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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志们:
今天,在这里召开全市环境监督执法工作会议,主要是传达贯彻落实全省环境监督执法工作会议精神,提高我市各级环保部门对当前环境形势下加强环境监督执法工作重要性的认识,部署今年我市环境监督执法工作。刚才潘副局长的传达和工作安排讲得很好,我完全同意。下面,就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环保工作的决定和全国环保大会精神,对如何加强监督,严格执法,全力推进我市环境监督执法工作上新台阶,我提几点意见和要求。
一、认清当前环保工作形势,充分认识加强环境监督执法工作的重要性
在刚刚结束的第六次全国环保大会上,总理指出,“*”时期我国经济发展的各项指标大部分超额完成,但环境保护的主要指标没有完成,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给人民生活和健康带来严重威胁,影响社会稳定和环境安全,必须要把环境保护摆在更加重要的战略位置,痛下决心解决环境问题。温总理强调,要做好新形势下的环保工作,关键是要加快实现“三个转变”,要加大环境执法力度,坚决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严厉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和案件。总理的讲话和国务院的《决定》,标志着我国环境保护工作进入战略性、方向性、历史性的转变,加强环境监督执法是落实全国第六次环保大会的具体行动,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措施,是实施“*”环境工作目标的重要保障,是解决环境突出问题,保护群众环境利益的重要工作。贯彻全国环保大会精神,需要我们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当前环境执法监督工作的重要性,敢于挺直腰杆,替老百姓说话,做生态环境代言人,改变执法不严,监管不力的状况。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我市环境监督执法工作取得良好的成效。一是环保执法力度不断加大,开展了多种专项行动,坚决打击环境违法行为,保护了环境安全。去年,我市共出动现场执法人员4923人次,检查企业2667家,关、停、并、转、限期治理企业56家,完成整治任务企业36家,使环境违法行为得到有效的遏制。二是坚持以人为本,维护群众环境权益,认真处理群众信访案件,解决了一批群众关心的环境热点、难点问题。去年,全市共收到群众投诉1383宗(件),信访处理率达100%,结案率达98%以上。三是坚持科学发展观,加大了对重点区域和重点行业的污染监督管理工作力度,严把环保准入关,不断完善污染源长效管理机制,较好地处理了南江工业园等环境污染事故,促进了我市经济与环境协调发展。
在充分肯定我市环境监督执法工作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们必须看到,目前我市环境形势依然十分严峻,整治违法排污、遏制污染反弹的任务依然十分艰巨,我们在环境监督执法工作方面还存在不少需要解决的问题。一是一些地方重经济、轻环保,盲目发展的现象依然存在,环境监督执法力度不够,越权审批、监管不到位的现象时有发生。二是企业超标排污、偷排漏排的现象比较普遍。三是布局性、结构性的污染问题还没有完全解决,南江工业园的电镀企业搬迁、一些重污染行业园区的布点选址仍未解决,个别地方还承接珠三角污染企业的转移,环境压力并没有减轻。四是环境监督执法能力不足,有法不依、违法不究的问题仍未引起高度重视,对环境违法行为责任人的行政责任、刑事责任追究还不到位。我们必须重视这些存在问题,积极解决这些问题,才能提高我们的环境监督执法能力,才能确保我市经济快速增长,生态环境不受破坏,实现“*”时期我市环境保护目标。
二、加强环保监督管理,加大环保执法力度
总理在第六次全国环保大会上的讲话中指出,环境保护执法不严,监管不力,是做成环境污染严重的主要原因一,强调强化法治是治理污染、保护生态最有效的手段。今年是“*”计划的开局之年,我们要按照国家总局和省局提出的总体要求,抓住重点问题、重点区域、重点行业,下大决心,下狠功夫,加强环保监督管理,加大环保执法力度,促进环境监督执法工作上新水平,重点要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加强建设项目环境监督执法工作,从源头控制污染
1、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保审批制度。凡是不符合国家环保法律法规、产业政策和环保标准的项目,不得审批或核准立项。各地要严格执行国家建设项目分级管理规定,不得越权审批。要挺直腰杆,敢于执法,减少建设项目环保审批的各方面干预。坚决制止未审批就开工、不审批也建设的违法行为。
2、认真落实环境规划,加强工业园区整治。严格执行《珠江三角洲环境保护规划》和《广东省环境保护规划》,抓紧完成《*市环境保护规划》编制及报批工作,各县(市)区要抓紧抓好当地环境保护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工作。要把省政府今年3月作出的《关于加强我省山区及东西两翼与珠江三角洲联手推进产业转移中环境保护工作的若干意见(试行)》的精神,贯穿到各地“*”各项环境规划之中。我市既是我省的水源地,也是我省重要的生态屏障,必须更切实地加强产业转移中的环境保护工作,加强生态特别是对饮用水源的保护。省政府明确规定,不得在定点基地外建设重污染项目,各地要高起点规划和建设产业转移园区,结合当地的实际,认真落实化学制浆、电镀、纺织印染、制革、化工、建材、冶炼、发酵和危险废物处置等重污染行业统一规划、统一定点工作。四会、鼎湖、高要对此项工作抓得比较紧,但其他地方进展十分缓慢。在产业转移园区或重污染基地建设中,必须按照“预防为主、保护优先、优化结构、合理布局、防治结合”的原则,做好园区总体发展规划和环境保护规划,选择园区产业发展方向,设定项目入园门槛,严禁不符合入园条件的项目入园建设。产业转移工业区的环保基础设施建设要与园区同时规划、同时建设、同时投入运营。要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循环用水”的原则优化设置给排水管网,实行园区集中供能(热)和污染集中治理、集中控制,降低治理成本,提高污染防治和环境监督管理的效能。要加强对各类工业园区的整治,查处并撤消工业园区违反环保法律法规的各种特殊政策,防止借工业园区之名,建成污染集中区。同时,要做好产业转移园区和重污染基地环境保护服务工作,各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要对选址和规划提前介入,积极主动做好服务工作。
3、加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是推进“三个转变”的利剑,是国家在宏观调控赋予环保部门的重大职责。各地要加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管理工作,最近,在广州召开的全国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工作会议上,总局周生贤局长就环评作出“七项承诺”,我们必须全面贯彻落实,真正做到便民高效、公开透明、接受监督、廉洁自律、公平公正、严格审批、强化验收。近年来,我们加强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并取得较好的成效,但各地仍不同程度地存在违反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的情况,我们必须下大力气,努力改变我市环境影响评价现状。市环科所要严格执行环评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改善工作作风,提高工作质量,真实、科学、公平、公正地评价项目的可行与否,为项目审批提供科学、可靠的依据。
4、加强对违法建设项目的整治。省委张德江书记今年在茂名调研时提出了“约法三章”:新建设项目凡环保不达标的一律不得上马;在建项目凡环保不达标的一律不准投产;已建项目经过改造仍不达标的一律关闭。根据省环保局的部署,我局将开展建设项目环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大检查,进一步加大对违法建设项目的行政监察力度,切实扭转重审批轻监管的局面,严肃查处违法审批、违法投产、违反“三同时”的建设项目,决不允许违法行为长期进行下去,决不允许违法者逍遥法外。
1、全面开展环境安全隐患的排查和整治工作。当前,正是环境污染事故的高发期,我们必须把加强环境监管、提高环境污染事故应急能力、保障环境安全作为当前我们环保工作的重要内容。各地必须加强对辖区内环境质量的监控,对重点地区特别是重点污染源、饮用水源地、敏感水域、城区空气质量要加强监督,认真按照国家和省关于开展环境安全大检查的通知要求,全面开展化工石化建设项目、危险废物、严控废物、放射源的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工作。各地认真吸取松花江和我省北江水污染事故的教训,以对党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高度重视环境安全,充分认识开展环境风险防范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此项工作当成今年环境保护工作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对未进行环境风险评估的要补做风险评估,对未落实风险防患措施的要限期落实,对存在环境安全隐患的要依法责令整改。总之,必须逐项抓好环境安全隐患的排查和整治工作,防止污染事故发生,提高环境事故应急能力,确保环境安全。
2、把好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关。国家要求在“*”期间,主要污染物COD和SO2的排放总量要削减10%,广东要求削减15%。我市正在实施跨越式发展战略时期,要实现污染物排放总量削减,困难是很大的,但不管困难多大,我们都要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各地要科学制定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落实责任,完善考核。要把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工作与排污申报登记工作和污染物排放许可证的管理结合起来,要把排污申报登记工作和排污收费工作统一起来,要切实落实省提出的用同一套软件申报排污量,用同一套软件核定排污费的工作。要把总量控制规划、总量削减计划落实到重点行业结构调整中,落实到区域发展的污染治理中,落实到重点企业的发展中,落实到具体排污企业中,落实到建设项目环评审批中。同时,要发展循环经济,推广清洁生产,抓好列入广东省第二批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的鼎湖永盛化纤纺织印染厂等3家企业的清洁生产工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加强对污染物超标排放、使用有毒有害原料、排放有毒有害物质的企业进行清洁生产强制审核,促进污染企业改进生产技术工艺和有效削减污染物排放,确保总量控制工作落到实处。
3、深入开展环保专项行动,认真解决重点环境问题。根据今年5月31日全国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的要求和省政府于今年4月18日《转发省环保局关于打击违法排污行为保障环境安全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今年专项行动的主要内容有七个方面:1、建立健全污染事故应急机制;2、重污染行业环境隐患排查;3、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问题;4、查处危险废物违法排污行为;5、强化核与辐射安全监管;6、坚强农业农村生态保护;7、加大大案要案查处力度。市局将按省局的通知要求,成立领导机构,制定行动的工作方案。各地要按照市的工作方案,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认真开展专项活动。通过专项行动,打击违法排污行为,消除环境隐患,保障环境安全,维护群众利益。
4、强化现场环境监督执法,严处环境违法行为。各地要强化现场环境监督执法检查,建立健全环保联合执法机制,加强与监察、工商、安监、司法、公安等部门的联合,大力推进社会综合环境监督执法工作。要完善社会监督机制,发动群众监督和举报不法排污行为,健全12369投诉电话和其他公众参与环保工作渠道,对大案、要案进行公开曝光。要落实环境监督责任制,采取多种方式加强现场监督检查,包括白天与夜晚结合、工作日与节假日结合、常规与专项结合,提高现场检查的实效。要加大清理整顿和查处不法排污行为力度,对超标排污的企业依法责令限期治理,逾期不达标的,必须坚决依法责令其停业、关闭。对故意不正常使用污染防治设施、偷排漏排污染物的,依法严肃处理。各级环保部门要依法足额向排污企业征收排污费,充分运用经济手段促进企业实施清洁生产和治理污染。对重点污染企业实行在线监控,挂牌督办,通过强化重点污染企业的监督,实现全面达标排放。
5、加强环境监测工作,提高环境监测为环境监督执法服务水平。近年来,我市各级监测站在上级环保部门和当地政府、环保局的领导和支持下,环境监测能力和整体综合服务水平有明显的提高,为我市环境管理提供了良好的服务,发挥了积极作用。目前,全市在编监测人员达104人,专业技术人员76人,占73%。“*”期间,全市各监测站监测仪器设备有较明显的改善,*市站、四会、高要、封开等监测站的装备改善提高较快。人员经费除鼎湖、广宁大部分属自收自支外,其余纳入财政核补或核拨。但是,我市各级环境监测能力离我市经济发展和环境管理的要求仍有较大的距离,经费不足、人员紧缺、装备落后仍是普遍现象,环境监测手段特别是应急监测能力不能满足环境监督执法的要求,环境监测数据的科学性、代表性、可靠性与环境监督执法的要求仍有较大的差距。因此,各地要加强环境监测工作,依靠当地政府解决环境监测的落后状况,健全和完善我市环境监测网络,尽快提高监测能力和水平,德庆和鼎湖要加快监测站建设,尽快开展监测工作。各地监测站要加强内部管理,加强人员素质教育和专业人员培训,加强监测质量保证工作,保证监测数据的公正、科学、有效。要加强常规监测和污染源监督监测工作,提高对环境污染突发事件的监控能力,为环境监督执法提供良好服务。
三、加强环保队伍自身建设,提高环境监督执法工作能力
各地要认真落实国家环保总局关于加强思想、作风、组织、业务、制度“五大建设”,全面提高环境监督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执法能力,努力建设一支“政治素质良好,业务水平高,奉献精神强”的执法队伍,树立良好的执法形象,重点要抓好以下几项具体工作:第一,加强行风建设,整顿工作作风。各地要认真学习国家监察部、环保总局《环境保护违法违纪行为处分暂行规定》以及省纪委、监察厅《关于对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行为党纪政纪处分的暂行规定》,解决环境监督执法工作中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监管不到位的问题。第二,加强制度建设。要规范环境执法行为,建立长效管理,提高执法效能。第三,加强环境监督执法能力建设。要制定加强环境监督能力建设规划,认真落实建立先进的环境监测预警体系和完备的执法监督体系,提高环境监督管理能力。各地要充实一线执法人员和执法装备,理顺和建立监督、监察、监测三位一体的监督管理体系,发挥三位一体的监督管理效能。第四,抓好环保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广东省机构编制委员会3月份下发了《关于印发广东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方案的通知》,此通知已发到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地必须按照通知的要求,抓住这次机遇,整合综合执法的职能,理顺综合执法的各种关系,充实综合执法人员编制,落实综合执法人员的经费,完善执法运行机制。各地必须高度重视综合执法队伍的改革工作,积极争取当地领导的重视和支持,确保此次改革的顺利进行和取得良好的成效。
同志们,我国环境保护工作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时期,环保工作越来越受到全社会的重视和关注,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环保应当而且能够发挥重大作用,我们要珍惜机遇奋发有为。我们要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全面贯彻落实第六次全国环保大会和国务院《决定》的精神,统一思想认识,以维护群众的环境权益为出发点,以让人民群众在良好的环境下生产生活为工作目标,加强组织领导,动员和组织全社会力量,加大环保监督执法工作的力度,努力开创我市环保工作的新局面,为实现我市“*”环保目标而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