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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志们:
今天,国务院纠风办召开全国纠风工作会议,马馼部长作了工作报告,对*年全国纠风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马凯国务委员还要作重要讲话,我们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一定认真学习贯彻,抓好落实。下面,我就开展住房公积金管理专项治理,进一步规范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作几点汇报:
一、开展住房公积金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意义
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是实现“住有所居”目标,切实解决群众住房问题的重要措施。总体看,住房公积金基本安全完整,业务持续快速发展,管理体制逐步完善,对解决职工住房困难发挥了重要作用。截至*年末,全国累计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超过1.1亿人,缴存总额达16000亿元,缴存余额9600亿元,通过提取和发放个人住房贷款,累计帮助4700万职工家庭改善了住房条件。各级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为完善住房公积金制度,加强住房公积金监管工作,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
同时,住房公积金制度运行中仍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一是单位不缴、欠缴、少缴、超标准缴存住房公积金,以及骗提、骗贷住房公积金等损害职工权益的问题依然突出。二是住房公积金的内控制度、风险防范机制不够健全,决策、监督工作不到位,违规发放贷款、挤占挪用资金的行为仍然存在。三是部分公积金管理机构服务意识不强,手续繁杂,提取难、贷款难等现象还比较普遍。
开展住房公积金专项治理,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对解决上述问题必将起到积极促进作用。作为住房公积金专项治理工作的牵头部门,我们将按照第*届中央纪委第二次全会的总体部署和国务院纠风办《关于*年纠风工作的实施意见》,以及这次会议的要求,精心组织,与国务院纠风办等六部门共同做好住房公积金专项治理工作。
二、明确目标,突出重点,扎实开展治理工作
住房公积金专项治理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要突出工作重点,抓住关键环节,明确责任分工,确保取得实效。重点抓好以下四方面的工作:
一是要加强对住房公积金决策、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对住房公积金管委会履行决策、监督职能情况,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内控制度建立与执行情况,以及*年以来审计处理决定的执行和落实整改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二是要认真排查和处置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存在的资金风险。重点对违规发放贷款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分析,查找薄弱环节和管理漏洞,采取有效措施改进管理;对历史遗留的风险资金坚决予以回收和妥善处置。
三是要切实纠正损害国家和职工利益的突出问题。严格清理和纠正不建不缴、少缴漏缴、超标缴纳以及骗提、骗贷住房公积金等损害职工权益的行为;完善提取和贷款办法,简化办事程序,增强服务意识,改进工作作风,切实解决职工提取难、贷款难等突出问题。
四是要依法查处各类违纪违法行为。重点对违规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挤占挪用资金等违纪违法问题予以处理。对拒不纠正、掩盖问题,造成资金严重损失的,依法追究责任。
通过专项治理,使住房公积金监管力度明显增强,违纪违规行为得到及时发现、纠正和查处;内部管理和风险防范能力明显加强,资金运作风险得到有效控制;严格执行缴存政策,制度覆盖面进一步扩大;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明显提高,群众反应强烈的突出问题得到解决,社会满意度明显提高。
三、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保证治理工作顺利开展
开展住房公积金管理专项治理工作,要靠坚强的组织领导和完备的工作机制,抓好三个“结合”,做到整体联动,确保工作顺利推进。
一是部门推动与政府负责相结合。要深刻领会开展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增强工作自觉性,切实把专项治理工作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全国和省级专项治理工作机构由住房和城乡建设、监察、财政等相关部门共同组成。各设区城市专项治理工作由城市人民政府负责,并将专项治理工作纳入政府议事日程和督办事项,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确保各项治理措施落实到位。
二是监督检查与整改纠正相结合。治理工作应坚持边查边改,自查自纠。对于发现的问题,要明确措施、设定时限、落实责任。各省级专项治理工作机构,对各地没有按期整改到位的,要予以通报批评,加强督查督办;对拒不整改或问题严重的,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全国专项治理工作机构将组织进行重点抽查,确保整改措施到位。
三是解决当前问题与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各地应以专项治理为契机,在及时查处违规行为,清理回收资金的同时,要深入分析管理中的薄弱环节,健全管理制度,加快建立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与风险防控长效机制。使住房公积金内部管理更加规范,外部监督更加有力,各项工作明显改进,职工的利益能够更好地实现。
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加强党风政风行风建设,是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工作。全国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将认真贯彻落实这次会议精神,在国务院纠风办的指导下,扎实工作,开拓进取,为进一步规范住房公积金运行管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应有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