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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州长环境保护大会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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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州长环境保护大会讲话

这次全州环境保护大会,是州委、州政府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认真贯彻全国第六次和全省第七次环保大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总结经验,分析形势,研究部署我州今后五年的环境保护工作。

一、正确评价我州“十五”以来的环境保护工作

州委、州政府历来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工作,采取了一系列措施认真落实环境保护这项基本国策。州里提出了“建设生态州”的发展战略,全州上下坚持把环境保护作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举措,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内在要求,作为执政为民的实际行动,不断加强环境保护工作。在全州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环境保护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一是通过开展绿色创建、“6·5”世界环境日和“环保世纪行”等宣传活动,全民环保意识普遍增强。二是老污染源得到了有效治理,城市污水和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步伐加快,城市污水处理率达20%,城市垃圾处理率达到50%。三是新的污染源得到了有效控制,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两项制度执行率均有所提高。四是全州主要河流地面水质达到国家Ш类水体标准,其中省控长江黄蜡口断面由Ш类提升到II类,清江大沙坝断面由Ⅳ类提升到Ш类,水质达标率为92%。五是全州城区饮用水源水质合格率达到*0%。六是全州空气环境质量逐年改善,空气中主要污染物SO2浓度逐年降低,酸雨检出率较“九五”期间下降了44%。七是城市主要交通干线噪声由“九五”期间的72.5分贝降至65.3分贝。八是农村生态环境进一步改善,生态环境建设成效显著,全州农村修建沼气池截止目前已达40万口,全州森林覆盖率达到了67.2%,生态环境得到了有效保护。

“十五”以来,我州环境保护工作取得的成效是显著的,也是来之不易的,应予以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各级党委、政府和广大人民群众共同努力的结果,也是全州环保工作者辛勤工作的结果。在去年全省第七次环保大会上,州环保局被省人事厅、省环保局表彰为“全省环保系统先进集体”,今天,州人事局和州环保局又表彰了9个先进集体和22名先进工作者。在此,我代表州委、州政府表示热烈的祝贺!同时,向关心、支持环保工作的各级领导和人民群众,向全州环保战线的干部职工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必须清醒地认识到,我州环境形势还十分脆弱,经济社会发展和资源环境之间还存在不少矛盾和问题。水泥、化工、火电、造纸和青蒿素加工等污染行业尚需整治;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滞后,大量的垃圾和污水不能得到安全处置;农业生产、化肥农药的使用还会造成耕地污染;电子电器废物、机动车尾气、有害建筑材料等各类新污染呈上升趋势;城市各类噪声、二氧化硫、烟尘、粉尘等治理任务还很艰巨;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20*年排放量分别是1.72万吨和3.31万吨,比20*年分别增加3%和11.82%。同时,环保工作还存在许多不足:个别地方和少数企业仍然存在重经济发展、轻环境保护的现象;环境管理体制不顺,机制不完善,统一监督管理职责难以到位;环境基础工作和环保能力建设亟待进一步加强。

二、突出重点,强化措施,全面落实环境保护目标任务

今后五年是我州“打基础,调结构,抓质量,提速度”的关键阶段,也是加强环境保护、改善环境状况的重要时期。全州环境保护工作的指导思想是:贯彻落实以人为本、全面落实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这一中心任务,把改善环境质量作为环境保护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以推行清洁生产为主线,加强工业污染防治;以生态州建设为切入点,以清江流域、三峡库区水污染防治为重点,加大城市空气质量和水环境质量治理工作力度;积极推行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服务新农村建设;以提高环境监管能力为核心,强化环境执法监督,为构建和谐*而努力。

今后五年,全州环境保护工作总体目标和任务是:总量控制指标到20*年底,全州化学需氧量排放量总量在20*年的基础上削减5%,控制在1.60万吨以内,其中,排入三峡库区废水中COD排放量控制在1.18万吨以内;二氧化硫排放量总量在20*年的基础上削减8%,控制在2.72万吨以内,其中火电行业二氧化硫排放量不超过0.*万吨;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到80%以上,城镇饮用水卫生合格率达到50%以上;城市空气质量I、Ⅱ级标准的天数年达到290天以上;城区主要干道交通噪声控制在70分贝以下;国家级、省级、州级、县级自然保护区达到规范化建设要求的比例大于30%;城市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0%,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60%,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达到60%,工业烟尘排放达标率达到60%,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达到40%,新建项目环评执行率大于95%,城市燃气普及率达到80%;50%的县市环境监察、监测、宣教能力达到标准化水平,重点污染源自动在线监控率大于50%,辐射工作单位安全许可证发放率达到*0%;全州的环境保护投入占GDP的比例不低于1.5%。

实现上述环保目标,做好新形势下的环保工作,必须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部署和要求,加快实现“三个转变”,即从重经济增长轻环境保护转变为保护环境与经济增长并重,把加强环境保护作为调整经济结构、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重要手段,在保护环境中求发展;从环境保护滞后于经济发展转变为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同步,做到不欠新账,多还旧账,改变先污染后治理、边治理边破坏的状况;从主要用行政办法保护环境转变为综合运用法律、经济、技术和必要的行政办法解决环境问题,自觉遵循经济规律和自然规律,提高环境保护工作水平。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州上下必须着力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重点工作:

(一)坚持统筹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促进协调发展。环境是发展的基础,环境决定发展的方式和模式,要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统筹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工作。

一是要大力促进经济发展与环境相协调。优化区域发展空间,实施生态环境分区管理,综合考虑区域开发现状、资源禀赋、环境容量、生态状况、人口数量等因素,明确不同区域的功能定位和发展方向,将区域经济规划和环境保护目标有机结合起来,制订区域开发和保护政策,促进经济社会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

二是要建立健全环境与经济综合决策机制。在制定城市规划、土地规划、区域资源开发、行业发展规划等涉及环境的重大决策过程中,要充分考虑环境承载力、总量控制要求,充分评估对环境的影响,避免因决策失误导致环境污染或破坏,影响发展质量。要搞好环保规划与相关规划的衔接协调,建立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机制,完善专家咨询和决策环评制度,落实环保措施。环保规划要体现全州经济和社会“十一五”规划纲要的总体要求,并与产业规划、土地规划、城市规划相互协调。各类规划特别是对环境影响较大的建设项目规划,在编制过程中要主动与环保规划协调衔接。同时,要严格实施规划,把环保规划和重点环保工程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有关专项规划,落实到重点工程项目,做到责任有主体、投入有渠道、任务有保障,通过实施一批重大项目、重点工程、重点流域的治理来推动环保目标的落实。

三是要坚持严格的环境准入制度。要将环境影响评价作为市场准入的一道重要门槛,根据国家产业政策的要求,充分考虑我州经济发展、环境承载力、总量控制计划,研究制定环境准入标准。今后,凡不符合环保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不符合有关规划,不符合生态功能区要求、达不到排放标准和总量控制目标的项目,发改委、建委等部门一律不得批准建设,国土资源部门一律不得批准用地,金融部门一律不得给予贷款。关于建设项目,要严格执行环保设施“三同时”(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制度,确保污染防治设施落到实处,项目未经验收就投入生产的或以试生产为由长期排污的单位要严肃查处。

四是要切实转变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建设生态*是未来五年工作的重点。今年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中,约束性指标就是节能降耗和污染物减排。周先旺州长在今年全州经济工作会和州六届政府一次全会上反复强调,不能片面追求GDP和财政收入的增长而牺牲节能减排目标,该关停的企业要关停,对完不成节能减排任务的县市,实行“两个停止”、“两个不准”,即停止审批新的工业项目,停止审批新的工业用地;新建项目未通过环评的一律不准开工,在建项目环保设施不配套的一律不准投产。请各县市、州直各部门要围绕节能降耗和污染物减排目标,加大工作力度,抓好任务落实。推动节能降耗和污染物减排工作,要重点抓好以下四点:一是大力推进节能降耗,重点抓好水泥、化肥、火电等耗能大户的节能降耗工作,加快淘汰落后的高耗能、高耗水、高耗材的工艺、设备和产品。二是进一步完善和严格执行节约集约用地标准,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和集约化程度。三是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四是淘汰落后生产能力,依法依规关闭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严重浪费资源和污染环境的小水泥、小化工、小煤窑等生产企业,为发展优势产业、优质项目腾出产能、环境和市场空间。

(二)下大力抓好污染防治,切实保障环境安全。要按照执政为民的要求,从与人民群众关系最密切、利益最直接的环境问题入手,着力解决危害人民群众环境权益和身心健康的热点、难点问题。

今年,省政府对我州节能、环保责任目标是:单位生产总值能耗下降4%;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排放总量减少2%;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到*0%;重点省控断面水质达标率达到86.03%以上;重点城市空气质量好于二级标准的天数达到300天以上;全面开征城镇污水处理费,并逐步达到0.8元/吨的标准;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35%以上,其中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25%以上;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51.6%以上;按要求关闭辖区内的小水泥、小火电、小造纸企业,全面完成环境保护专项整治任务;州级环境监测、监察能力必须达到国家标准化建设要求,辖区内30%县级环境监测、监察能力有明显提高。

实现上述目标任务,必须采取以下措施抓落实。

1、要把水污染防治作为重中之重切实抓好。水污染防治的首要任务是保障饮水安全。州政府已经于20*年2月3日批复了《*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水功能区划》,各县市也要抓紧制定饮用水水源地保护规划,科学划定和调整饮用水源保护区,严格保护饮用水源。坚决取缔水源保护区内的直接排污口,防止养殖业污染水源,禁止有毒有害物质进入水源保护区,严肃查处危害饮用水源的环境违法行为,定期监测并公布水源地水质状况。加快实施农村改水工程,切实改善农村饮水质量。开展工业污染源排查,加强对青蒿素加工、小造纸等重污染行业和生活废水的治理。切实做好清江上游沿线城镇的污染治理工作,实施好龙洞河治污工程。

2、认真抓好省政府要求的四项专项治理工作。一是由环保局牵头的小造纸企业的专项治理。全省今年要取缔规模在1.7万吨/年以下的化学制浆生产线,20*年底前淘汰3.4万吨/年以下的草浆生产装置,20*年底前关停规模在2万吨/年以下、环保未达标的废纸造纸企业。省里重点督办我州的州楚焱工贸有限责任公司、来凤县翔凤纸业有限责任公司、鹤峰县恒达实业有限公司和*市锦华纸业等4家小造纸企业,限期在20*年12月30日前治理达标排放,如果在20*年底前仍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将实施关停。二是由建委牵头的城市污水专项治理。县市已经建成的污水处理厂,要保证污水处理稳定运行、达标排放;争取国家支持的6个城市污水处理项目,在20*年底前要全部开工建设,在20*年底前全部建成投入运行。要全面开征污水处理费,其中*市20*年底前收费标准要达到0.80元/吨,其它县市20*年底前达到0.80元/吨。三是由经委牵头的小火电专项治理。要支持小火电厂改造转型,实行电热联供。省里对利川石坝火电厂要求在20*年前关停。四是由发改委牵头的小水泥专项治理。按照省政府的要求,立窑小水泥生产企业都要按计划关停改造,今年彻底关闭来凤的土堡水泥厂,鹤峰的白果、太平等非法小水泥企业,淘汰窑径小于2.2米水泥机械化立窑生产线、窑径2.5米及以下干法中空窑、直径1.83米以下水泥粉磨设备。发改委、建委等部门要积极配合抓好关闭处理工作,并尽快支持有条件的企业通过等量替换建设新型干法旋窑水泥生产线。同时,通过差别电价、合理补偿等方式引导小水泥生产企业主动关闭。

3、要加大大气污染防治力度。进一步调整工业布局、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使其符合大气功能区划要求,切实解决大气结构性污染问题。改善城市能源结构和燃烧方式,积极推行使用天然气等清洁能源。*城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必须达到300天以上,其它县市城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必须达到290天以上。要实现这个目标,必须加大对大气污染较重的水泥等行业结构调整和污染治理力度,加强对铸造烟尘、粉尘的治理以及废型砂、粉煤灰综合利用的科学研究,提高废型砂及粉煤灰的利用率,减少排放量。全州共有煤矿137家,按照国家、省的要求对年产3万吨以下的13家煤矿实施关闭或整合。要继续加大扬尘污染防治力度,建设等部门要加强对建筑施工、房屋拆迁、城区道路建设等各类施工作业的扬尘管理,确保施工防尘措施落实到位。提高城市道路机械化保洁的水平和能力,要加快商品混泥土中心站的建设,州城力争5月份开始停止施工现场搅拌混泥土。加快市区裸露地面的绿化、硬化进度。煤堆、灰堆、渣堆、料堆必须进行防尘覆盖。要继续抓好燃煤锅炉的治理工作,严格控制新上燃煤锅炉。公安、交通等部门要加强机动车尾气污染防治,规范机动车排气检测,禁止排放不达标车辆上路行驶,淘汰污染严重车辆,特别是公安部门要切实加强城区交通噪音的治理。今年还要积极做好*市八龙化肥厂年底前的关闭准备工作,抓紧做好鹤峰吉健公司的搬迁和八峰药化供热中心工程的环评及废气废水的治理工作,这些企业都上了省环保局的重点名单,希望县市要高度重视,尽早抓落实。

4、要建立完善环境监控预警体系,严防突发环境事件发生。按照省政府要求,州级环境监测、监察能力必须达到国家标准化建设要求,今年要确保30%县市环境监测、监察能力有明显提高。环境监测预警体系和环境执法监督体系是环保工作的立足之本。要加快推进环境监测、监察标准化和环境信息化建设。抓紧建立和完善污染源动态监控系统,尽快实现重点污染源的在线监控,逐步实现重点水域跨界断面水质自动监测,实时掌握污染源排污状况和环境质量变化情况,预警变化趋势,提高环境监控的效率和水平。要努力构建州、县市两级环境应急体系,提高应急处置能力。要全面进行环境隐患排查和整治,堵塞环境安全漏洞。对存在重大环境隐患的单位,要责令停产整治。对可能引发环境突发事件的单位,必须制定、落实应急措施,配备必要的应急处置物质装备,确保一旦发生事故,能够做到有效组织、快速反映、高效运转,将事故危害降到最低程度。要加快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建设,安全妥善处置医疗废物和危险废物,要高度重视辐射污染防治,加强对放射源的管理,确保辐射环境安全。

(三)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加强生态建设和保护,是增强环境承载力的重要途径,是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客观需要,生态保护要与生态建设有机结合,实现在保护中建设、在建设中保护的良性互动。

一是要坚持保护优先、开发有序的原则,控制不合理的资源开发活动。继续抓好天然林保护、长江防护林、退耕还林还草、水土保持等重点生态建设工程。科学论证清江流域以及州内各流域的开发与保护,对梯级开发的各大电站水库实行生态流量综合调度,确保流域生态流量不受影响。完善和严格执行节约集约用地标准,坚决制止违法违规用地行为,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和集约化程度。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对矿产资源开发秩序进行一次全面整顿,以磷矿、铁矿、石膏矿为重点,着力推进资源严格管理、规范开采、深度开发、精细加工、促进矿产资源的科学保护、合理开发与节约利用。旅游资源开发要避免人为建设、过度开发造成的生态破坏。要积极推进自然保护区建设,加大对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保护的力度。

二是要把农村生态环境保护作为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积极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实施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计划,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和污染超标耕地综合治理,推广使用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和生物农药,对污染严重且难以修复的耕地要依法调整。大力发展生态农业,建设无公害农产品基地,发展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加大规模化养殖业污染治理力度,实现达标排放。积极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加大生态家园建设力度,重点推进“五改三建”为主要内容的生态家园建设,力争进入全国生态家园建设整体推进*个示范市州行业。今年是沼气池建设的奋进年,新建沼气池*万口,20*年为攻坚年,20*年为决战年,每年建沼气池*万口,20*年为巩固验收年,全面完成70万口沼气池建设目标任务,从而彻底解决农村环境“脏、乱、差”问题。积极创建环境优美乡镇、文明生态村,全州将选择*0个村抓好“猪—沼—果、菜、药”等高效生态农业模式技术运用,建成“农业生态循环经济”示范村。

(四)继续深入开展环保专项行动,加大环境执法力度,发挥部门联动优势,形成环境执法合力,维护群众环境权益。

各级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知法、懂法,做遵守环保法律法规的模范,坚决杜绝地方保护主义,全面支持、督促环保等有关部门依法管理。环保等有关部门要充分运用环保法律法规,敢于执法,敢于碰硬,下决心纠正环境执法失之于宽、失之于松,监管和执法不到位现象。要加大处罚力度,加快改变违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执法成本更高的不正常局面,对可能造成严重环境污染事故、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环保部门要采取临时封堵排污口、封存污染设施、停产整治等有效措施,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要继续深入开展环保专项行动,对威胁饮水安全的污染和隐患、工业园区的环境违法行为、建设项目环境违法等,进行集中整治。对于重大环境违法案件,要挂牌督办,加大查处力度,各县市每年都应确定2家重点企业或单位作为重点挂牌督办。要建立部门联合执法、案件移送等制度,发挥部门联动优势,形成环境执法合力。要严格实行排放总量控制、排污许可、限期治理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

(五)加快体制机制创新,完善环境保护机制。要在把握新时期环境保护特点的基础上,通过创新体制机制,促进环境问题的解决。

一是要运用市场机制促进环境保护。进一步完善城市污水、生活垃圾收费管理制度。按照保本微利原则,提高城市污水收费标准,健全收费管理体制。积极鼓励社会资本和外资参与城市污水、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的建设和运营。加快城市污水和垃圾处理单位转制改企,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择优选择投资主体和经营单位,实行特许经营。对企业污染防治基础设施运营情况的在线监测开展第三方运营管理。推行污染治理工程的设计、施工和运营一体化模式,实现污染治理设施的市场化运营、专业化服务、企业化管理。

二是要加大环保投入。各级政府要把环境保护投入纳入公共财政支出的重点,建立财政性环保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加大对污染防治、生态保护、环保示范工程和环境监管能力建设等环保事业的投入。要将环保行政机关、监督执法、环境监测、科研、宣教、放射性与危险废物管理等环保机构编制内的人员经费、公用经费、监督执法经费、仪器设备购置经费以及基础设施建设经费等纳入同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要切实解决“收支两条线”问题。要将“十一五”环境保护规划确定的重大环境综合整治及生态建设工程项目,优先纳入本地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安排落实建设资金和工作经费。要研究建立生态补偿机制,拓展生态保护和建设的资金渠道,争取国家西部政策的支持,加快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步伐。

三是要建立环境保护的自我约束机制和公众参与机制。开展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环境友好企业等创建工作,营造良好氛围,促进环保工作。要通过排污许可、总量控制和严格监管促进企业公开环境行为,建立和完善企业环境行为自我约束机制。要进一步健全环境信息公开、环保听证、公示、举报等制度,保障公众的环境知情权,鼓励公众参与、促进环保工作。

三、加强领导、狠抓落实,努力开创环境保护工作新局面

建设经济繁荣、环境优美、生态良好的美好家园,是全州人民的共同愿望,也是各级政府、各个部门和社会各界义不容辞的责任。各级各部门都要切实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确保认识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努力把我州环保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第一,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对本辖区环境质量负责是法律赋予地方人民政府的神圣职责,各级政府要把思想统一到科学发展观上来,增强环境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切实把环境保护工作放在全局工作的突出位置。各级政府主要领导和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是本行政区域和本部门环境保护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重要责任人,要定期听取环保工作汇报,加强部门协调,研究解决重大环境问题。为加强对全州环境保护工作的组织领导,州政府已成立环境保护委员会,州长周先旺任组长,彭州长和我任副组长,各有关部门为成员单位,主要是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的领导。各县市政府也要成立相应的机构,切实把环保工作抓紧抓好,抓出更大的成效来。

第二,要严格实行环境保护责任制。要从责任分解、责任考核、责任追究三个环节完善并落实政府环保目标责任制。要将环境质量和总量控制等环保目标,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体系,考核结果作为干部选拔任用和奖惩的依据之一。一是要将指标责任分解到位。州政府与各县市政府签订的环境保护目标责任状,各地要层层分解,量化到部门,落实到重点排污单位和基层,任何地方、任何单位都要严格执行。二是进一步强化监督考核。州政府将对各地环保目标完成情况定期检查,严格考核,并向社会公布考核结果。对没有完成减排任务的地方和单位,予以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整改。三是健全环保工作问责制。实行环保“一票否决”,对没有完成环保任务的地方政府、部门、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要取消其当年评优创先资格。各地各单位在文明单位创建活动中要严格执行环保“一票否决”制度,在评先表模时应征求环保部门的意见。对因决策失误、监管不力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出台违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土政策等严重干扰正常环境执法的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要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第三,要齐心协力,共同推进环境保护工作。环境保护是全社会的共同事业,不是环保部门一家的职责,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增强全局观念和责任意识,加强协作,密切配合,共同推进环保工作。要大力支持环保工作,及时解决环保工作中的实际困难,坚持依法行政。工商、公安、安全监管、电力等部门,要配合环保部门做好对违法企业的环境执法,全力防范环境风险与环境事故。宣传、教育、文化、新闻等单位,要加强宣传教育、舆论引导,普及环境保护知识,努力形成人人关心环境、珍惜环境、保护环境、美化环境的良好氛围。各级机关都要带头节约资源、保护环境,为社会作出表率。各类企业要自觉遵守环境法规,主动承担社会责任。环保部门要切实肩负起环境保护的重大责任,发挥统一监管职能,统一环境规划、统一执法监管、统一环境信息,加强综合管理,主动与有关部门联系沟通,协调解决环保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要进一步加强环保队伍建设,努力建设一支政治素质好、业务水平高、奉献精神强的环保队伍。从事环保工作的同志,要坚持原则、忠于职守、勇于执法、敢于碰硬,做保护环境的忠诚卫士。

同志们,做好环境保护工作责任重大、任务艰巨、使命光荣,我们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对人民群众、对子孙后代高度负责的精神,以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以尊重规律的科学态度,开拓创新,扎实工作,努力开创全州环境保护工作新局面,为*州的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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