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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领导、同志们:
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全市加强商品和服务明码标价工作会议,主要是总结近年来我市开展明码标价工作的经验和做法,研究部署加大明码标价工作力度,全面推行明码标价制度,切实规范我市市场价格秩序,进一步优化招商引资和旅游消费环境,迎接*市第五届旅游文化节和阳春市第二届山水游文化节的召开。刚才,我们参观了阳春市明码标价工作示范点,同时,又听取了肖航同志的经验介绍,很受启发和值得借鉴。市人大、市政府对抓好明码标价工作给予高度重视,韦丽坤副市长、黎号源主任在百忙中亲临今天的会议,稍后韦丽坤副市长还将作重要讲话,希望大家回去认真贯彻执行。
下面我想就如何深入开展明码标价工作,全面推行明码标价制度谈几点意见,同时,借此机会向大家通报一下今年上半年我市物价工作情况和下半年主要工作安排。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全面推行明码标价制度落实
近年来,我市各级物价部门坚持以“*”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等法律法规,以整顿和规范市场价格秩序为目标,积极开展明码标价工作。特别是*年以来,为支持配合我市创建“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全市各地先后组织开展了创建明码标价“五个一”示范工程和“价格诚信单位”评选活动,其中,市物价局先后在闸坡旅游区和市区评选了两批共39家“价格诚信单位(门店)”并颁发了牌匾。通过树立明码标价工作示范典型,有力地推动了我市明码标价工作的深入开展,取得了较好的成效,这是值得充分肯定的。但是我们应该看到,当前我市明码标价工作离党委、政府和人民群众的要求仍然还有很大差距,工作中还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有的还十分突出,直接影响*作为“中国优秀旅游城市”的形象。前不久,市长林少春同志、常务副市长钟毅同志二度暗访了闸坡旅游市场,发现当地一些海鲜大排档宰客现象突出,存在相当严重的价格欺诈问题。*日报6月17日第一版以“市长二度暗访旨在规范市场”为题披露了有关问题。市物价局在见报后迅速派出检查组会同海陵岛试验区工商局、计经委开展了一次全面检查,结果发现,闸坡旅游区的许多大排档的海鲜池都没有挂上明码标价牌,有的养几种鱼只标明一种鱼的名称和价格,有的明码标价牌严重毁损模糊不清,不少的明码标价牌是张冠李戴,货不对牌,有的甚至胡乱给鱼起名称误导消费者,还有一些海鲜大排档是明码高价,甚至不择手段强行要顾客“买单”等。上述所列举的这些问题,不仅是海陵岛存在,其他的地方也有此类的情况发生。据我了解,全市有些地方明码标价工作存在着“一阵风”现象,检查时搞得很规范,检查过后又出现反弹,不少经营者对明码标价工作,认为可有可无,搞搞形式而已,这从一个侧面反映了我们工作还不够深入扎实,还没有真正作为一项制度来抓。为此,我们要求全市各级物价部门一定要从落实市委市政府提出打好“三张牌”、抓好“六个做”经济发展战略的高度,以切实改善我市招商引资和旅游消费环境为目标,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建立长效工作机制,真抓实干,全面推行明码标价制度,切实整顿和规范好市场价格秩序。
今天上午,我们参观了阳春漠阳市场、鸿兴药店、好万家电器商场、好好多超市等单位的明码标价工作,刚才也听了他们的经验介绍。阳春市物价部门做了大量的工作,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以及工商、公安等部门的重视和支持,加大宣传力度,建立了局内工作责任制,科室挂点到街道、行业、商店,干部职工挂点到镇,工作很到位,希望大家要以阳春为榜样,抓好明码标价工作的落实。
下面我就如何加强这项工作谈几点具体意见:
(一)统一认识,明确推行明码标价制度的重要职责
1、实行明码标价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市场经济要求建立公开、公平、合法的市场竞争秩序和良好的价格环境。健全和完善明码标价制度,规范经营者的价格行为,是价格法治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
2、实行明码标价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价格管理及价格监督检查的一项重要内容。《价格法》明确“国家支持和促进公平、公开、合法的市场竞争,维护正常的价格秩序,对价格活动进行管理监督和必要的调控。”因此,各级物价部门应将工作重点从定调价为主转为“定规则,当裁判”上来。把规范市场价格行为作为价格管理的重要工作来抓。
3、实行明码标价是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一项重要措施。商品和服务价格是消费者了解商品和服务的第一个环节,经营者实行明码标价即是对消费者的价格承诺,有利于经营者的价格自律。有关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对经营者的价格行为进行规范,对不按规定明码标价的行为,消费者可以向物价部门举报,维护自身权益。物价部门对不实行明码标价或不按规定明码标价的价格违法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实施行政处罚,切实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二)真抓实干,切实把明码标价工作落到实处
1、加强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制。明码标价工作点多面广,内容繁杂,易反复,工作难度大,是一项社会系统工作,需要全社会的积极参与和配合,尤其是要争取当地政府的重视支持和有关部门的通力合作。各县(市、区)物价部门要成立专门工作机构,派出领导专门负责,建立工作责任制,把它作为当前一项中心工作来抓。
2、大力宣传,广泛普及明码标价制度。各级物价工作人员要深入各行各业的经营单位、个体工商户做好明码标价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工作,消除思想障碍,树立依法经营、诚实守信,自觉接受消费者监督的意识,切实摒弃那种靠坑蒙欺诈手段牟取暴利的错误思想,要积极利用报纸、电视、有线广播等媒体以及办墙报、派发宣传单等形式向社会广泛宣传,让全社会支持和共同参与。
3、结合实际,创新明码标价工作方式方法。各县(市、区)物价局、物价检查所要认真学习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标价方式监制问题的答复》和省物价局《关于加强和改进明码标价工作的意见》等法规和政策文件精神,针对行业的不同情况采取灵活的方式、方法落实明码标价制度。具体要做到:
一是突出重点,抓好大中型流通企业和连锁经营企业的明码标价工作。对超市、百货商场等大中型流通企业和连锁经营企业的标价方式,要继续按国家计委《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第8号令)的几大要素进行统一规范监制,明码标价签(牌)上不再加盖物价检查所监制章,统一换上12358及本地价格举报电话。
二是对小型企业及个体工商户要采取灵活多样的明码标价方式。小型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具有经营场地小,商品种类、等级、来源复杂的特点,对它们的标价方式不主张硬性规定使用物价部门统一印制的标价签,可经物价监督检查机构审定同意后,制作总的价目表或标价牌将所经营的小件商品价格内容进行集中标示,也可使用打码机打上价格,具体的操作办法由各县(市、区)物价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
三是制定标价签内容应因地制宜,不必千篇一律。物价部门可以针对不同商品特性及不同经营方式灵活设定标价签的内容,不必统一要求全部标明品名、产地、规格、等级、计价单位、零售价格及物价员等要素内容。经营者自行印制标价签,需增减标价要素内容的,应经当地物价部门认定。各县(市、区)物价部门要积极鼓励企业自主设计使用具有自身特色的标价签。为方便经营者搞好明码标价工作,过去使用的实价、议价、降价三色标价签停止使用,统一为一种商品标价签。
4、加大力度,规范服务业的明码标价工作。对交通运输、燃气、供水、药品价格等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公益性、公用事业服务行业标价方式,必须使用经物价部门监制的标价签、价目表、标价牌等形式进行明码标价。
对旅游景点、旅游区饮食服务行业、旅行社、金融、房地产、物业管理、中介服务、修理、停车场等群众关注的热点行业,各县(市、区)物价部门要对其标价方式统一进行监制,通过严格落实明码标价制度强化对其价格的监管。
5、加强督导检查,确保工作任务完成。各县(市、区)要认真总结近年来我市开展明码标价工作的主要经验,抓住当前各地明码标价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不足,认真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加大工作的力度,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积极主动加强和公安、工商、市场物业站等部门的沟通和协调,争取他们支持和帮助。充分发挥新闻单位的舆论监督作用,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
要建立明码标价工作的长效机制,主要领导要经常检查督促落实这项工作,把开展明码标价检查作为日常价格监督检查工作的重要内容,常抓不懈。要进一步加大明码标价检查执法力度,配备摄像机、照相机等必要的办案工具当场取证,加大执法震慑力度,对拒不执行明码标价制度或屡查屡犯以及存在恶劣价格欺诈牟取暴利行为的,要坚决依法从严查处,同时要通过新闻媒体进行公开曝光。
要认真做好价格举报投诉工作,要求各经营单位和个体工商户无论以何种形式实行明码标价都必须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或明码标价签、价目表上公开价格举报投诉电话,自觉接受消费者监督。各级物价监督检查机构要保证12358等价格举报电话24小时开通,受理有关问题的投诉,并及时向投诉举报人反馈处理结果。
各县(市、区)物价局要结合本地实际深入扎实地开展“价格诚信”活动,树立一批“守法经营,价格诚信,文明经商”的模范执行明码标价制度的先进单位,发挥典型示范作用,以点带面,推动明码标价制度全面落实,努力营造贯彻执行明码标价制度的良好氛围,促进行业价格自律。
同志们,全面落实明码标价制度意义重大。实践证明,实行明码标价,对规范市场价格秩序,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是行之有效的一项工作。我市第五届旅游文化节和阳春市第二届山水游文化节将于9月中旬开幕,离现在仅有一个多月的时间。我们要在旅游文化节前把这项工作做好,切实维护好*作为中国优秀旅游城市的良好形象。各县(市、区)物价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好这次会议精神,结合当地实际,认真制定工作方案,精心组织,扎实开展,确保在9月初取得明显成效,届时市物价局将专门组织检查验收,并将检查情况向全市通报。
二、上半年我市物价工作基本情况及下半年工作意见
(一)上半年工作情况
上半年,我市各级物价部门按照全市物价工作会议的部署,紧紧围绕党委和政府的工作中心,重点抓好了以下几方面工作,取得较好成效:
一是贯彻落实国家宏观调控措施,加强市场价格监测调控,保持价格总水平相对稳定。今年以来全市各级物价部门针对我市的价格形势,把保持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作为工作的重点,认真贯彻实施《价格监测规定》,密切监测主要食品、重要生产资料和群众生活必需品价格走势,深入市场调研价格情况,为当地党委和政府当好价格决策参谋。加强了节日市场价格监管,对重点行业市场价格情况进行巡查。认真执行物价纪律,严格控制出台提价项目。
二是继续抓好清费治乱减负工作,规范收费秩序。开展了*年度全市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经营服务性收费年审工作,进一步落实了国家和省的清费减负政策和收费管理监督制度。认真落实国家下达的农民减负政策,公布降低了畜禽等7项行政性收费,取消国内植物检疫费中的检疫证书费等4项行政性收费,免除水土流失防治费等8项收费。
三是依法举行价格决策听证会,积极稳妥地推进公用事业价格改革。市局先后组织召开了市区生活垃圾处理费和市区管道天然气价格决策听证会。目前市区生活垃圾处理费定价方案已经政府批准实施。
四是加强市区液化石油气价格监管,切实整治市区液化石油气价格居高不下的热点问题,稳定市区液化石油气价格,安定群众生活。经市政府批准恢复对市区液化石油气政府指导价管理,目前《市区液化石油气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暂行办法》已起草完毕送政府审批,预计下半年可出台。
五是认真开展价格监督检查,切实维护企业和群众的合法权益。上半年我市按上级的统一部署,先后组织开展了全市农业生产资料价格和涉农收费专项检查、铁路运输价格和收费专项检查、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重点检查等三大检查。全市共组织查处价格违法和乱收费案件15宗,实施经济制裁71.07万元,其中退还群众16.34万元。受理价格举报297宗,责令退款155.32万元,罚款0.1万元,办结率96.44%。
六是抓好两个条例和《行政许可法》的学习培训,有力推动物价系统的党风廉政和依法行政建设。
(二)下半年工作意见
根据前不久在闸坡召开的全省市物价局长会议的要求以及最近市委市政府召开的全市上半年经济形势分析会的精神,全市各级物价部门要把加强和改善价格调控,努力保持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作为下半年价格工作的中心任务切实抓紧抓好。
具体要抓好六项工作:
(一)坚持以确保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为重点,进一步加强价格监测和调控
——切实加强价格监测。加快推进我市价格监测信息网络建设,健全监测分析、信息报送、价格管理、监督、检查内部的统一协调制度,不断提高价格监测水平和预警水平。重点做好粮食、肉禽蛋菜等食品,石油、钢材、水泥、化肥、农药等重要生产资料,以及货物运输价格的监测、分析和预警工作。加强价格监测队伍建设。
——适度控制出台提价项目。第三季度有可能是今年我市物价涨幅最大的时段。为此,要重点加强对这几个月的价格监控,努力保持我市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低于国家的控制线。各县(市、区)物价局在出台提价项目时要适度把握出台时机和力度,错开出台时间,并按规定报市局备案。一旦居民消费价格指数达到或超过国家的控制线,全市各级物价部门都要不折不扣地执行停止出台提价项目三个月的规定。
(二)加大工作力度,强化市场价格监管
重点是加强对市场价格的宏观管理和对市场价格行为的规范。加强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行业协会和企业的联系,积极运用价格协调、价格信息、成本调查、行业价格自律等新方式、新方法,引导市场价格决策和价格走向,强化价格宏观管理。
(三)推进价格改革,完善价格形成机制
——继续推进教育收费改革。完善中小学教育收费“一费制”政策,按省的部署,依法举行价格决策听证会,从明年春季开学起,在允许浮动的范围内制定我市具体收费标准。
——继续推进电价体制改革。按全省电价体制改革工作的统一布置,努力实现全市城乡用电同网同价。进一步完善我市的峰谷电价政策,扩大峰谷差价和峰谷电价的实施范围,积极配合省做好销售电价的调整工作,综合平均水平调高2.2分/千瓦时;在省广电直供范围内,近期实现以市为单位各类用电同网同价;大工业、非普工业、商业用电的电价按照加权平均原则制定新的电价标准,住宅、农业生产和稻田排灌用电电价以最低电价的市区为标准同价,商业电价降至1元/千瓦时以下。
——继续推进环保收费和水价改革。贯彻实施《广东省危险废物处置收费管理办法》,建立固体废物处理收费制度,同时积极推进我市的水价改革。城市供水争取在*年底前实施阶梯式水价,要认真做好调查研究和各项准备工作;水利工程供水价格改革的目标是尽快实现成本水价和计量水价,逐步理顺城市污水处理费收费关系。
(四)进一步加大对热点、难点价格收费问题的整治力度,改善经济社会发展环境
——推进收费专项治理。一是清理涉及生猪饲养、屠宰、销售环节的收费。二是开展木材生产经营收费专项治理。三是清理整顿涉及国有大中型企业、外商投资企业、民营经济组织以及涉及海洋经济特别是渔民渔船收费。四是大力整治企业和群众反映较大的工商、质监、公安、建设、卫生、林业、劳动等部门收费以及中介服务收费。五是继续整顿农民建房、农村婚姻登记、农民外出务工等涉农收费。
——继续整治社会热点价格收费问题。清理涉及机动车辆的各种收费,规范停车场收费。继续整治房地产建设过程中的各种收费,加强经济适用住房价格管理,统一规范建设工程交易服务收费,加强对供电、供水、供气、通信、消防等垄断行业工程安装维修收费管理。加大对市区液化石油气价格的整治力度,严格实施政府指导价管理。继续降低药品虚高价格,完善医院自制药价格管理办法和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办法。
(五)加大价格监督检查工作力度,维护和健全价格秩序
按照省的统一部署并结合我市实际,下半年重点抓好以下几个价格专项检查:
一是开展电力行业专项检查。重点查处电网公司违反国家规定,越权出台电力价格政策的行为;利用供电紧张之际,采取各种名目和手段向商业企业、工矿企业乱加价、乱收费的行为。二是开展房地产价格和物业管理服务收费重点检查。重点查处违反规定提高经济适用房价格,房地产销售过程中价格欺诈以及擅自设立物业管理服务收费项目和标准等行为。三是开展教育收费重点检查。着重检查中小学“一费制”和教育收费公示的落实情况,切实巩固教育收费治理整顿工作的成果。四是开展不正当价格行为专项检查。以制止价格欺诈和价格垄断为重点,开展不正当价格行为的监督检查,切实规范经营者的价格行为。五是针对群众投诉反映的热点问题,有重点地开展检查。
在加强价格监督检查工作的同时要探索建立规范价格行为的长效机制。积极促进企事业单位建立健全内部价格管理制度,促进经营者加强价格自律。加强明码标价工作,把明码标价作为规范市场价格行为的基础性工作来抓,改进明码标价工作方式、方法,提高明码标价的普及率和规范化程度,着力加强对明码标价的监督检查,查处各种违反明码标价的行为。大力开展“百城万店价格诚信”活动,积极推进经营者价格诚信建设。
(六)宣传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大力推进依法行政,搞好党风廉政建设
——贯彻《行政许可法》,做好行政许可收费清理工作。继续搞好《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的普法宣传,按照国家和省的部署,完成我市行政许可收费的清理整顿工作,进一步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许可证、经营服务性收费许可证、教育收费许可证、社会力量办学收费许可证及收费员持证上岗的管理。
——大力推进系统依法行政。各县(市、区)物价局要严格依法行使价格管理权,严禁发生越权定价批费行为。严格执行省局制定的定价批费文件的备案制度,实行系统内越权定价批费行为的通报批评制度,切实开展依法行政的系统内部监督。
——大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两个《条例》,扎实开展“为民务实清廉,树立良好形象”活动,推进机关管理、机关服务和物价系统行风的规范化建设,努力建设一支开拓进取、求真务实、廉洁奉公、勤政为民的物价工作队伍。
同志们,下半年的价格形势仍然复杂多变,工作任务仍然十分繁重,希望全市物价系统的干部职工以邓小平理论、“*”重要思想和科学的发展观为指导,团结进取,务实创新,廉政为民,努力搞好价格调控和各项价格工作,为促进我市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促进社会稳定作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