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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政府决定召开的全县物价工作服务新农村建设工作会议,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县委十一届八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安排部署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这一重大历史背景下的物价工作,为促进全县农村发展,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贡献力量。根据会议主题,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一、深化认识,把握形势
20*年,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明确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历史任务,从而指明了中国今后一个时期农业农村工作的奋斗目标。在这样一个历史条件下,如何利用价格杠杆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服好务,是当前各级政府及价格管理部门亟待研究和解决的重要课题。近年来,我县虽然进行了一系列积极有益的探索,先后开展了农村三级物价网络建设、价格诚信建设、价格监督进农村、价格服务进农家等一系列工作,初步建立起了价格监督网络体系,取得了较好效果。但这与党中央、国务院和上级价格主管部门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仍有差距,又特别是随着乡镇综合改革的深入推进,乡镇和村级价格监督网络建设急待完善。因此,全县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对建立和完善价格监督网络建设的认识,切实增强建立和完善价格监督网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充分发挥价格监督在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一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客观需要。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明确强调“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和“认真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当前,在密切关系群众利益的一些领域乱涨价、乱收费行为时有发生,在放开价格领域中价格欺诈等不正当行为仍然存在,严重损害了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成为了影响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因素。而解决这些问题既敏感又复杂,不作为或者处置不当都可能诱发社会不稳定因素。同时,由于目前价格主管部门受客观条件的影响,在及时发现、解决这些问题方面还存在不足。因此,建立和完善价格监督网络,充分利用社会力量开展价格监督,不仅可以减少价格纠纷,缓解社会矛盾,还能及时有效地解决部分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同时也是营造宽松、规范、有序的经济环境,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客观需要。
二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题中之意。“农业*则基础强,农民富则国家盛,农村稳则社会安”。价格工作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服务,理所应当而且必须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加大价格行政执法力度,确保价格政策落到实处,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减轻农民负担,增加农民收入,真正让农民得到实惠。同时,要在深入调查研究,了解农民群众意愿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地为农民提供价格信息、价格咨询、价格维权等方面的服务,真正做到想农民所想,帮农民所需,做农民的贴心人。
三是政府物价工作的职责所在。价格涉及各行各业,关系到千家万户。价格主管部门作为政府的重要工作部门,宣传和执行价格法律法规,保障价格政策的正确实施是其根本职责。而完善价格监督网络,推行价格和收费公示,正是价格主管部门履行职责,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具体行动;是深化政务公开,改善干群、党群关系,保持社会稳定的现实需要;是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减轻群众负担的重要举措;是政府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做好价格监管工作的有效探索。
四是树立为民形象的有效载体。通过建立县(所)、乡镇及社区(站)、村(员)三级价格监督网络,一方面可以改变社区居民和农村群众长期以来对物价政策、法规缺乏了解的现状,进一步增强广大人民群众对价格的知情权,提高价格政策法规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有效规范市场秩序,切实减轻群众负担。另一方面还可以依托三级价格监督网对全县价格进行监测,使价格监测和价格服务有机结合起来,为引导企业投资和农户调整种植业、养殖业结构创造有利条件。因此,做好物价工作不仅为保护群众利益提供了坚固的屏障,还让广大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政府及其物价部门在惜民、爱民、为民方面的实际行动,从而树立起勤政为民的政府形象。
二、找准定位,强化服务
物价工作必须找准定位,强化服务,注重实效才会有生命力和影响力,才能真正为人民群众、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服好务。价格监督网络中的每一个层面,都应当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提供以下三个方面的服务:
(一)提供保障知情权的服务,提高群众的价格信息地位对称程度。保障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的知情权,首先要推行政务公开,增强价格工作的透明度。一是要落实明码标价制度。全县各超市、商场、商店要严格执行明码标价制度,不断扩大各类市场明码标价的覆盖范围,严禁虚假标价,防止歧义、差错和误导。二是要落实价格、收费公示制度。把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价格、收费政策及标准采取喜闻乐见的形式公诸于众,把价格、收费政策交给群众。特别是一些技术性强、消费者选择性小的公益服务、垄断性服务和涉农收费等领域要认真做好价格、收费公示工作,通过印制宣传画、价格知识手册、缴费“明白卡”等方式,把价格、收费政策送到企业、学校、医院、景区、农户、居民手中,让人民群众放心消费。三是要开展价格咨询服务。通过采取现场咨询、举办讲座等方式,为广大人民群众解疑释惑,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价格知情权。四是要加强价格宣传。注重发挥各种宣传载体的舆论宣传和监督作用,灵活运用公告、专题访谈、开辟橱窗、设置专栏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价格政策、法规,帮助广大群众自觉抵制各种价格违法行为,维护自身权益。五是要积极提供市场价格信息服务。各级网络之间要通力合作,加强联系,不断改进和完善工作方法,积极为群众提供市场价格信息服务,帮助市场主体作出正确的判断和决策,规避风险,增加收益,减少不必要的损失。县物价部门要定期重要工业品的市场价格信息和产业发展动态,定期采集主要农副产品的供求状况、市场价格及其走势信息等,积极正确引导全县工农业生产。
(二)提供保障参与权的服务,增强群众主人翁的自豪感和责任感。保障公众的价格参与权包括听取公众对价格政策的意见和保障公众参与价格社会监督两个方面。这就要求物价部门和乡镇政府:一是要注意听取公众对价格政策的意见。价格决策民主化是政府决策方式改革、提高决策科学化的重要途径之一,也是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利益的客观要求。《价格法》明确要求政府在制定和调整价格时要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努力使所制定的价格能够较好地兼顾各方利益。广大群众的参与是科学定价的重要保障。因此,价格主管部门调价要严格履行调价前成本监审、听证会等法定程序,切实做好成本调查、成本监审等工作;各乡镇和社区物价监督站、村物价义务监督员要当好群众意见的收集者和传递者,积极向所在乡镇人民政府和物价主管部门反馈群众意见。二是要保障公众参与价格监督的权力。县物价局要加强对各乡镇和社区物价监督站、村义务物价监督员的业务培训和指导,提高他们代表公众参与价格监督的能力和水平。同时,各乡镇政府要督促物价监督员认真履行职责,组织他们经常性地深入群众中去,了解群众的真实意见,及时给政府和价格主管部门反馈意见。
(三)提供保障投诉权的服务,保障群众价格维权渠道畅通。价格监督网络中的各个层面应当保障群众价格投诉渠道畅通,做到调解有方,应对有力。对消费者和经营者之间、经营者与经营者之间发生的价格争议,要及时调解,化解矛盾。要向群众公开“12358”价格举报电话,及时受理和办理群众的举报和投诉。对群众举报和投诉的问题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对群众举报和投诉的价格违法行为,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限期办结。要善于从群众举报和投诉中发现带有普遍性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实施重点检查。对问题暴露较多的行业,要有组织、有计划地开展巡查,始终保持对价格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
当前,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充分运用价格杆杠,积极推进新农村建设。一是稳定粮食等农产品价格,增加农民收入。要充分发挥价格杠杆作用,调动农民生产积极性,力争粮食等农产品价格稳中有升,促进农民增收。二是稳定农资价格,降低生产成本。要加强农资价格监管,力求农资价格稳中有降。三是规范收费行为,减轻农民负担。该取消的收费要坚决取消,该降低的收费要降低到位,有幅度的收费,只能按照就低不就高的原则收取。四是改善农村条件,提高生活质量。要严格执行农村用电、用水、运输等方面的价格政策,加强对农村教育、医疗、建房、有线电视、殡葬服务等收费的管理,为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创造有利的价费环境。
三、增添措施,落实责任
(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当前,各级政府都在致力于建设服务型政府。价格工作作为政府重要的服务工作之一,就必须不断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建立和完善好价格监督网络,使价格服务进入千家万户,正是政府价格工作开拓空间、延伸工作的一个重要举措,体现了政府为老百姓办实事、办好事的执政理念。价格主管部门和乡镇政府要高度重视物价工作,扎实抓好价格监督服务网络建设。特别是乡镇政府,除了一把手要亲自抓外,还要明确一名分管领导和具体的工作人员,并把价格工作职责落实到具体的工作机构和人员上。县价格主管部门和各乡镇物价监督站要紧紧围绕县委、政府的工作中心,围绕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转变观念,克服重监管轻服务、重处罚轻规范、重经济效益轻社会效益等模糊认识,进一步增强服务社会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争取赢得消费者的信赖和拥护,赢得经营者的理解和欢迎,赢得政府的信任和支持。
(二)明确职责,健全制度。开展价格监督网络建设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各乡镇政府一定要克服困难,勇于开拓,整体推进,重点突破。当前主要应按照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在乡镇建立物价监督网络的通知》(*都府办发〔20*〕96号)文件的要求,结合乡镇综合改革,进一步明确乡镇物价工作的机构、职责,落实好乡镇、社区的物价工作人员,选聘好村级物价义务监督员。同时,各级价格管理部门要建立健全工作制度,让网络形成并完善,让工作互动并协调有序。
(三)狠抓落实,务求实效。物价工作贵在形成机制,重在取得实效。一是要抓实抓紧。克服重形式轻内容、重过程轻效果、一阵风、大呼隆、前紧后松的问题,重点围绕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价格和收费问题,在深入调研论证的基础上,捕捉服务线索,开展价格监督。二是要统筹兼顾。结合实际工作,选择具体内容和方法,合理调配工作人员,力争以最小的投入获得最大的社会效益。三是要整体推进。物价工作是涉及面广,只有多方入手,才能取得总体的预期效果。四是要突出重点。选择好工作的切入点,着重解决一批重点、难点、热点问题。五是要不断创新,积极探索新形势下物价工作的实现途径,根据不断发展变化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完善政策,改进措施,提高效果。
(四)整合资源,形成合力。物价工作不仅需要价格主管部门内部各相关职能机构的通力合作,更需要各乡镇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需要相关部门、行业协会、信用管理职能机构、新闻单位等方方面面的配合与支持。要善于调动、引导各方面参与价格监督管理的积极性,形成多方参与、共同促进的良好局面,从而减少矛盾,形成工作合力。在价格主管部门要建立一把手亲自抓、分管负责同志协助、价格监督检查机构组织协调、其他职能机构配合参与的工作机制,形成齐抓共建、通力合作、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要把日常价格管理工作与成本调查、价格监测、价格认证等工作结合起来,与开展面向农民的价格信息服务工作结合起来,以价格监督网络建设工作来促进各项工作。各乡镇政府、财政、民政、公安、工商、质监、教育、卫生、建委、国土、环保、旅游、商贸、农业、畜牧等单位以及行业协会、新闻单位都要根据各自的职能职责,积极参与、配合,共同做好物价工作。
(五)加强交流,不断提高。物价工作是创新性工作,没有现成的经验可以遵循,需要边实践,边总结,边创新。各乡镇在过去的实践中积累了一些行之有效的工作经验,要认真进行总结和推广。县物价局要加强对基层物价监督站工作的指导,调动他们的工作积极性,发挥他们的能动性。要经常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及时总结各乡镇的好经验、好做法,通过会议、简报、期刊、网络媒体等多种形式进行交流。各乡镇物价监督站、村义务物价监督员要及时反馈工作中的情况和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要善于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根据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的需要采取相应的工作方式。总之,要通过不断地沟通情况、交流经验,达到取长补短,互相促进的目的,从而使物价工作切实为我县新农村建设服好务。
同志们,今年是*规划的开局之年,我们要以邓小平理论和*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和落实科学发展观,锐意进取,创新实践,扎扎实实做好新时期物价工作,为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再创辉煌,做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