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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志们:
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加强环境监督管理,提高科学决策水平,实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年规划纲要》确定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减少10%的目标,国务院决定于2008年初开展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下面,我向大家传达国家和省关于污染源普查工作部署精神,介绍我市污染源普查工作进展情况,明确下一步的工作安排和要求。
一、国家和省关于污染源普查工作的部署精神
*年10月,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的通知》(国发[*]36号),决定于*年第4季度至2009年期间进行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年5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方案》(国办发[*]37号),为指导普查工作确定了纲领性文件。*年10月9日国务院508令颁布施行《全国污染源普查条例》,将污染源普查纳入法律规范,为普查提供法的强制力保障。*年9月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广东省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实施方案》(粤府办[*]72号),确定了我省污染源普查的具体要求。《条例》和《方案》明确规定了全国污染源普查的指导思想、目的和意义,普查的总体任务,普查对象、范围、内容和方法,普查时点和实施步骤,普查的组织实施,普查经费的保障。特别是《条例》还设定了对不依法履行普查职责、在普查中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追究。可见虽然是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但是政策依据充分、完善。由于这次会议印发了《条例》和《方案》,所以在此我着重介绍七方面内容,没有讲到的,请大家自己学习文件。
(一)开展污染源普查的背景,也就是为什么要开展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国家环保总局主管污染源普查工作的王玉庆副局长用了两句话来概括,一句话是“污染源底数不清”:原来环境统计的范围远远不能适应当前经济发展的现状,农业污染源是个空白,生活污染源基本上也是空白,没有纳入环境统计;另一句话是“已经影响工作”;影响到对我国环境形势的判断,影响到环境规划、环境政策的制定,甚至影响到国家的宏观调控政策,影响到环保任务的完成和环保目标的实现。基于此背景,国务院决定全面开展对我国现有污染源的清查和统计,并将此次普查确定为当务之急必须开展的一项“重大的国情调查”和“全面掌握我国环境状况的重要手段”。
(二)污染源普查的目的和意义。国务院普查《通知》指出这次国家举全国之力开展污染源大普查,目的是全面掌握各类污染源的数量、行业和地区分布情况,了解主要污染物的产生、排放和处理情况,建立健全重点污染源档案、污染信息数据库和环境统计平台,为制定社会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政策、规划提供依据。可以说,这次污染源普查不仅是一般意义上的一项环保基础工作或者重大工程,更是对国家经济社会发展非常重要的基础工作。对研究制定社会经济发展战略,调整优化经济结构,转变经济增长方式,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三)污染源普查的对象和范围。按照普查《条例》和《方案》规定,污染源普查的对象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所有排放污染物的工业源、农业源、生活源和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工业源主要普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第二产业中除建筑业外39个行业中的工业污染源。农业源主要普查第一产业中的种植业使用肥料、农药和农膜污染及禽畜养殖业和水产养殖业污染。生活源主要普查第三产业中有污染物排放的单位和城镇居民生活污染,并包含了对机动车污染、民用核技术利用和大型电磁辐射设施污染普查。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普查范围是城镇污水处理厂、生活垃圾处理厂(场)、危险废物处置厂、工业区集中污水处理厂等。需要普查的污染物主要是废水、废气、固体废物、放射源和放射性污染物、以及农药、鱼药中所含的34种污染物质。
(四)污染源普查的实施步骤。这次污染源普查采取“先行试点、再全面普查”的方式,共分三个阶段进行。第一,准备阶段(*.10—*.12):成立机构,落实经费,开展宣传,进行组织动员;制订普查方案和各类技术规范,编制普查表,开发相应的软件和数据库;组织普查试点(我省的珠海市被国家列为试点);开展普查培训;清查并建立普查对象名录。第二,全面普查阶段(2008.1—2008.12):以*年12月31日为普查的标准时点,对排污企业和单位*年度的污染物排放情况进行清查,组织填报普查表,完成审核录入工作,建立污染源档案。地市级在5月底前向省级报送普查数据并接受省级审核验收。省级于7月底前向国家报送本地区污染源普查数据,国家在下半年基本完成全国污染源普查数据的审核和汇总。第三,总结阶段(2009.1—2009.7):建立全国污染源数据库,上报和普查数据,开发利用普查成果,总结验收普查工作。
(五)污染源普查的方法。采用全面调查的方法,必要时采用抽样调查方法,并按照“现场监测与物料衡算及排污系数计算相结合,技术手段与统计手段相结合,国家指导、地方调查和企业自报相结合”的三条原则确定普查的技术路线。
(六)污染源普查的组织形式。本次污染源普查按照全国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组织实施。国务院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和实施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国务院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国家环保总局,负责普查工作的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国务院要求地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设立本行政区域内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按照国务院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统一规定和要求,负责组织实施本地区污染源普查工作。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村(居)民委员会应当广泛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并认真做好污染源普查工作。普查中,可以在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居民委员会、有关教育单位聘用部分普查员。国务院强调,普查工作要在国务院普查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加强部门分工协作。环保部门牵头会同有关部门开展污染源普查工作,负责拟定普查方案,制定有关技术规范,组织普查试点和培训,进行污染源监测,对普查数据进行汇总、分析和结果,组织普查工作验收。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参与编制和审议方案,并按照部门职责分工,指导和督促检查本系统下级污染源普查工作,推动本系统参与普查,协调落实相关事项。
(七)污染源普查经费如何解决和使用问题。普查《条例》和《方案》均规定:普查所需经费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共同负担。各级人民政府均应将污染源普查所需经费列入相应年度的财政预算,按时拨付,确保到位。其中地方经费按任务分工由各级财政部门安排,用于各地普查方案制定,组织动员、培训,入户调查与现场监测,设备购置,数据录入、校核、加工,检查验收和总结、表彰等。省级财政对财政较困难的市(地)县所需普查经费给予支持。
这次污染源普查是我国第一次全面开展的环境状况的调查,国家和省高度重视,国务院专门成立了以曾培炎副总理为组长的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曾副总理亲自主持会议审议普查方案,并就全国普查工作做部署;我省也成立了以林木声副省长为组长,15个相关部门的领导任副组长或成员的省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木声副省长于9月14日在全省污染减排工作会议上也就污染源普查工作做了专门部署。由于这次污染源普查涉及范围广,参与部门多,技术难度大,质量要求高,工作任务重,时间要求紧,国家和省领导都强调指出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从讲政治高度重视普查工作,抓紧做好前期准备,在普查中要创新方法、有序推进、严格纪律、保证质量,要克服一切困难,确保按期、高质完成普查任务。
二、我市污染源普查工作的进展情况及存在问题
(一)污染源普查准备工作基本按计划进行。
按照国家和省的部署,我市于今年4月着手污染源普查的前期准备,目前各项准备工作正在紧锣密鼓的进行中,总的看主要有以下四方面进展:
1、成立机构,落实人员,为普查提供组织保障。
市政府成立了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由林梃副市长任组长,市环保、统计、宣传、经贸、公安、财政、国土资源、建设、城管、农业、卫生、海洋渔业、信息产业、工商、广播电视台、警备区后勤部16个单位领导为成员,统一领导和负责我市污染源普查的宣传、组织、实施和验收工作。市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普查办)设在市环保局,由市环保局牵头,市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派员组成。市普查办设立了综合技术、农业、监测、宣传四个组,负责拟订市污染源普查方案及其实施细则、制订有关技术规范、组织普查培训、开展监测和验收、筹备相关会议、汇总和分析普查数据,并按规定普查相关信息。各区、县污染源普查的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正在搭建之中。各级普查办基本落实了办公场地,环保部门抽调的专职人员已经到位开展工作,其它成员单位指派人员正在落实之中。
2、编制方案,明确分工,确保普查有序开展。
市府办于11月7日印发了《*市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实施方案》(汕府办[*]358号),明确了本次普查的目标、任务、实施步骤、部门分工、组织实施与保障,为普查提供了具有可操作性的依据。特别是在部门分工方面,《方案》按照省要求,结合我市实际予以细化,建立起符合国家、省要求的环保牵头、各部门分工协作的组织方式。《方案》规定:环保部门具体负责工业源、生活源和危险废物处置厂的普查;农业局负责农业污染源普查;海洋渔业局负责水产养殖业污染源普查;公安局负责机动车排气污染的普查;广播电视台负责广播;电视发射设施的污染源普查;警备区后勤部负责组织军队、武警部队所属单位污染源和环保设施普查;工商、经贸、国土资源、城管、卫生、无线电管理办公室负责在职责范围内配合、协助环保部门做好相关污染源普查工作;宣传部门负责组织协调新闻单位做好普查宣传及新闻会工作。各方的共同参与,将有力的保障我市污染源普查的实效。市委宣传部和市环保局近期也联合印发了我市污染源普查的宣传工作方案,并着手组织实施,做好宣传发动工作,营造普查的舆论氛围。
3、启动技术准备工作,为全面普查打好基础。
一是开展普查监测。市环保局按照国家、省要求于今年4月起启动了重点污染源现场监测,至今各级环保监测部门对我市85家重点工业污染源和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进行了连续三个季度的普查监测,建立起普查监测台帐和数据库。二是积极组织开展污染源清查工作。污染源清查是普查的必需前提,是以本行政区域内现有的基本单位名录为基础,按照普查的具体范围对污染源进行逐一核实清查,以确定需要纳入普查的单位名录。市普查办于11月1日下发了开展污染源普查清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级普查办组织协调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居委会对我市近4万家单位(不包括农业源)进行拉网式入户清查,并逐一登记造册,确定是否需要列入普查及是详细普查还是简要普查。目前清查工作正在紧张开展。三是派员参加国家、省组织的污染源普查业务培训,为我市培训和选聘普查工作人员做好准备。
4、多方申请资金,落实普查经费。
根据国家和省对普查经费保障的要求,市污普办多渠道筹集资金,向省环保局和市财政局分别报送了请示,争取省环保局补助一部分、市财政解决一部分。目前市政府常务会议已经确定拨付部分资金作为市污普办*年普查工作经费,我局将积极争取省环保局对我市和所辖县及实行县级体制管理的区拨付一定的经费补助。
(二)存在问题。
这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是一项规模宏大的社会系统工程,时间十分紧迫、任务十分艰巨、工作难度很大。一是涉及范围广。这次普查范围不仅是工业源,还包括农业源、生活源和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涉及国民经济三大产业,其中工业污染源普查涵盖了第二产业中除建筑业以外的39个行业中所有产业活动单位;农业污染源普查涵盖了农业、畜牧业和渔业。二是普查任务重。以工业源普查为例,普查的内容包括企业的基本登记信息及其它相关情况、原材料消耗情况、生产产品情况、产生污染的设施情况、各类污染物产生、治理、排放、综合利用情况、污染物排放监测情况等等,普查内容多、任务细、工作量大。而农业源和生活源都是第一次普查,缺乏经验。三是技术要求高。指标体系非常复杂,据初步统计,普查表约有100多张,普查指标有1000多个,指标之间关联度高,平衡关系复杂,对普查登记、审核、质量控制的技术要求也很高。四是普查的协调工作面广、量大。需要各级政府统一组织,各级环保、统计、农业、工商、卫生、公安、建设、城管、财政、经贸、海洋渔业、信息产业、宣传、广播电视台、军队等部门协作与配合。据初步估算,全市约需抽调和聘请约1600多名普查员、普查指导员参与普查工作。参与部门之多、组织协调工作量之大,都是以往任何一次污染源普查所没有的。五是普查培训难度大。普查对象不仅涉及行业广,性质复杂多样,其现场监测数据、物料衡算、排放强度法计算的数据与日常环境统计和审核测算的数据可能会有差别,要准确获取污染源普查所需数据,对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素质要求较高,不但要求普查机构工作人员组织协调能力强,统计调查业务精通,而且要求担任普查登记任务的普查员、普查指导员具有丰富的社会工作经验,掌握一定的环境统计、监测与核算业务知识,给普查培训增加了难度。要在较短的时间内对近1600多名普查人员分类别、分层次进行培训,难度非常大。六是普查准备期短。以往的历次大型普查,从国务院做出决定到普查人员登记,一般都有两年左右的时间,从人力、财力、物力和宣传等各方面做好充分准备。而这次污染源普查只有一年的准备时间,如果从今天动员会开始算只有1个多月的准备时间,可见时间非常紧迫。七是经费不足。省至今没有安排补助资金,经费需要靠各级政府想办法解决。而基层由于经费限制,环境统计和监测设备条件差,手段跟不上,能力较薄弱,在一些方面缺乏对普查工作的有力支撑。而当前我市染源普查工作虽然取得一定进展,但是总的看问题不少,特别是现在整个普查的推动还停留在靠环保一个部门在唱独角戏,各区县、各相关部门都还没有动起来,工作进展达不到国家、省的要求,形势非常严峻,这也是本次会议需要大家对此有一个清醒的认识。存在的主要问题是:
1、对污染源普查工作重视不够,认识尚未到位。
尽管国务院和省政府都召开了部署会议和印发了普查工作方案,我市也于三个月前成立了领导和办事机构并于近期出台了实施方案,市普查办也召开了几次工作会议就污染源普查工作做了专门部署和提出了要求,但是各区县行动还不够快,有的区到现在还未成立普查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至今没有一个区县制定出普查方案,各区县普查经费都还没有落实。俗话说“兵马未动,粮草先行”,没有组织机构和相应经费,工作就谈不上开展。从中也可以看出,不少区县对这次污染源普查工作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这与对污染源普查工作的重要意义认识模糊不无关系。
2、普查时间紧,等、靠、要思想比较突出。
按照国务院的要求,普查的标准时点是*年12月31日,2008年1月1日起开始全面实施普查,省要求我们在明年5月底上报全市普查数据,也就是说所有普查的前期工作包括方案制定,经费申请,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选聘,污染源清查,培训等工作都要在年底之前完成,而普查的报表填报、数据审核、录入、汇总、上报等工作要在明年5月底前完成,时间非常紧迫。有些区、县,没有充分认识到污染源普查对加强自身环保工作的积极意义,总是在等国家、省、市的布置和安排,等上级给予经费补助以后才开展,这种思想使得前期准备工作相对滞后,必然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到明年的正式普查工作的开展。
3、工作任务重,分工负责和协作机制尚未建立。
本次污染源普查涉及工业、农业、生活污染和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四大类,要查清污染源的数量、行业和地区分布,主要污染物种类及其排放量、排放去向,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状况和污染治理水平等情况。据初步统计,涉及被清查的对象接近四万家,全市要选聘一千多名普查员进行培训,逐家逐户调查,填写普查表,内容繁多,要在这么短的时间内完成,任务非常艰巨。对于这样一个系统工程,要保证普查任务完成质量,必须科学分解任务,建立各部门以及相关人员的分工负责和协作机制,才能有条不紊的推进工作。当前我市的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虽已将相关部门全部纳入,但工作还主要是环保部门在做,还没有得到各成员单位的有力支持和配合,全市上下也还缺乏良好的舆论氛围。特别有些乡镇、街道办和居委会还不知道自己依法赋有组织社会力量参与并做好普查工作的法定职能,对正在开展的污染源清查工作推诿搪塞,影响了工作的整体进度。
4、技术要求高,基层能力严重滞后。
污染源普查比起其它的普查来,技术要求要高得多,它具体到每个污染物的排放量等多达几百个技术指标,而污染物的排放量要经过监测得到,涉及到十多项技术规范,我们普查人员就需要具有一定的环保知识水平和较强的工作能力,农业源普查还需要一定的农畜牧业和渔业知识,每个普查人员都必须经过普查培训,才有可能胜任普查工作。本来基层高素质的业务骨干就比较缺乏,加上有些部门从自身工作利益出发考虑,不舍得让高素质的人员外流,目前基层普查机构工作人员的素质不能满足普查工作的需要,急待提高。此外,普查监测是整个污染源普查的重要环节,然而目前各区、县环境监测站装备陈旧落后、监测仪器缺乏、监测经费和监测技术人员严重不足,这种情况已严重影响到普查监测工作的展开。
三、下一步的工作要求
目前距离2008年1月1日的全面普查只有一个多月的时间,而我市污染源普查的前期筹备工作还有许多不尽人意之处,希望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一定要充分认识这次污染源普查的艰巨性和复杂性,以对党、对人民、对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把污染源普查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不折不扣的地抓紧抓好。现在时间渐近年尾,各地各部门工作尤其繁重。但污染源普查是既定的大事、急事,没有退路可言,没有条件可讲,必须合理安排,统筹兼顾。会后希望各级各有关部门紧急动员起来,齐心协力,全力以赴抓好以下五方面工作:
(一)抓紧出台方案,健全机构,落实经费。
各区县务必在11月底前制定出普查工作方案,建立健全普查领导和工作机构,并落实普查办的工作人员全部到岗到位。区县普查办要抓紧测定普查经费额度,编制普查经费申请方案报送本级财政。除南澳县外,潮阳、潮南、澄海三个实行县级体制管理的区,要积极主动向省普查办争取普查经费支持,市普查办对此事将给予帮助和支持。各区县必须在12月上旬前落实今年的普查工作经费。
(二)积极配合,通力协作,按期保质完成污染源清查和普查员培训。
根据省普查办要求,我市必须在11月底前上报污染源清查底册,也就是说要在一个月的时间内完成对近4万家单位的入户核查,工作量相当大。但是任务是死的,时间是刚性的,没有价钱可讲,到时间哪个地方完不成任务,拖了全省后腿,就要被追究责任。为此,各相关部门,各乡镇政府、街道办和居委会,一定要按照各级普查办的统一部署,积极参与、通力协作、认真做好污染源入户清查和登记造册工作,确保按期上报数据。12月底前我市还必须完成对近1600名的普查工作人员的选聘和培训,上星期五市普查办已派员参加国家统一培训,我市培训计划在12月中旬前开展,准备采取由市普查办统一组织培训形式,届时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协助推荐符合条件的人担任普查员、协助做好培训的相关组织事宜,特别是各乡镇政府、街道办、居委会要广泛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参与普查。
(三)认真贯彻普查方案,有序推进普查工作。
2008年1月1日至5月31日是全面普查阶段,各区县政府、各相关部门要按照普查方案的统一部署,在市普查办的统一指导下,组织填报污染源普查报表,审核、录入、校验污染源数据,建立本地区污染源数据库。市政府将在5月中旬对各区、县和各相关部门的普查工作进行检查验收,验收不合格的必须整改,直到通过验收。2008年6月至2009年7月期间,要完成普查后续工作,主要是接受省普查办对我市污染源普查工作验收,进一步修正全市污染源普查数据,完成全市普查工作报告与技术报告,编制普查成果开发课题目录,开发利用普查成果。这里要强调的是普查结果的公布是自上而下的,国家先公布,省公布市,市公布区、县。为此,在市统一公布前,各区、县,各相关部门不得擅自对外公布普查数据。
(四)大力开展宣传动员,为普查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目前虽然我市已印发普查宣传方案,但是普查的宣传工作还没有全面展开。本次动员大会后,宣传部门和各级普查办要赶快行动起来,充分利用电台、电视台和报刊等宣传媒介,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普查宣传;要根据普查的不同阶段,突出宣传重点,把宣传动员工作贯穿污染源普查工作的始终。通过宣传使普查对象和社会公众明确污染源普查的目的、意义以及自身的权利和义务,积极参与并认真配合做好污染源普查工作。
(五)要严肃普查工作纪律,确保普查依法进行。
在我市的整个普查工作过程中,所有普查人员都应认真贯彻《全国污染源普查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对普查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将按规定严肃处理。所有污染源普查对象都要按时、如实填报普查数据,对于虚报、瞒报、拒报、迟报,或伪造、篡改普查资料的,应依法予以处理。
同志们,普查工作虽然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但对于推进我市的科学和谐发展来说是一个重要机遇。我们有决心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在市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的直接指挥下,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精心组织,通力合作,克服困难,千方百计狠抓落实,确保圆满完成我市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