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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监局煤矿安全生产会议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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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监局煤矿安全生产会议发言

同志们:

这次全市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主要是贯彻落实全国和省、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研究部署我市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市煤管局已提出了今年我市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各县区和煤矿企业要认真贯彻落实。这里,我再强调三点意见:

一、正确把握形势,进一步增强安全生产责任意识

安全生产关系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关系改革开放、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大局,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前提。近几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始终坚持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不断加大煤矿安全监管和隐患排查治理力度,积极推进煤矿整顿关闭和瓦斯治理“两个攻坚战”,全市煤矿安全生产基本保持了稳定态势。但是,我市煤矿安全基础条件薄弱,部分煤矿业主安全意识不强,安全投入不足,管理水平低下,教育培训不实,隐患整改不力;个别县区安全监管责任未完全落实,重查处、轻防范,重检查、轻治理,重治标、轻治本;全市煤矿事故总量偏大,安全生产形势依然十分严峻。我们必须保持清醒的头脑,充分认识煤矿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山西屯兰煤矿“2.22”特别重大瓦斯爆炸事故,再次给我们敲响了警钟,安全事故猛于虎,安全责任大于天。因此,煤矿安全生产已不是单纯的经济问题,而是事关政治任务。我们要以对人民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态度,充分认识安全生产特别是煤矿安全生产的重要性、紧迫性和复杂性,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强化措施,加强监管,狠抓落实,切实抓好煤矿安全工作,确保一方平安。

二、突出工作重点,进一步提高煤矿安全生产水平

煤矿是高风险行业,煤矿安全是整个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直接关系到国家财产和职工生命安全,关系到全市经济发展大局。要以加强煤矿安全基础管理为重点,努力提高煤矿安全生产水平。

(一)切实加大瓦斯治理工作力度。要坚持“先抽后采、监测监控、以风定产”的方针,按照“通风可靠、抽采达标、监控有效、管理到位”的煤矿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体系要求,深入打好瓦斯治理攻坚战。建立完善可靠的通风系统和监测监控系统,对通风系统不合理、无风微风作业、违反规定串联通风、监测监控系统不完善、井下传感器数量和设置位置不符合要求以及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生产的矿井,必须责令限期整改直至停产整顿。对重大安全隐患实行“挂牌”督办,对整改措施不落实、违法违规组织生产的,要依法严肃查处。凡是没有建立抽放系统或抽放系统不健全、运转不正常的矿井,要坚决限期整改;规定期限内达不到要求的,要坚决停产整改;瓦斯灾害严重,整改无效或拖延整改的,要坚决予以关闭。

(二)切实加大煤矿基础管理力度。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七部委关于加强小煤矿安全基础管理的指导意见,切实加强煤矿安全基础管理。一要加强标准管理。大力推进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不断强化矿井安全保障能力,切实把安全标准化作为事关职工生命安全的大事,作为企业强基固本的根本途径,抓住不放,一抓到底。把安全标准化创建与年度考评、安全评估、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复产验收等工作结合起来;通过典型示范、分类指导、专家服务等形式,以点带面,全面推进煤矿安全标准化创建工作,全面提升煤矿本质安全水平。二要加强技术管理。认真落实“一通三防”专项措施,严格执行“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等有关规定,全面落实水害防治“防、堵、疏、排、截”五项综合治理措施。推广使用先进的生产工艺和装备,采取有效措施,加快推行专用回风井、壁式采煤方法和支护方式改革,建立严密、完整、有序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三要加强现场管理。狠抓制度建设和措施落实,严格落实企业法人和管理人员下井带班制度、井口检身制度,加强顶板、机电、运输、放炮作业管理,查“三违”,反“三超”。四要加大安全投入。认真落实安全费用提取、伤亡事故经济赔偿和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等制度和规定,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加强对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的监督管理,夯实煤矿企业安全基础。五要加强安全培训。严格落实定岗定员制度,切实加强全员安全培训,加强劳动组织和用工管理,保证教学时间和教学质量,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素质和工作能力。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参加强制培训,严格考核,持证上岗。

(三)切实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力度。要持续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活动。安全生产关键在于抓落实,实践证明排查治理隐患是抓落实的得力抓手。各产煤县区对产煤乡镇的督查覆盖面要达到100%,逐矿逐一落实,做到不漏项。要大力弘扬严、细、实的作风,深入基层,深入一线,用显微镜查隐患,用放大镜看问题,全面细致排查隐患。要把矿井瓦斯治理、水害防治和顶板管理摆在重中之重的位置,认真加以治理,防患于未然。煤矿企业必须承担起隐患排查治理的主体责任,组织专门力量、聘请技术人员,定期或不定期全面排查各类隐患,进行彻底整治,要形成制度,常抓不懈。同时,要坚决防止和纠正“查而不治”的问题,切实做到排查不留死角、整治不留后患。对隐患查不出、查出又不治的,要追究连带责任,并对相关人员严肃处理。

(四)切实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用“铁的手腕”抓监管,做到依法行政,要探索联合执法的路子,齐抓共管,形成合力,重拳出击,严厉打击各种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要用“铁的面孔”抓管理,铁面无私,常抓不懈;要用“铁的标准”促提高,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不放松尺度,不降低门槛。要严厉打击超层越界开采、明停暗采,严禁证照不全和资源整合矿井非法违法组织生产,对非法采煤窝点、关闭后死灰复燃的,坚决予以取缔,并追究有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五)切实加大整顿关闭力度。今年是执行“*”后三年小煤矿关闭计划的第二年,我们一定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从保安全、促发展的全局,深刻认识并认真做好煤矿整顿关闭工作,继续关闭资源枯竭、规模偏小、生产方式落后、隐患严重、事故多发的矿井,实现合理布局安全发展,确保到2010年全市保留煤矿目标的实现。

(六)切实加快资源整合工作进度。全市上下要统一认识,密切配合,按照省、市政府关于煤炭资源整合工作的规定和要求,加快工作进度,扎扎实实、不折不扣地完成资源整合任务。市煤炭资源整合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要按照省政府批复我市的工作方案要求,加大对各县区和煤矿企业的指导和监督力度,对出现的问题要及时协调解决。各县区政府和国土、安监、煤管等有关部门主要领导要亲自挂帅,精心组织实施。各有关职能部门要协助、督促整合煤矿加快办理相关手续,全面推进资源整合工作。工作的分工是,市国土资源局对资源整合负总责,市煤监局对整顿关闭矿井负总责。发改委、国土局、市煤监局等有关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鼓励大企业以优并劣、以大并小,进一步优化煤矿布局,资源整合技改矿井,提升单井规模,提高产业集中度,促进煤矿安全生产。

三、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落实煤矿安全生产责任

煤矿安全生产事关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事关各级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政治生命,不能松,只能紧;不能慢,只能快;不能含糊,只能抓好。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企业要高度重视,认真履行职责,加大工作力度,真正做到关口前移、重心下移,把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做深做细、把责任落到实处。

(一)加强组织领导,靠实工作责任。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把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真正摆上议事日程。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靠实党政一把手作为本地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主要责任、分管领导的直接责任、各牵头职能部门的监管责任。要建立健全考核考评机制,严格落实奖惩制度,形成强有力的激励约束机制,调动各级干部抓安全生产工作的积极性。进一步强化煤矿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煤矿企业法定代表人必须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强化安全管理,加大安全投入,改善煤矿安全生产条件,提高安全生产水平。

(二)严肃事故查处,严格责任追究。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加大生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力度,对存在失职、渎职行为的,或对事故发生负有领导责任的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和煤矿负责人,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严肃查处。依法严厉打击煤矿迟报、漏报、瞒报安全生产事故的行为,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市政府将作出硬性规定,今后市辖煤矿凡瞒报一次伤亡事故并经查证属实的,煤矿依法实施关闭。

(三)坚持求真务实,努力转变作风。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的精神,大兴求真务实之风,切实转变作风,深入基层、深入实际、深入一线,加强调查研究,察实情、求实效。加强督促检查,狠抓措施落实,从严管理,严格要求,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切实解决实际问题。坚持政务公开制度,接受社会、群众和媒体监督,建设“为民、务实、廉洁”机关,提高执行力和公信力。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用科学发展观武装头脑,持续加强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以开展“全面效能建设”为契机,引导广大干部职工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强、思想好、作风正、能力强,能够担当重任的高素质的煤矿安全监管队伍。

同志们,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抓好煤矿安全生产任重道远。我们一定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更加扎实地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努力开创我市煤炭安全生产工作的新局面,为加快推进城市转型和社会和谐稳定做出新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