作业的信息处理系统,建立了多元化的纳税申报和税款缴纳体系,纳税服务不断深入。**6年全省国税系统成功应用总局综合征管软件,顺利实现征管数据省级大集中,做到推广工作与纳税服务“两不误、双促进”,并在推广中实现纳税人“零投诉”和“零事故”,标志着全省纳税服务工作的新跨越。二是申报方式呈现多元化。目前,全省20个市都可采用电子数据交换平台进行申报,有9个市采用电话语音、5个市采用邮寄申报、3个市采用网络传输进行申报。“十五”期间,我省年平均电子申报户数达53万户,电子方式申报的税额占申报纳税总额的24%。**6年,通过电话语音平台进行申报的纳税人约34万户,多元化申报税户数的比率由**1年的15%上升到了目前的53.16%。三是信息资源逐步整合。我省在全国税务系统率先按照总局“省级集中建站”的要求,建成了**国税初具规模的门户网站群,努力把国税门户网站建设成政务公开的“第一平台”、税收宣传的“第一传媒”、办税服务的“第一窗口”和税务管理的“第一阵地”。在**省国税系统信息门户网站上,已实现多项网上办税功能。截止**6年底,通过税务网站累计提供咨询42675万次。今年第一季度,仅我省广州、佛山、东莞试运行的总注册用户数达到17万户,申报征收成功34万次,出口退税预审成功4.4万次,发票认证成功28万次,通过“税银库联网”成功划缴税款88亿元,极大地方便了纳税人。四是热线建设不断扩展。我省在6个地市开通了12366纳税服务热线,**2到**6年间累计拨打量达到1247万次(不含深圳),为纳税人提供了纳税咨询、语音申报、最新通告、自动传真、办税指南、发票查询、举报投诉等服务。五是工作质效明显提高。如积极推进免予提供纸质出口收汇核销单、运用出口收汇网上核销电子数据审核出口退税的试点工作,大幅提高了试点地区出口收汇核销和退税申报、审核审批效率,退(免)税进度进一步加快,深受广大出口企业欢迎。
(四)准确定位,坚持管理服务并重。
全省国税机关认真贯彻落实《纳税服务工作规范(试行)》,牢固树立严格依法治税就是对纳税人最好和最高层次服务的思想,确立科学化、精细化的管理理念,出台完善了一系列优化纳税服务的规章制度,为保证纳税服务工作的质量和效率,规范执法行为,提供了机制上的保证,服务形式由软约束、松散型走向制度化、规范化。一是统一税收业务规范。制定和完善了全省统一的业务规程、岗责体系及部门、行业编码,优化了工作流程,保证了全省税收业务的统一规范,畅通了为纳税人办税的渠道。二是完善纳税服务制度。**1年至今,我省转发或下发的有关纳税服务和税源管理方面的制度性文件共22份,针对实际,陆续制定《关于加强纳税服务工作的意见》、《**省国税系统办税服务厅文明用语》、《**省国税系统办税服务厅规范口号》和《办税服务厅工作规范(试行)》等一系列制度和办法,在办税服务厅实施领导值班制度以及办税公开、首问责任、提醒服务、预约服务、限时服务、限时办结、服务承诺、监督考核等制度,不断提高纳税服务工作质量和水平。三是大力实施办税公开。从实际出发,注重实效,推进办税公开,方便纳税人知情、办事。从**5年开始在税收执法工作中全面推行了《纳税人权利与义务告知书》和《**省国税系统执法监督卡》(简称“一书一卡”),为广大纳税人提供了监督公平执法的途径和反馈问题的渠道。**6年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推进办税公开的意见》下发后,省局结合总局列出的公开事项内容,制定了《**省国税系统办税公开事项表》,明确了公开的事项、责任部门以及公开时间等。还专门制定了《**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进一步推行办税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全省各级国税机关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办税公开的内容、方式、程度和监督措施。四是推进办税服务厅标准化建设。目前,全省共有办税服务厅541个,已初步达到名称、窗口设置、办税流程、服务标准四统一,实现了申报纳税“一窗式”、涉税事项办理“一站式”。各地都结合实际,设置申报纳税、发票管理、综合服务三类窗口,明确窗口职责,建立工作制度,理顺大厅与其他各股的业务衔接。各办税服务厅内均设置了办税指南、公告栏、举报箱、饮水机,提供桌椅、纸张笔墨等办公用品,有条件的办税服务厅还设有电子触摸屏、显示屏、排队叫号机、IC卡电话等设备。税务人员着装上岗、挂牌服务。有的地方如佛山、湛江等市的办税服务厅还引入了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五是加强减免税管理。把及时正确兑现税收优惠政策作为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优化纳税服务的一项重要内容。在做好税收优惠政策宣传的同时,简化和规范审批手续和程序。如**6年,省局下发了《**省企业所得税减免税管理实施办法》,下放企业所得税减免税权限,延长减免税申报时间,明确了混合经营企业生产免税项目与非免税项目比例标准,规范减免税政策,使政策执行界线更清晰、更明确。
(五)加强协调,拓展纳税服务领域。
在努力提高税务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增强服务意识的同时,全省国税还注重拓宽渠道,加强协调,推进纳税服务社会化,形成了注册税务师、从业人员和社会各界热心税收事业的人士共同组成的社会化纳税服务队伍,促进纳税服务工作全方位的发展。**3年,省局联合省地税局下发了《关于充分发挥注册税务师和税务机构在税收征管中的作用的意见》,不仅加大了支持注册税务师行业发展力度,也加强了对注册税务师执业监管,规范了注册税务师行业的业务范围,为全省注册税务师行业注入了生机和活力,税务业呈现出蓬勃发展的良好势头。目前,全省注册税务师人数已达5300多人,从业人员已超过1万多人。截止**6年底,全省共有税务师事务所273家,**6年行业营业收入超过2亿元。同时,部分国税机关还采取招募志愿者的形式,组建了纳税服务志愿者队伍,以关心、关爱、关注纳税人的合理合法需求为导向,组织纳税服务志愿者参与税收宣传和协助服务工作,让纳税服务进入社区,让符合政策、需要帮助的纳税人得到优质、便利和贴近式的服务。
通过几年来的有益实践和不断探索,全省的纳税服务工作呈现良好的发展态势,立足于纳税服务“专业化、信息化、制度化、规范化、社会化”的“五化”建设,拓展纳税服务工作的广度和深度,做到形式和内容、手段和目标相统一。**5年,省局在**省省直机关面向社会各界和广大纳税人满意度测评中,满意率为98.7%;**6年,全省国税系统共有89个办税服务厅获得厅级以上表彰,其中:有11个单位荣获税务系统“全国青年文明号”,58个单位获“**省青年文明号”,1个单位荣获全国妇联“全国巾帼文明岗”,5个单位荣获“**省巾帼文明岗”,1个单位荣获“**省用户满意服务班组”称号,2个单位被评为“**省三八红旗集体”,1个单位被评为“全国三八红旗集体”。全省国税系统纳税服务工作水平的提高,有力促进了国税工作科学发展、和谐发展。**6年全省办理税务登记户数达150.85万户,比**1年增长35%,其中A级纳税人4592户,比**5年增长31%。**6年,全省国税系统组织税收收入突破3000亿元大关,达到3450.65亿元,增长21%,占全省GDP的13.29%,连续12年居全国国税系统首位。今年上半年,全省国税收入完成2315.16亿元,增长35.4%,增收605.68亿元。
同志们,上述成绩的取得,是上级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全省国税系统广大干部职工顾全大局、依法行政、心齐实干、努力拼搏的结果。在此,谨向全系统从事征收管理和纳税服务工作的广大国税干部职工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看到全省国税系统在纳税服务工作方面仍存在一些突出的矛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纳税服务意识有待加强,依法行政、纳税服务和税源管理的关系定位还不够准确,纳税服务的体制体系尚未完善,服务层次比较低,服务领域和范围还比较狭窄,服务效率和水平有待提高。究其原因,主要是受到税收执法环境的影响,纳税人的纳税意识比较淡薄,税务干部思想观念和综合素质不能很快适应新形势新任务,以及税收征管手段和税收征管机构设置还不够科学高效。对上述问题,我们要予以高度重视,以求真务实的态度,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以解决。
二、正确认识纳税服务工作中的几大关系
**5年全国税收征管专业工作会议提出了今后一个时期税收征管工作总体要求,明确了税收工作的目标和两大重点。**6年税源管理专业会议明确加强税源管理是提高税收征管质量与效率的根本途径,也是实现税收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具体体现。今年的全国纳税服务工作会议则更加明确纳税服务与税源管理都是税收管理的基础,都是构建和谐征纳关系、提高税法遵从度的重要手段,阐明了构建和谐税收征纳关系的重要意义和内在要求,部署了纳税服务的主要任务。为了全面深入贯彻历次会议精神,各地在今后的征管工作中,在集中做好专项工作的同时,也要从大局出发,深化认识、加强思考,准确理解和把握工作中的几大关系:
(一)正确把握依法行政和依法服务的关系。
**1年全国人大常委会修订并重新颁布了税收征管法,将宣传税法、普及纳税知识、无偿提供纳税咨询等纳税服务确定为税务机关的法定职责。税务总局宋兰副局长在今年的全国纳税服务工作会议上指出,“严格管理、公正执法是对纳税人最根本的服务。服务必须服从执法的要求。税务机关优化纳税服务的根本目的在于促进纳税人依法、及时、足额地履行纳税义务”。可见,依法行政和依法服务都是税务机关的法定职责,两者是高度统一的,依法行政是优化纳税服务的根本目的和基本内容,纳税服务是促进依法行政的重要手段和必经途径。为此,我们税务部门要正确处理好征纳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研究和开展纳税服务工作时应当把握好“三个层次”:一是切实履行税收征管法规定的纳税服务义务。把宣传税法、普及纳税知识、无偿提供纳税咨询作为必须依法履行的职责,这既是法律的规定,也是工作要求的底线。二是全面落实总局规定的各项纳税服务制度措施。这是纳税服务的更高要求。三是因地制宜,探索符合税务工作宗旨的便民措施。在纳税服务工作中,既要认真履行法定的义务,全面落实上级的部署,也要积极探索,主动维护纳税人的权益,减轻纳税人不必要的办税负担,实施全员、全程服务,在税收征管的各个岗位、各个环节都努力拓展服务范围,创新服务形式。
(二)正确认识优化服务和强化管理的关系。
优化服务和强化管理,两者是相互联系,相互融通的。在坚持权利义务对等的原则下,通过优化服务可以提高纳税人的税法遵从度,而通过强化和规范管理手段、措施,又能够促进纳税服务质效的提升。目前,我省个别基层税务机关和干部在税收征管工作中,仍未能很好地认识和妥善处理纳税服务和税源管理的关系问题,仍然出现“两张皮”的现象。**5年全国税收征管专业工作会议提出,今后一个时期税收征管工作总体要求应以“不断提高税收征管质量和效率”为目标,以“强化税源管理、优化纳税服务”为重点。优化纳税服务与强化税源管理两项工作好比是一枚硬币的两面,都是税收管理的重要方面,目标都是提高税收征管的质量和效率,都要一起抓,不能顾此失彼。服务不能流于表面,管理则要具有权威,要把纳税服务贯穿于税收征管的全过程,涵盖税收政策制定、税款征收、税务管理和税务检查各个环节,融入于税收征管,服务于税收征管,使之成为税收征管运行机制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
(三)正确处理征管部门和其他业务部门的关系。
我们要认识到,省以下税务机关主要任务是负责税收征收管理工作,从税收业务的大职能来说,省、市两级机关的机构设置大体相似,承担了税政管理和征收管理两大职能,实行的是综合管理与税种管理相结合的形式,而政策法规和征收管理部门则是税政管理和征收管理的两大综合部门。税政管理职能是指税收制度和税收政策的研究制定,具体体现在流转税、所得税、进出口税收以及国际税务等专业管理部门,这些部门分税种负责税政管理和征收管理的相关业务,既要做好各税种的税政管理工作,又要办理相关税种的征管业务。税收征收管理职能是指征管制度设计,征管手段运用,征管工作协调,征管措施实施。征管部门不仅要负责税务登记、普通发票管理等单项管理工作,更要充分发挥统筹协调,综合管理的作用。各专业税收管理部门和征收管理部门之间是单一税种管理和统筹协调管理的关系。谢旭人局长一再强调,综合管理部门的工作非常重要。当我们统一认识到优化服务和强化管理是税务部门全局性工作的时候,各级征管部门的主要精力就要放在综合管理上,要加强与其他部门的沟通和协调,建立良性互动机制,统筹兼顾,科学地实施综合管理,保证税务部门的各项职能运转顺畅。
(四)正确掌握创新服务和减轻负担的关系。
近年来,我省积极探索,大胆尝试,不断丰富和拓展纳税服务内容,加强办税辅导,改进报缴方式,创新服务产品,努力健全服务体系,力求满足纳税人需求。然而,随着纳税服务的不断拓展和税源管理的不断深化,税务机关内部上下各层级、各部门在实施管理措施时容易出现自上而下层层递增“两个负担”的效应。但如果简单通过减法来减负,又容易导致服务的弱化或管理的缺位。因此,各地要准确掌握创新服务和落实“两个减负”之间的内在联系,要以基层一线的办税服务厅和税源管理部门为目标,清理、简并上报的征管报表或纳税人填写的纳税资料,整合、优化征管业务流程,简化办税程序。更要在推进整合联动、细化管理职能、深化数据分析应用、提高纳税服务工作效率等方面下大力气,实现优化服务与“两个减负”的最佳结合。
三、认真落实当前几项主要的工作任务
全国纳税服务工作会议明确了税务机关推进纳税服务工作的总体要求,为贯彻落实这一要求,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省国税系统要重点把握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构建和谐征纳关系,切实落实“两个减负”。
落实“两个减负”是税务部门落实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的具体体现;是提高纳税遵从度,提高税收征管质量和效率,构建和谐征纳关系的重要举措;是贴近基层,贴近群众,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能的必然要求。去年以来,全省国税系统认真落实“两个减负”工作,在税务登记证换发过程中,减轻纳税人负担达1525多万元;清理、简并报表共48份。但从实际来看,纳税人负担和基层税务干部的工作压力仍然很大。落实“两个减负”,一是要提高认识、统一思想。“两个减负”工作融于税务部门的工作职责之中,减轻纳税人在办税过程中的不必要负担,是税务机关应尽的义务;减轻基层税务机关额外的工作负担,是上级税务机关的责任。二是要注重质量和实效。从目前的情况来看,我省落实“两个减负”取得一些成效,但也面临着一些制约的因素。尽管如此,我们要坚定信心,在总局的领导下,按照职责和权限,把各项工作制度和管理措施落到实处,通过制度的整合、流程上的优化、信息化手段的运用,为纳税人和基层营造良好的环境,减少办税过程和工作过程中的各种阻力,切实提高纳税遵从度,提升征管质量和效率。三是要建立减负工作的长效机制。加强领导,明确部门责任。既要抓好当前的减负工作,避免出现总体上减负,某个部门(方面)增负的情况,也要着眼长远建立起长效机制,防止“减负”的反弹。四是要加强督导,促进落实。各级督导组要切实负起责任,把“两个减负”作为下一步工作的重点之一,对照总局和省局要求认真开展工作。对已经督导过的单位进行一次认真的“回头看”,要协助被督导单位制定清理检查方案和整改措施,并督促落实,保证被督导单位的“两个减负”工作取得实效。
(二)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大力推进“办税公开”。
办税公开是税务部门政务公开的重要内容和关键环节,是依法治税、优化纳税服务、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和提高税收征管质量和效率的有效途径。抓好办税公开工作,一是要明确公开职责。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照《**省国税系统办税公开事项表》的公开事项,将部门职责内的公开事项逐一梳理。二是要统一公开标准。要在公开的范围和形式上增强规范性,在公开的质量上增强针对性,坚持全省国税系统公开标准的统一。在**国税系统网站公开时,要完善有关栏目和公布方式,使“办税公开”栏目在名称和形式上保持一致。三是要保证公开准确。要结合法规部门开展的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对全省办税公开事项进行深入梳理,确保全面、准确地开展对纳税人办理的各类涉税事项的审核、清理。并坚持从上到下逐级公开的原则,避免重复劳动,减少不同级次机关公开内容不一致现象的发生。四是要保证公开及时。
(三)健全纳税服务体系,建立服务考评机制。
立足现有条件,在强化管理的条件下不断改进和优化纳税服务,是“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在税务部门的重要体现,既有利于增强纳税人依法诚信纳税意识,也有利于提高征纳双方的税法遵从度,还有利于提高税务部门的征管工作水平和征管效率,是构建和谐征纳关系的必由之路。一是要规范流程制度。理论和实践表明,只有创建科学合理的工作流程、明晰统一的岗责体系、完善健全的配套制度,才能落实责任,避免缺位,我们的征收管理和纳税服务才能够更加顺畅、高效。因此,接下来,全省要制定出台一系列纳税服务方面的制度和规范,包括《纳税服务工作规范》、《办税服务厅人员岗位技能标准》和《办税服务厅达标标准》等,进一步健全包括限时服务、首问责任、政务公开以及文明礼貌在内的服务规范。二是要加快平台建设。新型纳税服务体系的建立必须依托先进的信息化手段,要尽快开通全省统一的12366纳税服务热线,在充分融合信息资源和业务模式的基础上,搭建一个全省统一接入、集中管理、灵活应用的一体化平台。加快网上办税系统建设,积极推行电话申报、网上申报等信息集中程度较高的申报方式,实行税银、税库联网,逐步实现“同城通办”和“异地通办”。三是要加强考核评价。在流程化和信息化的基础上逐步真正实现公平、公开、公正的纳税服务质量考核评价。要根据各地实际,坚持正面激励为主、内外监督相结合的原则,科学制定考核评价的指标体系和配套制度,建立纳税服务责任制、考核制和奖惩制,筹备开展办税服务厅达标评优活动。四是完善纳税信用等级评定制度。推进税收信用体系建设,配合总局开展对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管理试行办法实施情况的检查评估,完善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程序和方式。五是强化培训教育。根据《公务员法》的规定,公务员依法享有参加培训的权利,要结合岗位技能标准的出台,积极开展岗位业务培训。六是推进咨询宣传。大力开展税法宣传,坚持税收宣传月和日常宣传相结合,提高纳税遵从度。积极推进税法公告制度,使纳税人及时了解各项税收法律法规和政策。充分发挥税务的作用,健全纳税咨询体系,帮助纳税人掌握税法知识,熟悉办税程序。
(四)全面加强数据分析应用,提高管理监控能力。
征管数据是税收征收管理过程中的第一手信息,随着信息化建设的推进和数据省级集中的实现,数据应用分析的重要性日益凸显。数据分析应用通过对纳税人数据资源的加工、处理、分析,挖掘有价值的综合信息,为税收管理和决策提供科学依据,有利于加强税源监控,夯实征管基础,是税务机关实施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指引,也是构建和谐征纳关系的基础。目前,广州和汕头市的数据分析应用工作已经走在了全省的前列。广州市形成了常态化的数据应用分析机制,建设了数据应用分析技术平台,已了涵盖6大类税收业务的数据分析报告。汕头市重点建立了数据分析指标体系和数学模型,开发了三项功能强大又各有侧重的数据分析系统和监控平台子系统,开展了一系列数据分析应用的专项工作,取得了宝贵而丰富的经验,为深化数据应用,分析寻找管理方向、重点和难点,推进税收经济分析、企业纳税评估、税源监控和税务稽查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加强数据分析应用,一要构建数据分析应用机制。制定《数据分析应用管理办法》,统一划分部门和层级职责、业务分类、项目及数据来源、操作流程、指标口径、主要分析手段、部门配合机制等,完善数据质量管理、数据应用管理和数据评价考核管理体系,将数据管理的组织和运行引向规范化轨道,实现“自上而下”的监控分析和工作指导。二要依托信息化科学实施。根据数据分析应用要求、数据量、数据类型及分析需求,整合数据资源,建设兼容性、扩展性强,适应税收业务管理发展要求的税收数据框架和综合数据应用平台,充分运用已有的外部信息共享体系成果,提高数据分析应用的准确性和工作效率。三要日常和专项分析运用相结合。将各类日常业务分析主题固化到相关工作岗位,使查询统计为主体、分析加工为辅的数据应用形成常态化的工作。同时,落实科学的选题机制,由业务和信息部门根据当前税收管理工作确定专项分析应用主题,形成经纬交错的监控网络。四要重视分析结果应用。数据分析的结果反映出对基础数据质量和征管质量的全面监控,要强化预警监督,落实分析反馈机制,通过多种形式按时,作为日常税收管理和各类专项检查的工作参考。
(五)强化信息依托,重视综合征管软件运维工作。
CTAIS2.0已经成为税收征管工作的基础性平台,系统的稳定运行和安全升级直接关系到全省税务机关职能的实现。一要正确认识运维工作。我省固化了CTAIS2.0运维的组织、人员和制度建设,共出台了8个业务和技术的管理办法,整体运维工作得到了总局的肯定。要认识到,运维工作不仅仅是“打补丁”的修理工作,它涉及税政和征收管理的全过程,要连接金税系统、出口退税系统、ETS扣税系统和多项外挂系统,直接影响征管质量和效率,具有很强的全局性和前瞻性,为全省乃至全国的业务工作提供借鉴和指导。二要提高运维工作的效率。三要加速信息化建设。在维护好、应用好现行征管应用系统的基础上,结合总局金税三期建设,按照“整合、完善、拓展、提升”的原则,根据实际需要拓展总局综合征管软件的应用功能,提高信息化建设效能。积极推广应用网上办税业务和普通发票稽核系统。配合开展全省财、税、库、行计算机联网运行和全国国库信息处理系统推广的试点工作。在总局自动生成相关的征管业务报表的基础上,拓展省局相关的征管业务报表的自动生成功能。
(六)掌握“四条标准”,完善征管质效考评体系。
对征管工作的质量和效率进行科学全面的考核及评价,是当前税务系统推进“依法治税”,进一步落实“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强化税源管理、优化纳税服务,不断提高税收征管质量与效率的迫切需要。总局高度重视征管质量与效率的考核评价工作,目前已按照“执法规范、征收率高、成本降低、社会满意”四条标准,组织起草了新的《税收征管质量与效率考核评价体系》,并将**国税确定为落实这一指标体系的试点单位。这是总局交付的一项光荣而又有意义的工作,我们一定要提高认识,全力配合,积极探索,抓出成效。总局制定的税收征管质量与效率考核评价体系,系统性强,涉及面广、工作量大、要求较高,各级税务机关应引起重视,各职能部门要各司其职,协调配合,齐抓共管。在试点过程中,要根据实际情况对指标体系进行进一步审定、补充和完善,对该体系的指标口径、计算公式、数据来源进行审验和确认,提出修改意见,为下一步应用打好基础。同时,要在提高认识的基础上积极探索指标体系的深度应用,构建明晰的业务职责分工体系,实行有效的通报分析制度,推行科学的责任奖罚制度,让征管质效考评真正成为堵塞税收管理漏洞,提高税收管理水平,优化征管流程,提升纳税服务的有力举措。
同志们,全省国税征管工作格局、目标任务已经明确,需要我们切实抓好落实。让我们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对税收事业高度负责的精神,加强领导,严密组织,严格管理,齐心协力,真抓实干,为全面提高税收征管的质量和效率,为我省国税税收征管和纳税服务工作再上台阶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