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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联汇报讲话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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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联汇报讲话二

同志们:

这次市工青妇工作会议很重要,也很有意义。市委对这次会议非常重视,会前,楼阳生书记对加强我市工青妇工作提出了要求,作了多次批示,并对如何开好这次会议提出了具体要求;今天,市委常委、各县(市、区)委分管书记、各县(市、区)工青妇主要负责人参加了这次会议,这在丽水工青妇的历史上还是第一次;这也是一次改革、务实的会议,既是汇报会,又是工作会。会前,我们就先行贯彻了全省工青妇工作会议精神,并对全市工青妇工作进行了深入调研,在此基础上,把贯彻落实会与工青妇三家上半年工作汇报会结合起来,减少会议,改进会风,提高了效率。

刚才,听了工青妇三家的汇报,我想讲五点体会和意见。

一、全省工青妇工作会议主要精神

二、我市贯彻落实省里会议精神的基本情况

三、必须高度重视我市工青妇工作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思想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①少数部门和乡镇对工青妇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够到位,把群团组织看成可有可无的部门,没有把加强党对工青妇工作的领导摆上党委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存在着“讲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的现象。②个别县(市、区)委强调工作忙,不能按规定每年一到两次听取工青妇工作汇报,有的则以分管领导听取汇报代替常委会。③工青妇组织的干部协管制度不规范。工青妇干部任用制度实行同级党委直管为主,上级组织协管的办法,但有的地方在履行程序时,往往事先不征求上级工青妇组织意见,往往只在形式上征求一下意见,有的甚至是在党委讨论决定后,征求本人意见的情况下才要求上级组织限期复函,使上级工青妇组织无法起到协管作用。

(二)新形势下做好工青妇工作的手段和方法还需进一步创新。①从工会角度讲,随着我市工业化的推进,非公企业的队伍在不断壮大,因此,在重点乡镇设立专职工会干部、非公企业建立工会组织就需摆上重要位置,而这项工作我市还处于起步阶段。②从团的工作来讲,普遍存在“五多五少”现象,就是流出团员多、覆盖管理少,非公企业多、组织建团少,薄弱环节多、组织形式少,兼职工作多、专职干部少,团员要求多、活动经费少。③从妇联工作看,对于所服务群体的权利维护缺少有效手段,如农村土地承包权、征用费分配权问题,全市有一万多名农嫁女的合法权益得不到有效保障,尽管各地制定了相应的政策和规定,但限于农村各种复杂因素的影响,主要是重男轻女思想的影响,效果不明显。

(三)工青妇开展工作的条件还需进一步改善。一是工作经费缺乏。由于财力薄,基础差,各级团委和妇联的工作经费明显不足,每开展一项工作需花很大的精力去筹集活动经费。只有缙云、遂昌、松阳、景宁四个县的工会行政编制干部的工资属财政拨款,其它五个县(市、区)均未解决。乡镇(街道)群团干部待遇未能真正落实到位。二是交通工具落实难。团委、妇联的工作面大部分在农村,点多、线长、面广,非常需要交通工具。目前,妇联系统只有青田、龙泉,团委系统只有青田配有车辆,有的县解决了部分交通费用,但有的县连交通费都未解决,影响了工作效率。三是活动场所缺乏。各地工会、共青团、妇联的活动场所和设施建设都明显滞后于社会经济发展要求。工青妇三家单位,工会:各县(市、区)都有活动阵地;团委:现有5个县级青少年活动阵地,其它4个县则是空白;妇联:目前是空白。即使是现有的活动阵地,也都不同程度存在设施老化,投入不足,不能适应新形势、新要求的问题,这与群众日益增长的需求和上级要求都不相适应。

(四)在工青妇干部队伍建设方面还需进一步加强。存在四个不够:重视不够,力量不够,交流不够,待遇落实不够。

①在乡镇一级的工青妇干部队伍中,配备不到位、力量不足的问题比较突出〔乡镇工会主席基本是由党政班子领导兼任,乡镇团委书记、妇联主席由于受身份限制而导致正职配备不到位,或由当地党委政府班子成员兼职的情况比较普遍,而主持工作的副职多为乡镇事业单位干部〕。

②在工青妇干部待遇落实问题上存在重视不够,没有严格按政策规定落实相应的政治经济待遇的问题。如“团的县级和县级以下各级委员会书记,企事业单位团的委员会书记,是党员的,可以列席同级党的委员会和常务委员会的会议”、乡镇(街道)工青妇负责人享受副科政治经济待遇等规定,落实不够到位,存在着因人而异、因地区而异的现象,我市目前尚有遂昌、松阳、庆元三县未全部落实到位。

③在工青妇干部交流使用上重视不够,特别是工青妇机关的中层干部和一般干部转岗交流,存在着年龄老化、结构不合理等问题,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四、进一步加强党对工青妇工作领导的几点想法

(一)提高认识,切实把工青妇工作摆上党和政府工作的重要位置。①要建立和完善各级党委会定期听取工青妇工作汇报制度、工青妇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各级团委书记列席同级党委会制度、青少年工作领导小组、市委工青妇工作专题督查制度等有关制度,②进一步落实和提高工青妇干部的政治生活待遇。③要切实加强党组织的自身建设,不断提高对工青妇工作的领导水平,把群团工作的有关法律、业务的培训列入到各级党校的课程中。④建立工青妇工作目标考核机制,将工青妇工作纳入到上级党委对下级党委的工作目标考核中,进行统一部署、统一检查、统一考核。

(二)狠抓落实,切实加强工青妇组织的干部队伍建设。做到“三落实二加大”:一是落实好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按比例配备女干部的规定;二是落实团干部按年龄及时转岗的规定;三是落实制定干部交流使用的工作制度〔明确每年交流干部的数量、交流干部的年龄要求〕,改变工青妇组织当前的干部队伍现状。“二个加大”:一是加大基层工青妇组织建设力度,解决乡镇(街道)、开发区(工业园区)工会干部的编制、机关企事业工青妇负责人享受中层干部待遇等问题;二是加大培养使用年轻干部和女干部的力度,不断完善工青妇领导干部管理制度。

(三)开拓创新,切实改进新形势下对工青妇工作的领导手段和方法。各级党委、政府要指导和支持工青妇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以改革的精神,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工青妇工作的新路子,适应时代要求,不断开拓创新,始终保持组织的先进性,不断增强工作的有效性。

(四)立足长远,进一步建立健全党加强对工青妇组织领导的有效工作机制。一是进一步完善党建带群团组织建设机制。二是进一步完善党委协调群团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党委领导分管、政府领导联系群团组织制度、各类群团组织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由党委组织部、宣传部,及财政、教育、司法等部门共同参与群团工作例会,以切实加强群团组织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和协调。要进一步加强党委、政府领导挂帅、相关职能部门参与的工青妇工作领导协调机构,优化工青妇工作环境。三是根据《中共浙江省委关于加强和改善党对新世纪新阶段工会、共青团、妇联工作领导的意见》,结合丽水实际,制定出台有针对性的、可操作的《实施意见》。

(五)排忧解难,切实为工青妇工作创造良好的条件。一要把各级工人文化宫、青少年活动中心、妇女活动中心建设,纳入到各级党委、政府文化、公益事业的规划之中,加大投入,兴建和改造。二要切实保障工青妇组织的工作经费,共青团、妇联的工作经费要与当地的经济增长水平同步适当增加,同时列入年初财政预算。对于工青妇三家的重点工作,如工会的困难职工送温暖活动,团委开展的农村青年培训、服务农村青年劳动力转移,妇联的来料加工等工作,财政要有专项经费予以保障。三要创造条件,逐步解决工青妇开展工作交通工具缺乏、办公条件落后等问题,力所能及地改善群团组织的工作条件。

(六)与时俱进,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开创工作新局面。作为各级工青妇组织,面对新的形势、新的任务、新的挑战,必须突出中心、发挥作用,突出重点、履行职能,突出队伍、建好建强,突出创新、有为有位,与时俱进,求真务实,不断改进和创新工作手段和工作方法,高标准,严要求,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开创群团工作新局面。

五、几个具体问题的建议

一是关于政策待遇问题。我认为,既然上级有政策,那就要抓落实。有关工青妇政策待遇落实问题,据了解,青田县、莲都区做得较好,其它县、市要进一步检查落实。二是关于工青妇开展工作所需的专项经费问题。请财政和有关部门多加关心与支持,尽量予以考虑。三是关于团市委提出的举办青年农洽会。我认为很有意义,可以宣传丽水、扩大影响、推销产品、拓展市场。团委要组织好这个活动,做到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布展实在、节约经费,以最少的经费,求最大效果。建议市农办给予落实资金10万元。四是关于青少年、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建设问题。刘希平市长很重视,在前不久市政府组织召开的群团工作会议上,刘市长已有明确态度,下一步的工作就是按刘市长的意见进行落实。五是工会提出的委托税务部门代收工会经费问题。待时机成熟时再考虑,县(市、区)根据实际,有条件的可以先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