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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违法违规用地整治会议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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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违法违规用地整治会议讲话

根据省、市的统一部署,从现在到年底,在全省、全市、全县的范围内,开展违法违规用地查处整改专项行动,这是当前全县的一项阶段性重点工作任务,必须下大力气抓紧抓好、抓出成效。为有效推进工作,县委、县政府决定今天上午召开大会,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在家的领导同志,各镇场的书记、镇长、分管领导、国土所长,村一级的书记、主任都来参加会议,召开规模这样大的三级干部会议,除了一年一度的计生工作会议之外,其他工作近年来还没有开过这么大型的会议。这充分说明了推进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会议的主要目的是动员组织全县各级、各有关部门切实按照中央、省、市的部署要求,集中时间,采取强有力的措施,扎实推进违法违规用地整治工作,确保圆满完成整治目标任务,顺利通过省、市的验收。刚才*副县长传达了省、市有关违法违规用地查处整改工作会议精神,通报了全县违法违规用地情况;*县长就全县违法违规用地整治工作作了部署。讲得很好,我完全同意。希望大家认真贯彻落实。下面,我讲三方面意见。

一、务必要认清形势,增强抓好违法违规用地整治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国土资源是国计民生的根本依托,是经济社会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中央高度重视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出台了加强土地管理的一系列政策措施和法律法规,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和科技手段,采取“天上看、地下查、网上管”等方式,对违法违规用地的查处力度明显加大。特别是今年6月1日颁布实施的15号令,对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的处理更加严厉。为更好地贯彻落实15号令,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全力推进违法违规用地查处整改工作,铁腕治理违法违规用地行为,提高土地利用管理水平。近段时间来,省、市连续多次召开查处违法违规用地工作会议,9月24日,省政府在广州市番禺区召开违法违规用地查处整改现场会,对全省8个违法违规用地严重的市另列名单管理,并提出了明确要求。市政府于9月28日召开全市违法违规用地查处整改工作会议,昨天下午,市委还专门就这一问题召开常委扩大会议,听取各县区的情况汇报,对抓好违法违规用地整治工作进行部署。上个月初,县委、县政府已经召开了全县土地利用管理工作会议,对国土资源管理工作进行部署,今天又专门召开全县违法违规用地整治工作三级干部会议,这充分反映了抓好这项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开展整治专项行动,不仅是贯彻落实上级的要求,更重要的是通过这次整治行动,坚决遏制违法违规用地蔓延的势头,切实保护好土地资源,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第一,抓好违法违规用地整治工作是规范用地秩序的需要。根据省的通报,我市是全省8个违法违规用地严重的地级市之一,虽然我县在全市不是最严重的,但违法违规用地问题也比较突出,刚才詹松辉同志已就全县违法违规用地情况作了通报。从通报的情况来看,我县违法违规用地情况与15号令规定的控制线有很大差距。15号令明确规定,对一个年度内违法占用耕地面积占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总面积的比例达到15%以上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主要领导和其他负有责任的领导实行问责。从卫片执法检查情况看,全县共核查出违法用地586宗、面积2526亩,新增违法用地占用的耕地面积占新增建设用地耕地总面积的90%,已远远超过15%的问责标准,而且事实上还不止这个比例。当前,我县各类违法用地的现象普遍存在,未批先占先用,没有取得用地的审批手续,就擅自先行用地、供地、施工建设。低效用地的问题也比较突出,一些企业和群众乱占土地,一些村原本土地资源就十分有限,但由于没有做好村庄建设规划,用地陷入无序无度的状态,土地资源浪费的现象较为严重。如果这样下去,将严重影响全县的发展大局。违法违规用地不是短时间内造成的,其原因是多方面的,也是复杂的。刚才,*县长已经从全县各级干部对国土管理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学习宣传的角度进行了分析。除此以外,我认为还有以下几个原因。一是科学的国土资源观还没有真正树立起来,虽然都认识到应当科学发展、保护耕地,但一碰到实际问题,就没有严格把关、监管,放任自由。二是一些地方特别是村一级,错误地认为土地是自己的,要怎么用是自己说了算,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有法不依,导致村一级违法违规用地的现象十分普遍。省明确指出,整治镇村一级的违法违规用地,是这次整治行动的重点。三是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严重滞后,跟不上形势发展的要求,有的地方为了发展,明知不符合建设规划,却任其发展,导致违法违规用地。

第二,抓好违法违规用地整治工作是保护群众利益的需要。土地是农民重要的生产生活资料,与群众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群众高度关注,十分敏感,也极容易引发不稳定因素。在今年村级组织换届前后,就有大量的来信来访反映村干部违法违规用地的问题。群众反映的问题虽然不全是事实,但是在现实中确也存在一些问题。有的地方在征用土地上没有充分尊重群众意见,没有召开村民代表大会或村民大会,随意变卖土地,肆意侵犯群众利益;也有的受经济利益驱动,违法违规引进投资建设泥砖厂或开采稀土矿等行为。我们要发展,但更要保护好青山绿水,这是我们子子孙孙生存的地方。泥砖厂是国家严禁开设的项目,会严重破坏生态环境,在这次整治中,必须拆除的泥砖厂就有27宗,占全部拆除宗数的59%,对这些泥砖厂,要坚决予以拆除。去年以来,我县局部地区非法开采稀土矿问题愈演愈烈,虽然经过近段时间来的大力整治,已经得到了一定程度遏制,但我们不能有松懈麻痹思想,要坚决防止死灰复燃。在近期各种违法用地行为中,群众意见最大、反映最强烈的就是非法采矿。因为这一问题严重影响了当地的生态环境和自然景观,特别是对黄冈河下游群众饮用水造成严重影响。据群众来信反映,有个别镇、村干部也参与其中,甚至充当保护伞,在这次整治中要坚决地查,如果发现我们的干部,不管是村、镇、县哪一级,坚决用党纪国法严厉查处。中央一再强调要维护民生民利,土地就是与群众利益息息相关的问题,各级各部门必须把依法依规用地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来抓,坚决杜绝侵犯群众利益的事情发生,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第三,抓好违法违规用地整治工作是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需要。大家都知道,发展是硬道理。不少地方也是以发展的名义违法违规用地。但发展应当是科学发展、可持续发展。保护耕地、节约集约用地,是从全局的、长远的高度来维护科学发展这个硬道理。还有一种模糊认识,一些违法违规用地行为似乎是为了发展,没有为个人谋私利,是所谓的为“公”。但是要看到,这种行为为的是局部利益、眼前利益、短期的利益,损害的是全局利益、长远利益,应当理直气壮地纠正和查处,这是为了全局和长远。现阶段我县相对落后,无论是在经济发展还是社会建设上都与周边地区有明显的差距。要实现追赶发展、加快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大量的资源和破坏生态环境的代价来换取一时的发展,必须走一条可持续发展的路子,坚持科学集约用地,有效利用好土地资源。特别是随着“港口兴市”“港口兴县”战略的实施和大项目强县、民营经济富民发展思路的推进,各类项目建设用地需求量将会越来越大。而国家又严把土地“闸门”,土地报批程序十分严格,发展与用地的矛盾将会更加突出。因此,我们要抓好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和补充耕地工作,科学有效地利用好土地资源,重点是要保障重点项目、上规模、高科技、效益型的企业、民生项目、基础设施项目以及新农村建设的用地需求。坚决克服和纠正在对违法违规用地查处的同时,一些合理用地、必须发展的用地就完全不能征用的倾向和做法。整治违法用地是为了规范用地,把有限的土地资源集中到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公共事业,一些拉动当地经济发展的重大项目建设上来,才能充分体现出这些土地的利用价值,为当地老百姓造福。

第四,抓好违法违规用地整治工作是依法行政、提高政府执行力和公信力的需要。依法治县是县委提出的发展战略之一,依法行政是推进依法治县的必然要求,没有依法行政,就难以推进依法治县。全县出现违法违规用地的现象,是一些地方和部门没有依法行政,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造成的后果,这不仅影响今后的发展,也严重影响国家法律法规的严肃性,必须坚决纠正。开展违法违规用地整治,是各级各部门依法行政的具体体现,国务院15号令、《城乡规划法》、《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是我们开展这项工作的重要法律依据,如果工作没有抓好、抓出成效,说明各级政府没有依法行政,执法不严,甚至是违法。因此,各级必须增强法制观念,自觉认真执行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行政,全力抓好整治工作,以这一具体工作推进依法治县的进程。同时,我们也必须充分认识到,违规违法用地的势头如不坚决遏制,我们在依法保护耕地上就没有完全尽到责任,在维护群众利益上也没有尽到责任,这一定程度上也影响了各级政府的威信。我们务必要打好这场整治硬仗,以实实在在的工作成效取信于民,维护法律的尊严,提高政府的执行力和公信力。

通过以上的分析,可以看出,当前的形势非常严峻,我们的国土管理工作已经到了非采取断然措施不可的地步。各级各有关部门务必要保持清醒的头脑,认清形势,增强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市的工作部署上来,克服畏难情绪,坚决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全力推进违法违规用地整治工作。一方面,对问题的严重性和清查任务的艰巨性,要有充分的估计。另方面,也不要以为土地执法已经面临“法不责众”的困境,无须有悲观情绪。整治行动是落实上级部署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有各级党委和政府的重视和坚强的领导,有广大群众的理解、支持和参与,全县上下的共同努力,一定能够取得预期成效。

二、务必要把握好原则要求,坚决把违法违规用地整治工作抓出成效

这次违法违规用地整治行动,各级各部门要按照省政府提出的“实事求是、分别情况、妥善处理、维护稳定、促进发展”的原则,正确处理好保护资源、保障发展、保持稳定之间的关系,确保实现查处整改的目标。这次整治行动要达到什么目标,刚才*县长已经讲得非常明确,就是要达到省政府要求确保实现的四项刚性目标。总之一句话,就是要顺利通过省、市的检查验收。在整治过程中,具体要把握处理好五个关系。

一是要把握处理好查处和稳定的关系。确保社会稳定是这次整治工作的前提。省对这次的查处整改工作有明确的要求,在查处整改的范围、地区、类型、项目和层次上都作了明确的规定,突出重点,分类处置,对规定拆除的,必须坚决的拆除。对国家和省级重点工程、经国家和省政府批准认定的产业园区、重点民生工程、公共设施项目,以及农村村民一户一宅的,以教育整改为主,并要求抓紧完善用地手续。可以看出,省对各种类型违法用地的处理是有区别对待的,不搞一刀切,不实施统一尺度,不搞全面开花。这样决定,比较切合实际,有利于整治工作的推进。只有底数清、情况明,才好下决定,才能正确决策,分类进行纠正处理。前段时间,县国土部门联合各镇场,根据第三次卫片执法检查情况,经过认真调查,反复确认,并按照《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全县共查出应依法坚决予以拆除的违法违规用地46宗,涉及13个镇。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这些都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由各乡镇人民政府责令停止建设。《土地管理法》第76条规定:“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城乡规划法》第六章第65、66条规定:“在乡、村庄规划区内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拆除;对未经批准进行临时建设,未按照批准内容进行临时建设,临时建筑物超过批准期限不拆除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由所在地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拆除,可以并处临时建设工程造价1倍以下的罚款。”刚才,*县长也向大家详细介绍了有关这方面的法律法规。由此可以看出,我们对这些违法违规用地的建筑物进行拆除,都是有法可依,有章可循的。能否顺利完成拆除任务,是我们这次整治工作的重点,也是难点。大家都知道,拆除工作是一件硬碰硬的工作,牵涉到一些人的切身利益,一旦处理不好,极易引发矛盾,甚至出现群体性事件,造成工作的被动。因此,一定要讲究工作方法,依法依规,有序、有力、有效地推进。如何做到这一点,关键是要坚持先易后难、以点带面、稳妥推进,对群众反映强烈的违法违规用地项目,如一些高污染、低效益、严重破坏生态环境或者乱搭乱建影响村容村貌的项目,应首先进行整治,通过以点带面,把工作逐步引向深入。对一些在建的项目,必须先勒令停工停建,能复耕复绿的就尽快复耕复绿。各级各部门在查处违法违规用地,尤其是在拆除已建成的建筑物时,要准确把握政策界限,做细群众工作,讲明政策要求,争取做到拆迁户自行拆除,和谐解决。但对个别拆迁户经做大量的工作后,仍然执迷不悟,与政府对抗,甚至以身试法的,要坚决采取措施予以拆除,并曝光处理。绝不能因极个别人的问题而影响我们整体工作的开展。只要我们的出发点是为了保护大多数人的利益,群众最终是会理解支持的。同时,要加强法律法规的宣传,这一点也非常重要。为什么要注重宣传,如何宣传,重点在哪里,要达到什么目的。这些,*县长已经讲了很多。现在有些群众甚至一些村干部认为土地分到谁就是谁的,可以为所欲为,任意改变土地使用性质,这种认识是错误的。国家的土地是公有制,土地的所有权是国家的和农村集体的,而不是个人的私有财产,个人只有一定期限的经营权,不能随便改变土地的使用性质,改变使用性质就是违法,有关部门就要去查处。要多渠道地开展宣传活动,特别是要加大对15号令和《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使其家喻户晓,不断增强干部群众依法用地意识,提高干部群众依法用地的自觉性,让群众理解支持这次整治行动。

二是要把握处理好拆除和复耕复绿的关系。对于违法建筑物,我们不能简单一拆了之,要及时复耕复绿,如果没有复耕复绿,问题就得不到彻底解决。各级各部门必须高度重视复耕复绿工作,把这项工作抓彻底、抓到位。关于复耕复绿工作,各镇村可以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充分尊重群众意愿,该种玉米、地瓜还是牧草,由各地灵活掌握,县不作统一规定,但最基本的要求就是尽快复耕复绿,确保顺利通过年底省、市的验收。

三是要把握处理好查事和查人的关系。这次对违法违规用地的查处整改,省、市的态度都很坚决,既要查处事,也要查处人,一查到底。可以看出,上级是下了决心、动了真格,从原来只注重经济处罚,到依法依规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查处力度之大前所未有。广州市番禺区在开展查处整治过程中,对领导干部提出了“凡整改不得力的,一律就地免职”,这个做法得到了省的充分肯定。按照省、市的要求,我们要加大查处力度,坚决防止和纠正查处案件失之于宽、失之于软和以罚代处、以罚代纪的问题,坚持做到既查事、又查人,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涉嫌犯罪的,还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关于对人和事的处理,我们都是有法律法规依据的。领导干部的处理,中央出台的15号令都有明文规定:“因土地管理秩序混乱,致使一年度内本行政区域违法占用耕地面积占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总面积的比例达到15%以上或者虽然未达到15%,但造成恶劣影响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对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不制止、不组织查处的,地方政府主要领导人员和其他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将给予警告或者记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职处分。”15%是个什么概念?我给大家打个比方,20*年度市下达我县建设用地的指标为1890亩,其中耕地面积780亩,按15%的比例计算,全县违法违规用地面积不能超过117亩,如果平均分摊到各镇,每个镇违法违规用地面积就不能突破5亩的警戒线。也就是说,如果各地稍微不注意,在即将进行的第四次卫片检查中,就很容易触碰到15%这条“红线”,受到处理。为此,各级干部要保持清醒的头脑,要有敏感性,清楚自己的责任和份量,不能存有侥幸的心理,更不能以身试法。

四是要把握处理好第三次卫片整改和下一次卫片检查的关系。国家、省为加强土地管理,使用了高科技的监控手段,通过卫星拍照定期进行监测跟踪,每年进行一次,今年是第三次,而且监测范围很精确,卫星图片能拍到2平方米的地面情况。为此,各级各部门要把握处理好第三次卫片整改和下一次卫片检查的关系,既要完成第三次卫片检查的整改任务,同时也要预防、制止、纠正今年新发生的违法用地,防止产生反弹。要把工作的重点放在预防和控制新的违法用地上,避免出现“整改力度不断加大,违法用地却不断攀升”的被动局面,全力确保下一次卫片检查的违法违规用地大幅度下降,这是查处整改的一个刚性目标。

五是要把握处理好查处整改和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的关系。我们不能就查处而简单地查处,在积极开展查处整改的同时,要深入分析违法违规用地的深层次、带有规律性的问题,抓住解决问题的关键,立足从基层抓起、从源头抓起,不断完善各项机制体制,用制度管事,科学管理,使土地管理逐步走向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要建立健全快速反应机制,落实镇村一日一巡查工作制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制止,及时依法处理,将可能发生的新违法违规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社会要发展,就肯定要发生用地的项目。减少和防止发生违法违规用地项目,不是单纯靠堵,靠查就能够解决问题。我们千方百计去堵住违法违规用地,但对于那些符合政策要求,符合民生民利的项目用地,国土部门要千方百计去帮助基层完善有关上报的手续,争取上级能够批下来,使不合法的项目为合法的项目。这样才有减少新增违法用地的可能性。

三、务必要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确保整治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这次违法违规用地整治成效如何,关键是领导是否到位,责任能否落实。会前发给大家的《工作方案》初稿,对各级和有关部门的责任都作了明确的界定,总的一条就是“分级管理、属地负责”。土地违法问题屡禁不止、居高不下,原因是多方面的,但最关键的是管理措施跟不上,监管责任没有落到实处,以致违法用地陷入“违法—整改—再违法”的怪圈。因此,切实加强领导,落实土地监管责任十分重要。各级党委、政府、各有关部门必须高度重视,守土有责,真正负起责任,才能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一是要落实“块”的责任。“块”的责任,也就是属地管理的责任。按照省的规定,各级人民政府主要领导是本行政区域内违法违规用地查处整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查处整改工作负总责;分管领导作为负有直接责任的领导人,应具体抓好查处整改工作。这次整治行动,各镇人民政府、村委会对辖区内整改工作要负总责,镇(场)长、村委会主任就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主要责任人。在这里我要特别强调,在这次整治行动中,各镇(场)的党委也要负起领导责任。作为行政执法是规范行政政府的行为,作为党委是一个区域的领导核心,不管是行政行为还是司法行为,或其他的行为,党委都负有领导责任。这是《宪法》、《党章》规定的,是共产党的执政地位所决定的。各镇、村的书记都要明确这一点。如果哪个镇在查处整治违法违规用地工作不落实,问题得不到解决,县委、县政府就要追究有关领导责任,如果处理到镇长或分管领导,所在的镇党委书记也负有不可推卸的领导责任。村一级也一样,哪个村出现问题,不仅仅是处理村委会主任,村党支部书记也要负领导责任。在这一问题上,各级党委政府必须高度重视,共同负起责任。群众违法用地,村干部一定要及时进行制止,制止不了的,就及时上报镇政府,《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村一级有协助配合好上级政府管理的责任。部分村干部不顾法律法规的规定,随意乱批宅基地和出让土地,这明显就是一种违法违规行为。为个人私利违法是违法,为局部利益的所谓“因公”违法也是违法。各镇、村一定要明确责任,进一步提高依法管理的水平,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办事,按照程序办事,强化责任主体意识,把查处整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把责任真真正正落实到位,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二是要落实“条”的责任。“条”的责任,就是各相关部门的责任。制止和查处违法违规用地是一项综合性很强的工作,各有关职能部门要按照土地管理的职责分工,切实履行职责,通力协作,各司其职,协调配合。要尽快建立政府领导下的土地管理和执法监管共同责任制度,明确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在土地管理和执法监管中的职责和分工,形成政府领导、国土部门牵头、相关部门齐抓共管的土地管理和执法监管责任体系,充分发挥各部门在发现和制止违法违规用地行为方面的作用,解决土地管理中“一家管地、大家用地”问题,确保违法违规用地行为有明显下降。要加快建立建设用地共同把关制度,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研究解决土地管理和执法中的重大问题。为确保违法违规用地查处工作的顺利进行,国土部门要发挥执法主体的作用,属地的党政要提供保障,各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如果国土部门力量不够,需政法部门支持的政法部门要坚决给予支持,加大执法查处力度。

三是要加强督促检查。这次违法违规用地整治工作有专门的领导机构,而且是集中时间、集中力量来做好这件事。县已经成立了由*县长任组长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对这次违法违规用地整治工作的督促检查,对整个工作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及时进行分析并解决问题,督促指导各地各单位的整改工作。县领导小组要定期将全县违法违规用地查处动态报告县委、县政府,并对各地各单位整治的情况进行通报。挂钩镇的县领导和部门,也必须深入基层,指导、检查、督促所挂钩镇的工作,促进各项工作的有效开展,顺利通过省、市的验收。

同志们,抓好违法违规用地整治工作事关全局,意义重大。各级党委、政府及各有关部门必须从讲政治、讲党性、讲纪律的高度,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的决策部署,全力以赴抓好违法违规用地整治工作,按时按质完成整治任务,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