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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志们:
为控减企业负担,优化经济环境,最近中央和省市分别下发了《关于公布和停止征收100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通知》等文件。前不久,市委、市政府还专门召开会议部署进一步规范涉企收费,控减企业负担工作。近年来,我县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下,经过相关职能部门的共同努力,取得了较好成效。然而,与上级的政策要求相比,与我县软环境建设形势相比,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少数部门超范围、超标准、重复收费等现象还时有发生,亟待规范。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涉企收费工作会议,就是为了贯彻落实上级要求,进一步清理规范我县行政事业性收费,特别是涉及企业和群众切身利益的收费行为,优化投资环境。下面,我讲四个方面的问题。
一、把握现状,正视不足,充分认识收费管理工作的必要性
据不完全统计,*年底,我县共有收费项目694项,分布在33个行政事业主管部门,涉及收费主体单位426个。全县*年累计收取行政事业性费用1.3亿元。
*年下半年,财政部和省政府先后下发了两份文件,分别取消和停止100个、59个收费项目。财政部停止征收100项行政事业性收费中涉及我县公安、物价、卫生、教育、民政、人事等9个部门14项收费;省政府取消和停止征收的59项行政事业性收费以及2项政府性基金,涉及公安、建设、房管、国土等16个部门的43项收费。上述两份文件规定的相关政策和要求,县物价局、财政局已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及时变更了收费许可证,并按规定执行。
根据市政府文件精神,取消和暂停51个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降低19个项目收费标准。取消的51个行政事业收费项目中,涉及我县卫生许可证、机动车登记证、取水许可证、道路运输许可证、房屋租赁手续费等12项,年减少预算外收入23.66万元。降低的19项收费项目中,影响我县财政资金的只有4项,其中,防洪保安资金按市新标准,预计2009年财政少收入80万元,从业人员健康检查收费、白蚁防治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审查费三项,影响单位年预算外收入约15万元。由此可以看出,市政府决定取消和暂停的收费项目,对我县财政预算和单位收入没有大的影响,各相关单位必须从优化环境、促进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市政府决定的意义,坚决执行好市政府取消、暂停的收费项目和相关规定。
我县在执行上级有关政策,加强收费管理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仍然存在着一些亟需解决的问题:全县收费项目底数不清;少数部门和单位超范围、超标准、重复收费,搭车收费、已取消的项目继续收费,未经批准擅自将行政事业性收费转为经营性收费、越权审批收费;有的收费不公开、不透明,有的甚至未经许可,自定标准,随意收费,基层和群众反映强烈。因此,必须对所有收费项目逐一审核清理,彻底摸清收费底数,严格执行收费政策,促进我县行政事业性收费规范、长效管理。
二、精心组织,全面清理,突出收费管理工作的针对性
清理行政事业性收费是保证中央和省市收费政策贯彻落实到位,全面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行为的重要基础性工作,必须精心组织,抓好落实,确保收费项目底数清楚,违规违纪问题纠正到位,管理措施规范落实到位。
一要明确清理范围。这次清理的范围,是全县各具有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单位以及行使行政职能的经营性收费单位。清理的内容是所有收费项目,包括收费依据、收费对象、收费标准、具体执收单位和程序,重点是加重企业负担、社会反映强烈、违背市场经济规律、影响经济发展环境的收费项目。
二要强化组织领导。为加强对清理工作的领导,县决定成立清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别纯海同志任组长,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孙志标同志、副县长陈印同志任副组长,物价、监察、财政、审计、软建办等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物价局局长周建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清理工作的组织和协调。各单位要加强对清理工作的组织领导,一把手要亲自挂帅,分管领导要亲自抓,落实专人做好自查和整改工作。
三要规范清理步骤。本次清理收费工作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部署动员阶段(2月25日前完成)。清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工作方案,明确程序和要求,进行部署安排。各相关单位和部门要通过召开领导班子会议、全体干部职工会议等形式,传达贯彻全县清理规范涉企收费工作会议精神,动员部署本单位、本系统的清理工作;报纸、电台、电视台等媒体,要加强宣传报道,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二)自查上报阶段(2月26日-3月10日)。各相关单位要根据清理工作的范围和要求,在认真组织自查的基础上,逐项梳理本单位的所有收费项目,不得遗漏。带有行政管理职能的经营性收费项目的清理工作,由业务主管部门负责落实。对本单位、本部门自查梳理情况,要在本单位醒目处公示5天以上。清理表格要分别经单位主要领导、分管领导、部门负责人共同签字后报县清理工作办公室。
(三)审查阶段(3月11日-4月10日)。县清理办将根据各单位上报情况,结合中央、省、市文件精神,进行全面审核复查,提出取消、合并、降低、保留的具体意见,反馈各收费单位。
(四)审定、公布阶段(4月11日-4月30日)。各部门和各单位对清理办反馈的意见有疑义的,应于4月15日前书面报告,清理办再次审核并报县政府审定,于4月底前,以县政府名义将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经营服务性收费清理结果和管理、处罚措施向社会公布。县物价局要将所有经过审核通过的收费项目、依据和标准编印成册,免费发送给服务对象使用。
(五)总结完善阶段(5月1日-5月20日)。各相关部门和单位针对清理过程中所暴露出来的问题和收费管理方面的薄弱环节,有针对性的建立健全收费管理制度,完善收费管理机制,制订长效管理措施。各单位要将管理工作书面总结及相关制度报清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要严肃清理纪律。各单位要按清理工作要求,认真组织实施,凡清理工作中消极对待,敷衍应付,落实不力,不能按时完成清理任务的,一律予以通报批评;对虚报、漏报、隐瞒不报的收费项目,一律视同取消,不得再行收取,由此引发不良后果的,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县监察局、软建办要加强对清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及时查纠清理中存在的问题,确保圆满完成清理工作各项任务。
三、突出重点,强化措施,增强收费管理工作的长效性
在全面清理的基础上,各有关单位和部门要严格按上级收费政策,认真落实各项规范管理措施,重点加大“三严格、三规范”执行力度,实施收费管理长效化。
一要严格执行收费公开制度。各收费单位要按照“谁收费,谁公开”的原则,通过固定的收费公示牌、公示栏、价目表(册)、电子显示屏、报纸、网络等多种渠道,向社会公开收费项目的收费标准、收费对象、收费依据、收费范围、计费单位、投诉电话,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增加收费政策透明度。坚持亮证收费,严格执行企业缴费明白卡和企业付费登记卡制度。
二要严格控制收费标准。严格执行收费政策文件规定,凡国家、省、市已经明确取消或暂停征收的收费项目一律不得再行收取。对省、市规定必须缴纳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有上下限幅度的,一律按下限标准执行。
三要严格控制强制性培训收费。涉企法定培训应当严格执行省定收费项目和标准,收费部门必须到县价格主管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并使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统一监制的《江苏省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所收资金纳入财政管理。行政机关直接组织的涉企培训,对于财政或上级部门未安排培训经费或安排培训经费不足的,培训费用原则上由办班单位承担。个别单位承担办班费用确有困难需特批收费的,应由物价、财政部门对其收费依据、标准进行审核后,报县政府审批。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等非企业组织自行举办的培训收费,必须凭教育部门或劳动和社会保障主管部门颁发的《社会力量办学许可证》、编制管理部门或民政主管部门的登记手续到价格主管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和备案手续。否则,一律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四要规范市场中介组织收费行为。市场中介组织要与主管的行政机关或挂靠单位在机构、人员、职能、办公地点、财务上完全脱钩,实行市场化运作。中介机构办公地点与主管机关完全分开,不得在主管部门服务大厅设置窗口。严禁在无法律法规、省政府文件规定的情况下,将行政管理职能和其职责范围内的工作(如审批事项的前期工作)交由中介组织(包括其下属事业单位)代行,变无偿服务为有偿服务,或借此搞强制摊派、培训、考核、评比并收取费用。严禁将自愿原则的中介服务挂靠到政府部门的职能上,作为办理行政审批事项(发照、年检等)的前置条件或额外附加义务;或将中介服务收费与部门管理性收费捆绑或相互搭车进行,实施强制收费。严禁政府部门把市场中介组织作为自己的“小金库”。
五要规范行业协会收费行为。严禁在法律无明文规定情况下,凭借主管部门行政权力,把入会或缴纳会费作为办理证照、年审等审批事项的前置条件,搞强制入会或强制收取会费。严格执行会费备案审查制度。对社会反映强烈且收取金额较大的会费项目,财政、民政要会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按照既能满足社团本身活动需要,又不会造成会员、企业过重负担的原则,制定指导性会费收取标准,切实把会费标准降到合理水平。
六要规范公共服务行业服务行为。水、电、燃气等公共服务行业要主动增强服务意识,按照全省最低价格收取初装费(工程贴费)和产品使用费。电力设备安装和消防设施施工要引入市场竞争机制。消防部门要适当降低企业消防器材送检率,检验合格的样品要及时返还给企业。任何单位都不得借工程验收之机向服务对象摊派任何费用。
四、加强督查,严格追究,确保收费管理工作的实效性
规范收费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难度大。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各单位各部门要把它作为一项关乎优化发展环境、改善民生的重点工作来抓。
一要贯彻落实到位。各单位各部门要切实增强大局意识、发展意识和责任意识,严格抓好落实工作。要认真清理收费项目,不得消极敷衍。凡涉及到本单位本部门需要取消、暂停征收或降低收费标准的收费项目,要不折不扣执行到位;已经取消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不得转为经营服务性收费等方式变相继续收取。
二要动态监测到位。县软建办要会同县物价局建立招商引资项目收费重点监控制度,设立招商引资收费举报专线,并借助企业软环境监测点,动态掌握企业负担状况,及时发现治乱减负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对企业实行价格服务“零”距离、“零”检查、首次违规“零”处罚的“三零”政策。
三要责任追究到位。要认真受理违规收费的举报投诉,对“三乱”行为的举报,要做到举报一起,查办一起,处理一起。对涉及“三乱”行为的部门,要取消年度评先评优资格,实行一票否决。对责任人要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要追究部门领导的责任,并在全县通报。对于拒不执行相关规定,或执行不力、落实不到位的单位,要严肃追究单位主要领导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加重企业负担等违规违纪行为,要严肃查处。
同志们,这次我县清理规范收费工作进展如何,关键靠牵头部门的精心策划和统筹安排,需要相关部门顾全大局和支持配合,更需要在座的各位辛勤努力和扎实工作。但是文件措施刚出台,贯彻落实还有个过程,规范收费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绝不能毕其功于一役,各单位、各部门要继续摒弃部门意识,树立全局观念,狠抓贯彻落实,全力服务企业,为把涟水打造成“收费最少、审批最简、信用最好”而不懈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