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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女平安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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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女平安讲话

同志们:

在全省上下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和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重要时刻,在中国妇女十大闭幕不久,台州市“平安家庭”建设暨“流动妇女平安之家”现场推进会在路桥区召开,这是台州市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落实中国妇女十大精神,在推进“平安浙江”、“法治浙江”建设中深化“平安家庭”创建活动的重要举措,是台州市妇联引导妇女在新时期科学创建“平安家庭”活动的生动实践。参加今天的会议,我感到特别高兴,尤其是刚才去现场参观了新桥镇外来人口公寓“流动妇女平安之家”和路桥街道社区服务中心“新路桥女性平安之家”两个点,深受感动和教育鼓舞,让我真切感受到了“平安家庭”创建活动扎根基层、扎根群众、扎根家庭的强大生命力,看到了科学创建“平安家庭”活动,共建共享和谐社会的新气象。在此,我首先代表省妇联向今天现场会上受到表彰的“平安家庭”先进集体、个人、示范社区(村)和模范户表示热烈的祝贺!向多年来关心支持妇联工作的台州市、路桥区领导和有关部门的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今天会议的内容十分丰富,既安排了现场参观,又有先进表彰、经验交流和工作部署,晓红主席做了一个很好的工作报告,进一步明确了创建工作的目标任务,接下来肖部长还将作重要讲话。今天的会议,使我对台州“平安家庭”创建工作有了更全面、更深入的了解。台州市的“平安家庭”创建工作紧紧围绕“平安台州”建设、构建和谐社会的总体目标和要求,工作理念不断创新,工作内涵不断提升,工作领域不断拓展,工作重点非常明确,工作态度特别务实,工作成效十分显著,一直走在我省的前列,对全省的“平安家庭”创建工作起到了很好的示范和带动作用。台州市的“平安家庭”创建工作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的特点:

一是领导高度重视,组织机制有力。台州市各级党委、政府着眼于以小平安促大平安,把“平安家庭”创建活动作为平安建设的一项基础工程,作为基层创平安的一个有效载体,纳入到整个平安建设的总体部署中,体现了党委政府对创建工作的高度重视。如路桥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在致力于经济社会发展的同时,始终把维护社会稳定和谐摆在突出位置,扎实深入开展“平安家庭”创建活动,使全区“平安家庭”社区创建面达100%,村(居)创建面达85%以上。全市各地各部门围绕大局,找准定位,将“平安家庭”创建活动与本地本部门工作有机结合,不仅找到了本地本系统在创建活动中的切入点和工作优势,而且通过创建活动这一平台,探索建立协调联动的工作机制,共同推动解决平安建设中的突出问题,使创建工作逐步形成了整体合力和有效运行机制。

二是教育形式多样,宣传富有声势。全市各地各部门着眼于营造共建共享的创建氛围,开展了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宣传教育活动,既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媒体进行广泛宣传,又采取发放倡议书、举办专题讲座、广场文艺活动及其它许多创新性的宣传形式,努力扩大创建活动的宣传面和影响力,不断激发广大家庭和妇女在创建活动中的主动性、积极性、创造性,使广大基层群众对“平安家庭”创建活动的知晓率、参与率进一步提高。

三是工作勇于创新,活动成效显著。全市各地各部门,尤其是全市各级妇联组织以家庭为立足点,将“平安家庭”创建与妇联信访维权、与流动妇女服务管理、与弱势群体关爱帮扶等各项工作有机结合起来,注重从源头上消除家庭不平安、不和谐的各种因素,使“平安家庭”创建工作的成效不断显现出来。特别是今年以来,台州市在全省率先开展“流动妇女平安之家”试点工作,积极探索流动妇女维权和服务管理的新载体、新模式,取得了很好的成效,从方法上、形式上、机制上、渠道上为深化和拓展“平安家庭”创建活动提供了鲜活的经验,值得在全省进行学习、推广。

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家庭的稳定对于社会的稳定有着不可忽视、不可替代的特殊作用,家庭平安是社会稳定的基础。要建设稳定和谐的社会,就必须建设平安的家庭。实践证明,“平安家庭”创建活动充分体现了和谐社会建设的本质要求,呈现出很强的现实生命力。当前,随着改革开放不断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断发展,我国的经济体制、社会结构、利益格局和人们的思想观念发生深刻变化,各种社会矛盾和问题凸显,折射到家庭领域,成为直接影响家庭平安和谐的不安定因素,也增加了社会管理的难度和复杂性。通过开展“平安家庭”创建活动,从源头上解决社会治安的突出问题,及时了解、发现和调处社会矛盾纠纷,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了有效的维权和矛盾化解服务,为平安建设与和谐社会构建夯实基层基础。我省“平安家庭”创建活动已成为“平安浙江”建设的基础性工作,成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在基层得到落实的一个重要载体,也成为了妇联组织更好地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品牌工作。我们要进一步提高对“平安家庭”创建活动重要性的认识,自觉在“平安浙江”、“法治浙江”建设大局中牢固树立“平安家庭”创建活动的基础地位,把党委政府开展平安建设的重要决策向家庭延伸,切实增强做好“平安家庭”创建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坚持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坚持共建共享和谐社会的原则,始终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平安家庭”创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努力形成“平安家庭”创建人人有责,和谐社会人人共享的良好局面。

借今天现场会机会,我提四点意见和建议:

一、认真学习贯彻总书记在同全国妇联新一届领导班子成员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切实履行好组织妇女、引导妇女、服务妇女和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职责。按照胡总书记提出的三点希望要求,进一步增强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进一步引领妇女在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中发挥“半边天”作用,进一步彰显促进社会和谐的独特优势,营造平等和谐的良好家风,为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二、服务大局,服务群众,全面推动“平安家庭”创建工作的深化和发展。“平安家庭”创建工作要着眼于服务维护社会安定团结的大局,服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浙江”建设的大局,立足群众根本利益需求,把改善民生,解决民生问题作为“平安家庭”创建工作的重中之重。我们要从广大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面向重点人群,针对重点问题,深入持久地开展创建活动。要在全省积极推广台州市因地制宜开展“流动妇女平安之家”创建活动的经验,建立健全有效的服务和管理模式,切实体现创建活动的实效。11月24日,中央在绍兴召开“枫桥经验”45周年纪念大会,同志代表党中央讲话。我看“枫桥经验”在治理实践中的丰富内涵,其核心的真正动力还是在于基层人民群众的创造。他们所提的社会管理理念有两个关键词,一是“服务”;二是强调人民的“自主性”。所谓平安、和谐、稳定等社会目标,都离不开科学发展,它们是动态的、充满活力的,是建立在科学管理和发挥群众创造性之上的。

三、完善机制,抓好联动,发挥“平安家庭”创建在社会管理工作中的独特作用。“平安家庭”创建活动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涉及面广,责任重大,意义深远。必须在实践中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健全工作制度,抓好资源整合,加强联创共建,搞好调查研究,抓好督促落实,确保“平安家庭”创建活动在基层扎实有效开展,富于时代性和创造性。当前,我国正处于“问题高发期”和“矛盾凸显期”,我们要积极关注广大群众和家庭的平安需求,研究社会生活的新变化、新发展,探索实践新形势下“平安家庭”创建活动的新机制、新路径,做好社会大稳定的文章。

四、再接再厉,强化基础,进一步开创“平安家庭”创建工作新局面。台州市的“平安家庭”创建工作体现了新时期家庭建设的新要求,赋予了群众性创建活动新的内涵。要继续紧扣平安县(市、区)建设,大力推进创建活动。发挥家庭在预防犯罪,维护权益方面的重要作用,夯实平安县(市、区)建设的基础,以“平安家庭”社区和乡村创建为重点,不断发展活动阵地和队伍,形成人人参与、共创平安的良好局面。要紧扣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建设,大力推进创建活动。发挥基层组织就地化解矛盾纠纷的作用,整合各种社会资源,不断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的工作网络和工作制度,发挥广大家庭成员和各类群众自治组织,在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特别是经常性家庭纠纷中的重要作用。要紧扣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大力推进创建活动。紧密结合侵害妇女儿童权益方面的热点难点问题,在维护社会稳定大局下切实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采取有效措施为城乡单亲、特困家庭、流动人口家庭等在思想教育、法制教育、法律服务和社会救助各方面提供服务,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要紧扣“五五”普法宣传教育,大力推进创建活动。将“平安家庭”创建活动与“五五”普法规划实施相结合,面向家庭广泛深入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广大家庭成员特别是妇女的法律素质,引导她们合理有序地表达利益诉求,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扎扎实实地开展好全省“百万妇女学法律,家庭平安促和谐”活动。

同志们,做好“平安家庭”创建工作,我们任重而道远。希望台州市各级党委和政府一如既往地重视支持“平安家庭”创建活动,希望各有关成员单位进一步增强主体意识,将“平安家庭”创建活动纳入本部门工作的总体部署中精心谋划,希望各地“平安家庭”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加强工作考核,希望各级妇联切实履行办公室的牵头协调等职能,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中国妇女十大精神,开拓创新,求真务实,不断将“平安家庭”创建活动引向深入,为维护社会稳定,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新贡献!愿台州市继续为全省树好榜样,奉献新的经验!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