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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志们:
治理商业贿赂,是党中央、国务院决定今年在全国集中开展的一个专项治理工作,是党中央、国务院为推进新形势下反腐倡廉工作、推动经济社会健康快速发展的重大决策。刚才,向恩明同志代表建设工委,宣读了我委治理商业贿赂工作方案并进行了部署。下面,我就如何贯彻落实好上级有关会议精神及建委系统如何开展治理商业贿赂工作,作一个动员,谈四点意见。
一、提高认识,把思想统一到中央的决策和部署上来,增强治理商业贿赂的责任感、紧迫感
商业贿赂是指在商业活动中,经营者为销售或者购买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而采用给予对方单位或者个人财物或者其他利益的行为。商业贿赂的目的是以排斥竞争对手,实现交易的不正当竞争,使自己在交易活动中获得利益为目的。其本质上是一种权力寻租行为,也就是我们所说的钱权交易。
商业贿赂是商品经济发展中市场不成熟,物资不够丰富等条件下滋生的一种社会丑恶现象,是商品经济发展中负面、消极影响的产物。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统计,*年以来,全国工商机关共查处医药购销、商业零售、建筑、旅游等领域的商业贿赂案件1.5万多件,案值57.5亿元,罚没款9.1亿元。全国检察机关统计,*年至*年,检察机关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案件90824件,其中贿赂案件31573件,占34.76%,大部分属于商业贿赂犯罪,仅发生在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产权交易、医药购销、政府采购等重要领域的商业贿赂案件就达15833件,占已被查处贿赂案件的50.15%。有关专家认为,被查处的这些案件仅仅是冰山一角,商业贿赂目前在一些行业和领域已成为“潜规则”。
商业贿赂对市场经济和国家廉政制度有百害而无一利。其危害我认为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
一是破坏市场公平竞争秩序。商业贿赂行为从根本上扭曲了公平竞争的本质,使价值规律和竞争规律无法发挥正常作用,阻碍了市场机制的运行,从而破坏了市场的交易秩序,造成经营者之间的不平等竞争,把市场竞争变成贿赂、人情及关系网的恶性博弈,直接损害我国的国际形象,影响国家投资环境和国际竞争力。
二是影响政府公共投资效益和税收收入。大量的商业贿赂行为造成市场物价虚高,加重了国家和群众的负担,使国家的税利大量流失,使国家和集体蒙受巨大的损失,形成国家、集体财产被私人大量侵吞的严重后果。
三是削弱市场配置资源的作用。商业贿赂妨碍了质量、价格、技术、服务等竞争手段作用的发挥,影响了企业生产,技术的进步和产品质量的提高,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难以实现其本有的价值。同时,通过商业贿赂,假冒伪劣商品流入市场,使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违法犯罪活动有可乘之机,损害了广大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四是严重败坏党风、政风、社会道德和行业风气。商业贿赂行为已经成为孳生贪污、受贿等经济犯罪的温床。总理在国务院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上明确指出,商业贿赂直接危害我国经济社会健康发展,违背公平竞争的市场原则,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损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毒化社会风气,滋生腐败行为和经济犯罪,已成为经济社会生活中的一大公害。如果任其发展,商业贿赂将使市场经济陷于毁灭,使社会道德腐化堕落,使社会发展落入迷途。
(一)治理商业贿赂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经济社会快速健康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迫切需要。
(二)治理商业贿赂是规范市场秩序,维护市场主体权益,营造公平竞争环境的重大举措。
(三)治理商业贿赂是促进建设领域健康发展的客观需要。建设领域历来是案件易发、多发、高发的领域。商业贿赂不除,工程质量随时都要受到威胁,建设事业健康发展只能是一句空话。
(四)治理商业贿赂是提高我们依法行政水平,保证工作人员健康成长的必然。
二、明确任务,突出重点,扎实开展治理商业贿赂工作
建设系统的商业贿赂主要集中在房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市政公用事业产权交易两大部位。建设系统商业贿赂的过程,就是非法获取工程建设利益优势转换的过程。越是有工程建设利益优势的地方,就越是商业贿赂可能乘虚而入的地方。
我们建委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的任务是艰巨的、复杂的。针对建委机关、直属单位和地铁总公司、高速公路总公司的工作性质及特点,我们提出了14个工作重点:⑴、有形建筑市场交易的全过程,包括招标文件拟制、投标资格审查、开标、评标、定标、合同签订等环节;⑵市场准入审批、备案环节;⑶企业资质审批、优质工程评审、项目经理备案环节;⑷项目计划、审查、审批环节;⑸项目建设质量、安全监督环节;⑹项目融资、预决算审核、造价审核环节;⑺工程合同签定、资金拨付及工程变更管理环节;⑻物品采购、建筑材料推广、劳保金收取和发放环节;⑼行政监督和处罚环节;⑽利用个人的权力、关系和影响力,为违规操作者的违规操作承担中间人、介绍人问题;(11)财务审批及为商业贿赂行为创造条件,制作假帐、设立“小金库”问题;(12)城镇拆迁过程中虚征、虚拆、多估、高算问题;(13)国有资产的管理、运营环节;(14)中标后变更设计、现场签证环节等等。在这14个问题中,重中之重是三个,即招投标中围标、串标问题,违法转包分包问题,以及以各种方式规避招标问题。
围绕着上述工作重点,我们要突出抓好三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要认真抓好自查自纠工作。在自查自纠过程中,要通过动员教育,使干部职工进一步认清商业贿赂的危害,进一步明确治理商业贿赂的意义,进一步强化依法行政、按规章办事的意识,进一步增强治理商业贿赂的信心,克服商业贿赂“与己无关”、商业贿赂“与腐败无关”、商业贿赂是“正常的商业行为”,以及对治理商业贿赂“无能为力”等思想。要通过查摆问题,切实把我们工作过程中存在的商业贿赂现象和可能给商业贿赂者以可乘之机的薄弱环节,特别是观念上的、制度上的、机制上的问题找出来。要通过分析整改,按照有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就重点解决什么问题的思路,把我们的各项工作按照依法行政和按规章办事的规范起来。要通过阶段工作总结,准确评估治理商业贿赂阶段性的工作成果,明确努力的方向。
二是要认真抓好商业贿赂案件和问题的查处工作。治理商业贿赂不搞群众运动,但是要紧紧地依靠群众,只有群众的参与,才能形成商业贿赂像“老鼠过街,人人喊打”的局面。我们既要重视打击我们所服务和管理对象的商业贿赂行为,又要更加重视我们自身工作人员队伍的纯洁问题,防止我们的同志被拉下水。特别是要关注那些容易发生问题的重点部位、重点对象和重点环节。对这三类重点,各级领导要做到心中有数。我们要加强机关与直属单位之间、直属单位相互之间、建委与纪检监察部门和公安、检察、审计机关之间的合作,加强治理商业贿赂和打击、预防各种腐败现象的信息沟通、交流,形成预防和打击商业贿赂及各种腐败现象的合力。要动员、督促那些有商业贿赂问题的人员主动交代问题,以求组织宽大处理。对于那些执迷不悟,拒不交代问题,涉案巨大、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典型案件,我们绝不姑息纵容,坚决移交司法机关予以严惩。
三是要下功夫抓好长效机制建设。这几年我们在有形建筑市场的建设上,在完善已有的法规制度上想办法、在建立基本制度上做文章、在解决有形建筑市场已经发现的一些热点难点问题和新情况、新问题上下功夫,有不少的创新实践,也有不少的经验体会,同时对于遏制有形建筑市场的各种违规违法问题,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建设系统的商业贿赂,具有表现形式复杂化、采用手段隐蔽化、产生环节多样化、社会危害显著化等趋向和特点,那么治理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建设,也必须适应其特点,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原则,在法规制度建设的系统性上做文章,大力提倡用创新精神和改革的办法去不断地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在具体的长效机制建设中,我们要关注法规规章层次上的问题,在这方面,我们要积极与省建设厅及市纪检监察、检察、审计等机关加强沟通与交流,取得他们的支持与配合。我们还要关注行业监督管理制度建设的问题及我们的工作人员监督管理制度方面的建设问题,尤其是源头上治理和预防腐败的制度建设问题。真正使得我们的制度能够形成体系,形成对外能够对商业贿赂者有效打击、对内能够对我们的工作人员起到有效的警示和制约、对行业能够实施有效的控制和规范的作用效果。
三、努力实现治理商业贿赂与建立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防腐败体系与规范城市建设管理工作的有机结合
治理商业贿赂,本身就是惩防体系建设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也是规范城市建设管理工作的题中应有之意。在具体工作中,我们要注意抓好四个方面的结合:
一是把治理商业贿赂工作与加强建委系统党风政风建设结合起来。当前我们治理商业贿赂工作,要和正在开展的学习同志倡导的“八荣八耻”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活动及张德江同志倡导的以“三个走在前面”为主题的排头兵实践活动有机地结合起来。只要我们的党员严格按党章规定和党员标准规范言行,我们政府公务员严格按公务员法等法律法规的依法办事,我们的各级工作人员认真履行工作职能,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脚踏实地做好本职工作,我们建委系统的党风政风建设就一定能取得更大的成绩。
二是把治理商业贿赂工作与落实廉政责任结合起来。市党风廉政责任制领导小组给我们建委下达了两项在全市牵头的责任,其中一项是招投标制度建设问题。市委给我们建委下达的07年以前的惩防体系建设两项牵头任务,也都与有形建筑市场建设有关。而有形建筑市场正是容易发生商业贿赂的地方,也正是我们建委治理商业贿赂的重点环节,所以说,治理商业贿赂也是在落实我们的廉政责任。在有形建筑市场建设上,当前我们有关部门要特别注意关注和解决这样8个问题:(1)检察机关专门设立了各种行贿档案查询系统以后,我们如何让这个系统在我们的招投标过程中发挥作用?(2)围标、串标、非法转包里面一般都有商业贿赂的问题,我们如何去发现、采取什么方式去制裁违规者?(3)合理低价中标如何规范?如何防止中标后的工程变更,特别是预防变更过程中我们的工作人员接受商业贿赂问题?(4)如何利用计算机技术,实现电子评标,以减少人为操作和评委、工作人员接受商业贿赂问题?(5)如何建设诚信体系,并发挥其它担保制度的作用,让其对商业贿赂的进行有效制约?(6)如何加强招标等中介机构的管理,防止其通过商业贿赂,为违规操作“穿针引线”?(7)如何建设劳务分包市场,让一些包工头浮出水面,纳入可控、可管的范围,有效地遏制包工头的商业贿赂?(8)如何防止工程价格虚高?如何建立制度在招投标环节就对工程项目拦标价的拟制实施进行有效的监控,以减少商业贿赂作用的空间等等。这些问题有关部门都要认真地思考并确实认真加以解决。
三是把治理商业贿赂与纠正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结合起来。商业贿赂直接损害的,除了党和政府的形象以外,更直接的受害者是人民群众,损害的是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通过商业贿赂,工程就可能出现以次充好,损害消费者权益;通过商业贿赂,征地及城镇拆迁中就可能出现低估、少补等问题,被拆迁人的利益就要受到损害等等。所以我们可以这样说,商业贿赂是产生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一个重要原因,打击商业贿赂要和纠正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一起抓。
四是把治理商业贿赂与依法规范行政行为结合起来。治理商业贿赂,既要规范行政相对人的行为,又要规范行政工作人员和其它政府工作人员的行为,要把治理商业贿赂与依法行政和加强内部管理工作有机地结合起来。各级领导干部明确自己肩负的责任,努力把工作做深、做细、做实。避免我们内部存在的问题长期发现不了,发现的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解决了的问题“死灰复然”的现象出现。各单位党组织要建立定期分析形势制度,认真查找存在的薄弱环节,切实把问题找准,切实把预防问题发生的措施、制度、办法定实,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办好自己的事。
四、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取得实效
(一)要明确责任,保证工作有人抓。各单位的一把手,是这次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还要明确具体工作的负责人。这里我着重,对于我们明确的14个重点治理问题及三个重中之重的问题,以及我前面谈到的关于有形建筑市场的8个方面的问题,不论是机关还是直属单位,凡是有关联的,都有责任去搞好自查自纠,都有责任去分析研究解决问题的办法。我们检验这次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的好坏,能否查找出问题、找到解决问题的办法,并转变成有效预防和打击商业贿赂的制度,是其中的一个很重要的方面。即便是14个问题可能没有涉及的单位,只要有对外经济交往行为,只要有行政许可行为,都存在商业贿赂行为产生的可能,都要做好预防商业贿赂的工作。
(二)要精心组织,保证工作落实。今天我们已经公布了建委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实施方案。这是一个总体的方案,是规定动作。各单位还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在大的计划不变的情况下,做一些调整和补充。特别是在组织形式上,还可以搞的更多样一些,比如,搞一些专题讨论、专题讲座、专题汇报、重点“攻关”等等。要坚决防止工作走过场现象。要处理好日常业务工作与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的关系,合理的安排好各项工作。监察室和建管处要注意收集情况、分析形势、搞好协调。
(三)要转变作风,保证工作稳步推进。治理商业贿赂工作能否取得成效,与我们的工作作风也有一定的关系。因为从廉政责任管理及业务管理关系上说,委领导有对口分管单位,主要的一些业务处室也有对口指导的直属单位,治理商业贿赂能否取得领导、机关与基层的共识,是能否取得治理商业贿赂成效的一个重要方面。因此我们,委领导要根据自己的廉政责任分工和业务工作分工,加强与对对口机关业务处室和直属单位的沟通交流;机关业务处室也要加强对有对口业务关系的直属单位的沟通与交流。经常坐下来一起研究一些问题,拿出解决问题的具体思路和对策,争取有一些理论创新的东西,并以此推动实践创新和制度创新。
(四)要加强督促检查,保证工作质量。治理商业贿赂既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的需要,也是城建业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要抓好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的督促检查和指导,因为这关系到治理工作的质量问题。而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的质量又关系到我们业务工作的质量,关系到我们的工作人员能否通过这次治理工作,从中受到教育、增强免疫力、提高预防能力,关系到我们能否形成对商业贿赂行为强大的打击氛围和打击力度。今年,建设纪工委准备组织廉政建设先进单位评选,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的质量,也要作为一个考核标准。
同志们,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事关国家的改革、发展、稳定全局。治理建设系统的商业贿赂,事关建设事业健康发展和城建队伍健康成长的大局,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我们要以“*”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的发展观为统领,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扎实推进商业贿赂治理工作,确保治理工作取得成效,确保城市建设健康发展,确保城建队伍健康成长。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