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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管管理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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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管管理讲话

执法是一种工作,是一门学问,也是一种策略,更是一种艺术。如何既讲原则,又做到灵活、因势利导,把枯燥、僵硬的法律条文变得富有浓浓的人情味儿,这是新形势下我们城市管理工作者们值得深思的话题。笔者认为要做到“四化”执法,实现“四个”转变。

一、做到程序化执法,把突击执法转变为常态执法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涉及内容广泛,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紧密。如何能有效执法,首先必须做到程序化执法,即执法符合法律规定的行政处罚的各项程序要求。程序到位是对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的基本要求。程序化执法的要求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严格按照规定程序执法。要遵守简易程序与一般程序的各项规定,不为贪图方面而化繁为简,对每个环节,严格按规定动作进行,把实体合法与程序合法有机结合起来。二是要变“突击执法”为“常态执法”。目前我们搞的一些整治活动,主要是针对某些现象严重,而采取的一些措施,在整治过程中往往会忽视执法程序的遵守。我们城市管理是复杂多变的,单靠所谓的突击执法、集中整治,虽能起到一时之效,但达不到长效管理的目的。行政管理本身就要求我们管理部门具有积极性和主动性,实现长效管理。法律赋予行政执法机关较大的自由裁量权是行政权的本质和规律性所要求的,为我们行政机关积极执法和主动执法创造条件。所以以后我们要少搞整治,要注意加强日常管理。

二、做到文明化执法,把工作对象看成为服务对象

暴力抗法与暴力执法是城管执法中两个多发现象,尽管有的城市设立了城管公安,但还在不断出现。如何破解暴力抗法与暴力执法问题,是城管综合执法的一个严峻课题。

公民守法与严格执法是一个互动的过程。政府的威信和形象,要靠严格执法来实现,严格执法带来城市面貌焕然一新,市民综合素质特别是自我约束力同时提升。那我们城管部门既要做到严格执法,又要做到文明执法。

部分城市无业人员、外来务工人员不能正确处理个人利益、局部利益与城市整体利益的关系,法制观念淡薄,对生存现状出现种种不满。当他们违反城市管理被处罚时,往往把城管执法人员当作发泄对象,采取过激行动,纠缠、围攻执法人员,更有甚者,拉帮结派,与当地黑社会性质的团伙有染,遇有执法行动,通风报信,起哄闹事围攻甚至殴打执法人员,妨碍执法。这些现象的存在,表明城管执法中,既要严格执法,维护法律的尊严与权威,又要文明执法,化解执法中的矛盾,采取软硬两手,推进有效执法,减少执法矛盾。

城市管理的根本目的是为广大市民营造良好的生活空间,被称之为“城市保姆”的我们城管人是城市秩序、城市环境的维护者,在日常执法中,应做好宣传工作,努力提高市民维护和支持城市管理的自觉意识,达成共识,达成共鸣,形成共为,做到行为规范,礼貌待人,文明执法服务百姓。这为城市管理推动城市管理工作一步一步引向深入起到了极其重要的作用。

严格执法本身包括了文明执法含义,否则很难达到执法效果的统一。当前,文明执法面临许多制约因素,仍然受到种种阻力。文明执法要打“持久战”,我们执法人员要转变执法观念,改变执法作风,规范执法行为,把工作对象当作服务对象,过细地做好宣传、教育和引导工作,提高执法的文明程序,真正做到“严格执法,热情服务”。

文明执法要求我们在执法过程中坚持敬礼亮证在先、指明违法事实在先、权利告知在先,始终做到语言文明、行为文明、形象文明。别小看一个小小的“敬礼”。一个敬礼,敬出了我们的作风,敬出了我们的素质,更敬出了我们的形象,拉近了我们与管理对象的距离,甚至可以换来一张“罚单”。

三、做到人性化执法,把对民执法转变为为民执法

如果说文明化执法是对城市管理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的普遍要求,那么人性化执法更进一步,要求城市管理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针对相对人的特殊情况进行执法。在文明执法的基础上人性化执法,是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的发展趋势。随着我国社会主义文明的进步和民主法制日臻成熟,城市管理执法的理念也在发生变化,以人为本、文明执法的呼声越来越高。这既是现代法治的本质要求,也是管好城市的现实需要。执法既是管理,更是服务。

我们是城市管理执法者,又是服务者,是公仆,是卫士。尊重人民群众的主人翁地位,充分发挥其参与城市管理的积极性,将促进全社会形成尊重法律、维护法律、信仰法律的观念,为管理好城市奠定坚实的社会基础和群众基础。人性化执法有利于执法人员树立正确的执法观念,消除执法误区,提高执法质量。在城市管理日常执法中,一些人习惯地将管理者与被管理者对立起来,简单地认为双方只有管制与服从关系,有意无意地把“为民执法”变成了“对民执法”,忽视了行政相对人的参与;或片面地认为执法仅是或者主要是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而忽视行政劝导、行政协调等柔性执法手段。注重人性化执法,有利于正确引导相对人,减少管理和被管理的矛盾,促进城市管理健康发展。人性化执法有利于防止一般性矛盾的演变、扩大和激化。人性化执法从群众利益出发,为群众排忧解难,可以增进人民群众对政府的依赖,增强凝聚力,化解矛盾,减少上访及不安定因素,避免社会多元主体之间的利益冲突对正常社会经济秩序的干扰和破坏。人性化执法是法治精神的本质要求,也是一种执法策略和艺术。它要求我们执法人员要有较高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过硬的思想作风,要有敏锐的思维和观察、分析问题的能力,要善于从法律的角度对当事人进行教育、解释和劝导,要一手抓禁止措施,一手抓预防,要坚持管理与教育两手并重、标本兼,把落脚点滴放在“预防”上,注重抓早、抓小、抓苗头。

精诚所至金石为开,提倡人性化执法,设身处地地为被执法者着想,要时时处处、切切实实的把人性化执法贯穿于整个执法过程,并不是对违章行为听之任之,而是在执法过程中增加点人情味,以人为本,提倡人文关怀,其最终目的是为了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四、做到亲民化执法,把以情执法转变为和谐互动

亲民化执法与人性化执法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都是文明执法的体现。“亲民”的目的是为了更好地实现管理目标。当前,城市居民的整体素质还不能适应城市化进程加快的总体形势,法制意识和城市管理意识不强,相当数量的社会人士对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行为缺乏正确理解,认为违反城市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是“小事”,与其他违法行为不能相提并论,甚至指责执法人员小题大作,客观上形成了有利于违法者的氛围。亲民化执法的最终目标是实现执法与被执法双方的亲和互动。

我们除了是法律法规的执行者,更应是创造和谐的实践者。现在有的市民对执法还存在一些看法,这与同情弱者不无关系。但以情执法、疏导结合、体现和谐应是不能放却的执法准则。毕竟城管的努力正是创造社会和谐的直接实践者,因为城管每天面对的都是一些个体,当简单的执法形式与之发生碰撞时,难免会发生系列问题。所以,作为城管部门应该注意这方面的问题。法律法规是生硬的,但人是有感情的。以情化人、以教育感人,比收走几个摊位、查扣几处大排挡起到的效果要好。查扣东西,不如“查收”这些人的心。

和谐执法,既遵循法律、又动之以情。当情与理交融的时候,许多的误解与不满会随之淡释。这需要时间,需要方法、需要耐心、需要理解。

城管工作任重而道远,作为城市管理工作者应想方设法的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和理解,进一步提高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和执法水平。要从加强教育、完善制度入手,着力营造干与不干不一样、干好干坏不一样、干多干少不一样的氛围。要实实在在的做好本职工作,以实际行动塑造城管部门“亲民、爱民、为民、便民、利民”的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