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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志们:
这次会议,是在全市上下开展“解放思想、科学发展、构建和谐、加快转型”大讨论形势下召开的,对于做好今年的安全生产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刚才,李砚田同志通报了全市第一季度安全生产情况,安排部署了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近期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一、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
*年,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在重点行业和领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工作部署,加强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认真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查出并督促整改了一大批事故隐患。去年11月份以来,全市工矿商贸企业没有发生较大以上安全事故,确保了“两节”、“两会”期间全市的安全稳定,安全生产工作受到了省政府的表彰。在此,我代表市委、市政府向辛勤工作在安全生产工作第一线的同志们表示亲切的问候和衷心的感谢!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我们所面临的安全生产形势不容乐观。一是安全隐患仍然突出。经过去年专项行动的集中排查整治,消除了一大批安全隐患,但一些县区、一些企业,已经排查出来的隐患尚未得到治理;已经治理的隐患,由于工作不够彻底,还可能出现反复;新的隐患还依然存在。二是安全基础薄弱。我市现有企业大多规模小、技术层次低、安全投入不足、技术装备陈旧、安全条件落后、历史欠账较多,加上从业人员安全意识不强,安全管理水平不高,存在诸多安全风险。一些个体手工作坊缺乏基本的安全保障。三是高危企业多。我市是一个以有色金属、化工、煤炭和电力为主的工业城市,城市基础设施特别是消防公共设施欠账较多,一些消防设施老化陈旧。受经济效益的制约,企业安全投入不足。银光公司、*公司、稀土公司、矿用化工厂、二七九厂、石油公司是全市重大危化品重点从业单位,还有靖远煤业公司的瓦斯,一旦出事,就是大事,后果不堪设想。四是工作落实仍不到位。安全监管责任不落实、工作措施不落实的问题仍然比较突出,重事后查处、轻事前防范,重检查、轻治理的问题,仍然带有一定的普遍性。我们必须防止盲目乐观、麻痹松懈、放任自流等思想倾向,居安思危、警钟长鸣。
今年,大事多、喜事多、难事也多,维护社会稳定的任务十分艰巨。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根据一般规律,二季度是一些重点行业领域事故的多发时期。煤矿、非煤矿山在春节放假和停产检修恢复生产后,迎来了第一个生产旺季;春季风干物燥是火灾多发季节;道路交通事故起数在第二季度处于高位状态;历年较大以上事故在第二季度也呈多发趋势。因此,第二季度是我们安全生产工作的一个重点时段,一刻也不能放松。各县区、各部门和企业,要充分认识搞好安全生产的极端重要性,把安全生产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牢固树立“抓经济发展是政绩、抓安全生产也是政绩”的观念,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精神,立足于抓早抓实抓具体,扎实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基本稳定。
二、明确目标,确保“隐患治理年”工作取得实效
今年是国家确定的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隐患是安全生产各种矛盾问题的集中表现,是滋生事故的土壤。隐患不除,事故难绝。在刚刚结束的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上,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加强对各类事故隐患的排查和整治工作,健全重大隐患治理、重大危险源监控制度”。为我们做好今年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指明了方向。各县区、各部门和各企业要围绕“隐患治理年”的总体要求,统一思想认识,深入宣传、广泛发动,集中力量、突出重点,加大隐患治理力度,抓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严防各类事故发生。
一是隐患排查要到位。各县区、各部门及各生产经营单位一定要把工作做深、做细,不留盲区,一个行业一个行业地部署,一个领域一个领域地排查,一个环节一个环节地治理,一件事情一件事情地落实。确保隐患排查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不漏查一个企业,不漏查一个岗位,不漏查一个隐患。在排查中发现重大险情,要迅速采取正确的应急处置措施,并及时上报。凡是由于排查工作不认真而疏漏重大安全隐患的,要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二是督促检查要认真。各县区政府和市政府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负好责、牵好头。在企业自查自纠的基础上,认真进行监督检查,对管辖范围内的各类企业是否落实了排查治理责任,是否保证了隐患治理和安全技术改造所需资金,排查出的隐患是否立即进行了治理整改,一时难以治理的是否采取了监控防范措施并制定了限期整改计划等情况,进行逐户检查、逐项落实,强力推动企业自查自纠。市政府将派出检查组,对全市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各县区和有关部门的安全监管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进行对照检查。同时,要加大联合执法力度,对存在的问题坚决予以纠正。
三是隐患整治要坚决。对于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各县区、各行业牵头部门要区分性质和程度,区分轻重缓急,指导企业及有关单位制订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落实整改资金,强化整改责任,加强监督检查,坚决进行治理。凡是能够马上整改的,要立即整改;对于一时整改不了的,要列出时间表,限期整改,并有预防事故的应急措施;对于逾期不整改或整改不合格的,要果断采取处罚措施。要从企业和政府两个层面建立健全重大隐患分级管理机制和重大危险源分级监控机制,努力实现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制度化、经常化。
四是治理成果要巩固。对于排查治理工作,各县区、各部门及生产经营单位要坚持进行回头看,反复抓、抓反复,巩固治理效果。特别是对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单位、重点部位,各级安全生产监管部门要紧紧盯住不放,长期保持高压态势,坚持不懈,一抓到底。
五是防止产生新隐患。排查治理中已发现的安全隐患,只是工作的一个方面,要下大力气坚决防止产生新的安全隐患。防止新的安全隐患,重在落实领导责任,落实建设者、管理者、生产者的责任,落实岗位责任,从每个人做起,从每件事做起,从每个环节做起,事无巨细,岗无轻重,以安为要。
六是加强宣传引导。6月份是全国统一开展的“安全生产月”活动,今年的主题是“治理隐患、防范事故”。各级各部门要及早做好筹划工作,认真扎实地开展好“安全生产月”活动。要利用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等媒体,加大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宣传力度,警钟长鸣,发动广大干部职工参与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建立监督和激励机制,发动职工特别是专业技术人员全面查找各种事故隐患和不安全行为。各级各部门和企业要把培训教育作为安全生产的一项治本措施,通过抓培训、抓教育,从根本上减少企业的违规行为和职工的不安全行为。
三、突出重点,认真落实各项安全监管措施
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关键在于落实。各县区、各部门要结合本地、本部门、本企业实际,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强化监管,周密防范,切实解决安全生产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坚决遏制较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杜绝重大事故。重点抓好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
㈠加快煤炭等行业改革重组步伐。我市煤炭工业结构不合理,产业集中度低,企业规模小,生产过于分散,是煤炭安全事故频发的重要原因。各级国土、煤炭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和各煤矿要把资源整合作为当前的重中之重,认真部署落实,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加快煤炭资源整合工作进度,确保按期完成煤炭资源整合工作任务。加强对整合技改煤矿的监管,建立煤炭资源整合期间的安全监管责任制,完善管理职能,明确监管责任,防止边整合、边生产和只生产不整合现象发生,防止借整合技改之名非法组织生产。继续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和超层越界开采,严防已关闭矿井“死灰复燃”。要认真贯彻落实“先抽后采、监测监控、以风定产”的瓦斯治理十二字方针,完善安全装备,强化“一通三防”管理;规范完善矿井瓦斯监测监控和区域联网系统,确保正常运行;强化现场管理,严防超强度、超能力、超定员生产,杜绝“三违”现象发生。落实资金和责任,切实有效地治理煤矿瓦斯、煤尘、透水、火灾、顶板等重大隐患。
㈡进一步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专项整治是安全生产抓源治本的重要举措,必须长期不懈地坚持下去。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继续加强对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消防、道路交通、建筑施工、民爆器材等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的专项整治,各负其责,各司其职,加大力度,务求实效。要在隐患排查治理“结合”上做文章,在“落实”上下功夫。不论是道路交通方面的“五整顿、三加强”,还是危险化学品管理方面的“五整顿、两关闭”,消防方面对“城中村”、“三合一”、“多合一”生产经营单位和建筑区域的监督检查等,都必须摸实情,出实招,做实功,见实效。对非法生产经营的厂矿、车船、场所、网点要坚决取缔,对没有安全生产保障的生产经营单位要坚决依法停产停业整改,真正使各类事故隐患得到有效治理。通过整治,大大减少重点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使生产经营秩序和安全生产状况进一步好转。
㈢切实加大安全生产投入。要认真落实企业安全费用提取、伤亡事故经济赔偿和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三项政策。适度提高煤炭资源、环保、安全、科技和劳动保险成本。结合贯彻《国务院关于促进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的若干意见》精神,在制定资源型城市经济转型规划中,要制定与回采率挂钩的储量计征资源税费政策,推进工伤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改革。企业是安全投入的主体,煤炭企业要抓住经济效益较好的有利时机,增加安全投入,加快安全技术改造,开展安全生产科研攻关,提高安全生产技术水平和安全装备水平。及时淘汰危及安全生产的落后技术、工艺和设备。要保护矿产资源,促进安全生产,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㈣强化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要全面加强生产管理和安全管理,打牢企业管理基础,改变目前生产管理薄弱的状况。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基础工作,建立严密、完整、有序的安全管理体系和规章制度。完善安全生产技术规范和质量工作标准,使安全生产工作经常化、规范化、标准化。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现象。煤矿企业要严格执行领导干部跟班作业制度,实行带班指挥,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要大力培育企业安全文化,增强职工安全意识,充分发挥工会和职工在安全生产方面的监督作用。要加强职工安全技术培训,依法实行强制性全员安全培训制度,规范煤矿等高危行业招工和劳动管理,主要工种必须持证上岗,新招工人必须先经过安全技术培训,达到应知应会的要求后才能上岗。企业负责人要依法取得任职资格证书,严格执行任前培训制度,达不到要求的现职人员要立即调整、离职培训。
㈤加强安全监管队伍建设。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关键在人。各级安监部门要切实加强自身建设,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的理念,强化“责任重于泰山”的意识。要坚持严格执法,真正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该处罚的要坚决处罚,不能手软,该追究的要坚决追究,不得姑息。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手软,就是对人民群众的犯罪。要搞好重点监察、专项监察和定期监察,真正做到重心下移,关口前移。强化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对已经发生的重大安全事故,要查清事故原因,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要严格遵守廉政纪律,不该交的人不交,不该拿的不拿,不该吃的不吃,不该去的地方不去。做到秉公用权,廉洁执法。
四、加强领导,抓好安全生产各项任务落实
当前,我市正处在经济转型的重要时期,做好安全生产工作责任重大。要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落实行政领导负责制,做到责任到人、工作到位,把安全工作抓细抓实。
第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级党委和政府要站在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保持社会和谐稳定的高度,充分认识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进一步加强领导,明确工作重点和阶段性目标任务,定期分析安全生产形势,及时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的突出问题,研究制定有利于安全生产的经济政策,促进安全生产与经济建设协调发展。
第二、严格考核,落实责任。要强化行政首长负责制,县区、乡镇政府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地区安全生产工作第一责任人,必须亲自抓、负总责,把安全与生产放到同等重要的位置。各级政府要将安全生产纳入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总体规划,纳入干部政绩考核内容,统一部署,同步推进,同时考核。要把安全生产作为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逐级抓好落实。要强化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制,企业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企业法定代表人要切实履行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职责,要把安全生产的责任落实到每个环节、每个岗位、每个人。
第三,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安全生产涉及面广,需要各部门、各方面通力合作。各级安全生产委员会及其办公室要充分发挥综合协调职能。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及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发改、财政、工商、公检法、纪检监察等部门要各司其职,积极参与和支持安全生产工作。各级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组织要发挥各自优势,开展各种形式的群众性安全生产活动,真正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同志们,做好安全生产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我们要以邓小平理论和“*”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更大的决心、更扎实的工作,促进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好转,为加快推进资源型城市经济转型、促进全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