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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长土地利用管理会议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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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长土地利用管理会议讲话

县委、县政府决定今天在这里召开全县土地利用管理工作会议,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全市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执行责任制工作会议精神,动员部署进一步加强土地利用管理各项工作,坚决遏制违法用地及非法采矿行为,推动全县土地和矿产资源利用管理工作步上健康有序的轨道。刚才,海山同志已就全市落实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执行责任制工作会议的精神作了传达,并就我县20*年度土地利用计划执行情况、应用第三次卫片土地执法检查及前段整顿规范矿产资源工作的情况作了通报,同时对下一步工作作了布置,*、*、*三镇分别就如何加强国土资源管理、杜绝违法用地行为作了表态,讲得比较好,希望大家要认真贯彻落实。下面,我先就如何抓好当前土地利用管理和整顿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讲两点意见,最后杨书记还要作重要讲话

一、正视问题,强化措施,坚决遏制违法用地和非法采矿行为

土地是我县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宝贵资源,拥有较充裕的土地资源,是我们的后发优势。近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和统筹协调下,各地各部门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土地宏观调控政策,较好地执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科学合理安排用地,抓好闲置土地的清理盘活工作,积极推进节约集约用地,有力地推动了全县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从总的来看,土地管理各项政策措施得到了较好的落实。但是,大家也要清醒的认识到,当前我县土地和矿产资源开发管理工作面临的形势仍然十分严峻。首先,在土地利用管理方面,我县新增建设用地总量虽未突破市下达的土地利用年度计划,但新增建设用地占农用地和耕地的指标却突破了计划。尤其是从第三次卫片执法检查的结果来看,全县违法用地的宗数和面积占新增建设用地宗数和面积比例竟高达93%以上,可见违法用地问题之严重,已到了非狠下决心、下大力气加以整顿和遏制不可的地步。其次,在矿产资源开发方面,前段时间我县各地不同程度出现乱占、乱采、乱卖矿产资源现象,特别是个别地方非法开采稀土矿行为一度呈蔓延势头,反映非法采矿问题一度成为群众来信来访的一个重点问题。经过前段时间的集中整治,非法采矿行为已初步得到遏制,但一些矿点的整治尚不彻底,个别地方乱采滥挖、浪费资源、破坏环境等现象仍时有发生,工作稍有放松就极有可能死灰复燃。上述问题的存在主要有主观和客观两方面的原因:主观上,一些部门和地方对违法用地和非法采矿行为的危害性认识不足,工作责任制未落实,日常管理不到位,执法力度不足,查处手段不硬,有些基层干部对辖区内出现的违法用地和非法采矿行为采取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默许态度,甚至不排除个别人与违法者有利益勾结的可能,因而导致在基层违法用地和非法采矿查处困难、屡禁不止。客观上,各地各部门在国土政策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还不够深入,群众的国土意识和法制观念还比较淡薄,导致违法用地行为屡禁不止。当前存在的违法违规用地和非法采矿行为,不仅严重破坏了宝贵的耕地资源,扰乱了土地市场秩序,破坏了环境,影响了经济的健康可持续发展,还损坏了政府的形象和公信力,产生了很坏的负面影响。因此,希望各地各部门要正确认识和认真对待存在问题,进一步增强工作的危机感和使命感,坚决采取有效措施,对违法用地和非法采矿行为进行严厉的打击,切实把我县土地和矿产资源的保护、开发、管理工作纳入依法、规范、有序的轨道。具体要采取以下四方面工作措施:

(一)端正认识,明确责任。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是我国的基本国策,也是各级各部门共同的责任。国务院在《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调控工作的通知》中明确规定,各级政府是本地区土地管理的主要责任主体,应对本行政区域内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执行情况负责,政府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因此,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要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负责本地区的土地管理工作,严格执行国家土地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方针,依法行政,及时全面向党委、政府提出严格管理的意见和建议,对土地利用情况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监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土资源部联合的《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即15号令)已于今年6月1日起开始实施,“办法”对政府及国土资源部门的责任追究作了规范,逐一明确了对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的处分办法,加大了责任追究的力度,各级各部门要好好加强学习,认真学深学透。刚才,县政府也与各镇场签订了《土地和矿产资源管理责任书》,对各镇场所应承担的职责作了明确的规定。会后,各镇场要迅速召开会议进行布置,层层签订责任书,层层抓好落实。要按照“属地管理、守土有责”的要求,认真对照15号令的有关规定,切实履行好职责,管理好本行政区域内建设用地的开发利用,及时发现并坚决制止违法用地、违法采矿等行为,以杜绝各类违法用地、破坏耕地事件的发生。县国土资源局要切实履行好主管部门的职责,严格把好规划、审批、检查、监督、执法等各个关口,及时、全面、准确地了解和掌握全县土地矿产资源利用情况,加大执法力度,妥善处置各类违法用地和非法采矿行为,以确保国土资源管理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确保把我县有限的土地矿产资源管理好、规划好、利用好。各级各部门主要领导要认真学习15号令的有关规定,搞好对照检查,切实履行好各自的岗位职责,以扎实推进各项工作的开展。

(二)全面整顿,严肃查处。今天会议的一个主要内容是要部署对第三次卫片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清理整顿和查处。会议参加范围之广、规格之高,是前所未有的,这足以表明县委、县政府对解决违法用地问题的态度和决心。15号令规定,对今年6月1日之前和之后发生的违法用地行为,处理对象和政策是不同的,省、市也明确强调,如果在今年6月1日前发生的违法用地不如实上报,将按照6月1日后的政策处理。对这次卫片检查发现的违法用地情况,县已如实向市报告。县国土资源局要组织专门力量,对全县发生违法用地的宗数和面积,逐一进行调查核实,明确每宗违法用地所属的镇场,并在调查核实之后,专门召开全县土地管理分析会进行研究布置。各镇场会后要迅速组织对辖区内违法用地情况进行全面清查,一宗一宗搞清楚,一宗一宗登记造册并上报县国土局。市要求对此次卫片检查发现的违法用地,每一宗都要立案,并按照有关政策规定该怎样处理就怎样处理。在具体工作中,要讲究方法,狠抓反面典型,做到杀一儆百。县国土局要加大对违法用地典型案件,特别是对群众意见反映强烈、多次信访反映问题的典型案件的办案力度,坚持既查事又查人的原则,以确保查处到位。对违法情节恶劣、影响重大的案件,要实行公开调查、公开曝光、公开追究、公开处理的“四公开”原则,以达到查处一案、威慑一方、教育一片的目的。对有关案件的查处工作,纪检监察和公检法机关要积极配合,以强有力的手段制止违法用地现象的蔓延。与此同时,各地各部门要按照前段时间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部署,认真贯彻落实县委今年第10号文件精神,继续加大对非法采矿的整治力度,进一步巩固扩大前段时间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的成果,坚决遏制非法采矿行为的反弹。

(三)加强协调,密切配合。贯彻实施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加强土地管理,严格耕地保护,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促进土地资源合理利用是各级政府的重要职责和各有关部门的共同责任,只有全县上下配合、左右联动,齐抓共管,才能确保成效。为进一步加强全县国土利用管理工作,各级各部门重点要建立健全并认真落实以下三项制度:一是政府领导下的土地管理共同责任制度。根据市政府的要求,为进一步健全政府领导、国土资源部门牵头、有关部门配合、社会各界广泛参与、齐抓共管的土地管理体系,县政府要建立建设用地审批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由县政府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主持召开,县国土、发改、建设、规划、环保、劳保、林业、信访、监察等部门领导作为联席会议的常设成员,共同研究,集体决策,以切实保障建设用地的依法依规进行。二是建设用地部门共同把关制度。对未取得合法用地手续的建设项目,发改、建设、国土、工商、水利、交通、电力、广播电视、公安消防和行政服务中心等部门在行使审批、服务等职能时,要以申报人是否取得合法用地手续为前提进行严格把关,对违反共同把关制度的,要追究有关部门和责任人的责任。特别是供电、供水等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实施源头上管理,把好第一关,对违法用地建设的企业,坚决不予供电、供水,使其无法建成投产。三是政府领导下的土地违法案件查处协调机制。要积极发挥各职能部门线多面广的作用,密切配合,协调推进,形成土地违法案件查处协调机制,有效制止各类违法占用土地行为。今后,凡县国土部门发现违法占用土地行为的,在向违法行为人发出《责令停止土地违法行为通知书》的同时,须将有关情况函告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密切配合,协助制止和督促整改。

(四)广泛宣传,强化监督。增强群众的法制观念、国土意识和依法用地自觉性,是加强国土利用管理工作的重要前提和基础。县国土、宣传、司法等部门和各镇场要深入开展国土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活动,使之家喻户晓。要把违法用地典型案件作为反面教材大胆进行曝光,用活生生的事实教育群众、引导群众,进一步增强群众依法用地的自觉性。与此同时,要加大对各类用地行为的监督力度。国土部门要设立举报信箱和举报电话,并在电视台对外公开,充分发挥社会各界对土地利用和矿产资源开发的监督作用,拓宽信息反馈渠道,更好地掌握面上情况。监察部门要加强对查处国土、矿产资源违法违规案件的法律监督,确保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二、转变理念,破解难题,切实提高土地资源的利用效能

随着近年来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步伐的不断加快,建设用地需求量迅速增大与国家更加严格的耕地保护政策之间的矛盾也日益突出。如何科学规划利用好有限的土地,破解“有地不能用”的难题,发挥土地资源开发利用效益的最大化,促进全县经济社会持续又好又快发展,是摆在我们面前亟待破解的一道课题。因此,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理念,正确处理好保障发展与依法依规管理使用土地的关系,切实摒弃过去那种“重眼前、轻长远”、“重建设用地、轻保护耕地”、“重圈地扩张、轻节约集约利用”的落后观念与行为,正确处理好当前与长远、保障与保护、速度与效益、建设与生态的关系,着力破解用地难题,进一步提高土地资源的利用效能。重点要抓好三个方面:

(一)科学规划利用土地,保障发展用地需求。作为后发展地区,保有量相对较大的土地资源是我们加快发展的源泉、动力和竟争力,但从近两年的实际情况看,制约我们加快发展的又恰好是用地难问题:一是现有绝大多数可用的土地都属农用地或耕地,受基本农田保护这条“红线”的制约,“有地不能用”的矛盾十分突出。二是存在用地指标大量库存与违法用地较为严重的不正常现象。20*年度,我县未使用的用地指标占市下拨指标的比例高达81%,但违法用地面积却远远超过市下拨的用地指标。这些问题既是历史问题,又是一个非常现实的问题,既有历史上的原因,又涉及规划调整滞后的问题。为此,各级各部门要在管理好、保护好土地资源的同时,着眼当前,立足长远,充分利用好省、市为推进“双转移”工作在用地指标方面的扶持政策,以加快工业园区规划建设为载体,抓紧做好园区农用地转用申报和第二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修编工作。要明确各有关单位的责任和目标要求,在政策许可的范围内,采取超常规的工作方式,加大工作力度,加快工作进度,最大限度地争取上级在用地指标方面给予倾斜,以满足重点项目、基础设施建设、工业园区、重要产业和民生项目的用地需求,切实解决有地不能用、有项目没地用的矛盾,为全县经济社会快速健康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的用地保障。与此同时,要切实抓好厦深铁路饶平段、亚太通用码头、进港大道和径南产业转移园区首期工程以及望海岭工业区等重点项目的征地工作。各级各部门特别是重点项目涉及的镇、村,要正确对待个人利益和集体利益、眼前利益和长远利益的矛盾,进一步明确任务、落实责任、抓住重点,细化补偿方案,细化各项工作措施,以确保重点项目征地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

(二)树立正确的用地观,切实破解用地难题。各级各部门在土地资源的开发利用过程中,要切实转变传统落后的用地观念,树立节约集约利用土地的正确用地观,把土地的开发利用工作重点由过去主要依靠新增建设用地扩张,转变到以提高现有建设用地的利用效率,推进现有建设用地二次开发利用,大力处置闲置土地为主的用地方式上来。一是要抓好闲置土地的清理盘活工作。清理处置闲置土地和防止土地资源的闲置浪费,是当前加强土地管理、节约建设用地的一项重要工作。县国土部门要加强对已批准建设用地的跟踪监管,对超过规定期限仍未建设的用地,要坚决依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以防止“圈地”等闲置浪费土地资源现象的发生。同时,各级各部门,特别是国土、建设、经贸等部门,要结合推进国有集体企业的改制工作,对已倒闭停产停业的企业用地采取“腾笼换鸟”措施,逐宗研究制订盘活方案,通过拍卖、出租等形式对闲置的土地资源进行处置盘活,以实现土地利用结构的合理化和布局优化。二是要抓好建设用地的节约集约利用。县国土部门要根据企业投资规模和实际建设需要,对新办工业企业用地面积严格进行控制,并明确规定企业建设宗地必须达到的容积率,坚决禁止通过占用大量土地建设“花园式工厂”。同时要引导鼓励企业建设标准化厂房,促进建设用地的节约集约利用,提高土地利用率和宗地建筑的容积率,以实现建设用地量的最小化和效益最大化。

(三)开发补充耕地,促进占补平衡。补充开发耕地,确保实现耕地保有量和占补平衡,是做好国土开发利用的一项重要内容。国土资源部允许广东通过开发未利用地、改造低效园地、山坡地来补充耕地,用于耕地总量平衡和占补平衡。市政府计划用5年时间,开发补充25万多亩耕地。我县25度以下园地、山坡地面积较大,还有过去围海造田产生的大量未利用地、滩涂地,补充开发耕地有较大的潜力。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充分利用省、市的扶持政策,做好长远规划,整合各类资金用于土地整理,大力推进造地工程,以有效缓解耕地占补平衡的矛盾,为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拓展更大的空间。要以人为本,把耕地开发与改善农民生产条件、增加农民收入结合起来,切实保护好农民的合法权益。要尊重客观规律,正确处理耕地补充与生态保护间的关系,实现“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

同志们,加强国土利用管理事关全县发展大局,政策要求严格,工作任务繁重,责任重大。希望大家要进一步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端正认识,明确任务,强化措施,认真抓好今天会议部署各项工作的落实,努力把我县国土利用管理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