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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长法制局发展会议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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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长法制局发展会议讲话

同志们:

正当全省人民认真贯彻党的届五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省委九届七次全会精神,谋划“”发展大计的关键时刻,我们召开全省法制局局长会议,十分及时、非常重要。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全国法制办主任会议精神,总结交流全省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情况和经验,分析当前形势和任务,研究进一步贯彻落实《纲要》的办法和措施。昨天,炳余、林魏和树声同志,围绕《纲要》的贯彻实施分别为大家授课,讲得都很好。今天上午,8个市、县、区法制局的负责同志在大会上交流了经验。通过这两天的学习交流,大家普遍反映收获很大,对《纲要》的精神实质有了更深的理解,开阔了视野,增强了信心,明确了任务,理清了思路。我相信,这次会议对推动全省政府法制工作必将产生积极的影响。借此机会,我讲三点意见:

一、近年来我省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成效显著

改革开放以来尤其是近五年来,在省委、省人大、省政府的高度重视下,通过全省上下特别是各级政府、各部门法制机构的共同努力,我省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工作取得显著成效。主要体现在以下六个方面:

(一)齐抓共管、共同推进依法行政的良好工作格局已经形成。省、市、县三级层层成立了依法治省、依法治市、依法治县(市、区)工作领导小组,省委、省政府就推进依法治省、依法行政召开了一系列会议、下发了一系列文件,组织开展了依法行政年和以学习贯彻行政许可法及《纲要》为主要内容的培训等一系列活动。省人大积极完善有关法规,加强对依法行政工作的监督支持。各级政府法制部门充分发挥自身在推进依法行政中的职能作用,积极主动向政府领导请示汇报,及时建设性意见和建议,着力抓好动员部署、宣传培训、工作规划以及制度研究、督促协调、责任落实等具体工作,不断推进依法行政。特别是《纲要》出台后,省法制办起草了我省贯彻《纲要》的实施意见和责任分工意见,*、*、*等市法制部门拟订了本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五年规划,茂名市法制局拟订了本市十年规划,对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具体进程和责任分工作出了明确安排。*、*、*、*等市法制局增设了机构,壮大了队伍。各级领导干部在学法用法中不断增强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依法行政的自觉性和能力有了很大的提高。总之,经过多年的努力,党委统揽全局、人大监督支持、政府发挥主导作用、法制部门积极推动,各方协同配合、全社会齐抓共管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良好工作格局已经形成。

(二)行政决策机制进一步完善。省政府对《广东省人民政府工作规则》作了重大修订,专门增加了实行科学民主决策一章,明确了省政府重大决策的范围和作出重大决策的具体规则和程序,要求重大决策和重要行政措施都必须事前交由省法制办进行合法性论证。一些市、县在完善政府决策机制方面也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如深圳、*、*、茂名等市建立了政府法律顾问室;深圳市还出台了政府机构和行政行为九个法定化的工作意见;*市政府通过立法,制定了重大决策基本程序的规定和重大决策法律审查若干规定,就如何实行科学、民主、依法决策作出了明确规定。

(三)制度建设的质量和水平不断提高。建立了地方立法计划和重大立法项目草案报送省委常委会审批制度,确保地方立法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的中心工作,与我省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相配套,与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相适应。同时,我省作为地方立法试验田,在积极探索中结出了丰硕成果。改革开放以来,我省先后出台了1000多项地方性法规和省政府规章(其中现行有效的450多项),地方立法工作一直走在全国前列。各市、县、区也依法制定了大量的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前,我省在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基本上都已经有法可依,以市场经济法规为核心、与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地方性法规规章体系框架已基本形成。*、深圳、*、*等具有地方立法权的市,通过委托立法、建立立法顾问制度以及召开立法听证会、专家座谈会、公示征求意见等方式,实行公开立法、民主立法,制度建设的质量和水平不断提高。

(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政府职能转变的进程逐步加快。为转变政府职能,省政府开展了三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共取消省直机关审批、审核、核准事项1262项,下放管理事项287项,改变管理方式、移交行业组织或中介机构管理事项94项,保留行政许可事项476项,不列为行政许可、按一般业务管理事项414项。为加快县域经济发展,*年5月,省政府常务会议决定,除法律、法规和规章另有规定外,凡省已下放或委托地级市管理的权限,原则上由省直接下放或委托县(市)管理,第一批已下放管理事项214项。为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省政府组织开展了行政许可清理工作,共取消省本级行政许可事项63项,改变管理方式15项,委托下放14项;取消行政许可实施机关4个;修订涉及行政许可的地方性法规13项、省政府规章4项,废止涉及行政许可的地方性法规1项、省政府规章3项;取消涉及行政许可的收费项目24项。各市、县、区也分别开展了多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行政许可清理工作,取消了大量审批、许可项目。*市从*年10月26日起停收涉及公安、工商、文化、卫生、国土房管等19个部门、包括驾照年检在内的44项行政事业性收费。改革力度最大的*市,目前市直机关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仅41项。全省各级行政机关还充分利用电子政务建设的成果,改革行政审批方式,普遍通过电子网络公布行政审批事项及审批依据、条件、程序、结果等信息。珠三角地区大部分城市和省直各部门普遍设立了行政中心或服务大厅,实行一站式服务、窗口式办公、网上受理、网上审批,深圳、*、东莞、*等市还整合各镇区、各部门的信息资源和网上审批系统,初步实现了网上并联审批。

(五)行政执法体制和执法监督制度不断得到完善。按照抓好试点、稳妥推进的工作思路,先后在*、深圳、*、湛江等8个地级以上市组织开展了以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为主要内容的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精简了执法队伍,减少了执法扯皮,提高了执法效率。去年11月,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广东省综合行政执法试点方案》,确定了我省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基本框架。目前,文化、交通领域的试点工作已经正式启动。为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建设,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府和省依法治省工作领导小组作出了一系列部署,多次组织了联合检查和经验交流。省人大常委会还出台了行政执法责任制条例,把这项工作纳入了法治轨道。*、湛江等市相继开展了以案件评查为主要内容的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工作,*市和*市黄埔区开展了评议考核试点。目前,全省各级行政机关、包括乡镇和街道的行政执法责任制已经普遍建立起来。

同时,为了加强执法监督,省人大常委会和省政府先后制定了行政执法队伍管理条例、各级人民政府行政执法监督条例、行政处罚听证程序实施办法、行政复议工作规定等法规和规章。在完善制度的基础上,监督力度不断加大:一是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清理整顿行政执法队伍。《广东省〈行政执法证〉管理办法》实施以来,省法制办代核发《行政执法证》9万多个,各级各类没有法定依据、不具备执法资格的执法组织、近5万名不符合执法条件的人员因未能领取执法证而被停止上岗。结合省八届人大代表《关于清理整顿行政执法队伍及其三乱问题议案》的办理工作,全省各级政府法制机构对行政执法队伍进行了全面清理整顿,共清出2582支行政执法队伍,撤销了不具备执法资格的队伍799支,清退了合同工、临时工及其他不符合执法条件的人员11274人,全省行政执法主体得到有效规范。二是行政复议工作不断加强,政府层级监督成效显著。行政复议法施行以来,全省各级复议机关共受理复议申请22180宗,依法审结案件18366宗,撤销或确认违法的具体行政行为2588宗,发挥了政府层级监督的重要作用。三是行政执法督察机构日趋完善,行政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省法制办和各市、县、区政府法制机构普遍成立了行政执法督察办公室或行政执法监督中心。省政府行政执法督察办公室成立以来,共受理群众投诉举报案件1635宗,直接立案查处63宗,督促有关地方和部门办理1572宗,既纠正了行政机关违法或者不适当的行政行为,又维护了广大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六)政府规制统一审查制度正式确立。省政府出台了《广东省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把政府对所属工作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前置审查和对下级政府规范性文件的事后备案结合起来,确立了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统一规范、统一审查、统一三统一制度。省法制办和深圳、*、*、*、*、揭阳等大部分市法制部门都设立了专门的规范性文件审查机构。通过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前置审查和备案监督,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的数量明显下降,质量明显提高。

我们在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过程中,积累了不少好的经验,对今后的依法行政工作很有借鉴意义。我认为有三条是值得我们充分肯定并认真坚持的:一是紧紧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服从并服务于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是政府法制工作始终保持旺盛生命力的不竭源泉;二是立足本职、积极探索、努力创新,是政府法制工作不断开拓前进的关键所在;三是内强素质、外塑形象,积极主动当好政府领导的参谋、助手和顾问,是政府法制部门不断提升地位和作用的根本出路。

总之,我省近年来在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工作是卓有成效的,积累的经验是宝贵的,省政府是满意的。能取得这样的成绩,是各级党委、人大和政府高度重视,各级政府和部门法制机构的同志们开拓创新、扎实工作的结果,当然,也离不开在座各位的辛勤劳动。在这里,我代表省政府向你们并通过你们向全省政府法制系统的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和诚挚的慰问!

二、认清形势,正视不足,不断增强争当全国政府法制工作排头兵的责任意识

当前,我省政府法制工作面临着新的发展机遇。从国内看,一是党中央三个文明协调发展的战略目标,为新时期政府法制工作指明了发展方向。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要求政府法制工作坚持把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提高依法执政的能力;建设社会主义物质文明,要求政府法制工作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解放和发展生产力,促进社会全面进步;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要求政府法制工作把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结合起来,推进社会主义文化的发展繁荣。二是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重大战略思想对新时期政府法制工作了新要求。要求政府法制工作要牢固树立执政为民、以人为本的理念和科学发展的观念,把维护和实现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政府法制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努力推动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和谐发展;同时,要求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积极引导人民群众参与立法,扩大制度建设的公众参与度和透明度。三是依法治国的进程和政府自身建设,要求政府法制工作在全面推进依法行政进程中发挥更大的作用。国务院颁布实施了《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了“坚持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中长期发展目标,使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对政府法制工作的要求更高,任务更加繁重。四是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不仅赋予政府法制工作新任务,而且要求政府法制工作要有新思路。从省内看,一方面,我省经济社会加快发展客观上要求有健全的法制作为保障。当前,我省改革发展处于关键时期。党中央、国务院对我省寄予厚望,要求我省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中更好地发挥排头兵作用。省委九届七次全会描绘了我省“”发展宏伟蓝图,要求我们认清形势,抢抓机遇,切实推动经济社会转入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的轨道,全面开创我省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新局面,全省人民加快发展的热情空前高涨。这为我省的政府法制工作提供了新的机遇,也了新的要求。另一方面,我省积累了良好的发展基础,这是我省政府法制工作进一步发展的十分有利条件。改革开放26年来,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实现了世界走一步、广东跨四步的历史性飞跃,从昔日比较落后的边陲省份跃升为全国第一经济大省。*年以来,我省经济社会继续保持平稳较快发展的良好势头。按全国第一次经济普查结果重新核算,预计*年全省生产总值首次突破2万亿元,约占全国的12%,稳居全国首位,来源于广东的财政总收入突破4000亿元,约占全国的1/7,外贸出口总额、城乡居民储蓄存款余额等指标在全国均居首位。我省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取得的巨大成就,为进一步做好法制工作奠定了较好的物质技术基础。依法治省和依法行政工作开展多年,各级领导干部的法律素养和法制意识有了很大的提高,齐抓共管推进依法行政的工作格局已经形成,具有广东特色的地方性法规规章体系框架初步建立,为政府法制工作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条件。

但是,我们也要清醒看到,我省政府法制工作与新形势新要求仍然存在较大差距,主要表现为四个不相适应:一是制度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不相适应。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的机制还不够健全;对公权力与私权力的界定,对行政机关权力与责任、公民权利与义务的设定尚不尽合理;经济社会发展中迫切需要的一些法规和规章仍未能出台,特别是社会发展领域的立法还相对滞后;立法成本效益分析制度、后评估制度和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制度尚未有效建立;立法立规还存在反映客观规律不够、针对性和操作性不强、措施不够有力甚至相互打架的现象。二是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依法行政能力与建设法治政府的要求不相适应。一些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法律素养还比较低;有些领导同志对法制工作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少数领导同志还习惯于拍脑袋决策、命令式行政、凭经验办事,管理理念和管理方式还没有真正转变到法治轨道上来;行政执法的总体水平还不够高,有些行政机关不注意日常性、经常性的正常执法,而是习惯于游击式、运动式执法,热衷于突击检查、集中整治,重实体、轻程序的现象仍较突出;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甚至以权压法、粗暴执法、徇私枉法等现象还时有发生。三是行政管理体制和机制还不够完善,依法行政的进程与建设法治政府的要求不相适应。行政职能配置仍不够科学、合理,部门职权交叉问题仍未彻底解决,政府职能转变还没有真正到位,有限政府、责任政府、服务型政府的真正建立还有待时日,依法防范、化解社会矛盾和纠纷、依法应对突发事件的长效机制尚未有效形成,行政执法责任制在一些地方和部门还没有得到真正落实。不同地区、部门和层级之间工作进展不平衡,依法行政的力度有自上而下逐级递减的现象,一些基层行政机关工作机制不够完善,措施不够得力,责任不够明确。四是基层政府法制机构的设置及力量配备与工作任务不相适应。从总体上说,这些年来,我省各级政府法制机构不断得到加强,但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客观要求来看,政府法制工作队伍的现状与其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之间还有相当距离,特别是县、区一级的政府法制机构普遍存在规格偏低、力量偏弱、人员素质偏差和工作条件艰苦的问题,难以承担日趋繁重的工作任务。

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对政府法制工作的新要求以及法制机构自身存在的不足,我省各级政府、各部门法制机构和广大法制工作者要不断强化工作责任感,增强当好排头兵的责任意识,用发展的眼光、改革的路子、创新的思维解决改革发展中遇到的问题,按照“政府法制工作要有新思路,立法工作要有新举措,执法监督要有新力度,队伍建设要有新面貌”的要求,努力推动政府法制工作上新台阶,争当全国政府法制工作的排头兵。

三、明确思路,改革创新,努力开创政府法制工作的新局面

政府法制工作是整个政府工作的重要基础性工作,渗透到政府工作的各个环节,是实现建设法治政府目标的关键。各级政府法制机构在推进依法行政中担负着制度建设、组织协调、督促指导、推动落实、跟踪研究、情况交流等重要职责。《纲要》已经明确了政府法制工作的目标和任务,为我省政府法制工作指明了方向。今后一个时期我省政府法制工作的总体思路是:紧紧抓住贯彻实施《纲要》这条主线,以提高制度建设质量为重点,以改革创新为核心,以强化监督、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为抓手,以推进基层政府依法行政为基础,努力实现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为加快推进经济社会发展转入科学发展轨道服务。在具体工作中,要切实做到“四个着力”:

(一)着力提高制度建设质量。一是要着眼长远,按照条件成熟、突出重点、统筹兼顾的原则,科学合理地制订政府立法规划,努力实现政府法制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协调共进。二是要研究和把握规律,增强法律规范的科学性。着重处理好公平与效率、政府与市场、权力与责任、公共利益与公民合法权益、加强管理与积极引导、实体与程序、立足现实与改革创新七个方面的关系。三是要改进工作方法,进一步完善政府立法工作机制。着重完善政府立法的听证、论证、公示征求意见等公众参与机制,使政府立法工作更符合实际需要、反映人民意愿。四是要严格遵守有关政府立法权限和程序的规定,切实维护法制统一。五是要按照立法决策与改革决策相统一、立法进程与改革进程相适应的原则,建立和完善立法成本效益分析制度和定期清理、定期评估等制度,不断提高制度建设的质量和水平。

(二)着力推动改革创新。第一,要继续创新行政管理体制,为依法行政提供体制性保障。要全面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把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与政府机构改革、财政管理体制改革、电子政务建设紧密结合起来,把政府职能切实转变到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上来。要进一步理顺行政关系,实现政府职能、机构和编制法定化。继续推进电子政务建设,全面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着力推进网上并联审批。完善集中统一的公共财政体制,下决心解决某些行政执法机构靠许可生存、靠收费开支、靠罚没养人的问题,进一步消除行政执法中的利益驱动因素,加快建立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第二,要继续创新行政决策机制,真正实现政府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依法核准、合理界定各级政府、政府各部门的行政决策权,建立健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和政府决定相结合的行政决策机制,完善政府内部决策规则和决策程序,按照谁决策,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并严格落实决策跟踪反馈和决策责任追究制度,强化对决策行为的监督。要充分发挥政府法制机构在行政决策中的法律顾问作用,总结推广深圳市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成功经验,切实提高政府决策能力和决策水平。第三,要继续创新行政执法机制,加快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体制。以规范行政执法主体及其职权、完善行政执法程序为核心,依法核准、界定和公告各级行政机关的行政执法权,建立健全操作简便、制约有效的行政执法程序,依法规范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要把综合行政执法试点与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工作结合起来,按照决策与执行相协调、行政处罚与行政许可相分开的原则,依法调整、合理归并不同执法部门间相同或交叉的职能,继续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积极稳妥地推行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和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试点,建立健全权责明晰、分工明确、配合默契、反应快速的行政执法协调机制,切实提高行政执法效率和水平。第四,要进一步创新行政监督机制,切实提高行政监督效能。认真研究信访、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相衔接的法律机制和社会矛盾纠纷定期排查分析制度,完善预警和应急法律机制,提高政府应对各种突发事件的能力。认真贯彻执行行政复议法律制度,完善行政复议责任追究制度,强化政府层级监督。要在确保审计、监察等专门监督机关依法履行监督职责的前提下,探索建立各监督机关之间的联动监督机制,形成监督合力,提高监督效能。第五,要创新法制宣传教育机制,营造全社会崇尚法律的良好氛围。重点加强面向领导层的法制培训和教育,从而带动广大干部群众学法用法和守法。坚持和完善行政执法人员上岗前法律知识培训制度和定期轮训制度,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的执法素质。要创新普法方式,加强和改进面向全社会的普法教育,增强全社会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的观念和意识,逐步形成与建设法治政府相适应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着力强化监督、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行政执法责任制是规范和监督行政机关执法活动的一项重要制度。国务院办公厅不久前下发了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就行政执法责任制建设作出了具体部署。省政府办公厅转发了这个意见,了具体贯彻要求。各级政府法制机构要拓展思路,认真组织落实,认真抓好四项工作:一是要进一步完善行政监督制度。如行政决策监督制度、行政许可监督制度、行政执法考评制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制度、行政执法统计分析制度,等等,都要抓紧建立和完善。二是要以行政执法考评、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和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以及行政执法权核准界定公告工作为重点,全面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建设。三是要继续抓好规范性文件统一审查和备案工作。要继续完善规范性文件统一审查、统一的各项相关制度,加强审查队伍建设,加大审查力度;按照国务院法制办的建立全国统一、完备的备案体制(即五级政府、四级备案)的目标和有件必备、有件必审、有错必纠的原则要求,建立并落实好备案情况报告分析制度,切实加强对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工作。四是要加强对规范政府共同行为的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监督。着重抓好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等法律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设定权、实施主体、实施程序等制度的执行情况,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完善制度和解决问题的意见。同时,要加强对部门之间在有关法律、法规实施中的矛盾和争议的协调,确保法制统一。

(四)着力推进基层政府依法行政。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重点在基层,难点也在基层。能否实现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基层是关键,而没有一支与建设法治政府相适应的基层政府法制工作队伍,依法行政工作就难以有效推进。因此,要切实加强基层法制机构和队伍建设,有条件的地方可进一步理顺管理体制,充实人员力量,确保法制机构和人员配备与其工作任务相适应。同时,省法制办和各市法制局要加研,从制度上、机制上、体制上分析基层政府依法行政的状况,帮助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以及产生问题的原因,研究推进基层政府依法行政的具体措施。各级政府法制机构的同志也要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切实加强自身建设,内强素质,外塑形象,着力增强服务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提高理论思维能力、战略思维能力、创新能力和协调处理复杂问题能力,努力当好政府领导的高级参谋、得力助手和合格顾问。

同志们,政府法制工作是一项政治性、政策性、综合性、专业性都很强的工作。推进依法行政不是一项具体的业务工作,而是涉及政府工作方方面面的全局性工作,不仅是法制机构的事,也是政府所有部门职责内的大事;不仅是主管法制工作的领导干部的责任,也是所有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责任。加强政府法制建设,全面推进依法行政,责任主体是各级政府。各级政府都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和要求,切实加强对政府法制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综合协调,进一步加强法制机构和队伍建设,给他们压担子、交任务、提要求,同时,要为他们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经费保障,充实必要的人员。各级政府法制机构也要认真履行职责,开拓进取,扎实工作,努力开创政府法制工作的新局面,为我省建设经济强省、文化大省、法治社会、和谐广东,实现全省人民的富裕安康作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