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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检委书记政府廉政会议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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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检委书记政府廉政会议讲话

同志们:

根据会议安排,我就做好今年反腐倡廉责任落实工作讲三点具体意见。

一、要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作为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首要任务来抓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落实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的有效抓手,是督促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切实履行反腐倡廉职责的制度保障。每年年初,各级各部门都要将党风廉政建设任务层层分解细化,签订责任书,年终逐项检查考核。县委考核办和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在元月份对去年各乡镇和县直承担党风廉政建设目标管理任务的牵头部门和参与单位,共58个党政领导班子、273名科级领导干部落实责任制工作进行了检查考核,评出了11个优秀领导班子、46名优秀领导干部,考核结果通报以*责办发【20*】01号文件印发。从检查情况看,整体是好的,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都能够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纳入日常工作中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做到领导重视,责任夯得实;制度健全,抓得严;任务完成,效果好;严格执行“一岗双责”、“五个一”要求,促进了各项工作又好又快发展。但个别乡镇、部门也存在不少问题:一是农村基层党务、村务、财务“三公开”落实的不很到位,造成个别村在家族中发展党员,壮大家族势力;村务、财务不公开造成群体上访;二是个别部门领导干部对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存在敷衍应付思想;对责任追究很不理解;一手硬一手软现象依然存在;三是检查考核工作还存在不够全面、科学的问题,有待在今年的责任制考核中进一步改进、完善和提高。

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将今年《全县反腐倡廉工作责任分工》已经印发,这是按照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制定的《20*年全市反腐倡廉工作责任分工》,结合县纪委十六届三次全会部署的工作任务拟定的,共10个方面75项任务,逐项明确了县级领导负责人、牵头单位、参加单位和县纪检监察机关联系领导及联系室。在责任分解过程中,责任制办公室广泛征求了责任制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县委、县政府牵头负责同志的意见,经县纪委常委会讨论通过和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审定同意。《责任分工一览表》涵盖了今年反腐倡廉建设的主要任务。各级各部门要围绕责任落实、责任考核、责任追究,建立健全目标责任分解落实和检查考核奖惩制度,形成自上而下、分工负责、层层落实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体系。各牵头单位要切实负起责任,积极协调和督促参与单位认真抓好落实。各参与单位要结合自己实际,研究提出切实可行的具体实施方案,将任务分解落实到主管领导和相关科室及工作人员。县委要求,今年要扩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范围,要将县直所有部门和单位及所有县管干部全部纳入考核,做到全覆盖。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提早制定出更为具体的检查考核办法和划分优秀、良好、一般与不合格等次的硬性量化指标,以便于考核。因此,请各乡镇和县直所有单位、所有领导同志都要切实重视反腐倡廉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安排部署和落实工作,要继续完善、规范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做到“一岗双责”、“五个一”要求,今年要实行“一票否决”制度,各级党政“一把手”务必引起高度重视,同时,要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延伸到农村和下属单位,层层签订责任书,要明确考核办法,与年度考核同步进行,作为干部奖罚的一项重要量化指标,明确责任追究办法,特别是明确不属于监察对象的村干部的追究办法。各乡镇党委、纪委必须认真做好村两委会、基层站所负责人向乡镇纪委述廉制度,特别是充分发挥村级纪检委员的作用,真正成为管村官的“官”。着力保持干部不出事、干好事、干实事,做老百姓满意的事。

4月16日召开的全县20*年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任务分工会议,传达贯彻全市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任务分工会议精神,回顾去年我县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和分解落实今年的工作任务,联席会议成员单位都要按照20*年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的5大类,36多项,根据工作职能,将任务落实到每个领导成员,“一把手”要担负起第一责任,总的要求是加强领导,夯实责任,突出重点,巩固成果,抓住关键,强化措施,转变作风,扎实工作,狠抓落实,务求实效,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促进农村和谐稳定,实现我县“两个率先”做出新的贡献。

二、要把“反六腐,扫三风”作为今年反腐倡廉建设的重点任务来抓

市委书记李金柱在市纪委二届四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严肃指出了我市当前在党风、政风和行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旗帜鲜明地提出了反“六腐”,扫“三风”,建设政治清明新榆林。反“六腐”:一反工程建设招投标中的腐败;二反土地征用、出让中的腐败;三反国有资产管理中的腐败;四反职务消费中的腐败;五反人事工作中的腐败;六反干部提拔任用中的腐败。扫“三风”:一扫官商勾结、黑金送礼歪风;二扫不谋发展、无所作为的官僚作风;三扫“吃、拿、卡、要”的行业不正之风。李书记并要求每一腐、每一风都要查处典型人和事,为我们指明了今年反腐倡廉建设的工作重点和主攻方向。全县各级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学习贯彻李金柱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努力在反“六腐”、扫“三风”上出实招、求实效。

按照李书记讲话和市纪委的要求,我县制定《反“六腐”扫“三风”任务分工表》,对“反六腐,扫三风”各项任务进行了细化分解,共9个方面32项任务,涉及12个牵头部门、24个参与单位。各牵头部门和承办单位要逐项制定具体的工作目标和落实措施,切实做到件件有人抓、有人管、有着落、有成效。县纪委、监察局已成立了“反六腐、扫三风督查落实领导小组”,由委局主要领导和主管领导担任组长、副组长,并设立了专门办公室,与治理商业贿赂办公室合署办公,由县监察局副局长丁光荣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县纪委常委张秋全、市监察局副局长张保能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具体负责组织协调和督查落实工作。

三、要把开展“三项检查”作为当前反腐倡廉建设的紧迫任务来抓

省纪委决定从3月份到6月底在全省重点围绕落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七不准”要求、清理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和加强对财政资金、社会保险基金、住房公积金、扶贫资金和救灾款物的监管,集中开展“三项检查”活动。4月8日,省纪委召开全省“三项检查”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郭永平作了动员讲话,省纪委副书记、监察厅厅长龚汉江对“三项检查”作了具体安排,省国资委、财政厅、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建设厅等四个部门作了表态发言。4月15日市政府召开第一次廉政工作会议,对开展“三项检查”工作一并作了安排部署。县委、县政府非常重视,决定今天召开政府廉政工作会议,同时安排部署我县“三项检查”工作。

一要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三项检查”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这是贯彻落实中、省、市纪委全会精神的重要措施,是从当前反腐倡廉建设的形势和任务出发采取的重大举措。近年来,全国各地发生的许多党政领导腐败大案都与一些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违纪违法案件有关,因此,中、省、市纪委今年初召开的全会都把加强国有企业反腐倡廉作为今年党风廉政建设的七大任务之一,并提出了“七不准”要求。加强对“七不准”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于促进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有效预防腐败行为发生、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至关重要。关乎民生的“四项资金”,对于保障群众正常的生产生活,具有重要作用,特别是今年安排实施的民生“八大工程”,国家投入大量资金,如不加强监管,极有可能滋生腐败,将直接影响发展与稳定。还有,目前党政机关公务用车超编超标现象严重,群众对此反响强烈。这些问题,在我县也不同程度地存在,有的问题还比较严重,必须引起我们高度重视。要通过开展“三项检查”,及时查处和纠正一批突出的违纪违规违法行为,教育各级干部汲取教训,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树立起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良好形象。

二要明确“三项检查”的具体内容和侧重点。一是检查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贯彻中央纪委“七不准要求”情况。1、不准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通过同业经营或关联交易为本人或特定关系人谋取利益;2、不准相互为对方及其配偶、子女和其他特定关系人从事营利性经营活动提供便利条件;3、不准在企业资产整合、引入战略投资者等过程中利用职权谋取私利;4、不准擅自抵押、担保、委托理财;5、不准利用企业上市或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定向增发等过程中的内幕信息为本人或特定关系人谋取利益;6、不准授意、指使、强令财会人员提供虚假财务报告;7、不准违规自定薪酬、兼职取酬、滥发补贴和奖金。国有企业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要对照“七不准”要求,逐条检查落实情况,认真做好自查自纠。

二是清理党政机关公务用车情况。要按照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清理整顿市(区)党政机关违规配备和使用车辆的通知》,《榆林市市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管理暂行规定》,及《吴堡县关于公务车辆购置管理的暂行规定》中规定的车辆购置价格、资金来源、配备原则、使用管理要求,逐单位逐车登记,摸清底子,分级分类提出整改意见,突出自查自纠,认真清理纠正公务车辆配置和使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三是检查“四项资金”。财政资金检查,主要围绕民生教育、就业和再就业、公共卫生、社会保障、住房保障、基础设施建设、公益性文化体育设施建设和社区服务体系建设等“民生八大工程”40个项目的资金安排、管理使用、拨付情况开展检查。社保基金检查,主要检查20*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女工生育保险等各项社会保险基金的征缴、支付、管理、使用情况和基金风险控制长效机制建立情况。住房公积金检查,主要发现和纠正住房公积金归集、管理、使用中存在的问题,完善监督体系及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服务情况。扶贫资金检查,重点是20*年以来扶贫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救灾款物检查,主要检查去年以来救灾款物的接收、登记、拨付、使用、发放、管理和监督情况。

三要明确方法步骤,坚持虚实结合、惩防并举,更加注重治本、预防和制度建设。“三项检查”从3月份开始,到6月底基本结束,大体分为四个阶段。4月中旬以前为动员安排阶段。4月中旬至5月上旬为自查自纠阶段,检查事项涉及部门和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和检查要求,逐项对照,边查边改。5月中旬至5月底为重点检查阶段,县纪委、监察局会同有关牵头部门,抽调人员组成联合检查组,由县纪委副书记和牵头部门负责同志带队,采取走访、座谈、听汇报、查资料等方式,对各乡镇和县直涉及部门进行重点检查。检查结果在一定范围内通报,接受群众监督。6月份为总结整改阶段,各乡镇、各部门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全面进行整改,通过“回头看”,查漏补缺,做好迎接省、市检查的准备工作。

开展“三项检查”的目的,在于发现问题,纠正错误,教育干部,堵塞漏洞。各级各部门要按照中央关于“坚决惩治腐败,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制度建设”的要求,把严格执纪、严肃查处、坚决纠正、解决问题与解放思想、实事求是、正确把握、稳妥处理、促进发展、保持稳定结合起来,把自查自纠与重点检查结合起来,把查处、纠正与建章立制结合起来,把制度建设贯穿于“三项检查”的各个方面和各个环节。要针对检查中发现的体制机制制度等方面存在的漏洞和薄弱环节,大力加强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监督、“四项资金”监管和公务用车编制化管理制度建设,努力形成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有效监督机制,从源头上铲除腐败滋生蔓延的土壤和条件。

四要加强组织领导,按时完成“三项检查”任务。“三项检查”要在各级党委、政府领导下,在纪检监察机关的组织协调下,实行分级负责、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统筹安排,分类分步实施。各乡镇、各部门都要成立由党委、政府主管领导担任组长和副组长的“三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拟定“三项检查”重要事项处理意见。全县“三项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县监察副局长丁光荣同志及党风室牵头负责,县纪检监察机关各分管常委、副局长及相关室分工负责,协调指导和配合县直有关部门具体组织实施。其中检查清理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工作由县监察局副局长张保能同志和执法监察室牵头协调,由县财政局主要负责实施;“四项资金”检查工作,由县纪委常委、纠风办主任张秋全同志和纠风办牵头协调,县经发局、审计局、地税局配合,按部门职能分别由县财政局、人劳局、城建局、民政局、农发办、水利局具体负责实施。各主要负责实施的部门要按照县纪委《安排意见》和上级主管业务部门的要求,立即研究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加快组织实施,按时完成检查清理工作任务。

五要强化督查督办工作,确保“三项检查”扎实有效。县综合督察督办室要认真履行组织协调职能,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对检查中遇到的矛盾及时给予协调解决,对检查中发现的违纪违法行为要依纪依法严肃处理,做到发现一起,处理一起,绝不姑息。对不重视“三项检查”的部门和单位,要批评教育,限期整改,使整个“三项检查”活动扎扎实实,不走过场,达到预期目的。要采取各种形式广泛宣传,营造“三项检查”浓厚氛围。

同志们,今年反腐倡廉建设任务非常繁重,各级各部门要把贯彻落实县纪委*全会与县政府今天召开的廉政工作会议结合起来,把贯彻*书记在市纪委四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和*县长的讲话精神结合起来,把落实全年反腐倡廉工作责任分工与反“六腐”、扫“三风”任务分工及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任务分工结合起来,当务之急,是按照今天会议要求,迅速掀起“三项检查”工作热潮,以此推动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工作任务全面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