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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是市场经济条件下风险管理的基本手段,是金融体系和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份,具有非常明确的经济补偿作用和资金融通、社会管理功能,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中发挥着非常重要的作用。今年6月15日,国务院第138次常务会议听取了保险工作汇报,并出台了《国务院关于保险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即“国十条”);省政府也在全省保险工作会议上对今后的保险工作提出了明确的要求,下发了《关于保险业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今天,市政府在这里召开全市保险工作会议,主要目的是总结交流我市保险业改革发展经验,贯彻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保险业改革发展的政策意见,研究部署下一阶段工作。
一、提高对我市保险业改革发展的认识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保险工作,把保险业作为保障经济社会平稳运行的重要手段,积极创造条件,支持保险机构拓展业务,深化改革,完善服务。全市保险业发展迅速,保险市场经营主体继续增加,市级保险机构已达到14家,其中财产险公司8家,寿险公司6家,另外还有保险公司4家;保险从业人员4655人,其中保险营销员4016人。保险市场进一步繁荣发展,市场体系逐步完善;保险产品服务日益丰富,保险功能不断提高,风险得到有效控制。*年,全市实现保费收入8.8亿元,同比增长6.32%。全市保险密度(保费收入/全市人口数)为358.9元,保险深度(保费收入/全市GDP)为2.71%。今年1—11月份,全市保险业共实现保费收入8.93亿元,同比增长10.86%,其中产险保费收入2.88亿元,寿险保费收入6.05亿元;各类保险赔付达2.14亿元,为全市提供了65万人次的各类人身保险保障。*年,我市保费在全省占比为3.3%,高于我市在全省GDP的占比。
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实践已充分说明,保险作为市场条件下风险管理的基本手段和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力量,是经济快速发展的“助推器”,是社会和谐发展的“稳定器”,是政府管理社会的“辅助器”,为促进我市经济和社会的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十五”期间我市保险业共保各类风险保额达2524.3亿元,累计支付各类灾害和意外事故赔款6.79亿元,人寿保险给付1.08亿元。在处置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中,特别是在处置重大突发事件中,各保险机构充分发挥了应有的社会职能和作用,深入第一线防灾抢险,快速查勘、定损、理赔,为灾后企业尽快恢复生产发挥了重要作用,也有力地维护了社会的和谐与安定。例如,*年“3.17”特大爆炸案中,市人保财险公司一次性赔款达648.7万元,其中车辆险赔款71.7万元,乘运人责任险赔款577万元;再如,常山四中发生170名学生患急性副伤寒住院,国寿公司支付赔款122.6万元,使患病学生得到及时救治。
在此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我市的保险发展中还存在着一些比较突出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保险业总体规模偏小。虽然近年来我市保险业发展迅猛,但仍处于初级阶段,总体发展水平不高;保险业规模较小,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低,保险深度和保险密度与发达地区还存在较大差距。据统计,*年,我市保险业保费收入8.7亿元,保费占比和增长速度都列全省末位;保险密度为358.9元,远远低于全省平均水平678元。二是保险业还有待于充分发挥作用。保险业参与政府行政管理的渗透度和贡献度不高,在经济社会生活的许多领域(比如化工制造领域、医疗领域、体育领域等)还未打开局面,保险业的产品创新、服务创新、管理创新都有待于加强。另外,我市公众保险意识不强;保险产品同质性较明显,创新性不够强,不能完全适应经济社会多层次、个性化的保险趋势。三是保险业行业形象有待提升。一些保险业务员在宣传保险产品时没有履行如实告知的义务,有些保险公司在理赔方面没有按实兑现服务承诺,造成保险信用缺失,影响了公众保险消费;另外,保险行业存在非理性竞争,使经营成本加大,行业的秩序有待规范,行业诚信建设也有待进一步加强,这些问题需要我们认真探讨,仔细分析,共同努力化解。
当然我们又要看到,随着国民经济快速发展、社会全面进步和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需要保险业提供全方位、多层次的保险保障;社会保障体制的深刻变革,需要商业性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作为社会保险的重要补充;随着科技进步和人们生活方式的改变,风险因素明显增多,人们的风险与保险意识不断增强,保险需求也随之迅速增加,这些都为保险业发展提供了难得的机遇与更广阔的发展空间。我们一定要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深刻认识保险业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战略地位和重要作用,充分发挥保险的经济补偿、资金融通和社会管理功能,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
二、增强保险业服务和谐社会的能力
按照全省保险工作会议的要求,各级政府要进一步增强领导保险业发展的能力,在推进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创新方面主动引入商业保险机制,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
(一)拓宽服务领域,增强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力。
1、拓展公众责任保险。公众责任保险具有明显的社会管理功能和很强的社会公益性,是协助政府管理公共安全事务的有效工具,对建设“平安*”具有非常重要作用。例如,餐饮、商贸、宾馆等行业大型公共场所的意外责任险、公众火灾责任险;交通运输业、旅游业以及化工制造、矿山机械、高空建筑等高危行业的雇主责任险、医疗责任险、产品责任险等等,这些都是比较容易忽视,而受伤害的涉及面又比较广,与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社会经济发展非常密切的领域,开展公众责任险非常重要,也非常必要。但从实际情况来看,我市公众责任险的发展远远不能满足社会公众的需求,*年我市各种责任险保费1108万元,仅占总财产保费的4%(发达国家占比一般在20%以上),与我市经济发展极其不适应。因此,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扶持和宣传公共责任险,推动全社会树立责任风险防范意识。各保险机构要以合理的保险费率、赔付率和优质的服务,提高公共责任险的参保率和覆盖面。
关于公众责任险,“国十条”明确提出采取“市场运作、政策引导、政府推动、立法强制”等方式。今年*部和保监会下发了《关于积极推进火灾公众责任保险,切实加强火灾防范和风险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以市场、宾馆、歌舞场所和易燃易爆等火灾风险场所为重点,切实开展火灾公众责任险试点。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和保监会也联合下发了《关于大力推安全生产领域责任保险,健全安全生产保障体系的意见》,要求在采掘业、建筑业等高危行业推行雇主责任险和商业补充工伤责任保险。
在推广公众责任险方面,还有许多领域可以探索合作开发,要继续扩大雇主责任险、医疗责任险、产品责任险、承运人责任险、大型活动场所责任险的覆盖面,积极发展符合我市实际的特色责任险业务,如化工企业、矿山企业、学校、大型商场安全等责任险,逐步在公众聚集场所、高危行业、建筑行业、境内外旅游等领域推广责任保险。交警部门与各保险机构要抓住全面推行机动车辆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机遇,加强联系、协调和配合,通过浮动费率机制,抑制交通事故高发势头。要针对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娱乐场所、网吧等公共聚集场所火灾致使公众伤害问题,研究将火灾公众责任险纳入强制保险范畴,实现保险机构与消防系统信息共享与合作管理。
2、积极发展政策性农业保险。*年,龙游县作为省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县,开展了水稻、柑桔、生猪、鸡、鸭等5个险种的农业保险,取得了一定成绩,也为下步推广农业保险积累了一些经验。下步,龙游县要根据书记提出的“积极探索建立农民专业合作、供销合作、信用合作‘三位一体’的农村新型合作体系”要求,按照“坚持为民服务、坚持低保障起步、坚持政府政策性支持、坚持保险业务结构合理优化”的思路,深化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工作,改革农业补贴方式和救灾防灾机制,完善政府财政补贴制度,逐步提高险种保费补贴比例,支持保险机构开展特色农业和涉农保险业务,加快建立多层次农业保险体系。其它县(市、区)要结合农业发展的实际,探索开展有区域特色的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
中国人寿已制定了“保险进农村”实施计划,从*年起,三年内在农村设立保险服务网点,普及保险知识,引导群众提高风险意识和树立保险消费观念,开展“保险示范乡镇”和“保险示范村”创建活动。江山市可以此为契机,加强与寿险公司合作,结合食品安全监督工作站建设,在“五员合一”的基础上,将保险宣传员职责也整合进来,以推动农村保险业发展。
3、全面实施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制度。市政府已将“实施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制度”列入*年为民办实事计划,并成立了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领导小组,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工作,这是市政府的一项重大决策,也是一项民心工程。为把好事办实,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开展调查研究,制订详细实施方案,积极实施农村住房保险制度,争取在*年3月底之前,参保农户占比达到80%以上。市人保财险公司要密切配合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加强业务指导培训,提供优质服务。
4、加快发展城乡养老和健康保险。保险机构要按照统筹城乡发展的要求,逐步发展适合农民的商业养老保险、健康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完善农村计划生育节育手术保险制度和计划生育家庭养老保险。柯城区、衢江区可学习借鉴金华、义乌等地做法,开展“失地农民”养老保险试点工作,探索引入商业保险解决“失地农民”养老保障问题。针对各发达地区均开办了外来务工人员意外伤害保险的实际,开化县要在农村推行外出务工人员意外伤害保险试点工作,帮助解决外出务工人员在外地出险理陪难、理赔慢等问题。保险机构要加强与企业的合作,规范发展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加强与医疗机构的合作,规范发展补充医疗保险;加强与消防、特警、交警等部门的合作,积极发展特殊岗位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探索参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管理运作,开发补充保险产品。
5、探索发展区域性特色保险产品。针对我市自然灾害多发的实际,加强大灾保险研究,探索建立大灾保险体系。完善保险费补贴办法,扩大出口信用保险。建立创新激励机制,鼓励开发高科技项目投资、重大装备技术更新和关键性技术攻关项目保险产品。创新消费信贷保证保险,满足居民住房、汽车等消费升级换代的需要。
(二)稳步发展保险机构与保险业务,完善保险市场体系。一是培育保险市场主体。针对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对保险的需求,鼓励责任保险、健康保险等特色保险公司来我市设立分支机构,发展业务。从*保险深度高于全省平均水平的情况来看,建议省保监局对现有保险产品同质化明显的保险公司适当控制,减少同质竞争,合理布局保险业结构。二是积极发展保险中介。要引进全国知名的保险中介机构,有针对性地培育一批高素质的专业保险中介机构,提高保险市场的运行效率。规范保险兼业市场,优化地区和行业结构,促进保险市场有序竞争。加强保险营销队伍管理,提高保险营销人员素质。
三、共创加快保险业改革发展的良好环境
保险业改革发展是一项综合性工作,涉及面广,既有很强的政策性、业务性,又有很强的社会性。各地各部门要为保险业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政策措施。
市政府已把金融保险业确定为“*”期间我市服务业发展的11个重点行业之一,并着手编制相关专项规划,由市保险协会牵头研究制订扶持我市保险业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下步,市政府一方面将继续关心和支持保险业的发展,鼓励混合所有制经济、民营经济等多种形式的经济主体参与保险事业,拓宽我市各种资本特别是民营资本的投资渠道。另一方面,将鼓励和指导各县(市、区)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农村住房保险和公众责任保险。常山县要结合自身产业发展的实际,牵头开展某一行业(机械、化工或商贸等领域)的火灾责任险或意外伤害责任险专项调研,并制订出台与行业性质密切相关的保险政策意见。
市政府将加大对保险服务业的工作考核力度,在对各县(市、区)服务业工作考核指标体系中,增加为保险业发展创造公平、公正、良好环境的考核内容。各县(市、区)政府要把保险业纳入当地发展全局,统筹考虑,定期听取工作汇报,协调解决发展中的问题,关心支持保险业发展。要坚持依法行政,改进领导方法,做到支持不干预,帮忙不添乱,尊重保险企业的经营自主权,维护保险企业的合法权益。要认真学习保险知识,研究掌握保险工作的特点和规律,努力做到学保险、懂保险、用保险,主动引入保险机制管理社会事务。各级、各部门要把国务院和省政府支持保险业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发挥主观能动性,为加快保险业改革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要支持商业保险公司在农村设立保险服务网点,健全农村保险服务网络,为农民群众参与养老保险、健康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等提供便利。
(二)营造良好环境,支持保险业改革发展。
各职能部门要按各自的工作分工,各司其职,加强协调配合,支持保险业改革发展,鼓励保险公司发挥风险管理的专业优势、参与社会事务管理,为保险业的发展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市农办牵头,市农业局、银监局、供销社配合,结合农民专业合作、供销合作、信用合作“三位一体”的农村新型合作体系建设共作,开展推进农村政策性保险和农村商业性保险的专项调研工作。
市消防部门牵头,商贸、文广部门积极配合,开展商场、网吧、影剧院、歌舞厅等公众集会、娱乐、经营场所火灾责任险专项调研,宣传火灾责任险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大力推行火灾责任险。
市安全生产监管部门要根据矿山、机械、化工、高空建筑等高危行业易发生重大、特大安全事故而造成群死群伤的特点,加强与保险协会和各保险公司的沟通,探索开展高危行业公众安全责任险专项调研,大力推进安全生产领域责任险,健全安全生产保障体系。
市工商部门要进一步规范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及时为保险机构办理有关工商登记、年检、注册等事项,降低保险公司的商务运行成本,拓宽保险业发展空间。要积极开展全市专业市场、农贸市场公众责任险专题调研,探索其可行性,为广大市场业主提供保障。
市劳动保障、卫生部门要按照市场经济规则和市场化运营的要求,加强与商业保险机制的对接,积极支持保险公司经营企业年金、补充养老、医疗保险业务,使商业保险在社会保障体制中发挥应有的作用。
市民政部门要加强对市保险协会的指导和管理,支持保险协会发挥自律、维权、协调、交流、宣传等作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配合做好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有关工作,成立赔款纠纷裁定机构,严格按照界定标准和裁定办法,及时有效地裁定纠纷。
市税务部门要严格执行补充养老保险、补充医疗保险税前列支等国家有关税收政策;要公平、公正地处理保险业的各项税赋问题,把有关保险税收的优惠政策落到实处,将缴税事后检查转变为事前提醒,指导保险机构依法合规纳税。
市*、司法、审计等部门,一方面要进一步加大对保险工作的支持力度,会同保险协会严肃查处保险领域的各种违规、违纪行为,坚决打击保险诈骗和侵占、挪用保险资金等犯罪活动,维护保险公司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要准确理解保险法规和有关规章,及时公正处理因保险合同纠纷引发的案例,依法保障投保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平、公正、诚信的保险市场和保险秩序。
市宣传、新闻部门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宣传国务院、省政府关于保险业改革发展的文件精神,宣传保险业在经济补偿、抗灾防损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中的积极作用,普及保险知识,加强与保险协会、保险机构的沟通和联系,确保正面、客观、真实地宣传报道保险业发展情况,为保险业加快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的舆论环境。
其它部门也要充分发挥各自的职能作用,关心和支持保险业健康、有序、稳步发展,努力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保险、支持保险的良好氛围。
(三)充分发挥协会作用,强化行业管理。
由于我市尚未成立保险监管职能部门,行业自律和规范业务的责任就落在了市保险协会身上。市政府对市保险协会寄与很大的希望,*年将市保险协会列入全市金融考核中。从这几年工作运转来看,市保险协会在健全行业自律机制,整顿保险市场秩序,努力营造公开、公平、有序的保险市场竞争环境等方面,做了大量而细致的工作,为推动我市保险业健康、有序、稳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市保险协会要再接再厉,继续加强自身建设,充分发挥行业组织职能作用,协助省保监局、市政府当好助手、参谋;要加强行业自律,引导保险行业内部规范、有序竞争,维护保险市场秩序,增强我市保险机构的整体生命力和竞争力;要严格按照保监委的有关规定处理业务关系,发挥协调作用,传递交流信息;要开展行业服务,牵头宣传保险业发展的正面信息,特别要积极宣传保险机构在理赔重特大事故中发挥的显著作用,树立保险业良好形象,为保险业发展争取更好的外部环境;要加强与商贸、工商、消防、*、交通、旅游、卫生、安全生产监管等相关部门的沟通和联系,配合开展公众意外责任险、大型活动场所责任险、火灾责任险、高危行业责任险等公众责任险方面的专题研调;牵头编制保险业发展规划和制订保险业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使更多的商业保险参与到政府行政管理中,弥补财政保障的缺陷。同时,也希望未加入协会的保险公司能够加入到保险协会中,一方面有利于*保险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另一方面有利于保险公司自身权益得到有效保障,有利于提高保险公司的整体服务水平,增加保险行业的竞争力。
(四)提高服务水平,增强保险行业的竞争力。
各保险机构要树立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想政府所想,急政府所急,主动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和战略部署开展工作,在辅助政府管理社会、促进和谐社会建设中实现商业目标和社会价值相统一。要在市保险协会的统一指导下,坚持诚信创业、规范经营、优质服务的经营理念,不断完善经营机制,强化内部管理,切实增强行业竞争力,以合理的收费和赔付,自觉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为促进我市经济社会的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一要深化保险机构改革。保险机构要加强内控建设,完善内控组织体系,健全内控管理制度,全面落实保险经营责任追究制。要转变业务增长方式,从单纯注重业务规模增长转向注重速度与质量、结构、效益的统一,从拼价格、拉关系的低层次竞争转向讲服务、比品牌的内涵式发展。加强诚信建设,建立保险公司信息披露制度。
二要创新保险产品。各保险公司配合社会保障体制改革,大力开发补充养老保险、补充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等相关产品;切实开发能够满足市场不同需求的短期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积极稳妥地开展与教育改革相适应的子女教育金保险;努力拓展市场潜力大、目前尚未充分开发的各种责任保险产品;搞好对高科技企业的服务,提供支持技术创新的各项保险产品;拓展与居民个人和家庭密切相关的、灵活多样的综合型个人财产保险产品。通过产品创新,不断适应社会对保险的需求,更好地发挥保障作用。
三要提高保险服务水平。保险机构要把提供优质保险服务放在首位,简化理赔手续,加快理赔速度,在理赔中切实做到不惜赔、不拖赔。如市交警部门与保险协会合作,在市车管所专门设立了由7家保险公司组成的“新车保险服务中心”这一平台,为保险市场公平、公正竞争起到了一定的促进作用;大公司要带头尊重保险市场竞争规则,小公司要借助这个平台积极推出有自身特色的保险产品,各保险公司共同遵守行业自律,创造一个有序、规范的竞争环境。
四要积极推动保险信用体系建设。建设保险诚信体系不仅可以遏制信用缺失苗头,保证保险业健康发展,而且可以维护被保险人的利益和提高公众对保险业的信任度。因此,要积极推动保险信用体系建设,努力从制度上约束和规范保险信用行为,加强对各保险经营主体市场行为的监管力度,加大对假保单、误导消费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惩处;加大对全社会保险知识的宣传和普及力度。各保险公司要积极贯彻保监会的要求,强化诚信经营意识,加强对员工和人的诚信教育,积极宣传和鼓励诚信经营,开展保险服务及诚信宣传活动,积极树立保险业的诚信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