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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任紧急安全会议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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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任紧急安全会议发言

这几个月我市安全生产形势非常严峻,朱小丹书记、张广宁市长、凌伟宪常务副市长专门找我谈了安全生产问题,了非常具体的。我们在座各位要认清形势,对前段时间所存在的问题,特别是近来连续出现的安全生产问题要总结分析,找出原因和规律,研究措施办法,积极主动应对,预防类似的事故再次发生。大家要立即行动起来,力求马上能有成效。

“7.21”事故以后,建委吸取教训,采取一系列措施,重点抓好高支模、深基坑、特种设备的安全监管工作,以防重大事故和群死群伤事故的发生。应该说这项工作在各部门、各单位的配合下很有成效。可是,最近发生了几起死人事故,都是无人管理、野蛮施工造成的,不应该出现的事故。分析起来,主要有几方面原因和规律:

第一,非法建设、违法施工、违规作业是我们多次事故发生的根源之一。今年从1月份到现在发生的8起事故,90%以上的都没有施工许可证,最近发生的多起事故都是野蛮施工,违法作业造成的。

第二,施工单位违法施工、层层分包、以包代管造成了事故的多发,这是根源之二。现在我们很多工程中标企业和项目经理根本就不是实际在工地现场干活的,出了事故连死者姓名都不知道。

第三,很多作业人员没有经过安全培训,冒险作业,缺乏自我安全保护意识,是造成这些恶性事故、特别是一些大的事故的根本原因之三。

第四,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没有有效落实。项目经理形同虚设,安全生产责任人包括专职安全员不作为,技术负责人没有把好关,很多方案没有认真审查就实施,很多措施没有落实到位,这是根源之四。

第五,一些重点工程不服从监管,没有及时组织力量消除隐患,导致了事故发生。在今年的八起事故中,有五项是重点工程。张市长已有明确指示,安全压倒一切,重点工程也要服从监管,只要安全生产整改的,必须改。

第六,根据《行政许可法》,目前市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对不安全行为缺少制止手段,虽然发现冒险作业,现没有有效制止,结果造成严重事故。今后,建委将联合监察部门、劳动部门包括执法等部门,用一切手段坚决制止违章施工。

刚才讲的这几个问题是近来事故发生的主要根源。我们要充分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统一思想,马上行动,落实以下几点措施:

第一,要统一思想认识,继续落实我们前阶段布置的深基坑、高支模、特种设备的重点监督管理,切实防范重特大、群死群伤事故的发生。

第二,要充分、认真落实工程总包单位负责制。总包单位对工程安全生产负总责,对企业主体责任负总责。总包单位要负责对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和专职安全员的派驻情况进行检查,对违规企业作出处理。建设业主单位如果把专业工程直接分包的,必须与总包单位有明确的总协调管理合同,分包单位的作业队伍必须服从总包单位的管理。要狠抓总包单位负责制,把建筑市场管理和施工现场管理联动起来,一旦出事,总包单位负有不可推卸的安全责任。

第三,要完善施工用工管理制度。从今天起,进入工地的每个作业人员都必须有用工合同,没有用工合同的,视为非法用工,今后建委会配合劳保局一起执法。只要在我们建委备案的企业都有资格签施工作业人员用工合同,与没有备案单位签的合同视为无效。

第四、加强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安全生产培训后方可进入工地。我们的培训计划分两步走,目前继续由总包单位负起培训责任,对所有进入工地的工人都要进行安全生产培训,可以集体培训,也可以分散培训,建委可以提供教材,培训过后,向各区建设局、安全监督机构申请考试,对考试合格工人进行造册,由监理公司核实用工合同和安全考核合格以后发放工地进出“工作卡”。这是近期要做的事情。下一步,在年底左右所有进入工地的作业人员,包括管理人员和民工,都要持IC平安卡,进出工地进行刷卡管理。没有经过培训教育持卡的不得进入作业场所,特别是一些特殊工种。

第五,加大对违法建设的查处力度。按属地管理原则,所有无证施工的,都要立即制止。制止不了的,要按照朱书记的指示落实责任追究。对个别有建委发放的先行施工证的重点工程视同有证施工,在确保施工安全前提下开展施工工作。

第六,要尽快落实责任追究制,认真追究前段时间发生安全事故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要严肃处罚,行政经济处罚并举,市场进入限制和信誉记录处罚联动,不得避重就轻处理。

现在马上分工,明确几点:

第一、请在建工程的总承包单位(如果没有明确总承包单位的,由监督站督促建设单位)在11月6日中午前,把工程的分包情况、分包工作中协调不了的情况、近期的劳务计划及目前工程中可能存在的安全薄弱环节、安全责任负责人名单报各监督站,并抄报区建设局和市建委。这个报告要由施工总包企业负责人签字,外地企业可由在*的负责人签字。

第二,总包单位马上行动,开展员工的培训,完善劳务合同。以前培训过的都有效,尚没有培训的要抓紧培训。如果培训考试合格,签定用工合同,审查备案后可发工地进出卡。备案表由监理公司盖章确认,公司负责人签字,报监督站和建设局备案。

第三,下周一(11月6日)开始,组织开展工地大检查。检查有四个主要内容:一、总包单位是否按上报分包管理等情况;二、每个作业人员是否完善用工合同;三、每个作业人员是否落实安全培训;四、监理公司是否按规定发放进出工地通行证。

对没有出入证的民工严禁进入施工现场,未检测合格的塔吊、钩机、特种设备、脚手架等不得使用。检查不合格的工地要一律停工整改,直到符合为止。

以后监督员发现哪些工地有无证进场的人员、材料、设备等情况的,第一次整改,第二次警告,第三次要停工,并通知建设局、建委收回施工许可证;一个企业有三个工地停工就要停止其企业在*的投标资格,停到整改符合为止。市建委对检查情况进行及时通报。

第四,各城管大队要立即行动,对辖区内的违法施工坚决制止,重点工程也不例外。哪个违法工程不肯停工的,发出书面通知,抄送建委和监察局。如果违法建设出现安全事故,城管部门有责任。具备建委发出的先行施工手续的视同合法施工,另行酌情处理。如果由于特殊原因,如连续浇注砼,不能停工的,可以由总承包单位或建设单位负责人写申请,说明不能停工的原因,并对安全生产出具承诺书,由建委酌情处理。

重点工程因为整改安全隐患停工影响工期的,由建委负责;如果因为技术坚持不能停工而造成事故的,由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负责。重点工程可以进入“绿色审批通道”,尽快完善施工手续。一些在建市政工程,由于种种原因,一时还很难完善资料的,符合以下几条的情况下可酌情发放先行施工证:一是必须取得先行用地手续、规划许可并依法完成招标;二是项目经理和安全员必须取得安全考核合格证,并已到位;第三,施工企业必须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第四,深基坑支护方案或高支模施工方案已经过业主或施工单位组织的施工图审查,审查方案必须得到监督员的签字认同。做到以上四点可以申请先行施工。

按照朱书记的指示要进一步落实好责任追究制度。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安全监督机构要把责任层级分解落实。按属地管理原则,建设局对属地管理的项目抓紧检查。建议各局要组织队伍对辖区的工程进行专项检查,对区内发生安全责任事故,要纳入区建设局和安全监督机构的年度考核。

下面我提几个工作建议:

第一,各单位要认真领会并马上传达今天的会议精神和各位领导的指示,组织召开专题会议,上下动员,统一思想,形成合力,全面推进施工安全管理工作。

第二,各单位各部门要创新办法管理,实施有效管理。如区建设局可抽调人员对工地进行全面检查,企业可组织专门检查组对所属工地进行检查,或企业间进行相互交叉检查。这种检查对于及时发现问题,排除隐患很有必要。

第三,要马上行动,突击难点,抓住重点,要防止特大事故的发生。要全面认真检查大学城各项目、国际会议中心、会展中心二期以及地铁,市政、污水工程、高速公路、高架桥工程及高层建筑在建项目。各监督站站长负责对受监工程的检查工作抓落实。

第四,及时进行工作沟通,虽然工作中有各种各样的困难和阻力,但建委、各区建设局、各级安全监督站、各级城管部门要分头做好监督工作,建委积极统筹协调。对处理不了的问题,要逐级上报,层层落实。另一方面,各项目管理人员也要加强沟通,对项目中存在的个别实际问题,我们会实事求是,酌情处理,不会搞一刀切。

最后,我希望通过大家的通力合作,真抓实干,切实扭转我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被动局面,为构建和谐社会作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