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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法律风险防范培训班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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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法律风险防范培训班发言

同志们:

这次培训班是市国资委举办的,目地是推动市国资委监管企业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加强企业法制建设,防范法律风险,切实保障和促进企业改革发展稳定等各项工作健康有序运行。在举办这次培训班之前,我委专门召开了由济锅集团、二机床集团、齐鲁化纤集团、四建集团、志友公司等单位参加的法律风险防范机制建设座谈会,充分听取了这些企业在防范和规避法律风险方面的做法和建议。为了组织好这次培训班,市国资委政策法规处的同志从培训内容、授课老师、培训地点等方面也都作了精心的准备。希望大家珍惜这次学习机会,做到学有所获、学以致用。下面,我结合培训内容,讲两点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机制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市场经济就是法制经济。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各项改革工作的不断深入,国有企业自身条件和外部环境都将发生深刻变化,特别是企业在生产经营、业务往来、市场开拓等各种经济活动中的法律需求将越来越多,要求也越来越严。所有这些都要求我们必须加快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机制的建设。

第一、加强法律风险防范机制建设是国有企业适应市场经济竞争环境的迫切需要

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深入,国有企业将和其他性质的企业一样,直接面对着在资源、人才、技术、产品和服务的市场竞争,同样也面临着不断优化资源配置、加快产业结构调整的发展机遇。面对竞争和机遇,国有企业面临的法律风险将越来越大,特别是与国内外企业合资合作,对企业依法决策和依法经营提出了更高要求。目前,从市国资委监管企业的改革改制以及日常生产经营管理的情况来看,国有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机制建设还存在着差距,法律纠纷案件与前几年相比,呈上升趋势。一方面我们对有关的法律法规还不十分清楚,对有关政策还不十分了解,因而时常引发法律诉讼,造成工作被动;另一方面是我们有的企业负责人法律意识不强,违规操作现象时有发生,给企业造成了不必要的损失,也给企业形象带来不良影响。因此,在市场竞争日益激烈的新形势下,能否有效防范企业法律风险,是对企业决策水平和经营能力的重要检验。

第二,加强法律风险防范机制建设是保障国有资产安全、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迫切需要

资产数额大,运营要求高,监管难度大,是当前国资监管的主要特点。市国资委成立两年来,仅接待全国各地司法机关调查了解的重大法律纠纷案件就达115起,涉及到监管企业30多家,直接涉案标的额达10多亿元,且案情复杂,涉及面广,社会影响较大。另外,从调研情况看,几乎所有企业都遇到过法律纠纷,有些案件一旦败诉,企业多年的经营积累就可能毁于一案,在给企业造成重大损失的同时,也极易造成国有资产流失。所以,要保障企业国有资产安全、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不仅需要一支高素质的经营者队伍,更需要加强法律风险防范机制建设作保障。这是依法治企的客观要求,也是依法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维护国有资产安全的迫切需要。

第三、加强法律风险防范机制建设是企业改革发展的迫切需要

两年来,市国资委和监管企业依法履行职责,加强国有资产监管法规体系建设,推进企业法制建设,建立健全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机制,在很多方面都取得了积极进展。以国务院国资委《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等一批重要法规、规章为依据,我们先后出台了45个有关的规定、办法及规范性文件,这对搞好企业清产核资、产权转让和业绩考核,完善企业选人用人与激励约束机制,加快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和结构调整等重点工作,起到了重要的推动、规范和保障作用。监管企业依法决策、依法经营管理、依法处理各种经济纠纷和法律案件、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工作体系逐步形成,企业改革改制、兼并破产、对外投融资等重要经济活动中的法律咨询论证和审核把关得到加强,企业各项基础管理、合同管理、纠纷案件管理等内部规章制度进一步完善。企业法律事务机构在重大决策和日常经营管理中的作用得到明显提升,有力地保障了企业各项经济活动依法进行。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应当清醒地看到存在的不足和薄弱环节。一是有的企业领导人对企业法制建设缺乏足够认识,重视不够,防范风险的意识不强;二是在经营中依法决策、依法经营的核心理念还未完全确立,崇尚法治和追求创新的企业文化氛围尚未真正形成;三是法律风险防范还未纳入企业经营管理的全过程,一些企业重大决策、重要生产经营活动的法律论证和审核把关不严,个别企业盲目决策、草率投资、违规进入高风险领域的现象时有发生。四是有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形式上建立起来了,但仍不能依法决策、依法办事。有的企业诉讼不断,官司缠身,严重影响了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造成经济上的重大损失。这些不足和问题,需要在今后工作中采取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总之,加强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机制建设,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适应我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体制改革和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迫切需要,是当前企业法制建设和依法治企的一项十分重要、十分紧迫的工作任务。希望各企业必须高度重视,认真对待,加快推进。

二、结合实际,突出重点,加快推进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机制建设

推进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机制建设,要站在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紧密围绕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和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中心任务,要着眼于改革发展全局,借鉴国外先进企业的做法和经验,结合实际,突出重点,认真组织,务求实效。这里,我提几点具体要求。

一是切实加强对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机制建设的领导

加快推进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机制建设,教育为先,制度为本,领导是关键。企业负责人都要按照总书记要求的那样:“越是工作重要,越是事情紧急,越是矛盾突出,越要坚持依法办事。”要教育引导全体员工形成本企业法律风险防范的共识,进一步完善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岗位要求,使之真正成为企业员工的行为规范。要结合企业生产经营、改革发展的实际,坚持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为主,事后补救为辅的工作原则,努力将法律风险防范工作纳入企业管理程序的全过程,实现对企业法律风险的全方位防范和动态化监控。要把企业决策中的法律风险防范作为重中之重,进一步规范决策程序,严格法律审核把关,努力从源头上防范法律风险。

二是真正落实依法决策、依法经营管理的责任

加强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机制建设,必须落实依法决策、依法经营管理的责任。把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经营作为考核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重要依据,把学习和掌握法律知识的情况作为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和任用考察时的重要内容。要进一步强化出资人对企业依法决策、依法经营管理情况的监管,指导和推动企业建立健全法律风险防范机制,切实促进企业加强内部监督和风险控制。要进一步强化责任追究制度。对违法违规违章造成国有资产重大损失的,坚决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凡因未履行职责或未正确履行职责等过错行为造成国有资产损失的,要对有关责任人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和处罚。

三是加强对重点领域的法律风险防范

建立健全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机制,要突出重点,务求实效。要在企业改革改制重组中把好法律关。在资产重组、人员安置等各项改革工作中,一定要做到法律工作参与决策论证、制度安排、程序设计、方案审核和文件把关的全过程,依法界定和妥善处理各种利益关系,依法解决各种矛盾和纠纷,防止由于法律事务工作的缺失而给企业带来隐患。要在企业自主创新中加强法律保护。企业要积极开展知识产权工作,加强企业知识产权战略规划和实施,建立健全科研开发、成果转化、市场营销、法律保护紧密结合的知识产权战略体系和实施机制,提高维权意识和水平,重视创新成果的法律保护,依法解决企业在合资合作、人才流动中的知识产权流失问题。

四是在搞好试点的基础上,全面推行以总法律顾问制度为核心的企业法律顾问制度

企业法律顾问制度建设工作,是建立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机制的重要组织保证。早在*4年5月,国务院国资委就出台了《国有企业法律顾问管理办法》,把推行总法律顾问制度作为履行出资人职责、防范企业法律风险的重要工作,要求在国有重点企业加快推进总法律顾问制度建设。今年4月份,省国资委又从省属企业中选择10户企业进行试点,要求在试点基础上于*7年全面推开。从我市国有企业实际出发,委党委认为搞好企业总法律顾问制度建设非常必要,当前主要是抓好三个环节:一是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选好试点单位。从政策法规处前段调研的情况看,企业积极性都比较高,认识也比较统一,下一步我们将会进行具体安排部署。二是进一步明确职责。要按照《国有企业法律顾问管理办法》的要求,全面落实总法律顾问和法律事务机构的各项职责,重视发挥好企业法律事务机构特别是总法律顾问的作用。三是不断完善各项规章制度。要建立科学、规范的企业法律顾问工作制度和工作流程,明确企业法律顾问处理企业法律事务的权限、程序和工作时限等。要明确法律管理职能,逐步建立由企业主要负责人领导、总法律顾问牵头、法律部门与业务部门共同参与的法律风险防范组织模式和工作机制。

同志们,在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和加快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进程中,推动企业建立健全法律风险防范机制,是一项企业机制、制度创新的重要工作。我们要按照党的*届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扎扎实实地做好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机制建设的各项工作,为进一步提高企业竞争力、促进企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法律保障。

最后,我代表委党委预祝这次培训班取得圆满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