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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志们:
这次会议是经市政府同意召开的,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国、全省财税工作会议精神,回顾总结近几年来的财税工作,研究部署今年工作任务。财税工作会议结束后,财政、国税、地税还将分别召开专业会议,对今年的工作作具体安排。下面,根据宪生市长的要求和指示,我讲几点意见。
一、近几年来全市财税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市上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重要思想为指导,迎难而上,开拓进取,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协调发展,经济规模迅速扩大,产业结构不断优化,发展后劲不断增强,城市环境面貌明显改善。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和各级各部门齐心协力、共同奋斗的结果,全市财税、财务系统广大干部职工也付出了辛勤劳动。在此,我代表市政府向你们,并通过你们向全市广大财税干部职工表示亲切的慰问和衷心的感谢!
市委、市政府历来高度重视财税工作,苗圩书记,宪生市长多次听取财税工作汇报,对财税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近年来,全市财税部门按照市委、市政府的总体部署,认真贯彻科学发展观,深化改革,开拓创新,立足全局,增收节支,财税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有力地支持了国民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
(一)认真贯彻落实财税政策,全力以赴支持经济发展。近几年来,全市各级税务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在促进高新技术发展、扶持企业做大做强等方面作出了积极努力。20*年,国税按政策共办理各类减免退税1877户,减免退税金额10.93亿元,落实国家出口退税政策,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20.04亿元;地税部门按规定批准了1,500余家企业的减免税申请,依法减免各税2.7亿元。全市各级财政部门从政策、资金、服务上加大对企业的支持力度,近三年为支持武汉制造业基地建设,按照“突出重点、集中资金”的原则,采取贴息和资本金投入等方式,筹措资金16亿元,重点支持了汽车、烟草、光电子等行业技术改造、技术创新;按政策规定减免改制企业契税、土地收益金等2.8亿元,积极支持企业产权制度改革;组织实施了武钢、长航集团等12家中央在汉企业分离办社会职能的工作,完成对账和签订移交协议任务。
与此同时,各级财税部门加大了对区级经济的支持力度。近两年,积极争取省财政对蔡甸、江夏、新洲、黄陂四区实行工商四税收入省集中部分全额返还共计1.4亿元;市对六个远城区四税和耕地占用税收入市级分成部分全额返还共计9000万元;市对各区财政收入增长激励性转移支付共计9000万元。同时,积极支持都市工业园建设,市财政安排都市工业园专项建设资金和市级收入返还共8000万元,支持汉正街等都市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和园区企业改制、搬迁工作。以上财税政策措施的贯彻实施,有力地支持了经济持续稳定发展,为财政收入增长奠定了坚实的物质基础。
(二)坚持依法治税的方针,确保财政收入持续稳定增长。近几年,全市各级财税部门坚持依法治税,认真加强征管基础工作,收入征管质量进一步提高。国税部门狠抓了税收征收管理系统的建设和运用,全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全部进入防伪税控系统,实现对税收征管的全程监控;采取日常稽查与专项稽查相结合,仅20*年共查补税款2.89亿元,查增所得额弥补亏损1.77亿元。“*”期间,国税收入全面实现了翻番,年均增幅达22.8%。地税部门不断改进和强化税收征管,税收征收服务厅的功能逐步完善,适时推行了一级稽查管理模式,形成了征收、管理、稽查既相互分离、又有机连接的现代税收征管格局。“*”期间,地税收入是“九五”时期的2.63倍,年均增长22.4%。国税、地税收入增长幅度均高于全国和全省的增长幅度。财政部门加强对组织收入工作的监控分析工作,同时协同有关部门加强契税和土地收入等政府非税收入的征管,保证了收入的及时足额入库,较好地完成了每年目标任务。
经过全市上下的共同努力,我市财税收入一年上一个新台阶,财税实力明显增强。近五年来,财政收入跨越200亿元、300亿元两个台阶,由2000年的126亿元增加到20*年的389亿元,年均增长25.3%。20*年新增财政收入超百亿元。剔除出口退税政策性因素的影响,净增加91亿元,增长30.4%,“*”全市财政收入累计完成1256亿元,是“九五”时期的2.5倍,实现翻番,年均增长25.3%。财政收入质量稳步提高,20*年,全市财政收入占GDP的比重为17.4%,比上年的14.8%提高2.6个百分点,比2000年的10.45%提高6.95个百分点。税收占财政收入的比重达到84.9%,比上年提高0.4个百分点。
(三)服务改革稳定大局,重点支持各项事业协调发展。近几年来,各级财税部门把人民的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认真落实增收节支的各项措施,努力为人民群众办实事。税务部门出台便民利民的八项承诺,切实落实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优惠政策。20*年,市地税部门全面落实再就业各项税收优惠政策,根据规定两次提高营业税起征点,全年办理再就业税收优惠政策减免6,000多万元,其中为从事个体经营的下岗失业人员减免税收4,500多万元。财政部门不断优化支出结构,在财力的安排上充分体现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一是加大对“三农”的支持力度,20*年实施了农村税费改革,农民负担减轻了1.2亿元,20*年全市免征农业税,取消农业特产税,当年减轻农民负担1.95亿元,从20*年起,落实中央对农民实行直接补贴政策,发放水稻良种补贴、粮食直补、农机具购置补贴两年共计发放补贴1.1亿元。“*”期间对农业的投入达26亿元,支持农村小城镇建设,改善农村道路,水利工程,农村医疗卫生、文化设施。二是加大对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资金投入,“*”期间共筹措资金74亿元,年均增长23.4%,保护了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弱势群体的切身利益。三是安排医疗卫生支出16亿元,重点支持了爱国卫生、血防、疾病控制、妇幼保健、“非典”后全市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四是加大城市维护和建设资金的投入,“*”期间共投入资金80多亿元,主要用于市政道路、公用设施、园林绿化、环境整治等建设,推动了城市环境创新和城市整体功能的提升。五是实施“科技兴市”,投入不断增加,五年科技投入共计13亿元,扶持了高科技项目产业化和高科技企业发展壮大;同时加大教育投入力度,五年教育事业费支出共计108亿元,确保了教师工资发放,改善了办学条件,支持了“普九”达标及成人教育工作。
(四)增强创新意识,努力提高财税管理水平。近年来,全市财税部门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不断加大改革力度,规范工作流程,完善各项制度。财政、国税、地税、人行武汉分行密切配合,合力推进财税库行横向联网工作,方便纳税人灵活申报,加快收入入库进度,国税部门全面推行“一窗式”管理,严格纳税申报审核,开通纳税服务热线和网站,不断优化税收服务;对重点税源大户实行专人跟踪服务,为企业排忧解难。地税部门积极实施“阳光办税”,对餐饮业实行“以票控税”,对土地增值税实行“联合办公、驻点征收”,对车船牌照税实行“税检同步”,推进税收精细化管理,确保应收尽收。财政部门积极推进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收付等项改革,财政财务管理水平不断提高。部门预算编制进一步规范,全市所有市直部门单位全部纳入部门预算编制范围,基本建设支出等5项专项资金预算做到与部门预算编制工作同步进行,定额管理水平不断提高,所有区全部推行了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收付范围不断扩大,纳入国库集中支付的预算单位达580个;国库单一账户体系逐步建立,13个区一级预算单位全部实行了国库集中支付。政府采购监管机制不断健全,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和执行管理逐步规范,采购规模进一步扩大。收支两条线改革不断深入,建立起“单位开票、银行代收、财政统管”的征管体制,全市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在征管环节得到规范,实现了彻底收支脱钩。
(五)切实转变机关工作作风,着力提升服务质量。全市各级财税部门不断完善规章制度,加强内部管理,提高服务水平,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依法治税。国税部门实行一个窗口办理认证、纳税申报等涉税事项,方便了纳税人,提高了工作效率。20*年试行12366服务热线,受理纳税咨询4.9万人次。开通了手机短信服务,累计发送税务短信199万条,凡经过纳税提醒的纳税人按期申报率达99.97%。地税部门以创建一流服务型执法机关为目标,紧紧贴近地方经济、贴近纳税人、贴近基层一线,全面实行了“快捷办税、阳光办税、真情办税和诚信办税”,获得了纳税人一致好评。市财政部门对保留的审批事项的审批程序、方式、时限进一步规范,实行首站、首问负责制,简化办事程序,最大限度地方便企业、方便基层,20*年在参加民主评议政风行风中受到好评。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要保持清醒头脑,要看到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一是培植新的经济增长点和壮大财源的任务仍十分艰巨;二是财政支持和扶持“三农”、就业和社会保障的工作任重道远,维护社会稳定的任务繁重;三是财税管理需进一步强化,一些财政支出存在铺张浪费的现象,厉行节约,勤俭办事方面存在着差距;四是财经秩序有待进一步规范,少数区域相互抢挖税源,导致税源流失,部分企业会计信息失真;五是有的远城区和街乡镇财政比较困难,财政保障能力不强等。对这些问题,我们要高度重视,在今后的工作中,采取得力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二、振奋精神,乘势而上,确保完成全年各项财税工作任务
20*年是“*”规划的起步年,做好今年的各项工作,对于顺利实施“*”规划,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级各部门一定要统一思想,认清形势,明确任务,加倍努力,扎扎实实做好全年各项工作。
第一,坚持把支持发展作为财税工作的第一要务,促进经济又快又好地发展。总体上看,发展不够仍然是目前我市最大的市情和实际。“*”期间是武汉经济社会发展承前启后、实现跨越式发展的关键时期。我们必须牢牢抓住中央实施中部地区崛起战略、国际国内产业梯度转移的机遇,充分发挥后发优势,立足科学发展,着力自主创新,完善体制机制,促进社会和谐,推动城市又快又好地发展,努力实现改革走在全国前列,经济发展走在中西部前列,缩小与东部沿海先进城市的差距。
各级政府和财税部门必须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切实履行财税职能,统筹谋划,建立和完善财税政策的激励约束机制,进一步调整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多渠道筹集建设资金,发挥财税政策的导向作用和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积极促进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鼓励企业加大科技创新投入,完善企业财务和分配制度,引导住房、汽车、旅游、健身、文化等热点消费健康发展,继续加大对“三农”、就业和社会保障的投入,大力支持解决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促进和谐社会建设,为武汉经济又快又好地发展提供财力支持。
第二,明确财税工作目标,确保圆满完成今年的财税收入任务。今年初,市*人大四次会议审查批准了全市及市本级财政预算,全市全口径财政收入预期目标是增长13%。按照近几年的做法,20*年全市财政收入目标继续按必达目标和争取目标分解下达,必达目标为增长15%,争取目标为增长18%。各区要按照不低于这两个目标的要求,结合实际,安排各自的财政收入目标任务。各区人民政府和各级财税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强化目标责任制,加大依法治税力度,挖掘收入潜力,加强非税收入特别是国有资产经营收益和“非转经”收入管理,确保各项收入及时、足额、均衡入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完成全年目标任务。
第三,必须硬化财政预算约束,从紧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20*年经市人大*四次会议审议批准,全市财政支出安排265.11亿元,同比增长23.4%,市本级财政支出安排162.06亿元,同比增长23.2%。全市及市本级支出安排,主要是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根据20*年地区生产总值增长12.5%的预期目标,结合现行分税制财政体制测算的可用财力安排的。近几年我市财政收支虽然有较大幅度增长,但仍是“吃饭财政”。为此,各级各部门要贯彻量入为出、积极平衡、留有余地的方针,积极倡导勤俭节约,强化预算观念,严格按市人代会批准的预算执行,着力加强和规范支出预算管理,坚持先有预算、后有支出,硬化预算约束力。一方面要按照公共财政的要求,调整和优化支出结构,妥善安排好支出预算,集中财力重点保证工资发放、机关运转、社会保障、法定支出增长等方面的资金需要。另一方面,从紧从严控制和压减公款接待费、会议费、小汽车购置费、无实质内容的出国考察培训费等一般性支出,遏止铺张浪费,促进节约型机关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第四,进一步加强财税管理,促进依法理财、依法治税和依法行政。坚决贯彻“加强征管、堵塞漏洞、惩治腐败、清缴欠税”十六字方针,绝不擅自出台税收优惠政策,严禁越权减免税,杜绝“过头税”、“人情税”,维护税法的统一性、权威性和严肃性。改进和完善税收征管制度,强化征管手段和措施,针对税收流失较为严重的地区、行业和环节,要加大整治力度,维护市场公平竞争,规范税收征管秩序。必须加强非税收入征管,按照财政部确定的预算科目要求,将应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全额纳入国库或专户,坚持应收尽收、应缴尽缴。大力推进“金财工程”、“金税工程”和财税库行横向联网工作,方便纳税人,实现信息资源共享。各级财政部门要注意加强与税务、人行国库等部门的协作配合,搞好收入进度的分析监控。要依法理财,采取措施,防止用非正常手段引资和挖抢税源。要坚持财政、税务、人行国库等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建立每月一分析、每季一检查、半年一总结的工作制度,及时进行沟通、交流,以便发现情况,及时研究对策,为领导及时决策、正确决策提供依据,有针对性地解决问题,保证财政收入均衡入库。
同志们,春节临近,各级政府和财税部门一定要集中精力,认真做好岁末年初的各项工作,对今年的财税工作要早安排、早落实,力争今年财税工作一季度实现“开门红”。在此,我代表市政府对财税、财务战线上的同志们一年来的辛勤工作表示感谢,希望大家在新的一年里为武汉市的发展再立新功。
祝大家春节愉快,身体健康,合家欢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