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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们举行全市依法治市工作会议,主题是贯彻落实全省依法治省工作会议精神,总结和部署我市依法治市工作。这是我市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法治、“*”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会议表彰了一批依法治镇工作先进单位,惠阳区、汝湖镇分别作了经验介绍,我看这些经验很有特色,值得各地借鉴。美林同志传达了全省依法治省工作会议精神,并代表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对依法治市工作作了具体部署,我完全赞同,各县(区)、各部门接下来要抓好落实。刚才,省依法治省办公室张宇航主任作了重要讲话,对依法治市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并就下一步工作提了很好的意见,这是对的鼓励和鞭策,也为我们今后的工作指明了方向。这次会议前,市委还制定了《关于进一步推进依法治镇(乡)工作的意见》,各县(区)、各镇(乡)务必贯彻落实好,将我市依法治镇(乡、街道)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近年来,我市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在推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同时,大力推进依法治市进程,执法、司法、普法、监督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稳步推进,依法治市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有效促进了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在我市的贯彻落实,为构建和谐创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我市依法治市工作走在全省的前列,得到了省委的肯定,在今年7月21日召开的全省依法治省工作会议上,我市作为全省唯一的地级市代表作了经验介绍。我市开展依法治市工作的经验和成效概括起来主要有以下几方面:一是抓机制。建立健全了依法治市工作的领导体制,一把手亲自抓,充分发挥党委的核心作用;完善党委领导、人大主导、“一府两院”执法主体、政协民主监督的工作机制与考核机制,为依法治市工作的开展提供了有力保障。二是抓方向。制定了《市*年-2010年依法治市工作规划》和《市依法治镇(乡)工作指导纲要》,明确了目标和任务。制定了《市依法治市工作测评标准》和《市依法治镇(乡)工作考核验收标准》,促进了依法治市战略任务的实施。三是抓重点。注重提高领导干部依法执政能力,注重依法规范行政、司法权力的行使,注重依法解决民生问题,提高了依法治市工作的成效。四是抓创新。积极探索依法治市新路子,在全市乡镇(街道、林场)、村(社区)和规模较大企业建立了维稳综治工作中心(站),实行了市、县(区)、乡镇(街道)三级信访维稳工作考核责任制,建立了人民矛盾纠纷调解工作“大调解”工作格局,打造了“行风热线”、“万众评公务”等社会公众参与品牌,最大限度畅通群众监督、诉求渠道。推行“村(居)民小组议事规则”和“四民工作法”,建立了党组织领导下的充满活力的基层群众依法自治机制。总的来看,我市依法治市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既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也为全省提供了许多新鲜经验。
党的*大明确:“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中央政治局委员、省委书记要求我们建设科学发展“*”。省委、省政府《关于争当实践科学发展观排头兵的决定》“全面推进依法治省,加快法治广东建设,为争当实践科学发展观排头兵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的目标任务;全省依法治省工作会议对全面推进依法治省,加强法治广东建设作出了具体的部署。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我们必须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更加重视和加强依法治市工作,将科学发展和实现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纳入法治化轨道,为建设“*”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下面,围绕践行科学发展,推进依法治市,我讲三点意见:
一、深刻认识推进依法治市对建设“*”的重要意义
全面推进依法治市,建设“*”,是当前我市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任务。贯彻落实好这一任务要求,必须深刻认识和正确理解两者之间的关系,并采取有力措施加快依法治市进程,推动和保障“*”建设。
首先,要深刻认识“*”必然是法治之州,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更加注重把以人为本的要求贯穿于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全过程。书记,建设“*”就是从根本上落实科学发展观,惠民就是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做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我们建设“*”要以人民群众满不满意为根本检验标准,必须着力发展民主政治,认真落实人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调动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建设“*”在法治方面的重要任务,就是要使社会主义民主更加完善,社会主义法制更加完备,依法治市战略得到全面落实,人民的政治、经济和文化权益得到保障。因而,法治是“*”的重要内容,“*”必然是“法治之州”。否则,惠民就不可能有效实现并长期坚持下去。我们一定要把依法治市工作贯穿于建设“*”的整个过程之中,依法推进“*”建设。
其次,要深刻认识法治是建设*的根本保障,牢固树立民主法治理念,更加重视人民群众主体作用、更加善于依靠法律手段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全面推进依法治市,加快法治建设,是我市推进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的法制化、规范化,落实科学发展观的一项战略决策。惠民就是以人为本、惠及民生,依法治市的核心也是依法维护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因此,建设“*”与依法治市是一个有机的整体,是紧密联系,相辅相成的。只有大力推进依法执政、依法行政,才能营造为民服务的良好的政务环境;只有大力推进公正司法,才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只有大力推进法制宣传教育,才能有效地增强公民的法律观念,提高人民群众依法办事、依法维权的意识与能力;只有大力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才能切实保障人民群众依法享有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才能最大限度地保护和调动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形成建设“*”的巨大内在动力。一句话,只有深入推进依法治市,才能使体现人民意志的法律和制度得到正确有效实施,才能使执政为民、惠民利民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二、全面推进依法治市,为建设“*”构筑良好的法治环境
营造民主、公正、高效、权威的法治环境,保障和促进“*”建设,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依法治市工作的重要任务。我们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继续解放思想,锐意创新,把依法治市工作贯穿于改革和发展的各项工作之中,努力提高全市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各个领域的法治化水平,为保障和促进“*”建设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是以更高的水平推进依法行政,服务新一轮科学发展。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市工作的关键。行政机关能否真正做到依法行政、严格执法,事关国家法律实施的效果和政府为民执政水平的高低,事关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和公信力,事关依法治市目标能否实现。当前,我市在行政执法中仍然存在着不少薄弱环节,一些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意识不强,个别地方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现象仍时有发生,特别是因执法方式简单粗暴、临场处置方法不当而激发社会矛盾的事件仍然存在。在新一轮发展中,必须提高依法行政水平。要着力规范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效能,确保执法机关和执法人员自觉维护法律的尊严与权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来行使国家和人民赋予的执法权,严格依法办事。要按照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和廉洁政府的要求,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深化行政管理体制和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完善政府经济调节、市场监督、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推进政府责权法治化;继续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事项,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快实行以行政首长为重点的行政问责和绩效管理制度,开展行政绩效评价考核,促进各级政府规范行政权力运行,服务和保障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和谐发展。
二是以更大的力度推进公正司法,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司法公正是司法工作的灵魂和生命,是衡量司法能力强弱和司法水平高低的根本标准。确保司法公正是建设“*”的必然要求,也是一项十分紧迫而重要的任务。当前,人民群众投诉、上访案件中,涉及司法机关的就占40%左右,主要是反映执法不公、不文明、不规范、不作为和执行难等问题。因此,要大力推进公正司法,进一步健全权责明确、相互配合、相互制约、高效运行的司法机制,确保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检察权。要深化司法工作机制改革,加强执行制度建设,推进诉讼程序改革,健全检察机关控告申诉首办责任制,强化法律监督,完善审判机关再审程序,依法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要规范社会法律服务行业管理,完善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制度,加强农村法律援助站建设,为农村群众提供良好的法律服务,切实解决困难群众、弱势群体打官司难问题。
三是以更大的成效推进法制宣传教育,努力营造良好法治氛围。法制宣传教育是依法治市的基础性工程。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建设“*”都必须增强全民法制观念,提高全民法律素质。要围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建设“*”的工作大局,突出宣传有关的法律法规,营造学法、懂法、守法、用法的社会氛围。要深入开展法律“六进”活动,坚持不懈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大力弘扬法治精神。要注重突出宣传重点。着力加强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农民的法制宣传教育,以重点对象的学法用法,带动全民普法工作的深入开展。要注重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增强各级党委依法执政意识,增强各级政府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增强各级干部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办事的素质和本领。要注重法制宣传教育的针对性。通过创新手段和载体,充分发挥现代传媒尤其是互联网的作用,运用群众喜闻乐见的表现形式,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增强法制宣传教育效果,提高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覆盖面和渗透力。
四是以更高的标准推进民生法治,切实满足群众新期待。党的“*大”报告,社会建设与人民幸福安康息息相关,必须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更加注重社会建设,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目前,我市经济社会正处于加快发展的战略机遇期,全市社会总体上是和谐的,但也存在不少关乎民生和社会和谐稳定的矛盾和问题。如,区域发展仍然不平衡,城乡差距依然较大;居民就业还不够充分,社会保障还不够完善;因拖逃劳动者工资和因林地承包、土地征用、房屋拆迁、国企改革等引起的矛盾和纠纷时有发生;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尚需进一步加强等。各级党委、政府必须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依法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问题,这是建设“*”的艰巨任务。要着力依法解决农村“一保五难”、土地征用、房屋拆迁、企业改制等群众切身利益问题。着重加强环保、土地管理等方面的执法力度,加强有关保护劳动者权益的法律法规的宣传和实施,防止为眼前发展牺牲长远利益、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等情况的发生。认真排查和妥善处理社会矛盾,加强对突发性、群体性事件的排查调处。依法健全规范群众表达利益诉求的体制机制,坚持市、县(区)、乡镇(街道)三级信访维稳工作考核责任制度,着力解决信访突出问题,对不遵守信访条例、采取违法手段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依法严肃查处,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完善乡镇(街道)维稳综治工作中心,打造方便、及时、透明、高效的“信访超市”。以《惠民网站》、《信访在线》、《书记、市长信访箱》等为平台,更快捷传递民生诉求,提升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进一步畅通群众表达社情民意的渠道。畅通复退军人诉求渠道,力争今年底,全市各县(区)100%建立复退军人服务中心,各乡镇(街道)100%建立“复退军人之家”,切实保障和维护复退军人的合法权益。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建立严打和日常治理并举的综合治理工作机制,严厉打击“两抢一盗”等危害社会稳定的违法犯罪行为,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
五是以更新的举措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切实保障人民群众民主权利。近些年来,我市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方面探索并推行了“村(居)民小组议事规则”和“四民工作法”等新方法、新经验,有效地维护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促进了农村(社区)基层和谐稳定和经济社会发展。在新的发展时期,我们要继续解放思想,扫除阻碍基层民主政治科学发展的不利因素,进一步加强基层依法治理,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各县(区)要认真抓好《市依法治镇(乡)工作指导纲要》、《市依法治镇(乡、街道)工作考核验收标准(试行)》和市委《关于进一步推进依法治镇(乡)工作的意见》的贯彻落实,切实加强对依法治镇工作的组织领导,大力推进依法治镇工作;继续以推行“村(居)民小组议事规则”、“四民工作法”和开展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六好和谐平安社区”等活动为抓手,引导和规范村、居民依法自治,保障人民群众依法实施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权力;深入推进依法治企和社会行业组织自治,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不断推动我市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创新和发展。
六是以更快的步伐推进依法监督,确保权力正确行使、规范运行。加强对依法治市工作的监督,是保障依法治市战略有效实施的重要举措。要加强和改进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支持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履行职能,强化监督工作,增强监督实效,不断拓宽和创新人大代表知情知政和参与决策的新路子、新渠道,坚持开展“人大代表统一活动日”活动,建立人大代表反映社情民意“直通车”制度和人大代表询访“绿色通道”制度。加强人大代表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办理工作,保障人大代表依法履行职责。要支持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工作,发挥政协委员在推进依法治市工作中的积极性。要加强行政执法监督。进一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健全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度,完善行政复议、行政申诉、行政赔偿制度,切实解决执法不严、执法不公的问题,真正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要追究。要加强司法监督。完善司法系统内部监督机制,健全人民陪审员和人民监督员制度,继续推动“阳光审判”、“阳光执行”,维护国家法律权威,确保社会公平正义。要加强社会监督。尤其要重视和加强互联网群众监督平台的建设与利用,不断拓宽人民群众的监督渠道,广泛听取民情、民意,接受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不断提高监督的实效。继续完善“万众评公务”、“行风热线面对面”等群众监督品牌,大力提高政府、司法机关工作的透明度,不断拓展社会监督的深度和广度。
三、加强组织领导,不断推动依法治市工作再上新台阶
落实省的会议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市,建设“*”,必须进一步解放思想,创新机制,切实加强对依法治市工作的领导,保障依法治市战略的有效实施,建设人民满意的“法治之州”。
一是要发挥好党委的领导核心作用。抓好依法治市工作,关键在于加强党的领导。党的*大报告要求,“要坚持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提高党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水平,保证党领导人民有效治理国家。”各级党委要坚持和完善“党委统揽全局、各方积极推进、狠抓贯彻落实”的依法治市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党委对人大、政府、政协等国家机关和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支持他们依法履行职责。要牢固树立“抓法治就是抓投资环境建设,就是抓发展”的理念,定期听取依法治市、治县(区)、治镇(乡、街道)工作情况汇报,及时了解和掌握依法治市工作的进展情况,研究解决依法治市工作中遇到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并从人力、物力、财力上给予有力支持,为依法治市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确保依法治市工作顺利开展。
二是要建设好依法治市机构队伍。建立完善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和加强机构队伍建设是推进依法治市工作的根本保障。首先,要建立和完善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目前,市、县(区)、乡镇(街道)分别建立了依法治市、治县(区)、治镇(乡、街道)工作领导小组,并在开展依法治市工作中发挥了部署、指导、检查、协调、督促的重要作用。但在工作中,有些领导特别是基层领导在对依法治市工作认识上存在偏差或误区,认为依法治市工作是人大或某个部门的工作,没有真正把它摆上各级党委重要议事日程,平时缺乏过问、研究和检查监督,影响了依法治市工作在全市的整体推进。今后,县(区)、乡镇(街道)党(工)委书记要认真履行领导小组组长的职责,并分工一名副书记分管法治工作,负责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各级领导小组要坚持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研究、审议和部署法治工作。各级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在依法治市工作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其次,要重视和大力支持依法治市工作机构建设。省依法治省工作会议“省依法治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仍然设在省人大,委托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代管,全省各市、县(市、区)也要理顺关系,强化工作责任,积极开展工作”。我们要按照省的有关要求,进一步明确依法治县(区)工作机构职能、定位和理顺工作关系,努力构建依法治市工作的长效机制。市依法治市办公室设在市人大常委会,委托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代管。市依法治市办负责全市依法治市日常工作,列入市直单位系列开展工作,各县(区)参照市的做法规范依法治县(区)办公室运作。市、县(区)人大常委会党组要加强对法治机构的领导,为其创造良好的工作条件,发挥其工作的主动性和创造性。各依法治镇(乡、街道)办公室应统一设在乡镇(街道)党政办,负责依法治镇(乡、街道)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乡镇(街道)人大专职副主席兼任,党政办主任兼任副主任,并指定工作人员负责依法治镇(乡、街道)工作。各级法治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要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和业务知识培训,不断提高队伍的综合素质。
三是要抓好对依法治市考评工作。书记在全省依法治省工作会议讲话中强调:“要探索建立科学、严谨的法治评价指标体系,使之成为建立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评价指标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成为各级领导干部政绩考核依据之一”。各级党委要把依法治市工作纳入各县(区)、各部门的目标管理责任制,认真抓好组织和落实。制定《市依法治镇(乡)工作考核验收标准(试行)》和《市依法治市工作测评标准(试行)》,是我市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依法治市工作的重要举措,也是我市建立法治评价指标体系的探索,各级党委要依照文件要求,认真抓好依法治市工作的考评测评,使依法治市工作做到有目标、有部署、有检查、有考核,扎实推进。各地、各部门可结合实际,积极探索建立多种形式、多层次的法治考核体系。要充分利用好考核的结果,把考核结果作为评价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干部工作绩效的重要内容。各级党政机关要对本地区、本部门依法治理工作负总责,签订层级目标考核责任书,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四是总结好依法治市经验。我市全面推进依法治市以来,积累了不少经验,得到省的肯定。当前,围绕建设“*”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要认真做好依法治市经验总结和理论研究,实事求是地查找存在问题,使这些经验和理论不断完善,更好地指导实践,全面提升依法治市水平,推动科学发展观的贯彻落实。
同志们,依法治市工作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我们要以邓小平理论和“*”重要思想为指导,以贯彻落实省委十届三次全会和省依法治省工作会议精神为契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不断总结经验,开拓创新,努力开创依法治市工作的新局面,为建设科学发展“*”做出积极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