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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长总结会议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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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长总结会议讲话

同志们:

这次会议的主要议题是:贯彻落实全省市民政局长会议精神,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突出重点,以民为本,全面完成今年的民政工作任务。

下面,我讲五个方面的意见:

一、借助“暖促”工程平台,提升社会救助工作整体水平

1、加快渔农村敬老院改扩建工程,确保五保对象集中供养率达到70%以上。

到*年底,我市在册五保老人852人,其中集中供养599人(含户院挂钩84人),分散供养253人。据初步调查,还有应保未保对象1100多人,目前的集中供养率还不到30%。离省政府提出的到*年底达到70%,*年底达到80%的目标还有相当距离。

千方百计筹集资金,加大各级政府对敬老院建设的投入力度。*年底,全市有敬老院37所,床位753张,且规模小、设施差,难以达到五保老人的集中供养要求。今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县(区)、乡镇(街道)都加快了对农村敬老院建设的工作步伐。全市应新建、改扩建的敬老院36所,其中朱家尖敬老院去年已经改造完成,计划今年动工改造的34所,投资总额为2850万元左右,建筑面积3万平方米,占地面积7万平方米,床位总数2055张。

各级政府和社会各界对敬老院建设都相当支持,省政府今年拨出专款2000万元用于敬老院建设,如果没有问题,我市预计可以争取到200万元。市政府尽管没有安排专项资金,但郭剑彪市长保证380万元以内由市政府落实,他亲自带领有关人员到省联通公司等企业募捐,已基本落实200万元资金,还将向普陀山佛教协会等募捐。我们自己努力在国庆节发行大奖组福利彩票,顺利的话可以筹集福利资金100万元左右。省市两级共计可用于敬老院建设的资金在680万元以上。各县(区)局要在努力做好向省厅争取资金的同时,按照市委市政府“暖促工程”要求,落实一定数量的建设资金,不足部分由乡镇(街道)政府通过各种渠道解决。没有启动的乡镇(街道)敬老院改扩建工程,可以在预计到位资金后,选择合适的方式进行。

从已经启动的18所敬老院建设资金投资分析,有以下几种形式:一是以白泉为代表的社会力量捐赠形式,由日本方投资76万元人民币新建;二是以六横为代表的国有集体闲置资产改造,利用原学校、卫生院、乡镇政府办公楼等进行改造,如勾山、岑港、干览等,成为主要的形式;三是以朱家尖为代表的原有敬老院设施改造,有的直接改造、有的部分新建;四是以岱西为代表的直接征用土地新建;五是以金塘为代表的委托社会人员代建代管,镇政府拨出卫生院土地和30万元资金,由个人改造成敬老院,承担30名五保对象的日常护理。总体上来讲,只要能够使五保集中供养率达到80%要求,五保老人在敬老院“住得舒心、过得安心、生活愉快”,敬老院建设采取哪种形式都可以。

重新审核登记五保对象,切实承担政府的保障责任,实现80%的集中供养率。近几年来,由于大多数乡镇(街道)没有按照《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的要求办理农村五保对象相应手续,渔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应保未保”现象严重,估计在1100人以上,远远多于已保人数。各县(区)要抓紧摸清底数,把所有符合五保供养条件的对象全部按省《农村五保供养工作实施细则》要求办理相应手续:①已入院对象,签订好《入院协议》。②户院挂钩对象,对于经过引导仍坚持不愿意或不适宜入住敬老院的五保对象(患精神病、传染病等原因)采取户院挂钩的办法,必须与扶养人或扶养家庭签订好《户院挂钩协议》。③应保未保对象,摸清底数后,根据个人实际情况办理相应供养手续、签订相应《协议》。列入五保对象的,以县(区)为单位将花名册上报市局备案,统一发放《五保供养证》。所有农村五保对象按照《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民政厅关于开展农村五保对象和城镇“三无”对象集中供养试点工作意见的通知》要求,全部纳入低保范围,按城镇标准发放。

由于《农村五保工作条例》未经修改,一些保障条件、供养办法等规定与现实有一定出入,部分乡镇(街道)干部和民政工作人员,认为是养懒汉,是增加政府负担,不肯将部分还有劳动能力的五保对象纳入保障范围,这是不允许的。各级政府应该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要求,承担起社会责任,既不能拒绝把应列入五保对象的孤寡老人纳入五保范围,也不能把五保集中供养纯粹地交由社会力量来承办。县(区)、乡镇(街道)两级民政部门要切实维护五保对象的合法权益,把60岁以上的符合五保条件的人员全部纳入五保工作范围,定期进行走访,对一些身体条件较好、有劳动能力和经济收入的,可以降低五保供养标准,甚至可以只在节假日给予慰问,把他们的供养资金给那些体弱多病的五保对象。

努力探索五保供养长效机制。乡镇(街道)敬老院要加强内部管理,建立健全规章制度,按照1:8-10的标准配备管(护)人员,根据五保老人的身体状况进行护理。同时要按照市场经济运作机制,逐步走以院养院的自我发展道路。如白泉镇敬老院吸收自费休养对象入住,弥补敬老院管理经费和五保供养资金;再如朱家尖敬老院让身体健康的五保老人参与城镇交通管理等,给老人一定的经济补贴;还有一些敬老院开辟生产基地,种一些蔬菜,贴补伙食。乡镇(街道)可以在法规、实际承受能力许可的前提下,将五保供养资金适当分解给村(居)委会。县(区)民政部门要对敬老院供养资金给予重点倾斜,确保集中供养的五保老人住、穿、食、医、丧等各方面都能有所保障。

2、进一步深化千名机关干部结对帮扶贫困户活动。

市委市政府已经下发《关于机关干部结对帮扶贫困户任务分配的通知》[舟委办(*)28号],已将市直属各单位、部省属在舟单位在原结对帮扶503对的基础上,再新增结对帮扶贫困户250对,分配到各单位。

要求各帮扶单位每季度不少于一次的联系、走访、慰问帮扶对象,重要节日必须上门慰问;尽量帮助帮扶对象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力所能及地给帮扶对象适量的实物和经济救助,每年每户帮扶金不少于1200元(不含实物);发挥各自优势进行多形式的帮扶,变“输血”为“造血”;随时了解和掌握帮扶对象家庭成员变动、经济收入等情况。

结对帮扶工作是一项行之有效的社会救助办法,两年来,已为贫困家庭提供救助资金700万元以上。各级民政部门要以“不求所有,但求所在”为指导,借助党委政府及暖促办的力量,继续扩大深化结对帮扶工作,争取在3年时间内使我市80%以上的贫困家庭落实结对帮扶干部,结对帮扶总数达到6000对以上。

3、不断探索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新机制。

在实践的基础上,不断完善低保资金社会化发放办法。去年7月,嵊泗县率先在全省实行低保资金社会化发放以来,其他县(区)相继实施,到今年4月已全部实行社会化发放。从实践来看,这是一项一举多得的工作措施,不仅保证低保资金运作的规范安全,足额到位,减少低保工作人员的工作压力,而且减少资金发放环节,更加方便低保对象。各县(区)要深入听取乡镇民政工作人员和低保对象的意见建议,认真总结不断完善,对可能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

强化责任意识,将符合低保条件的困难家庭全部纳入低保。市《低保办法》和县(区)《实施细则》都明确规定了申报及审批保障程序,在执行过程中必须坚持公开、公平、真实原则,凡需要救助的贫困家庭,向户籍所在地的村(居)委提出申请后,村(居)委、乡镇(街道)和县(区)民政部门都必须按照规定的时限,作出批准或不予批准或调整保障金数额批复,并予以公示,以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而不能采取一季度、半年办理一次。低保制度已实行多年,但是,由于乡镇(街道)在确定低保对象时,过多地考虑财政承受能力,将一部分符合低保条件的家庭拒于保障线以外,严重损害了困难群众的合法权益。据去年底“暖促”工程驻村干部统计,全市有应保未保对象共791户和1198人,年初经各级民政工作人员复核,将其中299户390人纳入了低保范围。经常还有困难家庭来信来访述说困难,要求列入低保;也经常听到民政工作人员和乡镇干部议论低保制度是养懒汉,政府供养了一批不该供养的人。这说明,我们民政工作人员还没有真正树立“以民为本、为民解困”的思想,没能按照法规规定依法办事,还是用懒汉、好人坏人等个人好恶及社会道德标准在衡量,是否该给予困难家庭以低保或其他形式的救助。但是,从法律层面讲,只要没有违法犯罪,每一个公民都享有同等的社会救助权利。

完善工作机制,逐步规范低保家庭收入计算办法。低保对象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家庭人口、收入情况的变化随时进行调整。在实际工作中,低保家庭的收入确实很难计算。比如,农村有子女老人的赡养费、农村家庭承包田的收入、城镇居民短期临时务工收入等等。我认为,现行低保标准仅够维持低水平的必要生活支出,困难家庭给予一定的低保救助后,其生活仍然相当困难,在计算家庭收入时应该适当放宽。从今年起,按照省厅和暖促工程有关要求,渔农村低保家庭的月低保金补差标准应不低于50元/人,城镇居民的补差标准应不低于80元/人。

4、认真做好农村困难家庭危房改造工作。通过3年时间,对全市90%以上住房困难的贫困群众的危房进行改造,以进一步解决贫困群体的住房问题。总改造户数为2040户、资金总投入1290万元。*年确保完成680户贫困家庭的危房改造工作,住房改造资金为平均每户家庭安排5000元,总投入资金340万元,资金拼盘为市、县(区)、乡镇按1:1:1的比例配套。各县(区)局要与暖促办一起,认真做好督查工作。

5、认真组织实施贫困群体大病医疗救助办法

因病致贫、返贫已经成为贫困的主要原因。市政府已经出台贫困群体大病医疗救助办法,各县(区)要在出台实施细则的基础上,做好与卫生、财政等部门的协调工作,尽早对城镇“三无对象”、低保家庭等5种对象因患尿毒症、严重精神分裂症等5类大病的贫困群众实施切实有效的救助,使他们的医疗难问题得到一定缓解。

二、按照市、县(区)政府目标考核内容,做好重点工作。

1、加大退伍安置改革力度。继续完善“双向选择、供需见面、保底安置”的办法,除保障退役士官等重点安置对象安置就业外,积极鼓励自谋职业,力争使自谋职业率达到90%。加强军地两用人才的交流,积极扶持农村退役士兵就业。

2、加强民间组织的培育管理,重点培育和发展行业协会、农村专业经济协会和社会公益服务性的民间组织,加大对民间组织履行章程和遵纪守法情况的督查,开展民间组织能力建设和“诚信服务、真情回报社会”活动,确保民间组织正确的发展方向。

3、切实加强各项老龄工作。全面推行社区老龄工作“3587”工程,制订实施意见,建立领导和工作机制,确保有30%以上的社区达到规范化标准。开展创建老龄工作先进县(区)活动,重点搞好普陀区、岱山县的考评与推荐工作。要充分调动和发挥老龄委成员单位的积极性,做好老龄“十五”发展规划落实情况的评估。健全老年人协会组织、班子和制度建设,建立正常的工作机制,到年底全市95%的渔农村建立老年人协会,创建20个规范化协会合格点。加快定海、普陀、岱山老年活动中心建设,开展有利于老年人身心健康的文体活动。继续推行渔农村签订《家庭赡养协议书》活动,在去年的基础上,再有20%以上的乡镇开展此项工作。继续开展青少年敬老爱老助老主题教育、老年文化艺术周等活动,营造良好的老龄工作氛围。

4、认真做好国庆期间的大奖组福利彩票发行工作。市本级以委托公司宣传的形式,国庆期间在定海发行2000万元即开型大奖组。要求定海局、普陀局做好配合工作。岱山县局要尽早安排,在适当时候发行大奖组。市本级所筹集的福利金,50%直接分配给两区,50%用于全市统筹,全部用于乡镇(街道)敬老院建设。

民政工作是一个大系统,各项业务工作如双拥、地名、殡葬、社区建设等,相对独立,自成体系,需要互相协调,统筹兼顾,全面发展,共同提高。

三、围绕生态市建设目标,加大殡葬改革力度。

进一步扩大火化区,建设大衢、六横小型殡仪馆。去年4月15日,岱山县长涂镇、秀山乡顺利推行遗体船运火化,为继续扩大海岛火化区提供了成功经验。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重视下,岱山县大衢镇火化殡仪馆已经开始启动,预计10月份可以投入使用,届时负责大衢岛、鼠浪岛死亡人口的火化。普陀区六横镇也已选定馆址,负责六横岛、虾峙岛、佛渡岛的死亡人口火化。各县(区)在做好殡仪馆建设的同时,要通过各种形式加大殡葬法规宣传力度,及时做好群众工作,顺利实现土葬与火化的过渡。普陀区、定海区民政局还要做好党委政府的参谋,加大桃花、登步、盘峙、长白等周边小岛殡葬改革力度,落实船只、码头等设施,采取必要的工作措施,尽早实行以船运为主要方式的遗体火化。

大力整治青山白化。根据《*市生态市建设规划》,市局与市政府签订了生态市建设工作目标责任书,要求至2007年“青山白化”治理率达到90%以上,*年“青山白化”治理率达到30%。经调查,“三沿五区”共有私坟26142座,公墓4762穴,治理工作任务重,难度大。今后撤迁坟墓的遗骨经二次火化或收殓后,一律葬入经批准的乡镇公益性墓地或骨灰纪念堂(塔)。撤迁补偿采取撤一穴老坟,补一穴生态墓地,迁入后再给予适当撤迁补偿费的办法。各县(区)可以参照岱山县的做法,积极做好党委政府的参谋,争取主要领导的重视,得到财力安排上的保障。

在渔农村全面推行生态葬法。今年要对乡镇公益性墓地进行全面清理,按照葬法改革的要求,调整完善骨灰安葬场所规划布局,完成复查审批和建造绿化工作。*起乡镇公益性墓地一律停建、出售传统公墓。生态墓地要求墓碑平置,面积不超过0.3平方米,倾斜度不大于15度,墓区绿化率在80%以上。提倡以乡镇为单位,统筹安排建设骨灰纪念堂(塔)。各县(区)要加强对公墓、乡镇村骨灰存放处、乡镇村公益性墓地的管理,健全购墓、进穴登记制度,禁止接受户籍不在本乡镇人员购墓安葬。加大骨灰跟踪管理和执法力度,发现违犯殡葬法规的行为,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乡镇政府责令整改,给丧户造成的损失,由墓地建造管理者予以赔偿。

四、以贯彻落实《行政认可法》为契机,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完成《行政认可法》四项清理工作,为实施《行政许可法》做好准备。严格按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所承诺的程序和时限要求,规范办理各项行政审批和服务,尽可能地方便民政对象。市、县(区)两级民政部门要在现有“四项”清理基础上,加强与政府法制办、省民政厅的沟通协调,确保7月1日前完成实施《行政许可法》的各项准备工作。民政工作人员,特别是涉及行政许可事项的工作人员,要结合业务工作实际,认真学习《行政许可证法》,确保在7月1日以后规范开展行政审批、行政许可工作。

从依法行政、依法管理角度出发,规范各项民政收费项目。今年以来,民政部门的一些收费项目,频频见诸报端,纠风办、减轻农民负担办公室等机构经常组织人员进行明察暗访,民政部纪检组5月21日刚就行风建设情况来我市开展调研。过去的一些收费办法,已经不再符合当前形势,需要从依法行政、依法管理、合理收费的角度,进行适当的调整和规范。要进一步严格规范婚姻登记服务收费。民政部4月15日下发的《关于严格禁止借婚姻登记乱收费的通知》,把我们所采取的出具《离婚调解书》、结婚证礼盒等一些服务性收费都列入了乱收费项目例举范围。从现在起,必须按照通知要求,杜绝婚姻登记工作中的乱收费现象。具体提出三点要求:一是未列入集中婚姻登记的地方,在同级财政和编制部门解决婚姻登记机构编制和经费问题前,暂缓集中婚姻登记。二是要严格区分婚姻登记与婚姻服务的界限,做到婚姻登记与婚姻服务的人员、场地和收费三分开,禁止人员混用、场地交叉、收费混合的现象发生。婚姻登记机关只收9元/对的婚姻登记工本费,不允许开展任何收费服务业务。三是婚姻登记服务机构在开展婚姻服务工作中,可以积极引导,但必须坚持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并有相应记录在册。所有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必须明码标价,并在明显处公示。收费服务必须使用正式发票,严禁搞任何形式的强制服务和任何形式的搭车收费。要逐步依照殡葬管理法规要求,规范殡仪服务及收费。殡仪馆火化、接运尸体等规费收取,必须严格按照物价部门审批价格执行,绝不允许出现超标准收费现象。礼厅、化装、骨灰盒销售等殡仪服务项目,要在殡仪馆服务场所的明显处公示收费项目和标准,坚持自愿服务原则,由服务企业与丧户协商定价。法规有规定的二次入棺、骨灰乱葬乱埋等现象要坚决予以打击,但法规没有明确的如骨灰盒销售、公墓制作和销售墓地等经营活动,必须按照殡葬管理法规进行,不得随意强制。任何服务性收费项目要增加服务对象,必须依靠管理机关加强相应的管理来实现,不得由服务机构自行强制执行。

五、加强机关效能建设,提高干部队伍整体素质

开展机关效能建设,最终的落脚点在于更好地为人民群众服务,为经济建设服务。*年民政工作任务艰巨繁重,吴桂英厅长提出要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统领,用时代的要求来审视、用发展的眼光来研究、用改革的精神来推动。主要要解决以下三个问题:

1、加强市和县(区)民政局领导班子建设。

领导班子建设是民政工作的关键所在。市民政局、嵊泗县民政局在*年度政府部门目标责任考核中名列前茅,主要是得益于班子建设。班子建设上去了,凝聚力、战斗力增强了,干部职工的信任度增强了,上下心齐、气顺、劲足、实干,工作自然也上去了。加强领导班子建设,作为一把手,我的心得是:要坚持民主集中制,凡事关全局工作,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必须经过一定程序和形式广泛征求意见,政策制定、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等,必须经过集体研究决定,不能个人说了算,也不能“真主意、假商量”,要充分发扬民主,充分尊重局领导班子其他成员的意见,诚心诚意地搞好团结,发挥班子成员各自的特长,取长补短,形成合力,提高战斗力。大家能在一起工作,是难得的缘份,一定要相互珍惜,惜心呵护。班子其他成员,我认为要有胸怀全局,摆正位置,立足所分管的工作,为一把手作好参谋。对与一把手之间在观念上、方法上的差异,要及时充分地予以沟通交流,不能在集体决定后固执己见,不执行集体决议,甚至私下议论发牢骚。更不能认为一把手资历比你浅、进入民政系统比你晚而倚老卖老,在系统内拉帮结派,搞小团体,破坏团结。在领导班子团结问题上,我还是认为,团结出战斗力,团结才有凝聚力,团结出干部。希望大家认真思考。

2、确保民政系统政令畅通。

民政系统的服务对象是困难群体,尽管几年努力下来,民政部门的形象有所改变,但还是难逃弱势部门范畴。要打造强势民政,树立民政部门应有的社会地位,民政系统自身必须拧成一股绳,确保政令畅通。民政工作纷繁复杂,每年都会有几个工作重点,但这并不代表重点以外的工作不重要,在某一特定时段,任何工作都会是重点,都很重要,都可能影响民政工作大局,甚至牵动党委政府工作大局。但是在实际工作中,市与县(区)之间还存在一定问题。我再强调一下,工作上的事,市局从上到下每一位工作人员,要求县(区)局相应工作人员落实,都是代表市局,县(区)应该结合实际工作情况,予以认真落实,并及时反馈,不能因为经办人员的职务高低、实权大小、工作难度大小而讨价还价,更不应该有牢骚怪话。系统内如果有这种习惯,县(区)委政府部署工作同样会有这种问题,必将导致民政形象严重自贬受损。

3、进一步提高民政干部为民政对象服务的意识和水平。

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全面发展,民本意识和法治观念的增强,公共财政体制的确立,民政工作发生了深刻的变化,这既是机遇又是挑战,需要我们民政人调整观念,更新思路,转变方法,努力适应,走出民政事业发展的新路子。调整观念要求我们重新认识民政工作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保障作用,正确分析经济社会发展对民政工作的影响,注重发挥民政工作特有的社会功能,大胆冲破老经验、老办法、老框框的束缚,用新的视角观察形势,用新的观念研究民政,用新的方式融入社会。更新思路要求我们从全局工作的高度、从民政对象的需求出发,制定符合实际的工作思路。要有敢为人先的勇气,要有“前人栽树、后人乘凉”的胸怀,不能以牺牲长远利益为代价,不能顾此失彼,不能脱离实际。转变方法要求我们用改革的精神,用新的理念、新的途径、新的措施来思考和解决民政工作中存在的一些深层次矛盾和问题,如退役士兵安置改革、贫困群体特别是因病致贫群体的救助、社区建设体制的完善、社会福利事业社会化及投资主体多元化等,力求有新的突破。

“以民为本,求真务实”是做好各项民政工作的切入点。“求真务实”要求民政系统要下真功夫、苦功夫,深入一线,调查研究,摸清困难群众的底数,找出解决问题的可行办法。深入基层、深入实践、深入群众,认真听取各方意见,千方百计去“求真”,满腔热情去“务实”,实实在在做好每件事、每项工作。“以民为本”要求民政部门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要将群众的安危冷暖挂在心上,把人民群众的呼声作为第一信号,急群众之所急,想群众之所想,办群众之所盼,供群众之所需,带着深厚的感情帮助民政对象解决各种困难,扎扎实实地为民造福。

同志们,*年民政工作的任务很重,民政事业发展所面临的形势也很严峻,我们一定要紧紧依靠各级党委政府,设身处地地为民政对象的实际需求考虑,以民为本,求真务实,锐意进取,争取顺利完成全年的各项民政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