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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志们:
今天,我们召开全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会议,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党的*届六中全会、省委*届*次全会、中央、全省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国劳动保障工作会议精神,回顾总结去年工作,分析当前劳动保障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安排部署今年工作任务。同时,对全省劳动保障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进行表彰。下面,我着重就工作回顾、形势分析、今年工作安排讲几点意见。
一、*年工作回顾
*年是“*”的开局之年。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面对繁重的工作任务和新的工作要求,全省各级劳动保障部门紧紧围绕省委实施“八八战略”、建设“平安*”、“法治*”、文化大省“四位一体”的总体布局,以构建和谐社会、健全为民办实事长效机制为重点,着力完善劳动保障政策体系,努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继续保持了各项工作的良好发展态势,许多方面走在全国前列。一年来主要工作成效可归纳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各项目标任务全面超额完成。
全省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三二一”总体工作思路,统筹安排十件实事与年度工作目标任务,进一步加大了工作力度,全面超额完成了省委、省政府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
一是就业再就业工作取得新成绩。各级党委、政府及劳动保障部门把就业再就业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不断健全目标考核制度,强化了政府促进就业、市场调节就业、劳动者自主就业的工作推动机制。加大对就业困难人员的扶持力度,完善了就业援助长效机制,就业局势继续保持稳定。到去年末,全省新增城镇就业人数67万人;帮助32万名城镇下岗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其中,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再就业10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为3.51%,是近几年来最低的。
二是社会保障扩面取得新突破。按照“抓两头、促中间,推进广覆盖”的思路,不断扩大覆盖面,特别是加快了将非公企业从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和农民工纳入社保体系的步伐,26个经济发达县市养老保险基本全覆盖的成果得到巩固,一般县市扩面工作顺利推进,困难县市扩面工作稳步发展。到去年末,全省企业养老保险参保人数964万人,比上年末净增88万人;企业实际缴费人数722万人;基金收入318亿元,支出192亿元,累计结余454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26亿元,基金支付能力达26个月。加大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扩面力度,全省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到731万,比上年末净增91万人;工伤保险参保人数达到604万,比上年末净增151万,增幅十分明显;推进农民工参加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的专项扩面行动,农民工参加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分别为227万人和148万人,均位居全国前列。失业保险参保人数达到504万人,比上年末净增近60万人。生育保险参保人数达到383万人,比上年末净增98万人。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继续做到失地必保,即征即保。全省有234万名被征地农民纳入社会保障范围,其中有196万名被征地农民参加了基本生活保障,有88万名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员已按月领取基本生活保障金或养老保险金。全省累计筹集保障资金254亿元,其中政府配套资金到账72亿元,比上年末增长约23亿元。目前,我省被征地农民已参加社会保障的人数和筹集保障资金的总量约占全国的三分之一。
三是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取得新进展。贯彻落实省政府《实施职工技能素质工程加强技术工人队伍建设的意见》精神,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完善高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的若干意见》,积极推行“培训、考核、使用相结合,并与待遇相联系”的政策,加强高技能人才实训基地建设工作,组织开展了全省职工技能大赛。技工学校教学质量有了进一步提高,毕业生就业率达到95%以上。完善了再就业培训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的目标责任制管理。去年完成再就业培训16万人,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70万人,高技能人才培训7万人。继续大力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全省职业技能鉴定61万人。
(二)劳动保障政策体系进一步完善。
国务院关于就业和社会保障一系列重要文件出台后,我们把制定好我省的政策文件作为事关劳动保障工作长远发展的大事来抓,在广泛深入的调研基础上,结合我省实际,制定并以省政府名义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就业再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通知》、《关于推进城镇居民医疗保障制度建设试点工作的意见》、《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实施意见》、《关于全面推进城乡统筹就业的指导意见》、《关于全面推进工伤保险的通知》等6个政策文件。这些重要政策的出台,是大社保体系建设的重大举措,具有*特色的劳动保障政策体系得到进一步完善,也为我省今后一个时期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提供了制度安排和政策依据。
根据省政府出台的六个文件,我们从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入手,及时研究制定了一系列政策措施,抓好贯彻落实。一是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了就业再就业工作的6个配套政策,全省所有市、县(市)已出台了具体的实施办法,在扶持对象范围、扶持项目等方面有新的突破,扩大了政策受惠人群。对20个试点地区进行了评估检查,城乡统筹就业全面铺开。二是出台了《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办法》,对改革我省养老金计发办法、逐步做实个人账户、统一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的参保政策、建立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等方面作了可操作性的规定。制定出台了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办法,全省150万企业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调整工作已全面落实到位,人均调整额度120元,并体现了向退休早、待遇偏低等相关人员的倾斜。通过这次调整,我省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养老金达到1028元,位居全国第3位。同时,对3.6万精简职工、2.2万计划外长期临时工和5.4万企业职工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标准作了调整,分别提高到380元/月、295元/月和265元/月(其中农业人口为230元/月)。三是城镇居民医疗保障制度建设试点工作平稳起步。各市都已明确了各自的试点县(市),正在着手试点工作,有的已经以政府名义出台方案,有的已经开始参保缴费并享受医疗保障待遇。四是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实施意见》,各级建立了有关部门参加的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明确了联席会议的主要职责、成员构成、议事规则等事项,发挥好牵头作用。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的要求,重点在农民工工资、劳动合同、社会保险、技能培训、就业服务、女职工和未成年工保护等方面加大了工作力度,受到国务院农民工工作督查组的充分肯定。五是制定了事业单位、民间非营利组织工作人员参加工伤保险问题的政策。
(三)维权和维稳工作成效明显。
围绕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全面启动实施劳动合同制度三年行动计划,切实抓好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签订工作,广泛组织开展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活动,全省职工劳动合同签订率已达89%,签订集体合同近6万份。三方协调机制不断完善,省、市、县(区)三级均已建立三方协调劳动关系机构,乡镇(街道)建立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构的,占全省乡镇(街道)数的70%。
进一步提高劳动争议处理效能。出台了《关于加快劳动争议仲裁案件处理的若干意见》,简化劳动争议案件的受理、处理程序,给农民工及其他困难群体申请仲裁提供便利,较好地处理了一批重大疑难案件,调整规范了全省仲裁案件收费标准。去年全省各级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共处理劳动争议案件2.1万件,其中集体争议1095人,年结案率达到94%。全省乡镇劳动关系协调机构共调解处理劳动争议近4万件,为劳动者追回工资、工伤赔偿金等共计5.4亿元。
规范和加强信访维稳工作。制定了《*省涉及劳动保障方面群体性事件应急预案》和《*省劳动保障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办法》,各级都建立了维稳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立了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工作小组。去年,全省处理群众来信1.5万件,接待群众来访5.4万人次,其中集体访3220批次,涉及9.8万人次,维护了社会稳定。
企业工资分配宏观调控机制不断健全。继续做好企业工资增长指导线的工作,逐步完善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制度,各地的价位数量逐年增加。积极实施工资集体协商谈判制度,合理确定和提高职工工资水平。*年9月1日,我省再次调整了最低工资标准,与上次调整仅相隔9个月,调整后的月最低工资标准为750元、670元、620元、540元四档;非全日制工作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6.4元、5.7元、5.3元、4.6元四档,这个水平在全国居于前列。
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向纵深发展。各地加大执法力度,积极开展清欠工资、规范劳动用工行为、打击非法使用童工等专项整治行动,建立健全工资支付保障金、农民工记工考勤卡、网格化管理、欠薪应急周转金、劳动保障诚信档案等5项劳动保障监察制度。目前有80个市、县(市、区)建立了建筑业企业工资支付保证金,被纳入该制度的企业超过5000家,保证金总额约15.5亿元。有92个市、县(市、区)以及部分乡镇建立了政府欠薪应急周转金制度,共筹集周转金近1亿元。对12万家用人单位实施了书面审查,并将诚信情况向社会进行公示。去年,共立案受理投诉4.2万件,结案率达99%;追回被拖欠工资4.2亿元,全省98.3%的农民工能按时足额兑现工资。全省历史欠薪问题基本得到解决,欠薪多发势头得到有效遏制,没有发生特别重大的劳动保障违法恶性事件。
(四)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能力不断提高。
按照建设服务型政府的要求,加强依法行政,不断提高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一方面,强化社会管理职能。《*省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第*个五年规划纲要》正式出台,确立了今后五年全省劳动保障工作的指导思想、发展目标、主要任务和政策措施,为“*”期间劳动保障事业的发展提供了纲领性指导意见。有序推进劳动保障立法计划,《*省工伤保险条例》、《*省职业技能鉴定办法》、《*省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办法》和《*省<禁止使用童工规定>实施细则》等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完成起草工作,已上报省政府。认真组织清理、划分劳动保障行政执法的法律依据,做好依法行政的基础工作,开展农民工专项普法宣传,启动了“*”普法。组织开展了社保基金专项检查,采取有力措施,进一步加强了社保基金监管。开展了全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养老保险内部控制检查工作,加强社保经办机构能力建设。各级加强了对劳动保障重大问题的研究,举办培训班、业务讲座,不断提高干部业务素质。省厅继续举办劳动保障系统领导干部理论读书会,专题研究农民工的劳动保障问题,得到省委书记的充分肯定。
另一方面,提升了公共服务能力。全面推进就业服务制度化、专业化、社会化建设,全年组织开展了“送政策、送服务、送岗位、送补贴”再就业援助活动、“春风行动”、“大中专技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等6次专项就业服务活动,部署开展创建充分就业社区试点工作。全省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率继续保持在97%以上,退休人员进社区管理比例达到76%。实行了农民工工伤认定快速通道办法,试行了工伤医疗的“绿色通道”和小额度、无等级工伤事故的简易处理模式。在全省范围内对药品目录和医疗服务项目目录全面实行准入管理,有效降低了参保人员医疗费用负担,合理控制了医疗费用增长。规范了定点医疗机构服务行为,健全了“两定”机构的准入、退出机制和信用等级制度,缓解了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全省绝大部分街道、乡镇、社区都建立了劳动保障所(站),有的地方延伸到村,形成了比较完善的城乡管理服务网络。省劳动保障电话咨询服务中心组建完成,省及部分市县成立了劳动能力鉴定中心,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进一步健全,劳动仲裁院已达60家。省本级金保工程建设一期投资6000万元资金已落实到位,启动了省级劳动保障异地容灾备份系统的前期准备工作和统计直报系统试点工作,完成了劳动力市场信息管理系统论证评估工作。市、县联网工作基本完成。加强全省联网数据采集工作,建立了养老保险联网数据情况通报制度,全省11个市养老保险联网数据上传人数已占到全省参保人数的54%,失业登记和失业保险监测已进入全面实施阶段,部分地区已实现了数据上传。加强了规模以下企业和个体经济组织劳动保障统计工作,社会保险经办、境外就业、职业技能教学研究、劳动保障宣传信息等工作也取得了新的进展。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机关党建工作,积极开展创建优质服务窗口活动,开展了全省劳动保障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评选活动,对14个先进集体和33名先进工作者进行了表彰。
一年来的工作,得到了省委、省政府的充分肯定,也受到了人民群众的普遍好评。省统计局专门开展了“社会公众对*年为民办‘十件实事’项目的评价”调查,多数公众对于政府在*年开展“十件实事”总体的满意程度很高,大多数公众对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表示满意。所有这些成绩的取得,是省委、省政府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各有关部门协同配合、大力支持的结果;更是全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团结拼搏、开拓创新、扎实工作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厅党组向辛勤工作在劳动保障战线上的广大干部职工表示衷心的感谢和亲切的慰问!
二、当前劳动保障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
当前,我省劳动保障工作发展态势良好,劳动保障事业发展面临着难得的历史机遇,一是党的*届六中全会《决定》为劳动保障事业的发展提供了广阔空间。六中全会《决定》把劳动保障工作提升到前所未有的高度来安排部署,作出了一系列重大决策,可以说,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部署要求等,涵盖了劳动保障工作的各个方面,为我们做好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的工作指明了前进方向。省委《关于认真贯彻党的*届六中全会精神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意见》,提出力争到2010年全省基本实现全面小康社会的目标,到2020年努力使*成为社会和谐程度较高的先进省份,逐步形成全省人民各尽所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的局面,明确了今后一个时期的工作目标和工作任务,赋予了我们新的历史使命,劳动保障事业大有作为。二是重视解决民生问题更加彰显了劳动保障工作的地位和作用。近年来,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把解决民生问题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把它作为党和政府工作的根本任务来抓,坚持在解决民生问题中推动和谐发展,科学发展、统筹发展的理念逐步深入人心,全省上下对解决民生问题的认识更加深化,行动更加自觉,措施更加有力。劳动保障工作集中反映了民生问题,政府可以通过劳动保障工作了解人民的期待和想法,群众可以通过劳动保障工作掌握政策、树立信心。可以这么说,解决好民生问题是劳动保障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民生问题解决好了,我们的工作就抓到了点子上,就落到了实处。三是人民群众的企盼为我们进一步做好劳动保障工作提供了内在动力。随着社会发展和生活水平的提高,人民群众对就业再就业和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障的期望值越来越高。我们要把人民群众期望转化为进一步做好工作的动力,扎扎实实为老百姓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
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劳动保障工作在发展中也遇到了“成长的烦恼”,有些矛盾和问题在我省表现得更为早发先发,某些方面也更加突出。主要有:一是城乡统筹的发展对劳动保障工作提出了严峻的挑战。长期以来,劳动保障制度主要是针对城镇人口设计实施的。尽管我们通过地方立法、政策调整等在打破城乡两元体制方面做了许多探索和努力,但现行的政策制度总体上是还难以适应城市化进程的需要,还不是一个开放的、兼容的体制,离实现城乡居民充分就业,人人享有社会保障的目标还有很大距离。随着城乡一体化进程的加快,劳动保障工作从主要面向城市和企业职工向城乡全体劳动者转变,如何适应城乡统筹的要求,建立覆盖城乡的劳动保障体系,需要我们进行更多的探索,付出艰苦的努力。二是维稳的任务依然十分繁重。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影响社会稳定的因素不少。劳动者充分就业的需求与劳动力总量过大、素质不适应的矛盾十分突出,招工难与就业难并存,部分已就业人员的就业稳定性差。社会保障覆盖面还不广,保障水平还不高,特别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退休人员待遇差的矛盾十分突出。协调劳动关系难度增加,劳动合同制度没有完全实施到位。企业工资分配秩序不够规范,按劳分配在初次分配中的比例偏低,收入差距进一步拉大,但由于缺乏有效的调控机制,很难从根本上予以解决。三是机构队伍建设不适应劳动保障事业发展。这几年,劳动保障各项工作从面向城市扩展到农村,业务范围不断扩大,业务量大幅增加,急需加强机关、社保业务经办、劳动保障监察、劳动争议处理、基层就业服务等机构队伍建设,但全省劳动保障系统机构队伍建设滞后,人手严重不足的问题日益突出,现有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也跟不上事业发展的需要。对此,我们务必引起高度重视,要迎难而上,破难而进,着力解决劳动保障工作中存在的各种矛盾和问题,努力使我省劳动保障工作在各方面再上新台阶。
三、*年的主要工作任务
*年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一年,做好今年的工作,保持劳动保障事业发展的良好势头,对于迎接党的*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的召开意义十分重大。根据中央、省委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国劳动保障工作会议的精神,*年劳动保障工作的指导思想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届六中全会、省委*届*次全会精神,全面准确把握六中全会对劳动保障事业发展的部署和要求,以和谐社会建设统领各项劳动保障工作,继续按照“三二一”的总体工作思路,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将工作重心放在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上,着力解决困难群众的社会保障问题,进一步完善为民办实事的长效机制和制度保障,推动我省劳动保障事业的新发展。
(一)坚持量质并重,实现更加充分的社会就业。
就业再就业事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这项工作始终不能放松。要发挥政府促进就业、市场调节就业、劳动者自主就业三方面的积极性,大力促进充分就业。继续做好城镇失业人员特别是就业困难人员、城镇新增劳动力特别是大中专毕业生、农村转移劳动力特别是被征地农民的就业工作,力争实现:全省新增城镇就业人员60万;引导和帮助25万名城镇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其中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6万名;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以内,保持全省就业局势的总体稳定。围绕上述目标,一是在新一轮就业再就业政策的贯彻落实上下功夫。抓好新一轮优惠政策的贯彻落实,解决政策落实中的难点问题,充分发挥再就业资金效益,不断提高再就业政策实施效果。二是在解决困难群体就业问题上下功夫。加大对就业困难人员的帮扶力度,完善就业援助长效机制,将就业再就业优惠政策扩大到城镇“零就业”家庭和农村低保户家庭,帮扶其实现就业。三是在加快城乡统筹就业进程上下功夫。以新农村建设为契机,逐步实行劳动力资源管理制度、就业制度和就业促进政策、劳动力市场和就业服务体系、职业技能培训体系、用工管理制度“五统一”,不断改善进城务工人员的就业环境,开展农村劳动力就业统计指标体系建设的研究和试点工作,加快城乡就业一体化进程。加强省内“山海协作”对口劳务交流和省际劳务合作。四是在提升就业服务质量上下功夫。进一步规范职业介绍业务流程,加快劳动力市场信息化和基层劳动保障平台建设,创建网上求职和招聘平台,逐步实现劳动力供求信息共享。规范劳务派遣行为,加强境外就业工作,做好境外人员就业的管理服务。
(二)按照城乡统筹要求,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深化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目标任务。今年的社会保障制度改革任务仍很艰巨,要按照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逐步建立起保障人群全覆盖、保障形式多样化、保障标准相适宜的社会保障体系,一手抓扩大覆盖面,一手抓政策完善,新增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40万、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40万、工伤保险参保人数250万、失业保险参保人数56万;生育保险参保人数67万;被征地农民继续做到“即征即保”。
1.抓扩面与完善制度并举,推进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一是努力扩大养老保险覆盖面。继续按照“抓两头、促中间”的工作思路,26个经济发达县市要向全覆盖推进,中间县市要向基本全覆盖推进,困难县市要通过扩面与省级调剂挂钩的办法推进扩面,进一步完善养老保险基金省级调剂办法。二是加快做实个人账户步伐。根据省政府〔*〕48号文件的要求,制定《做实个人账户管理暂行办法》,积极推进做实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工作。各地要结合实际,在确保养老金发放的基础上确定做实比例,经济发达地区要先行一步,通过几年的努力,实现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由空账转实账的目标。三是完善政策体系。根据国务院〔2005〕38号和省政府〔*〕48号文件要求,制定*年退休人员待遇新老办法平衡过渡,合理衔接的办法,统一非公有制企业、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的参保政策,建立完善参保缴费的激励约束机制。规范“双低”参保办法,做好与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衔接。按照中央和省政府关于事业单位改革的部署,适时出台全省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办法并着手试点。逐步规范企业年金管理操作办法,清理移交原社保经办机构管理的企业年金,通过政策支持,指导企业积极稳妥地开展企业年金。四是认真研究部分企业精简退职人员生活困难补助、城镇企业职工遗属供养补助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切实使这些困难群众能够老有所养。五是建立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根据经济生活发展和物价增长情况出台*年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方案。
2.完善医疗保障体系,重点抓好城镇居民医疗保障制度建设。一是继续扩大医保覆盖范围。着力做好政策宣传和管理服务工作,努力推动非公有制企业及其职工和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二是加快建立和实施城镇居民医疗保障制度。省政府《关于推进城镇居民医疗保障制度建设试点工作的意见》对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筹资机制、职能主体、工作部署等都作了明确的规定,各地要加大工作力度,今年所有试点地区要在完成试点任务的基础上着手实施。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抓紧制定政策措施,做好制度实施及相关管理工作。通过两至三年努力,实现全省城镇职工、城镇居民、农村居民医疗保障制度全覆盖。三是完善医疗保险政策。研究制定农民工大病医疗保险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障的相关政策措施,减轻个人医疗费用负担。同时,在各级财政安排经费的基础上,对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企业退休人员每两年进行一次免费体检。
3.进一步完善失业保险制度。加大失业保险扩面力度,提高非公有制企业及其职工的参保率。结合户籍制度改革和城乡统筹就业工作的开展,探索农村转移就业人员参保的新政策。切实发挥失业保险“保生活、促就业”的双重作用,积极拓展失业保险基金促进再就业的功能。
4.加快实施工伤保险全覆盖,继续做好生育保险工作。全面推进工伤保险工作。认真贯彻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进工伤保险的通知》,围绕全覆盖的目标,积极实施“平安计划”,加快推进农民工数量较多的企业参加工伤保险,同时积极稳妥推进事业单位参保工作,争取今年底实现事业单位工伤保险全覆盖的目标。认真贯彻落实《*省生育保险暂行规定》,扩大生育保险覆盖面,积极推广生育保险和医疗保险协同推进管理模式,切实保障生育女职工的合法权益。
5.规范完善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研究建立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办法。按照“确保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的要求,进一步完善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建设,扩大覆盖面,根据经济发展状况和各地承受能力逐步提高保障标准。妥善处理新老被征地农民的政策衔接问题,研究制定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与城镇社保体系接轨的政策,积极做好与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建设相关的就业、医疗等配套政策措施的落实。同时,根据城乡统筹发展的要求,按照个人养老储蓄为主、集体补助为辅、政府适当补贴的原则,研究建立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有条件的地区率先开展试点工作。
5.以规范管理运作为抓手,强化社会保险基金监管。一是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险基金管理规章制度,规范基金管理,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全面清理回收违纪违规基金,严厉查处挤占挪用或其他违法动用社保基金的行为。凡是存在挤占挪用社会保险基金和其他违纪违规问题的市、县,省里在核定养老、失业保险调剂金和失业保险基金促进再就业经费补助时,实行“一票否决制”。二是推动各级政府建立社会保障监督委员会并尽快运作起来,进一步完善基金监督制度,切实加强对社会保障基金的监督。三是各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要配备专门的基金监督行政人员,切实履行基金监督职责,加强劳动保障部门内部监督工作,严禁新的违纪违规行为的发生。四是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要高度重视内部控制工作,严格执行社会保险基金财务会计制度,认真做好社会保险基金核算工作,加强社会保险稽核。
(三)努力发展和谐劳动关系,扎实做好维权和维稳工作。
发展和谐劳动关系是构建和谐社会、正确处理新时期社会矛盾的一项重要内容,要在提高劳动合同签订率,加强对企业工资收入分配的调节和监管,强化维权和维稳长效机制建设等方面狠下功夫,保持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
1.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一是开展“劳动合同三年行动计划”,重点要在规模以下非公有制企业和农民工相对集中的建筑、餐饮、服务等行业大力推行劳动合同制度,力争*年全省职工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0%。二是开展创建和谐企业活动,促进企业建立健全劳动关系双方利益协调和劳动纠纷调处机制。三是积极推行企业劳动保障诚信制度,争取在3年内实现书面审查和诚信记录建档工作全覆盖。四是完善劳动争议预防和调解体制,加大办案力度,劳动争议案件结案率达到91%以上。对确有困难的农民工和其他困难职工提请劳动争议仲裁的,对其提供法律援助。进一步推进仲裁机构的实体化建设。
2.加强对企业工资收入分配的调节和监管。依法做好最低工资标准的调整和执行工作,重点保障低收入职工工资水平的持续提高。加强劳动标准工作的研究。组织研究制订行业性或区域性劳动定员定额标准,指导企业合理确定劳动定额和计件工资单价。严格把好综合计算工时和不定时工作制的审批关,加强对企业执行国家工时制度情况的监督检查。
3.做好维稳工作。一是要强化信访工作责任制,形成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大信访”的工作格局。二是建立定期分析维稳形势制度。及时了解掌握政策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增强工作的预见性和主动性。三是着力解决信访中的实际问题。对政策法规有明确规定的,要认真解决到位;对因条件不具备难以解决的,要耐心细致地做好说明解释工作;对信访三级终结的,要做好善后工作;对重大信访案件、领导指示交办案件、多次重复案件和上级督办的案件,要强化责任,实行领导包案,加大督查督办的力度。
(四)从解决突出问题着手,做好农民工劳动保障工作。
抓紧落实省政府《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实施意见》中提出的各项措施,在解决突出问题的同时,逐步建立农民工劳动保障维权的长效机制。一是继续解决好农民工工资偏低和拖欠问题。加强对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的监督管理和执法监察,完善工资支付监控制度和监控手段。建立健全工资支付保障长效机制,继续完善治理农民工欠薪问题的责任制度和欠薪应急周转金制度。合理确定和提高农民工工资水平,严格执行最低工资制度。二是依法规范农民工劳动管理,严格执行劳动合同制度,加强对用人单位劳动合同签订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三是进一步推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普遍向农民工开放,免费提供各种基本的就业服务,严厉打击以职业介绍或招工为名坑害农民工的违法犯罪活动。四是加强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争取使大多数接受培训的农民工获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或专项职业能力证书。五是进一步做好农民工的社会保障工作。加快推进农民工工伤保险和大病医疗保险专项扩面行动,解决好农民工的养老保险问题。
(五)大力推进职业技能培训,注重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
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十分重视职业技能培训和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工作,继全国人才工作会议和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后,去年中办、国办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工作的意见》。省委、省政府近年来连续出台了《关于大力实施人才强省战略的决定》、《关于加快推进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关于实施职工技能素质工程加强技术工人队伍建设的意见》和《关于大力推进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意见》,工作的大政方针和目标任务已经明确,关键是要抓好这一系列重要文件的贯彻落实,进一步完善高技能人才培养体系、再就业培训体系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体系,推动这项工作取得新发展。*年全省再就业培训15万人,创业培训1万人;高技能人才培养8.1万人,其中新技师考核发证2万人;职业技能鉴定60万人。
1.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要以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工作的意见》和我省的实施意见为重点,一是进一步完善政策制度。要在技能培养、考核评价、岗位使用、竞赛选拔、技术交流、表彰激励、合理流动等方面,制定并实施相应的政策措施,引导和督促企业完善以岗位工资为主,根据技能等级和贡献大小确定工资收入的分配制度,在行业和企业的关键岗位推行“首席工人”、“首席技师”等制度。二是强化行业企业培养高技能人才的主体地位,发挥职业院校培养高技能人才的基础作用,建立高技能人才校企合作培养制度,加强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公共实训基地建设。进一步提升职业技能鉴定质量,提高中、高级职业技能鉴定比例,健全高技能人才考核评价制度,广泛开展职业技能竞赛活动,完善高技能人才岗位使用和激励机制以及社会保障制度,引导高技能人才按需合理流动。积极组织高技能人才技术交流活动。三是要加大对高技能人才的奖励力度。积极推动出台《*省首席技师评选奖励办法》和《*省突出贡献高技能人才奖励办法》,开展“钱江技能大奖”和“*省十大技能人才楷模”评选活动,努力营造有利于高技能人才脱颖而出的社会氛围。
2.强化再就业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加大再就业培训和创业培训工作力度,促进再就业培训的制度化,提高失业人员的就业能力、职业转换能力。积极营造有利于劳动者创业的良好环境,将创业培训与落实就业再就业优惠政策结合起来,为创业者提供更加到位的服务,促进创业成功率的提高。进一步做好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完善“政府购买培训、学校提供培训、农民自主选择培训”的工作体系,形成“以培训促输出,以输出带培训”的培训转移机制。
3.推进技工学校的改革和发展。要争取通过各种途径,进一步加大对技校的投入,充分发挥技校在培养技能人才方面的主渠道作用。积极扶持技校建设一批门类突出、布局合理的校内实训基地,加强培养技师和高级工的课程设置。抓好师资继续教育工作,加强省编教材的编写工作,开展教学改革,不断提高教学质量。
(六)加强依法行政,深入推进劳动保障法制建设。
认真贯彻落实《中共*省委关于建设“法治*”的决定》,坚持科学发展观,按照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的要求,全面提高劳动保障法治化水平。
加快地方立法进程,配合省人大、省法制办做好《*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条例》、《*省工伤保险条例》、《*省禁止使用童工规定实施细则》的修改、立法调研、论证及起草等工作。同时,配合做好国家《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劳动争议处理法》等法律法规颁布实施前的有关工作。深化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和行政执法文书,适时调整执法依据、执法职权和执法责任,修改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方案。做好劳动保障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提高行政复议工作质量。进一步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完善行政许可、行政审批制度,建立劳动保障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制度。继续实施全省劳动保障“*”普法。
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深化劳动用工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查处企业招用工、劳动合同签订、工资支付、社会保险参保等方面的突出问题,全年检查企业5万家,投诉举报案件结案率达到96%以上,切实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重点是加大解决工资拖欠问题工作的力度,规范企业工资支付行为,建立企业欠薪报告监控制度。进一步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增强欠薪群体性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扩大工资支付保障金制度的实施范围,建立健全保障企业依法支付工资的长效机制。
(七)抓好基础建设,提高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能力。
进一步加强劳动保障基础建设,既是实现我省劳动保障事业新发展的内在要求,也是做好各项工作的重要保障。
要加强机构队伍建设。继续推进劳动保障系统的规范化、专业化建设,进一步健全和加强劳动保障监察、劳动争议仲裁、社会保险业务经办、信息化管理、街道(乡镇)、社区平台等机构队伍建设,并切实解决人员、编制和经费等问题。要继续加强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制定和实施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切实提高劳动保障系统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
积极推进金保工程建设。加强省级数据中心建设,全面建立省市县三级劳动保障主干网络,加强联网监测和应用。加速建立全省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等交换资源数据库,开发统计分析和监测系统,加快劳动力市场信息系统建设和统一应用,抓好容灾备份系统和12333电话咨询服务系统建设。
要进一步加强思想作风建设。劳动保障工作事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就业是民生之本,社会保障是德政工程,劳动关系涉及社会稳定。做好这些事关广大民众切身利益的工作,既是劳动保障事业题中应有之义,也是我们必须承担的工作职责所在。全系统的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始终把关注民生问题放在各项工作的首位,牢固树立科学的发展观、正确的政绩观和群众观,坚持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时刻把群众的安危冷暖挂在心上,始终把群众利益作为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的依据,带着深厚的感情帮助群众解决具体问题和实际困难。要加强对劳动保障重大问题的研究,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了解一线真情,掌握第一手材料,动脑筋,想办法,在解决热点、难点问题上谋求新的突破,不断增强工作的主动性、预见性,提高决策的科学性。继续深入开展优质文明窗口创建活动,推动系统行风建设。要深入学习贯彻总书记在中纪委七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惩防体系建设的要求,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健全制度,严格监督,使本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始终保持良好局面。
同志们,新的一年,我们面临的工作任务非常繁重。让我们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以构建和谐社会的理念统领各项工作,继续保持好的精神状态,团结一致,开拓进取,扎实工作,以一流的业绩迎接党的*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的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