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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县长计划生育会议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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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县长计划生育会议讲话

各位领导、同志们:

今天,县委、政府召开全县计划生育工作会议,主要任务是传达贯彻区、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会议精神,总结去年全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安排部署今年全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推动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持续健康发展。稍后,*书记和*县长还要作重要讲话,我们一定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抓好贯彻落实。

一、20*年主要工作

20*年,全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在县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上级业务部门的大力支持和精心指导下,紧紧围绕全年人口控制目标,抢抓机遇,开拓创新,扎实工作,各项工作取得了较大成绩。20*年全县人口出生率为18.23‰,比20*年下降了0.29个千分点,计划生育率75%,比20*年提高了1.65个百分点。

(一)宣传教育工作不断深化。按照“大联合、大宣传”的思路,加强与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等媒体的合作。通过开办专栏、刷写标语、制作展板等形式,广泛宣传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新型婚育观念以及生殖健康知识等内容。结合计划生育“千人进村”活动,开展了优生优育、“少生快富”、避孕节育、生殖保健等知识的宣传。结合乡风民俗,利用宗教活动场所,开展了生殖健康宣传项目。结合教育教学,推进校园人口文化建设,有针对性地开展青少年性与生殖健康教育。通过多形式、深层次的宣传教育活动,有力促进了群众婚育观念的转变。

(二)利益导向机制进一步完善。坚持宣传引导与群众自愿相结合,大力推行“少生快富”奖励扶助制度。全年,全县共有436户计划生育家庭参加了“少生快富”工程,累计兑现奖励资金130.8万元。认真落实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和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全县有426人享受奖励扶助政策,兑现资金25.56万元,有218人享受纯女户扶助政策,兑现资金13.*万元。同时,对计划生育的家庭在政策和项目上优先给予倾斜和扶持,农牧、财政、民政、扶贫等部门积极整合项目资金,优先安排计划生育户,促进了计划生育工作深入开展。

(三)队伍建设不断加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了50名大中专卫校毕业生,补充到农村计划生育服务队,开展“三查”、“五登门”等日常性服务工作。组建了20支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队,驻乡(镇)开展节育技术、术后跟踪服务等工作。成立了县计划生育督查队,开展经常性督促检查和季度考核工作。同时,加强人口计生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通过组织培训,进修学习等方式,大力提高干部素质,先后举办政务信息、少生快富、奖励扶助、流动人口管理以及各类专业培训10余期,培训人员2000余人(次)。

(四)依法行政水平不断提高。认真贯彻落实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不断提升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法制化水平。制定下发了《*县人口和计划生育考核办法》、《*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奖惩办法》一系列文件,完善了人口和计划生育执法监督检查、行政执法责任等制度。加大了干部职工和社会公众人物违法违规生育的查处力度。积极开展村民自治试点村建设工作,探索村民自治的新思路、新方法,教育和引导广大群众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监督、自我服务。

(五)责任机制不断创新。坚持把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作为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严格落实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县级领导包乡、部门和乡(镇)干部包村等责任机制,县、乡、村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人口和计划生育责任网络。严格落实“一票否决”制、责任追究制等制度,确保了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真正有人抓、有人管。

(六)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进一步加强。按照“谁用工谁负责,谁受益谁管理,谁的辖区谁负责”的原则,对流动人口实行属地管理和综合治理,公安、工商、人事、卫生、城建等职能部门根据各自分工,密切配合,定期在县城、中心乡(镇)等流动人口相对集中的地区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做到情况熟悉、管理有序。

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县委、政府坚强领导的结果,是上级业务部门大力支持的结果,是各乡(镇)、各部门支持配合和广大干部群众参与的结果,也是全县计生系统广大干部职工辛勤努力的结果。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更应该正视问题。一是各项工作进度慢、进展不平衡,尤其是“少生快富”工程进展缓慢,工作难度大;二是长效节育措施落实还不够到位,及时率低,还存在重突击、轻平常的思想;三是乡与乡、村与村之间工作进展不平衡,部分乡(镇)工作责任落实不力,监管措施不到位,计划外生育现象依然十分严重;四是宣传教育工作力度还不够大,成效不够明显,宣教效果还未达到预期目标。

二、2009年主要工作

2009年是我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提升年,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精神,按照区、市党委、政府关于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总体要求,坚持以人为本,牢固树立抓计划生育就是抓经济发展的理念,以提高及时率、计划生育率和降低人口出生率为目标,抓住“一个重点”(一无巩固)、突出“两个关键”(计划生育率和及时率)、力促“两个难点”(少生快富和纯女户结扎)、做好“八项工作”(宣传教育、利益导向、依法行政、综合治理、督查考核、队伍建设、优质服务、网络信息),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提升优质服务,强化依法行政,深化村民自治,健全利益导向机制,控制人口过快增长,努力提高人口素质,为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实现新跨越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

(一)以转变群众婚育观念为导向,进一步强化宣传教育。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对于促进群众婚育观念转变、营造人口计生工作舆论氛围有非常重要的先导作用。各乡(镇)、有关部门要以建设新型生育文化、转变群众生育观念、提高群众生殖健康知识和规范生育行为为目标,多形式、深层次、多渠道的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工作。一是进一步创新宣传载体。深入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和关爱女孩行动,加大综合治理人口性别比的宣传力度。二是加大舆论宣传力度。计生部门要积极主动与宣传、文化、广电等部门合作,充分发挥媒体的资源优势,加大人口计生新闻宣传和公益性宣传力度,树立我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良好形象。三是加强宣传教育阵地建设。以扩大新农村新家庭项目为契机,努力改善农村文化环境,寓教于乐,活跃和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高群众自觉实行计划生育的意识。

(二)以目标管理责任制改革为契机,力争在管理体制机制上有新突破。积极推动计划生育管理体制创新,切实发挥目标管理责任制的管理和导向作用,增强考核工作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在考核方式上,实行平时督查与季度考核、专项考评与综合考评、单位自查与部门联查、平时检查与年终检查相结合,突出人口出生率、符合政策生育率、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误差率和计生“三查”、“五登门”率等关键指标,增强考核的针对性和时效性。在责任机制上,按照《*县人口和计划生育考核办法》,严格落实“一票否决制”、“责任追究制”、“末尾淘汰制”和“三级承包责任制”。在考核指标上,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的原则。工作基础较差的乡(镇)要抓好攻坚克难工作,工作基础一般的乡(镇)要抓好巩固提升工作,工作基础较好的乡(镇)要做好创优争先工作,全面提升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整体水平。

(三)以落实各项节育措施为目的,进一步强化依法行政。各乡(镇)、计生等部门要高度重视“一无”巩固工作,要牢固树立对象就是任务的理念,综合运用法律、经济等多种手段,切实抓好结扎、置环两项长效节育措施的落实,严格杜绝超胎次生育和不够间隔生育。对生够胎次的妇女要及时落实各项有效节育措施;对超胎次怀孕生育的妇女,要坚决采取节育措施;对违反合同的生育对象,要严格按照合同条款依法处理;对历年超声对象,各乡(镇)要进行一次全面清理,足额征收社会抚养费;对工作不力的乡(镇)和干部要加大经济和组织处罚力度。对计划外生育严重的村,村支部书记免职,村计生员予以解聘,乡(镇)党政一把手、包片领导、包村乡干部还要做出书面检查,并在全县通报批评。同时,要切实加强干部职工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严厉查处干部职工违法生育行为。对干部职工计划外生育的,要坚决执行有关政策,绝不姑息迁就。建立有效的遏制超生的工作机制,形成规范的工作体制和有效的管理模式,确保计划生育工作再上新台阶。

(四)以解决民生问题为立足点,进一步完善利益导向机制。完善利益导向机制,落实人口和计划生育各项奖扶政策,是提高计划生育工作水平的重要举措,也是落实惠民政策最直接的途径。一是继续深化“少生快富”工程。今年对实施“少生快富”的项目户除国家奖励的5000元、8000元(够胎次纯女户)外。项目户有病住院治疗的,新农合报销比列上调5个百分点。各乡(镇)、各部门要结合实际,扩大“少生快富”实施范围,严格审核程序,规范管理,按要求落实兑现工作。二是全面实施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纯女户提前奖励扶助制度、农村计划生育特困家庭救助制度和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救助制度,认真做好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提标和兑现工作,制定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工作方案,提高独生子女伤病残家庭特别扶助金标准。三是认真落实少生快富“一本通”制度。加大项目捆绑力度,拓宽优惠渠道,提升优待标准,落实“少生快富”项目户优先扶持和计划生育家庭项目倾斜政策,切实增强“少生快富”工程的感召力和吸引力。

(五)以提升优质服务水平为重点,进一步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加强基层基础工作,是提升优质服务的前提和基础。一是继续推进服务机构的规范化建设。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紧紧抓住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快宁夏经济社会发展的若干意见》的大好机遇,加强村级计生服务室建设,在确保每个村有一个固定的服务阵地的基础上,全面开展精品服务室和“示范服务站”创建活动。二是继续加强基层计生队伍建设。按照思想好、作风正、懂业务、会管理的标准,抓好基层行政管理、技术服务、群众工作三支队伍,切实发挥其服务群众的作用。加强对乡、村计划生育工作人员的管理,做到乡(镇)用人、乡(镇)管理、乡(镇)考核,对不坚守岗位,工作不负责任的由乡(镇)予以辞退。同时,计生部门要加强对专业技术人员学习培训和管理,开展科技大练兵等活动,特别要加强对手术队的管理,手术队要服务于所包乡(镇)“四术”全过程,严格操作规程,并受计生部门和乡(镇)双重领导,双重考核,对擅离工作岗位,徇私舞弊、实施假节育手术、出具假节育证明和虚报假节育数字的,要按《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提高技术人员职业技能和服务水平。三是加快信息网络建设。进一步加快人口计生信息化建设步伐,在各乡(镇)计生站建立以育龄妇女为核心的人口与计划生育综合信息数据库,充分利用信息载体提高工作效率,增强计划生育服务能力,实现人口计生信息的互联互通、资源共享,提高人口和计划生育科学决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四是全面启动出生人口一级预防干预工作。计生和卫生部门要联合采取扎实有效的措施,向生育对象传授孕期保健、婴儿期护理知识,强化药物干预和疫苗干预,努力降低出生缺陷发生率。

(六)以推进合格村建设为契机,进一步加强村民自治。加强对村级人口计生工作的分类指导,加快后进村的转化步伐,大力开展合格村创建活动。建立“县指导、乡负责、村落实”的工作机制,严格落实合格村创建标准。包乡县级领导和部门要加强对所包乡(镇)的督查指导和帮扶,县计生部门要联合县委督查室定期进行通报。各乡(镇)要加强村民组织建设,强化村级人口责任意识,把管理延伸到组到户。村级“两委”班子要认真落实宣传、管理和服务职责,形成村党支部、村委会、村计生协会和村工作人员“四位一体”的管理和服务网络。制定和完善计划生育合格村各项制度、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实现育龄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

(七)以齐抓共管为手段,进一步加强执法力度。继续实行部门(单位)包扶乡(镇)计划生育工作制度,帮助乡(镇)开展计划生育工作。纪检、组织、公安、人事、计生、卫生、工商等职能部门加强协作配合,形成多部门联合执法工作机制,集中查处和打击违法生育行为,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一盘棋”的格局。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要统筹安排全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做好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技术服务、依法行政、网络建设、督查考核等工作。卫生部门要协同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做好计划生育技术指导和服务工作,督促各卫生医疗机构每半月向县计生部门和乡(镇)计生站通报一次新生儿出生情况。公安部门负责全县常住人口、暂住人口登记管理和统计工作,在依照有关规定办理新生儿户籍登记手续时,应核查《出生医学证明》和人口计生部门出具的生育证明,对没有持计划生育部门证明的新生儿不予入户。民政部门要严把好婚姻登记年龄审核关,严格依法登记。在发展社会福利、社会保障和社区服务等工作中,优先照顾和扶持实行计划生育的家庭。对超计划生育对象或不落实节育措施的农户不予办理危房改造、社会低保,已经享受的要坚决取消资格。五是工商、*、*镇要联合对县城内的暂住户和营业户计划生育节育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一次清理清查,对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对象要坚决收缴社会抚养费并落实节育措施。

同志们,做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使命光荣,任务艰巨。让我们在县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更加饱满的热情,更加昂扬的斗志,更加务实的作风,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创新,扎实工作,努力推动全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再上新台阶!

谢谢大家!