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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志们:
经过大力争取,我县被确定为20*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县,这是继农村土地承包责任制、农村税费改革、农村综合改革试点之后在农村实行的又一项重大改革,是农村工作中的大事,是农民生活中的福音。县委、县政府经过研究,决定召开这次高规格、大规模的动员大会,目的是号召全县上下迅速行动,积极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刚才,*同志进行了全面的动员和部署,希望大家认真领会,抓好落实。下面,我再强调三点意见:
一、统一思想,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的重大意义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新形势下党中央、国务院着眼于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切实解决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提高农民健康保障水平,解决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而作出的重大决策。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统一部署,全国试点工作自20*年7月陆续启动,截至20*年6月底,共有试点县641个。今年8月10日,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加快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问题,决定20*年将试点县由目前占全国的21%扩大到40%左右,20*年农村基本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也明确提出:加强农村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体系建设,基本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正“全面提速”,我们一定要抓住机遇,顺势而为,增强使命感、紧迫感,高度重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
一要充分认识到,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保障农民健康、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举措。长期以来,我国的社会保障制度建设仅局限于城镇地区,据有关资料显示,我国目前社会保障的覆盖面大约30%,其中城镇约占97%,农村仅占3%。在我县农村,农民主要靠土地、外出务工、子女来为自已提供有限的保障。虽然改革开放以来,全县经济持续发展,农村卫生工作不断进步,使缺医少药的状况得到了较大改善,但不少农民仍然不愿看病、不敢看病,医疗费用的上涨使农民对疾病的负担与恐惧成为生活中最沉重的经济、精神压力。过去缺医少药看不上病,现在有医有药看不起病,往往一人大病一家穷,一次大病一生穷。关注民生,采取切实措施改善民生,让城乡居民共享社会发展成果,已成为构建和谐社会的普遍价值取向。在构建和谐社会的诸多要素中,农民享有最基本的医疗保障无疑是核心指标。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采取农民自己拿一点,国家和地方财政补助一点的办法,就是从根本上帮助农民提高抵御疾病风险的能力,使患病的农民能够得到及时有效治疗,使农民身体健康得到保障,从而促进国家长治久安,社会和谐稳定。
二要充分认识到,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加快*经济发展、促进农民致富奔小康的有效途径。人是构成生产力的基本元素,只有健康的人才能发展生产力,保健康才能奔小康。目前,我县农村一些地区传染病、地方病、慢性病的存在、蔓延,严重威胁着农民的身体健康。在农村贫困户中,有一半以上是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疾病与贫困形成了恶性循环。看病难、看病贵不仅仅限于贫困人口,在一般收入的农户中也普遍存在。一旦患上大病、重病,将严重影响生产与生活,导致劳动能力、生命质量的丧失。不解决这些问题,农民就很难脱贫致富奔小康,*经济也很难快速发展,更难以实现“率先崛起、追赶跨越”的宏伟目标。
三要充分认识到,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党的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理念的具体表现。执政能力是党的根本能力,人民群众是党的执政能力的源泉。为政之要在于安民,安民之要在于察其疾苦。只有把执政能力深深根植于人民中,把执政理念转变到“人民需要什么,就应该去干什么,满足人民的要求”上来,做到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才能密切党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才能得到人民群众的爱戴和拥护。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一项惠泽农民群众的好事,是广大农民群众热切期盼的实事,我们必须站在执政为民的高度,努力把这项德政工程、民心工程实施好。
二、把握重点,强化措施,积极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
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是我们各级党委政府面临的一项重要任务,有不少的困难和障碍需要我们去克服。为此,必须理清思路,抓住重点,强化措施,精心运作。
一要大力宣传,千万百计调动农民群众“参合”的积极性。农民群众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理解、支持程度,决定“参合”率的高低。由于传统的合作医疗几起几落,农民群众会担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久不久”,政策“灵不灵”,操作“公不公”,这些顾虑会使他们对“参合”持观望态度。可以说,我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成功与否,首先取决于宣传是否到位。因此,宣传发动至关重要,容不得半点疏忽。在宣传过程中,一要注重内容的针对性。针对农民群众怕吃亏的思想,就有关政策、措施、方法进行宣传,消除顾虑;二要注重形式的多样性。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生动形象的宣传方式,要全方位、多渠道、高密度、广覆盖;三要注重方法的细致性。不能蜻蜓点水走过场,要进村入户,面对面地宣传;四要注重宣传的准确性。要吃透政策,不能误传误导。通过宣传,提高各级干部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重要性的认识;通过宣传,增强农民互助共济抵御疾病风险的意识;通过宣传,使广大群众理解党和政府对他们的关爱,自觉自愿地参与。
二要积极筹资,确保合作医疗资金按时足额到位。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资金筹措是重点、难点。国务院和省政府明确规定,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行个人缴费、集体扶持和政府资助相结合的筹资机制,中央财政每年对参加合作医疗的农民每人资助20元,20*年省、市、县财政每人每年共资助15元,其中,县财政按每人每年7.5元的标准给予配套,约需资金350万元。应该说,县财政在财力较为紧张的情况下,一次性挤出这么多的财力是相当不容易的,表明县委、县政府是下了很大决心的,这充分体现了对广大农民的高度关爱和特殊关心。我县每位参加合作医疗的农民以户为单位,按每人每年10元的标准收缴,由所在乡镇一次性筹齐。各乡镇党委、政府的领导要驻村包片,村两委要包组,村民小组长、党员要包户,并带头缴纳。同时,要统筹解决好农村特困户、五保户等困难群体的缴费问题。
三要建章立制,规范合作医疗基金管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能否取信于民,得到持续健康发展,核心在于合作医疗基金的管理。合作医疗管理机构要认真行使管理职能,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按照“以收定支、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做到专户储存,专帐管理,专款专用,实行“钱帐分离、封闭运行”的方式,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借支、挪用。要定期向社会公布收支情况,保证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有参与、知情和监督的权利。县合作医疗监督办公室要定期检查、监督合作医疗基金使用与管理情况。
三、加强领导,履行职责,确保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顺利实施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涉及广大农民的切身利益,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以事关全局的认识,高度负责的精神,共同把这项工作抓紧抓实,抓出成效。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管理委员会及下设办公室和监督办公室应按照各自职能,分别负责全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协调、管理、督查和指导。各乡镇要立即成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由乡镇长任主任,管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要把那些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同志选配到合作医疗岗位上来。各村(居)委会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通过上下联动,形成合力,确保这项工作按政策、按要求、按时限迅速展开。
二要落实部门责任。乡镇政府作为本乡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具体组织实施者,要切实做到思想认识到位,组织领导到位,宣传发动到位,任务落实到位。各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县卫生部门要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的管理,规范服务行为,改善服务态度,保证服务质量,为农民提供便捷、高效的医疗卫生服务;药监部门要加强农村药品质量的监督,规范农村药品采购渠道,保证农民用药安全有效;财政部门要按照实际“参合”人数,及时划拨合作医疗补助资金;物价部门要加强药品价格的监督;新闻部门要充分发挥宣传导向作用,形成强大的舆论氛围;监察、审计等部门要做好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农业、*、民政等其他相关部门也要结合各自工作实际,高度重视支持这项工作。
三要强化督查指导。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是一项全新的工作,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必然会出现一些新情况和新问题,有关部门要及时调研,正确指导,不断总结经验教训,完善试点方案,强化级级督查,抓好层层落实。
同志们,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我们一定要振奋精神,增强信心,扎实工作,确保我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取得圆满成功,以优良的工作成果来反哺我们的衣食父母,造福全县父老乡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